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完美不符合现实--对近代江南农村土地权历史人类学研究的批判_人类学论文

追求完美不符合现实--对近代江南农村土地权历史人类学研究的批判_人类学论文

追求完美过分 理想难敌现实——对《近代江南乡村地权的历史人类学研究》的批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地权论文,人类学论文,江南论文,近代论文,追求完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批评的视角

张佩国先生的《近代江南乡村地权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一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是一本用力很勤的优秀历史著作。这一点没有疑问。我在这里提出一点疑问和批评,并不是因为这本书写得不好,而是因为学无止境。历史很难研究,资料的积累,知识面的扩大,是一件非常困难的工作,这一点严重地影响了历史工作者的视野,推迟了他们成熟的时间。而作者在努力追求一种完美的方法论,与现实有很大的差距,使他的思维方法出现了一点偏差,有必要提出来供作者参考。

我所以要拜读这本著作,是因为我缺乏对近代中国地权问题的研究,对现有的研究成果也了解不多。所以,我是抱着学习的态度来读的,以弥补我的知识空缺。因此,在正文之前,我要说明我的批评视角。第一,我是以一位年长的历史学工作者的身份来进行批评的。这个身份表明,我有比较丰富的近代历史知识和研究经验,有自己已经定型的思维模式和方法论,同时也表明,思维已经趋向保守化,接受新方法的能力已经衰减。第二,我是以一个读者的身份来进行批评的。这个身份表明,我不是地权问题研究的专家,也不是方法论研究的专家,因此,我的批评可能是对的,也可能是因为没有读懂,也就是因为无知而提出了错误的批评。所以,如果我读错了,那么希望作者在以后的写作中,要尽可能照顾读者的理解力。另外,我的批评的前提是,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物,学术研究也同样如此,有缺陷是正常的现象,而所谓的完美,则只能是一种幻觉。所以,批评与否定不能等同。同样的道理,基于上述两点,本文也不可避免地存在错误和缺陷,如果作者进行反批评,自会推进学术的进步。我不善于四平八稳地写文章,本文以批评为主,没有充分叙述张先生大作的成就,请作者和读者原谅。

二、关于方法论问题

张佩国先生对本书写作的方法论,进行了详细的探讨和介绍。他申述说:“我运用社会人类学方法整合经济史、社会史、法制史、文化史等学科领域的学术资源,实际上是在多维视野与再现农民的历史主体性两层面下功夫,这就是我所提倡并付诸实践的历史人类学方法。”(注:张佩国:《近代江南乡村地权的历史人类学研究》,第73页。以下简称本书,并只注页码。)在本书的“内容提要”中,他认为“地权是乡村社会历史变迁的全息元,即地权蕴涵了乡村社会历史的全部信息含量”。因此,他的意图显然是“全面地再现乡村地权演变的历史过程”;同时,“突破概念化的历史书写方式,走向中国乡村史的乡土化书写”。这样的努力,当然是很好的。从全书看,内容丰富,用力很勤,令人赞赏。但独尊人类学方法的倾向,令人疑惑,也不敢苟同,其本身的理论逻辑也有些矛盾。

