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历史发展与实践创新——写在《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和政策》出版发行之际,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共产党论文,民族论文,出版发行论文,写在论文,观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编写的《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和政策》(干部读本)(以下简称《读本》),由民族出版社于2002年初出版发行了。这是我国民族工作发展历程中一件值得庆贺的事。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中央领导对该书的编写高度重视,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亲自作序。
值此《读本》出版发行之际,对我们党80年来探索、构建、完善、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基本理论和政策体系的艰苦历程及其伟大建树,进行必要的回顾和深入的学习,应该是一件有意义的工作。
一、党的民族基本理论、政策的创建和系统化
中国共产党从建党初期就把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列上了议事日程,并且进行着不断的探索。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开创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伟大工程。新中国建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根据我们党几十年的实践和各方意见,把有关民族问题专列了四条:一是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二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三是各少数民族均有参加人民解放军及组织地方人民公安部队的权利。四是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人民政府应帮助少数民族的人民大众发展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建设事业。以后,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我们党又进一步充实完善了作为毛泽东思想组成部分的民族基本理论和政策。这套理论和政策的推行与实践,在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任务以及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均发挥了重大作用。在不长时间内,全国的民族关系和各少数民族的地位及精神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少数民族聚居区先后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大批民族干部茁壮成长,各方面工作均取得了辉煌成就。下面,仅就其中三个具有独创性并产生了深远影响的问题,作简单回顾和叙述:
——按中国的实际识别和划分民族,制定民族政策。什么是民族?按什么标准识别和划分民族?国内外有多种说法。斯大林提出民族是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形成的,并提出了划分民族的四条标准。有人主张把资本主义前的族群划分为氏族和部族。也有人主张区分为农业民族与工业民族或古代民族与现代民族。还有人主张按资本主义前的不同社会制度区分民族。面对这种情况,我党抽调和培训大批干部、研究人员和教师,由具有专业知识和领导水平的同志带领,开展了民族大调查,先后对各族群的历史和经济社会状况、语言文字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逐个进行民族识别。在民族识别工作中,党中央强调,对各族群的历史和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社会发育程度,要进行具体的调查和科学分析,以便于因族制宜地进行工作;同时,按照马克思、恩格斯“从部落发展到民族和国家”的观点对待各个具有显著特点的族群,不论发育程度高低和人数多少,不划分氏族、部族而统称民族,政治上一律平等。实践证明,在民族大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的民族理论和政策,是完全正确的;不划分氏族、部族而统称民族的决定,对于实行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长期以来发挥了重要作用。
——贯彻全国性的方针政策、特别是进行改革,必须从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敢于和善于变通。我们党历来主张,民族要进步,民族地区要发展,就要按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政策进行改革;而改革的具体政策和步骤、方法,则必须慎重推进,做到因地因族制宜。民主改革中,内蒙古等地实行的“稳、宽、长”政策,即步子更稳些、政策更宽些、时间更长些;以及牧区改革中实行赎买和“三不两利”的改革,即不划阶级、不没收财产、不搞面对面斗争,牧主、牧工两利的和平政策,充分体现了求实创新精神,把原则性与灵活性巧妙地结合了起来。实行这些政策,不论对当时还是对以后的社会政治稳定以及生产力的发展,均起到了积极作用。反之,脱离实际,硬把汉族地区的做法特别是“左”的做法,照搬到情况很不相同的民族地区,则付出了沉重代价。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说明,在民族地区进行工作,在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把基本理论、政策与实际情况相结合上,需要下更大功夫、作更大努力。
——在所有民族地区普遍推行和逐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共产主义运动和民族解放运动的历史上,对于要不要实行民族自决,如何实行民族自决,曾经发生长时间的反复争论。列宁根据苏联境内的民族情况,采取联邦制实现了统一。在我国,对于是否实行联邦制,以及适宜实行什么体制,也经过长时间探讨,有不同的主张。我们党在幼年时期按共产国际“联邦制是各民族劳动者走向完全统一的过渡形式”的提法,在二大的宣言中也提过“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以后随着对国情包括民族情况认识和实践的深化,果断地决定不实行联邦制,而是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所有民族聚居区普遍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十四大以后,更进一步将这一制度列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为了积极、稳健地在各民族聚居区全面推行和不断完善这一基本制度,1952年颁布实施了《民族区域自治纲要》,1984年颁布实施了《民族区域自治法》,2001年颁布实施经过修改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几十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一基本制度把区域因素与民族因素结合起来,把政治与经济因素结合起来,既利于祖国统一,又利于各民族当家作主;既利于民族间的团结,又利于相互交流和帮助;既利于各民族全面进步,又利于地区繁荣和区域间的协调发展。
