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科学实践哲学到科学实践哲学_哲学论文

从科学实践哲学到科学实践哲学_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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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N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18(2011)03-0005-04

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上以科学为对象的研究领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研究方法上看,这种变化表现为以综合运用哲学、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以及政治学等方法的跨学科研究取代了传统的以单一的哲学、历史学或社会学方法为依托的分科研究;从研究对象来看,这一变化表现为从对科学理论的探究转向了对科学实践的研究。科学实践哲学在近几年成为国内科技哲学研究关注的热点之一就是这一国际趋势在国内的反映。不过,把科学实践哲学推进到实践的科学哲学从以下两个方面看都是必要的:首先,作为国内相关研究思想资源的西方同类研究是在科学实践哲学与实践的科学哲学两个层次上展开论述的;其次,实践的科学哲学的提出为科学哲学本土化提供了一个契机。

一、科学观的更新:从科学知识哲学到科学实践哲学

传统科学哲学主流的关注焦点是科学理论或科学知识,可以称之为科学理论哲学或科学知识哲学。这一点在被称为“标准科学哲学”的逻辑实证主义那里就已确立起来了。在著名的关于“发现的与境”和“辩护的与境”的区分中,科学实践中最激动人心的科学发现过程被排除在科学哲学的研究范围之外。逻辑实证主义者莱欣巴哈认为,科学哲学只关注科学活动的成果,即科学知识。[1](183)维也纳学派成员卡尔纳普声称,他关注的核心问题是科学知识的合理重建。[2](5)而历史主义科学哲学家拉卡托斯有所不同,他把科学哲学的使命规定为科学史的合理重建提供指导原则,并且这些原则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它们是否能通过科学史的检验。[3](141)科学史既包含科学知识的发展史,也包括科学研究实践的历史,但拉卡托斯却在区分科学内史与外史的同时,要求把外史交给社会学及心理学去研究,从而将科学史规定为主要是科学知识史甚至科学理论史。这样,科学哲学在拉卡托斯那里仍然是科学知识哲学或科学理论哲学。

在以知识为对象的研究中,科学知识社会学明确拒绝“发现的与境”和“辩护的与境”的二分。诺尔-塞蒂纳认为:“科学成果从与境方面说是特定的建构,这些建构带有创造科学成果过程的境况偶然性和利益结构的标志,没有对这些建构进行分析就不可能充分地理解这些科学成果。这就意味着,在建构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并不是与我们获得的成果无关的。”[4](8-9)爱丁堡学派也要求废弃拉卡托斯的禁令,用社会学方法研究科学知识。[5](9-10)这样看来,科学知识社会学并不如其名称显示的那样仅仅是一种社会学,它有明确的哲学议程,其核心是反对传统的科学知识哲学或科学理论哲学。[6]实际上,它的思想资源中的主要部分也来自哲学,而不是社会学,如晚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库恩的科学哲学及梅洛-庞蒂的现象学,等等。

不仅如此,科学知识社会学还强调经验方法,它对科学知识进行研究时采取深入科学实践的迂回路径。原因在于,科学知识社会学认为,以社会学的视野研究科学知识的关键就在于研究科学知识的生产过程而不是研究作为科学实践结果的科学知识。其结果是受到科学知识社会学启发的后继研究者甚至干脆把研究限定在科学实践的范围内,不再关注其知识论含义,例如拉图尔等人的行动者网络理论及皮克林近来倡导的实践冲撞理论等。此外,倡导科学实践解释学的劳斯和研究科学实验的新实验主义者等也把研究的焦点对准科学实践的不同侧面。

这样一来,传统的限于理论或知识谈科学的科学观获得了更新,丰富的科学实践活动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掘,以社会学的、人类学的及政治学的视角展现出来。因此,作为科学理论哲学或科学知识哲学的对立面,科学实践哲学面临的核心问题之一便是如何提炼以多学科视角展现出来的科学实践研究成果的哲学意义。

总体而言,国内的科学实践哲学研究就是在这种意义上进行的,即主要着眼于新兴的科学实践研究对传统的科学知识哲学的突破及其带来的科学观的更新。[7]但这类研究也面临两个问题:一是它未能充分注意到伴随科学观更新的哲学观变革,二是它未能说明科学观及科学哲学研究焦点何以发生前述的那种转变。

