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秦汉时期的交通与贩卖贸易_秦汉时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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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分类号 K

秦汉时期的贩运商业是比较发达的,在我国古代商业史上,可堪称一个黄金发展阶段。这种现象的产生,除由当时社会经济迅猛发展这个最终因素决定外,还与政府重视对水陆交通网的开发、利用和维护等,存在着极为密切的关联。下面拟就秦汉时期的交通与国内外贩运商业之间的关系,做一个简要的概述。

“六王毕,四海一。”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以武力统一了全国。秦能实现统一大业,有诸多方面的原因,其中与秦在交通方面的优势不无关系。秦国重视交通,善于“远攻”,(注:《史记·范睢蔡泽列传》。)暂且不论,单就秦修“栈道千里,通于蜀汉”(注:《史记·范睢蔡泽列传》。)而言,就不仅为秦国对蜀汉的兼并和统治提供了前提条件,而且还使“天下皆畏秦”,(注:《史记·范睢蔡泽列传》。)对六国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秦统一前,诸侯割据,关卡林立,路轨尺度不一,这都限制和阻碍了各地区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交流与发展,也不利于贩运商业的发展与繁荣。

秦统一后,为了镇压六国残余势力的继续反抗和把新开拓的疆土与内地融合为一个大一统整体的需要,规定了车轨的标准宽度,即“车同轨”、“舆六尺”。又下令拆除六国自设的障碍,以便陆路交通的往来,与此同时,还在全国范围内决通川防,夷去险阻,开辟水路交通网。首先应当提到的就是驰道。秦“为驰道于天下,东穷燕、齐,南极吴、楚,江湖之上,濒海之观毕至。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补注》:王先慎曰:三丈中央之地,惟皇帝得行,树之以为界也。《三辅黄图》云:汉令诸侯有制得行驰道中者,行旁道,无得行中央三丈也,不如令,没入其车马,盖沿秦制。)厚筑其外,隐以金椎,树以青松。为驰道之丽至于此。”(注:《汉书·贾山传》。)驰道遍布全国各地,道路宽广,规格要求很高,路面用铁椎夯实,工程艰巨。秦完成了贯通全国的陆路干线网的建设,意义重大,而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消耗自然也是惊人的。

秦还在北境修筑了直道。直道是为了防御匈奴的南侵,便于运兵转饷而修建的。秦始皇派大将蒙恬率军北击匈奴,全部收复了河南地。除了设县修障之外,又于三十五年(公元前212 年)修筑了从九原抵达甘泉的一条地道,长“千八百里。”(注:《史记·蒙恬列传》。)因直道通过山岭,故须“堑山堙谷”,工程极其浩大而艰巨。这条道路到汉武帝时还畅通无阻,成为重要的边防交通干线。

秦素有开发和利用水利资源的传统。战国时曾有人提出,秦“以牛田,水通粮”,是其不可战胜的优势。秦统一全国后,不仅利用旧有的河道,尤其注意了运河的开凿。其中最值得注意的就是灵渠的开通。这是秦人在中国水利史上的重大建树。秦始皇发兵南攻百越,为了解决运兵转饷的困难,乃“使监禄凿渠运粮,深入越,越人遁逃。”(注:《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修的就是灵渠。灵渠在今广西兴安县西,全长三十公里,凿断始安峤分水岭,沟通了湘漓二水,连接了珠江与长江,从而把珠江、长江、淮河、黄河四大水系联成一气,(即由珠江通漓水,经灵渠入湘水,再至长江,复转邗沟入淮水,涉济水,经鸿沟入大河)形成了贯通我国南北的水路交通干线。灵渠在秦汉时期的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一直起着重大作用。

综上所述,秦统一全国后,极端重视交通道路的建设,形成了以关中咸阳为中心的全国水陆交通网,把全国各大城市、商业都会联系起来,对国家政治的统一、国防安全及经济、文化的发展,起着重大的历史作用。由此就为日后两汉贩运商业的发展和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汉承秦制,汉代帝王同样也重视交通建设。汉武帝时,“治南夷道”、“治雁门险阻”、“通回中道”等事,均录入《汉书》帝纪。王莽“以皇后有子孙瑞,通子午道。”(注:《汉书·王莽传》。)东汉顺帝“诏益州刺史罢子午道,通褒斜路”(注:《后汉书·顺帝纪》。)等,都说明最高统治者往往把修建交通工程看作执政的一项重要任务。