二、党的民族基本理论、政策的发展和创新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沿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开创的道路继续前进。党中央把继承与创新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发扬优良传统与注重时代特点有机地结合起来,依据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作出新概括,进一步完善和全面发展了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政策,成为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套民族理论和政策,在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在国内工作中产生了强烈效应,在国际上产生了广泛影响。下面,仅就其中四个具有显著特色的重大问题,作简要回顾和叙述:
——对民族问题做出适应新时代的概括和界定,从思想理论上为加快各民族的发展进步提供了依据和动力。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组成部分,它的性质、内容是随着社会总问题的变化而改变的。在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地主阶级的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族问题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一部分,民族平等、民族自由、民族自决都是为资产阶级夺取政权、扩大和占领市场、建立民族国家服务的。在中国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中,民族解放运动与工人运动相联合,形成两大革命力量和潮流,共同反对国内外的阶级压迫与民族压迫。在这种形势下,说民族问题实质上是阶级问题,民族斗争实质上是阶级斗争,是有依据和道理的。但是,在所有制和社会制度根本改变的情况下,民族问题的性质和内容也发生了根本变化。江泽民同志依据国内外的新形势、新经验和我国新时期的总任务,深刻地指出:“民族问题既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又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国家之间等方面的关系”。同时指出,我国的民族问题,现阶段比较集中地表现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文化的发展”。上述概括,同原来“民族问题,实际上就是民族之间的关系问题”的概括并无矛盾,而是在充分继承基础上的新发展。其含义主要是指:要全面了解民族问题,就要关注和研究各民族的自身发展,因为民族之间的关系是动态而不是静态的,正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说的那样——“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第68页)掌握了各个民族自身的发展状况和趋势,更利于了解民族之间的关系和动向,更利于处理民族之间的问题。至于民族与国家等方面的关系,则是由我们这个多民族国家的现实决定的。我们的国家代表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同各个民族有着休戚与共的关系。所以,民族与国家的关系是我国民族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就成为各民族的最高利益所在。
——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作为解决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核心。民族问题由来以久,有其长期性、复杂性,但彻底解决和处理民族问题,归根到底还是得靠发展。正所谓发展才是硬道理。对此,邓小平同志指出,“观察少数民族地区主要是看那个地区能不能发展起来”。(《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7页)江泽民同志也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搞好民族工作,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问题,就是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上述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发展观在民族问题上的具体运用和生动体现,在此思想指导下,我们党制定了一系列符合民族地区情况的方针、政策,在实践中有力地推动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了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兄弟关系,密切了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同胞情谊。
——实施西部大开发,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提供了巨大机遇。1988年9月,邓小平同志提出“两个大局”的构想,即“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同上,第277-278页)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于1995年9月提出要加快中西部发展。1999年9月正式做出了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西部大开发,是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和少数民族全面进步的巨大机遇,表达了少数民族的热切期望和心声,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拥护。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一系列标志性大项目的开工建设,为民族地区的长期发展创造了条件,民族地区的各项工作呈现出一派崭新的气象。实践证明,通过实施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措施,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和少数民族进步,加强帮扶发展滞后的民族,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本质在民族问题上的充分体现,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