首先,张先生在本书中,究竟是研究地权,还是研究农民?这是两个范畴不同的概念。从本书的叙述和内容中,常常把地权研究和农民研究(即以农民为主体的地权研究)混为一谈。我觉得,张先生心目中的农民,似乎另有内涵。按照张先生的观点,“地主制经济”理论中的农民这个概念,似乎是结构主义的概念,而不是乡土化概念。因为,按照“地主制经济”的观点,地权问题的历史主体性,在地主方面,而不在农民方面,研究地权首先是研究地主,而不是农民。地及和农民的对立的概念,都是运用现代西方理论后发生的概念。而张先生在本书中似乎在尽量回避地主和农民的对立。我不反对张先生有自己的思辨逻辑,但必须向读者叙述清楚。为了突破作者所说的概念化书写,走向全息化、乡土化书写,为了与“地主制经济”理论下的范畴有所区别,有必要建立自己的明确的定义。按照“伦理本位,职业分立”的乡土化语言,中国是士、农、工、商的四民社会,“农”的概念范畴,与现代概念不同,必须解构和重构。因此,从地权研究的角度出发,如果用乡土化语言,似乎应该用“田主”这个概念,其中包括不参加农业劳动的土地所有者,以及有耕田的农户。没有地权的农民,是否属于张先生研究的范围,由于在本书中缺乏有关的论述,我没有看明白作者的意图,最遗憾的是,由于没有必要的定义,在我这个头脑冬烘的人看来,从第二章到第八章的内容,都不是单纯体现农民(仅仅指主要依靠农业劳动为生的人群,不包括主要依靠地租生活的田主)的历史主体性,而相当部分体现了地主的历史主体性。例如,第二章《村界》中,把“农民”和“村民”的概念混用。张先生反对概念化书写,但应该懂得名不正则言不顺的道理。又如第六章的“家产纠纷”,当然在地主家庭中发生的纠纷,对社会的影响要更大一点。诸子析产制,是造成中国社会地权高度分散(不是集中)的重要原因。我们在这方面研究地权,不可能单纯以农民为主体来研究,除非张先生概念中的农民与农村居民为同一范畴的概念,但张先生并无如此的解释。何况,农村地权也不仅仅属于农村居民。第七章的“家族伦理”,也不等于农民伦理。根据家谱的研究,家族伦理大体是官绅所主导的,而不是农民主导的。显然,张先生没有整合家谱文化的专史研究成果。

第二,张先生相当严厉地批评了概念化书写,但同时说明:“概念毕竟是一种方法,是认识问题的手段,建构概念化的历史解释模式是任何持实证取向(不是实证主义)的历史学者所要坚决反对的。我所反对的是历史的概念化书写,而不是历史研究中运用概念。我提倡并想以自己的实证研究所要发现和解释的,恰恰是存在于乡村社会的乡土概念。”(第35页)我没有读懂合理运用概念和概念化书写的区别,感到困惑。作者在内容提要中说:“农民不像学者有所谓的‘学科意识’,他们的观念、话语全面地反映了乡村社会的实际过程……学者头脑中的学科概念相对于这些乡土观念则明显地缺乏解释力度。本项研究最基本的解释策略也正是要突破概念化的历史书写方式,走向中国乡村史的乡土化书写,我称之为历史人类学的方法论。”本书第一章对其他学派的方法论进行了广泛的批评,至少给我一个印象:似乎只有人类学方法,才突破了概念化书写,似乎只有运用乡土语言,才能突破概念化书写。对此本人不敢苟同。

任何学者或者社会工作者,在研究具体问题的时候,都必然要运用前人创造的理论,也就不可避免地运用某种概念系统。现代人文、社会科学的各种学派,都有自己的概念系统。但学者在研究过程中,应该充分尊重事实,进行调查研究,重新审视和修正前人的理论和概念系统。所谓教条主义的研究方法,就是不顾事实真相,盲目运用前人理论,只有理论概念和教条,而没有新的研究成果和合理结论。现代理论系统的建立,总是要建立新的解释系统,也就必须有合理的概念系统。没有新的概念系统,新的理论是无法建立起来的。纯粹的乡土化语言,是无法建立起现代的理论解释系统的。除了白描之外,在理论解释的领域,就必须超越乡土化语言。正如上面所说,张先生运用的“农民”这一概念,由于没有自己的定义,因此,他无法与其他学派的语言划清界限。张先生所钦佩的费孝通先生关于“差序格局”的理论抽象,就不是什么乡土化语言。我这个社会学的门外汉,要理解这一术语都有一定困难,何况当年目不识丁的农民。这一术语显然不是写给农民看的。所以,不要笼统地批评其他学派的理论概念系统,它们都有自己的功效。当然,历史学是人文学科,并非任何时候都要运用理论概念,但这是性质不同的两回事。如果本人的批评有误,那末请作者用更明白晓畅的语言和仔细的分析,来予以说明。

