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的共性与特殊性_资本主义制度论文

社会主义的共性与特殊性_资本主义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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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的共性和特殊性,对于正确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要把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在中国条件下实现这些本质特征的具体方法、道路统一起来。

社会主义的共性,也就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我认为能够成为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必须具有下述条件:第一,它应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身内在固有的质的规定性,而不是人们主观赋予和随意附加的;第二,是社会主义制度区别于其他社会制度、尤其是区别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最本质的东西;第三,是普遍地、自始至终地存在于社会主义制度之中的东西,换句话说,是世界上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发展的所有阶段都具备的东西。如果某些特征仅仅为一个或几个社会主义国家所具有,或者仅仅为社会主义发展的某一个阶段所具有,那么这些特征就不可能构成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具备的本质特征,不可能构成社会主义的共性,而只能是社会主义在某个国家、某个阶段的特殊性。

根据这样的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应是什么呢?对此,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都有过很多阐述。但是,对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最简明、最准确的概括,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四项基本原则反映了社会主义必须具备的、而且与资本主义制度有质的区别的根本特征:政治上,必须由无产阶级政党——共产党领导,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经济上,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的劳动生产率,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思想上,以无产阶级世界观——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

四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并不是我们主观想象出来的,而是从历史发展的逻辑中必然得出的结论。列宁曾经指出:“共产主义是从资本主义中产生出来的,它是历史地从资本主义中发展出来的,它是资本主义所产生的那种社会力量发生作用的结果。”(《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1卷第81页)事实表明,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加深,经济联系越来越密切,使得生产越来越具有社会性质。生产力的这种性质客观上要求由社会占有生产资料并调节整个国民经济。但是,生产资料的资产阶级私有制妨碍了生产力性质的这种客观要求的实现,因而生产社会性与私人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就成为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解决这个矛盾的唯一出路,就是用生产资料公有制取代资本家的私有制。然而建立公有制、“剥夺剥夺者”,势必引起资产阶级的殊死反抗,因此,代表先进生产力的无产阶级必须在共产党领导下,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消灭了人剥削人的经济基础,就有可能也有必要在分配上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消除两极分化,就有可能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而所有这一切,都必须在无产阶级世界观——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下才能做到。可见,作为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四项基本原则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它反映了社会发展的规律,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四项基本原则不只是中国特殊条件的产物,它反映了社会主义的共性,因而是任何社会主义国家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的。因此,我们有理由说,维护了四项基本原则,就是坚持了社会主义,否定了四项基本原则,就是否定了社会主义。苏联东欧的解体和演变,资本主义的复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主要说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并没有回答社会主义的全部问题,因为社会主义问题还应该包括这些本质特征的具体实现形式,即具体的政治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及各项具体的政策、措施等。这些,基本上属于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范围,需要结合本国的具体国情、所处的具体历史条件进行创造性的探索。在这一领域,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历史条件,应该而且必然会有差别。这就是社会主义的特殊性。

任何一个国家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社会主义的共性和特殊性是密切结合在一起的。共性寓于特殊性之中,不可能有脱离了特殊性而独立存在的共性。同时特殊性又是共性的具体实现形式,抛弃了共性的东西,特殊性也就不可能存在,或者变成了另一种性质的事物的实现形式。

在探讨社会主义问题时,往往会出现把社会主义共性与特殊性割裂开来的倾向;或者从强调某一个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特殊形式而否定社会主义共同的本质,这在理论上表现为修正主义,在实践上则会导致资本主义化;或者从强调社会主义的共性而否定在不同国家、不同具体历史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应该有不同的方法和道路,这在理论上表现为教条主义,在实践上则是照搬别国的模式,或固守原有模式不思改革。

毛泽东同志从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统一出发,十分重视把社会主义国家都必须遵循的共同规律与在我国具体条件下实现这些规律的特殊形式统一起来。他在总结苏联的经验时,把“基本经验”与“具体经验”区分开来,认为前者反映了社会主义的共性,必须充分肯定,并把“我们把自己所干的事业看成是伟大的十月革命的继续”;后者则是反映了在苏联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的特殊性,对此必须作具体分析,因为中国有自己的特点,所做的事必然要与苏联不同,更何况苏联本身还犯有不少错误。他指出,十月革命的道路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普遍规律,但各国实现这一普遍规律时又存在千差万别的特点,每个民族“最后都将沿着在一些基本点上相同,但在具体形式上各有不同的道路,走向共产主义”。正是毛泽东同志首先提出,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问题上,要反对照搬苏联的模式,提出要以苏联经验为鉴戒,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这一点,集中反映在1956年的《论十大关系》一文中。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普遍认为苏联是唯一的社会主义模式、东欧国家纷纷照搬苏联模式的50年代,毛泽东同志这一论断起着振聋发聩的作用。也正是毛泽东同志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出现以全盘否定斯大林为特征的修正主义思潮的50年代中期,挺身而出,强调必须充分肯定苏联革命和建设的基本经验,即“十月革命的基本道路”,指出否定这一点就是否定马克思主义、否定社会主义。可以说,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正是以此为出发点的。

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最大贡献的是邓小平同志.他针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的政治经济形势,及时地提出了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同时邓小平同志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他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必须始终注意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国改革开放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原则下开展的。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按照这个方向走,“就是坚持社会主义”(《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9、138页)。邓小平同志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坚持改革开放作为党的基本路线的“两个基本点”,这意味着社会主义的共性与在中国条件下实现社会主义的特殊性的统一。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是两者的结合,使得社会主义中国,在苏联东欧国家发生剧变、世界社会主义处于低潮的今天,不仅仍然屹立于东方,而且政局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安定,社会主义事业蒸蒸日上。

把社会主义共性与特殊性区分开来,有助于我们从方法论上搞清楚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同志把当前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说成是“现代社会主义”,并把它的特点概括为发展生产力和共同富裕;而把以往的社会主义实践称之为“传统社会主义”,并把它的特点概括为公有制、按劳分配和无产阶级专政。坦率地说,我是不赞成“传统社会主义”,“现代社会主义”这一类概念的。就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来说,公有制、按劳分配、无产阶级专政等,这是任何社会主义国家都必须坚持的,因而没有“传统”与“现代”的差别。如果就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方法和道路、具体的政治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来说,无疑会有而且应该有所差别,然而这种差别既存在于不同历史阶段,也存在于不同国家,很难用“传统”、“现代”来概括。

又比如,有人曾提出,既然社会主义可以而且应该有不同的模式,为什么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不能是社会主义的一种新的模式?这里,关键是什么叫社会主义的不同模式。在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层次上,社会主义不可能有不同模式,因为这是社会主义的共性,如果抛弃了这些本质特征,也就不成其为社会主义了;在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具体实现形式这一层次上,由于具体国情和历史条件的不同,在不同国家和不同历史阶段应该有差别,从而呈现出不同模式。不同模式指的是社会主义特殊性。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不是探讨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在具体历史条件下的实现形式,而是抛弃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如主张取消共产党的领导,实行资产阶级的多党制;取消无产阶级专政,实行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取消生产资料公有制,实行资产阶级私有制的私有化;取消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作用,实行听任资产阶级思想自由泛滥的意识形态多元化,如此等等。因此,尽管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打着社会主义的旗号,然而由于它否定了社会主义的共性,因而不是社会主义的一种模式。它的性质,从意识形态上讲,是一股资产阶级思潮;从社会制度上讲,是作若干改良的资本主义制度;从客观作用上讲,是社会主义通往资本主义的桥梁。苏联东欧国家在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指导下发生的解体和演变,可以证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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