——响亮地提出“民族、宗教无小事”,使全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和领导提高到一个新水平。1993年,江泽民同志响亮地提出,“民族、宗教无小事”。这是在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下,用简洁的语言对民族、宗教问题的多重性质特别是其重要性的集中而科学的概括。从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苏联解体,东欧剧变,这些国家原有的民族、宗教问题骤然凸现。在这种大的形势下,由于我们党的高度重视,在过去几十年工作的坚实基础上,推行了正确的民族、宗教政策,对发生的事件予以恰当及时的处理,所以,不仅保持了大局稳定,而且加快了前进步伐,创造了“风景这边独好”的骄人成绩。
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根本指针,推进党的民族基本理论、政策继续发展
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继续推进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建设,把各项民族工作做得更好,努力开创新世纪民族工作的新局面,当前应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把民族地区生存与发展的环境问题,放在更加重要的地位。为了有效地保护环境,加快建设进度,应吸取建设一点、破坏一片、建设赶不上破坏的教训,应视各方面的条件和群众的接受程度,采取一些过渡措施,以使牧区、牧业和牧民尽早结束其历史任务,逐步成为现代的畜产区、养畜业和畜产品的生产、加工、营销者。这是改变牧区和半农半牧区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方式、全面提高民族素质的根本举措,因此需要坚韧不拔的努力和深入细致的工作。
——在大力推进物质生产建设的同时,要把发掘人力资源,提高人的能力和民族整体素质,放在更重要的地位。民族地区应当把发展国有和民营的原材料加工企业、高新科技企业和旅游等新兴第三产业,放在更加重要的地位,着力改变西部搞原料、东部搞加工的历史格局。这样做既利于进一步鼓励东部到西部发展,也有利于西部尽快富裕起来。要在保证完成现已确定的西气东输、西电东送任务的前提下,在西部民族地区多加工些油、气,多搞些耗电多的企业和带电产品,更加关注煤炭的液化、气化等深加工和新的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较快地形成大的经济支点和知识源、科技源。这是民族地区实现经济振兴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但同时也必须认识到,现代化的核心和最终推动力量还是在人的素质的根本提高上。民族地区的落后根本上是人的素质和民族整体素质的落后。因此,我们在着眼于加大物质生产的开发和投入的同时,千万不能忘记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和投入。针对目前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现状,除了要依靠自身的积累外,国家必须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投入,当务之急是要保证普及义务教育和教师工资所需的经费。同时,要更加鼓励社会投入,大力发展各级各类民办教育。
——必须扩大开放,特别要在“走出去”上做大文章。全国要扩大开放,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更要扩大开放。开放有两个方面,一是请进来,一是走出去。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与全国其他地区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相比,在实施“请进来”方面差距还很大,因此需加紧工作,大力改善软硬投资环境特别是软环境。在“走出去”方面民族地区在地缘、人文方面具有某些潜在的比较优势,在保证国家安全和促进睦邻友好的前提下,应当解放思想,放手发展与邻近国家的往来与合作,更好地开发和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情况下,加强区域经济技术合作,是发展中国家谋求经济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必由之路。我国在加强上海合作组织、推进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积极启动东北亚合作开发以及发展同南亚的合作关系方面,应当充分发挥边疆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作用。
——必须反对各种形式的恐怖主义。我们历来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势力,以及其他各种用爆炸、暗杀等手段妄图分裂国家、危害社会的恐怖主义活动。"9.11"事件和阿富汗战争,使国际形势发生了急剧变化。从民族工作来说,面对的情况更复杂,肩上的担子更重了。恐怖主义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但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经常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或披着民族、宗教的外衣迷惑欺骗群众。所以,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等三股反动势力,就必须彻底剥掉其画皮,驳倒其反动观点,使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认清其反民族、反宗教的真实面貌。这是对三股反动势力的致命之战,也是一项艰巨、复杂、长期、细致的“民心工程”。当然,更为根本的还是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使少数民族群众安居乐业、走向富裕。广大群众的思想觉悟加上共同富裕,可以说是最具威力的武器,它会使一切反动势力望而生畏,形成防止和反对恐怖主义的铜墙铁壁。
——必须大力加强调查研究。根据我国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既要深入调查和分析各民族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发展状况,又要围绕加快发展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特色经济,收集整理必要的环境、资源和生产建设方面的材料。另外,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民族之间的往来增多,我们在注意调查农村情况的同时,还要加大对城市包括社区的调查和工作力度。总之,要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努力探索各种客观条件相互作用下的民族地区发展必须遵循的内在规律,更好地开展各项实际工作。
伟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实践,既需要正确理论的指导,也必然产生新的伟大理论。我们深信,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在迎接“十六大”的热潮鼓舞下,经过广大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迈向第三步战略目标的伟大实践,新世纪的民族工作必将呈现出一个新的局面,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也必将得到新的丰富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