第三,张先生批评说:“学科本位的狭窄视野遮蔽了人们的眼光,使历史被碎割化为所谓的政治吏、经济史、社会史、文化史、思想史、法制史、军事史等等专门领域,历史成了历史学者展现其工匠技艺的场所,而社会历史各要素间的内在联系则被搁置一旁。”(第3页)作者既然承认“学科的分化为科学研究提供了日益丰富的方法论资源,没有分化,就没有整体视野中的整合,历史学中的学科分化也应该作如是观。”(第46页)那么,泛泛地批评专业分科的学科意识,实在太过分。事实上,对于单个学者来说,长时段的专门史的研究,都是做不到的。我研究1912年的民国史有10年之久,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也进行过个案研究,对于4亿人口和列强在华势力的全息的1912年民国史而言,不过是冰山一角。许多学者,包括张先生的研究,只是专题研究。横向平面式的研究,纵向线条式的研究,个案专题研究,人类学的典型调查研究,也就是毛泽东所说解剖一只麻雀的方法,抽样调查和全面调查统计分析,都是研究工作所必需的。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互补的,而不是可以替代的。而且,方法论是在不断发展的。世界上没有完美的方法论,任何方法和任何学派都是有缺陷的。我们指出前人研究中的缺陷,指出其他方法的缺陷,只是为了前进一步,而不可能建立一种完美的方法,去替代一切其他方法。综合的工作,必须建立在分析的基础上。张先生本人的大作,都还很难全面反映出江南地权的复杂状况,只是在某些方面,推进了研究,这已经是很有价值的研究了。如果全面研究江南地权,张先生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例如,太平天国后江南地权的变化,移民村与非移民村地权状况的差异,一个村落、一个家族在近代百余年时间内地权变迁的典型的人类学调查等等;而对于特殊地权结构的分析,如对于“义门”,张先生根本没有提到。张先生的大作,也放弃了对军事史的整合:军队如何组建,军队的素质,就和地权问题密切相关,军事行动也曾引起地权关系的重大调整。显然,张先生对军事史是位门外汉,但这不妨碍张先生成为优秀的学者。要求张先生动态地、全息地反映江南地权,是苛刻的,不现实的。

至于张先生把专史研究批评为“工匠技艺”(第3页),涉及的问题,比张先生所理解的更为复杂。其实,西方社会学家对“知识分子”有自己的定义,有西方的文化环境。在西方社会学家看来,东方从来就没有知识分子,而西方的知识分子在当代也近乎消失。在现代学术组织机构之下,现代学术分工的工作性质,已经很难有对人类社会问题进行独立思辨的知识分子了。人文、社会学科的工作者,已同工程技术人员没有根本区别。因此,从国家拨款中拿工资的张先生以及本人,从事着在古纸堆中讨生活的研究,都只是一种“工匠技艺”。

第四,张先生十分提倡“文化人类学的‘参与式观察’”,(第69页),以及历史叙述中的乡土化语言。对此当然值得肯定。但我不知道这同毛泽东在《实践论》中的主张,是否有区别?因为,在毛泽东看来,无论是梁漱溟也好,费孝通也好,在他这位在农民运动中成长起来的领袖以及他所“建构”(这是借用张先生的学术概念,不是毛泽东的乡土化语言)的土地革命理论面前,不过是班门弄斧。作为乡村建设派的领袖,梁漱溟在农村的实践,实在也只能算是蜻蜓点水,在“参与式观察”与乡土化语言方面,当然难望毛泽东之项背。毛泽东责骂梁漱溟说:“‘羞耻之心,人皆有之’,人不害羞,事情就难办了。说梁先生对于农民问题的见解比共产党还高明,有谁相信呢?班门弄斧。”(注:《批判梁漱溟的反动思想》,《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111页。)打消了凡是论之后,我们才懂得,尽管毛泽东的“参与式观察”是有深度的,但仍不等于掌握了一切真理。梁漱溟和费孝通的学术成就是不能否定的。当代中国学术是围绕着毛泽东的土地革命理论“建构”起来的。在近代地权问题上,不可能再有人在参与式观察和乡土化语言方面,达到毛泽东的水平,因为对于已经过去的事物无法参与,当代农民的语言和思想也已发生重大的变化。但这也不妨碍当代中国学者和西方学者重新审视毛泽东的理论。我说这几句废话,是要说明,什么事情都不要绝对化。不同的学术流派甚至是对立的学术流派也可能是互补的,而理论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我们今天的视野,来源于前人的积累和今天的生活经验以及理论创造。(注:张先生说:“像梁漱溟的‘礼俗社会’、‘伦理本位’,费孝通的‘乡土社会’、‘差序格局’都是本土意味非常浓厚的概念,至今恐还无人能望其项背。”(第61页)我们好不容易摆脱了对毛泽东的权威崇拜,再听权威崇拜式的语言感到心烦,何况二三十年代的中国学术界,只是中国现代学术的草创时期,非常年轻,水平很低,还是少说这类话吧!)