二、科学哲学观的变革:从表述科学到参与科学

科学哲学研究的焦点从科学知识转向科学实践,这并不是一种外在的研究对象的偶然转移,而是持续的科学哲学观变革的一个必然结果。科学哲学观变革的过程主要是一个以逻辑实证主义为代表的科学知识哲学的瓦解过程。其中,波普尔首先使科学理论与真理脱钩,尽管他仍虚设了一个永远无法达到的真理。库恩则认为,科学进步不需要真理这样的东西作为目标,科学进步过程是一个达尔文式的理论的优胜劣汰过程:科学进步意味着新理论能比旧理论更好地应付其问题与境,并不朝向某个既定的目标。[8](154-155)既然人类并非总是在拷打那个永恒不变的自然,而是在应付不断涌现的变化的问题,我们自然不该期待发现某种永恒不变的真理,而只能满足于追求更加有效的解题工具。

库恩第一次真正把历史的维度引入对科学的理解之中,而科学真理原本被认为是非历史的。既然科学知识或真理是一种历史现象,那么它就不能由非历史的逻辑或理性规则得到充分说明,而必须到其作为一种历史现象的整体情境中去加以说明。这样,库恩就打开了对科学知识进行历史学及社会学研究的大门。尽管库恩把科学知识社会学(SSK)对科学的研究称为“疯狂的解构”,并明确反对强纲领的理论立场,但他确实已经令人信服地表明,科学知识哲学仅凭逻辑和理性规则说明科学知识本性是不充分的,科学活动及其历史—社会情境必须被纳入对科学知识本性的考察之中。

这一考察展示为两种路向,即知识论旨趣的科学实践研究和解释学旨趣的科学实践研究。前者着眼于科学实践的知识论含义,旨在提出一种替代性的完备的知识论主张,爱丁堡学派大体是这类研究的代表。这一路向尽管把研究的对象扩展到了科学实践,拓宽了知识论研究的视野,丰富了知识论研究的方法,但它意在说明科学,而非改变或影响科学。作为一种哲学,它仍然主要是表象主义的。后者的代表是劳斯的科学实践解释学。劳斯指出,“我的论证本身包含了两个主题。第一个主题……主张把科学理解为实践活动的领域。第二个主题是,我们不能理所当然地把科学的认识论维度和政治学维度分离开来:那种用以阐释科学知识增长的实践也必须同时以政治学的方式理解为权力关系,这种关系既涵盖了科学本身,又强有力地制约着我们的其他实践形式与制度,并且决定了我们对自身的理解”[9](v)。第一个主题显然是关于科学哲学研究焦点的变换或科学观的更新的,而第二个方面由于超出了科学实践的范围并关涉到“我们对自身的理解”而明显是关于哲学观的变革的。

实际上,劳斯区分了两种科学实践的概念,即作为“科学家的活动”的科学实践和作为“理解、解释和应用三位一体”的解释学实践。[9](163-165)相应地,可以在两种意义上理解科学实践哲学:一种科学实践哲学强调其研究对象是科学实践,另一种科学实践哲学强调了自身的实践性。

与传统科学哲学相比,第一种科学实践哲学实现了研究对象的转换,即从科学知识转向科学实践。这种转换的核心是科学观的转变,即从表象的科学观向实践的科学观的转变。但这种科学观的变革并没有带来相应的哲学观的变革,这种科学实践哲学仍属于表象主义哲学,即以描述科学而非参与或改造科学为主旨。

第二种科学实践哲学实现了哲学观的变革,而不只是实现了科学观的更新,它是一种新的科学哲学。这种科学哲学可以称为解释学的科学哲学或实践的科学哲学。劳斯的科学实践解释学就在两个层次上引入了解释学:一是有关科学本质的理解,二是有关哲学本质的理解。

因此,应当区分科学实践哲学和实践的科学哲学。尽管后期SSK、新实验主义和科学实践解释学的研究相互交叉、加强,但前二者主要在第一种意义上使用科学实践的概念,后者的“科学实践”概念兼有两种含义,而更强调其解释学含义。例如,后期SSK的代表人物皮克林指出,科学实践的丰富性包括“仪器的建造,试验的计划、运行和解释,理论的说明以及与实验室管理部门、出版部门、基金提供部门的谈判等”[10](5),而转向实践研究则意味着“转向科学家实际上在做些什么,与之相关的转向则指向研究科学文化,研究实践活动运作于其中的学科资源的实质意义”[10](3)。可以看出,皮克林所谓的科学实践主要是在阐述第一种科学实践的意义上使用的。