至于在语言方面,我要对张先生提出一点忠告。提倡乡土化语言的张先生,他的语言实在太不乡土化。生僻的、生造的概念和拗口的词汇堆砌,致使文章非常不流畅,实在让老眼昏花的鄙人吃足了苦头,我读张先生的书实在太累。什么“碎割”、“透察”、“固化”一类词眼,完全可以用常用词代替。用这样的语言怎能去与农民交流?又如,“社会发展带有全方位性”(第42页),难道还有半方位性的社会发展?只能说全方位地研究社会发展,或说从某一视角研究社会发展。“舍弃学科本位观这样一种单向度的思维定势,以科际整合的多维视野来推进对问题意识的追索。”(第47页)云山雾罩,要追索什么?实在太拗口,这并非是高深的理论探讨所难以避免的书写特点。毛泽东早就主张:“为什么语言要学,并且要用很大的气力去学呢?因为语言这东西,不是随便可以学好的,非下苦功不可。第一,要向人民群众学习语言。”他引用鲁迅的话说“不要生造除自己之外,谁也不懂的形容词之类”。(注:《反对党八股》,《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858、865页。)当然不能要求学术语言完全通俗化,但要求学术语言尽可能好读好懂,要求张先生根据自己主张的方向去努力,我想总是合理的。

三、关于近代江南地权的问题意识

张先生在本书中,对江南地权做了“多维视野”的考察,我认为很有价值,很有成就。关于地权问题,关于村界、村籍、农家生计、家产继承、家族伦理以及一田二主的起源和内涵,本书都有丰富的内容和独到的见解,读来受益匪浅。尽管我还有很多疑问和不同意见,但即使我的意见都是正确的,也不能否认张先生的成就,而只能说明史学研究的困难。张先生主张,以世界的眼光,建立开放的问题意识,选择研究单位(参本书第一章第二节第二目),其志趣令人钦佩。但以张先生和现代中国学者的训练,以及他们的工作条件,要达到这个目标,恐怕还非常困难。

张先生的大作,严格地说,还不能说是人类学研究。现在人们常说的人类学研究,其实是西方在人类学研究中发展起来的方法,并不等于人类学研究。异土族群文化,是本土族群文化的镜子,只有在比较中,才能理解本土族群的文化特点。西方人类学研究,就是开始于对异土族群文化的研究。西方人类学界对本土的研究,是建立在对异土的研究之上的,是一种研究的深化。中国的人类学研究,既没有本土社会学的研究基础,更没有对异土文化的研究基础,还谈不上是人类学研究,而只是社会学的研究。作为西方人类学家的学生,中国本土人类学的研究,是沿着西方学者的思维而来的,甚至完全是写给西方学术界看的,纳入西方的学术系统之中。这是不必苛求的历史状况。学术研究的进步,是一个反复的过程。由于张先生的大作中,缺乏异土族群地权问题的参照系统,所以我还看不出他的问题意识,是从世界的眼光中引出的。我想,这应该是一种努力的方向,还很难作为现实的要求。由此,我也希望张先生不要去苛求其他学者,而要互相勉励。

张先生根据自己的问题意识,选择了研究单位,完成了自己的课题。但正像张先生所说的“地权分配是中国乡村社会历史进程的全息元”(第63页),我也有自己不同视角的问题意识,在张先生的大作中没有得到满足。同时,张先生的问题意识显然有局限,其大作中“再现农民的历史主体性”的力度,我认为远远不够。

开放的问题意识从什么地方来?我粗粗想来,一是从经验中来。社会上发生了问题,我们感觉到了,进行研究。二是从历史中来。因为现代的状况与古代不同,发生疑问。三是从理论研究中来,或是从逻辑中来。理论研究中,要有合理的解释,在解释过程中发现了矛盾,也就产生了问题意识。四是从世界的比较中来。不过这一点其实可以包含在上述三个方面之中。

张先生曾强调发生学,近代地权问题的研究,是围绕着地权问题发生激烈的社会冲突而来的,并非单纯从理论概念中来。在现代理论引进之前,龚自珍有《农宗》的土地改革方案,洪秀全有《天朝田亩制度》的土地改革方案。在太平天国运动期间,江南地权在事实上有激烈的变化。这一些,在张先生的大作中,未予充分审视。因此,对于现代变革之前,农民在地权问题上的历史主体性,也就在张先生的大作中没有充分展现。辛亥革命期间,刘师培写过《悲佃篇》,孙中山提出了“耕者有其田”的初步设想,并制定了“平均地权”的改革方案。但这个方案,孙中山是从西方理论中来的,缺乏农民的历史主体性的参与。

近代地权变革,农民的历史主体性表现在哪里呢?实际上,在辛亥革命以后,农民在地权问题上,表现了越来越强烈的权利意识。在苏南地区,抗租抗税斗争十分激烈。苏州地区的田主们,组织了田业公会,设置押佃公所,擅自拘押欠租的农民,甚至施以酷刑。在民国初年民主思想初步发育的背景下,《民权报》上批判说:“田主是游堕之民,*5削敲剥劳动者。”(注:1912年6月1日(上海)《民权报》。)1912年11、12月间,松江田主组织田业会,而佃户们则准备组织佃户会进行对抗。这个时候,没有马克思主义,没有共产国际对中国的影响,没有共产党人的活动,也缺乏现代地权理论的“建构”。同盟会—国民党不仅没有去领导农民,反而左镇压农民的反抗。大革命时期,是农民的自发的运动,吸引共产党人到农民中去的。地主和农民对立的概念,应该是从生活中来的,而不仅是从理论“建构”中来的。至于后来土地改革理论和农民的自发思想之间的差异,是我们现在需要重新审视的问题,这也是张先生大作的价值所在。在近代江南地权问题上如此激烈冲突,没有引发张先生的问题意识,我觉得非常遗憾。我的直觉是,张先生在地权问题上有偏见。否则,如此长期发展起来的地权问题上的冲突,为什么不能进入张先生的多维视野?土地制度的改革,虽然不属本书要论述的范围,但作为主张全息研究的张先生,至少不应该回避土地改革意识的起源。至于张先生所说的“对农民的人文关怀”(第324页)这种精英意识,并不是民主思想,也难怪张先生对农民的历史主体性有所漠视了。

张先生在书中,多次引用农民的话:“地就在那里摆着,你可以天天见到它,强盗不能把它抢走,盗贼不能把它偷走,人死了地还在。”(第146页)我从历史知识中,发生了问题意识。例如,唐朝一开始就有大量的逃户,脱离土地,后来越演越烈。而明朝则有投献,农民放弃了土地的所有权。为什么?从历史的动态来说,土地制度和赋役制度发生了变化,这影响了农民的地权意识。这个问题意识,也没有进入张先生的视野。在我看来,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土改强调的是地主和农民的对立,这一点不应该被否定和怀疑。但另一问题被忽视了,就是地主和农民同国家的对立。这是我从历史和现实中建立的问题意识,向张先生请教。