劳斯的科学实践哲学更侧重于科学实践的第二种含义。劳斯的科学实践解释学的主要思想来源之一是海德格尔哲学。海德格尔指出,解释无法摆脱它据以展开的成见,也即理解的前结构。解释是在支配它的成见与解释对象之间的一种循环活动。而成见不只是某种观念,它是人与世界之间的实践关系或实用的展开活动。作为这种展开活动的理解始终关涉到人与世界的实践性关系的整个基本状况。[11](117-123)因此,植根于理解的解释意味着它总是以人与世界的整个实践性关系作为前提,并致力于这同一个实践性关系的澄明。

显然,劳斯所区分的两种科学实践哲学的分野在于,究竟是科学家所从事的科学活动还是科学哲学家所从事的哲学活动属于解释学的范畴。如海德格尔所指出的那样,解释植根于理解,而理解是人与世界关系的生存论展开。所以,解释学特征就不局限于人类活动的某一领域或某一类型,而是遍及人类生存活动的全部范围。这说明哲学解释学是要求将科学哲学解释学化,而非仅把科学活动看做是解释学的。解释学的科学哲学要求在生存论层次展开对科学实践的哲学探究,其结果表明科学实践与哲学活动不是作为研究与元研究分立着,而是依存于并拓展着人的同一生存境域。解释学的科学哲学或实践的科学哲学成为对参与科学的一种号召。

三、科学哲学本土化前瞻

国内学界近年来在“科学实践哲学”或“实践的科学观”等主题下展开的研究旨在实现科学观的更新,即倡导以“作为实践的科学”取代“作为知识的科学”。这一研究主旨集中体现在对其较之于传统科学哲学的优越性的强调,这种优越性来源于通过把科学看做主要是实践活动,消解或更好地回答了把科学看做主要是知识的传统科学哲学中的一些问题并开拓了新的问题领域,从而实现了对传统科学哲学的超越。这样,科学实践哲学对传统科学哲学的替代被认为实现了拉卡托斯式的进步:新研究纲领成功解决了旧研究纲领的疑难,并提供了新颖的识见。

毫无疑问,科学实践哲学仍旧是“西方”科学哲学,它深深植根于西方的实践哲学传统,这种传统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关于“实践智慧”的论述。科学实践哲学在西方哲学传统内部实现了一次范式转换。整体而言,国内的科学实践哲学研究是作为西方同类研究的评介与延伸出现的。

但是,科学实践研究的解释学思想资源已经提示了这样一种可能性,即实现科学哲学的本土化,套用“地方性知识”的说法,可以称之为“地方性哲学”。哲学原本就是地方性的,而中国的“地方性哲学”当然是中国哲学,恰如西方哲学之于西方。然而,中国哲学中没有可以恰当的被称为“科学哲学”的部分,并且当代中国科学哲学研究的主体是作为西方哲学研究的一个分支存在的。这说明解释学的科学哲学或实践的科学哲学蕴含了实现科学哲学本土化的主题。

科学实践哲学把科学哲学研究的中心从科学知识转移到科学实践,实现了科学观的更新,而实践的科学哲学则要求从传统哲学对科学的静观与描述转变为以与本土科学实践进行互动为宗旨。在当前国内的相关研究中,着力点集中在科学观的变革上,而自觉推进科学哲学观的变革对于国内科学哲学研究取得突破更具价值。

回到实践的科学哲学的解释学本性来看,既然解释以理解为前提,理解则是人与世界之实践性关系的展开,那么所谓解释学的科学哲学,无非要求解释者置身于切身的生存境况中展开对科学的探究,并且这种探究又是指向其生存境况的。正如对科学活动的解释学考察产生了地方性知识的观念那样,解释学的科学哲学要求科学哲学成为地方性的。[12]

走向地方性的科学哲学,意味着我们应当自觉地面对作为解释者无法躲避的理解的前结构。无论地方性的科学哲学探究服务于怎样的目标,其结果都只能是对研究对象的某种地方性解释。用伽达默尔的话说,研究所追求的只能是“视域的融合”。实际上,根本就不存在纯粹的、不带偏见的理论输入。地方性的科学哲学要求研究者自觉地面对自己置身其中的地方性情境,这种情境的地方性包括科学知识生产、传播及其应用的地方性、科学体制的组织、管理及其控制的地方性、科学的价值评价的地方性,等等。地方性的科学哲学研究者应面向现实的科学实践,批判地确立科学活动及科学哲学研究的价值目标,并以使科学向此目标转变为己任。为此,可以展望对本土科学实践展开案例研究,分析我国科学系统运行的政策环境、文化资源、奖励系统等与科学家的活动之间的耦合关系,以期滋养并生成独立而具本土气质的科学哲学。

收稿日期:201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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