近年来有学者认为,士为四民之首,乡居的士处于社会中心地位。而学制改革后,知识分子进入城市,沦入边缘地位。我对这个理论分析是怀疑的,但在张先生的书中也没有答案。我知道,传统中国有一批文丐,即孔乙己式的人物,他们也是在社会边缘。在近代化的过程中,中国的耕读世家是怎样变化的?从地权问题的全息化研究来说,地权和文化的关系,也应该是张先生整合的重要内容。张先生在本书“内容提要”中主张“以人类学的个体主义方法论”、“整合炙学科的学术资源”,那末,个案研究还是必要的。我举两个个案。一是黄炎培的外祖父。据黄炎培在《八十年来》一书中说,他的外祖父有佃出地152亩,自耕地100来亩(那么多的土地,在上海浦东川沙,是很大的地主了)。有一所家塾东野书堂,也就是黄炎培少年时的读书场所。他回忆说:“孟荫余祖父有相当高的文化水平,一生种花、种桑、养蚕,不应考试,原来中间有缘故的。我母亲的祖父是给清朝官吏勒捐巨款,无力交纳,被迫投水死的。遗嘱孟姓子孙勿做清朝官,勿应清朝考试。”(注:黄炎培:《八十年来》,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年版,第17页。)另一例为吴晗的父亲,浙江义乌人。他的父亲本非书香门第出身,但读书有成,中了秀才。辛亥革命后,进入浙江巡警学堂读书,后出任警官,家道得以小康,购置了土地房屋,成为村中首富之家。但失职后只能守着家中薄产度日,仍然是一个消寒人家。所以吴晗说:“由于幼年时家境的困难,我自然地对农村中生活富裕的大地主不满意,对农民同情。”(注:吴晗:《我克服了“超阶级”观点》,《吴晗文集》第4卷,北京出版社1988年版,第105页。)张先生在第四章《农家生计》中,由于概念的不明晰,无法区别农村中不同的生存方式,也就不能反映不同农村居民的不同生存方式。我想张先生研究近代江南地权,对这两个个案所发出的复杂信息,应该感到兴趣。如果张先生能进一步提供典型农产百年历史的人类学调查,当然就更好了。

与世界上其他文化比较,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地权运动是非常激烈的。这应该引起人类学研究的强烈关注。消灭地主经济,不单纯是什么结构主义的理论问题,实际上是个国际共识,是个世界性的问题意识。当年无论国民党也好,共产党也好,都主张改变地主土地所有制。只是动员方式的不同,引起国共战争。苏联支持中共的土地改革自不待论,抗日战争期间,美国在华的外交人员,也同情中共的土地改革主张。抗日战争胜利后,美国给了国民党政府以很大的压力,要求国民党政府实行土地改革,作为美国向其提供军事援助的条件。在美援中,有专款用于土地制度的改革。1948年2月,美国国务卿马歇尔在谈到对华援助时说:“中国政府的基础必须扩大,而不应以一小集团为限。尤其我以为国民政府对于土地情形与农民问题,应有所动。在下层阶级中,时常有一种感想,以为政府对于人民或他们的问题置之不理。”(注:《援华问题的各方面议员与马歇尔问答》,1948年2月22日(上海)《大公报》,第2版。)后来国民党在台湾完成土地制度改革,美国援助也发挥了重要作用。重新审视近代地权问题,必须有这种世界的意识。同时,我们还须从现代中国大陆和台湾在土地制度上所面临的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的问题,来审视近代地权,才符合张先生提出的开放式要求。

除了对张先生回避近代江南地权问题上的冲突,回避农民自己主动的权利要求,我感到遗憾以外,在其他方面,我是不应该苛求张先生大作的。只是因为张先生在方法论上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我才东拉西扯地提出一些问题。事实上,如何解剖一只麻雀,是很困难的一个问题。解剖学的发展,就经过了漫长的岁月。提出这个问题固然重要,而解决这个问题,更必须长期的努力。全息地解剖近代江南的地权问题,是一件非常困难的工作,江南地区广大,人口众多,各地区别也很大,即使把范围再缩小到一个资料比较完备的区域,可能也要耗费张先生毕生的精力。问题的解决,需与专题的、专史的研究共同进行,而不能排斥百家,独尊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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