自秦汉大统一封建专制体制建立之后,政府多出自政治、经济的原因,实行移民政策,促使了人口较为合理的分布。这些移民中不乏商人,如被司马迁称述为“贤人”的卓氏、程郑、孔氏等,就是被秦强制迁徙后,经商鼓铸成为“千金之家”(注:《史记·货殖列传》。)的。而一般的移民也需要商品交换活动,这就使商品交换得以在更广泛的区域内进行。在这一定程度上使“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注:《史记·货殖列传》。)的现象成为可能。所谓“农工商交易之路通”(注:《史记·平淮书》。)的经济形势的形成,就是以交通建设的成就为条件的。

秦汉时期交通成就对于经济发展有力的推动作用,突出地表现在国内贩运商业的空前活跃,极大地促进了物资交流上。“农商交易,以利本末”(注:《盐铁论·通有》。),“汉并二十四郡,十七诸侯,方输错出,运行数千里不绝于道,……转粟西乡,陆行不绝,水行满河”,(注:《汉书·枚乘传》。)使得商品经济表现出前所未有的活力。当时“重装商贾,周流天下,道无不通”,(注:《史记·淮南稀山列传》。)“千里游敖,冠盖相望,乘坚策肥”。(注:《汉书·食货志》。)以繁荣的贩运交易活动为基础的民间自由贸易,在一定程度上,冲决了政府抑商政策的层层阻碍,对秦汉商品经济的繁荣起到了有利地推进作用。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远在各民族分治时期,中原与周边各少数民族之间就有较为密切的经济文化的往来。秦汉时期,全国水陆交通网的初步建成,为中原与周边少数民族地区间的贩运商业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互市”的发展。

两汉时期,中原与匈奴、西域(狭义指今新疆一带)各族、乌桓、鲜卑、西羌、西南各少数民族都有贩运商品的贸易往来。在相当的历史时期内,还保持了较为繁荣的势头,以致少数民族地区所产的布和氇,在内地市场上都有了专门的名称。如氏人的殊缕布称“絣”、所织的称“妣”,西胡人的毳布称“”。这一时期与少数民族的贸易主要由各族统治者组织进行,有一定的场所和时间规定。内地贩运商人经官府许可后才可进行交易活动,但在不同地区,对参予交易商品的品种有不同的限制。如西汉高后时,就曾“禁南越关市铁器。”(注:《史记·南越列传》。)贸易的主要形式为互市。

互市始于西汉时期对匈奴、南越赵佗所开的“关市”。汉与匈奴之间,从汉高祖到文帝的二十多年内,基本上保持了友好往来的关系,并设立了“关市”,由朝廷指定官员,用黄金、丝织品同匈奴交换马、骡、骆驼、兽皮、毛织物等。秦之后,南越赵佗自立为南越武王。西汉初年,汉高祖鞭长莫及,只得承认既定之事实,使南越成了一个独立的政权。汉越两族友好相处,互设“关市”,以利贸易。汉族贩运商人把铁制的农具、耕畜卖给以农业为主的南越人。

东汉时期,汉在同乌桓、鲜卑、匈奴等少数民族的贸易中,开始称为“互市”。“互市”多在和平时期进行,周边各少数民族以马、骆驼、牛、羊、兽皮和本族手工艺品等,换取中原的盐、粮、农具、药材和装饰品等。各民族的贩运商人,通过互市交易商品的形式,在促进各民族的友好往来,互通有无,发展经济,交流技术与文化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秦汉时期,随着国内贩运商业的繁荣和民族间贩运商业的发展,随着地域观念的不断扩展,人们便雄心勃勃地去探求“外边的世界”,这样就促进了对外的丝绸之路、西北陆路、东南海路交通的沟通,有力地促进了国际间长途贩运商业的发展。

丝绸之路是对我国的丝和丝制品运销亚、非、欧各国的世界著名古商路的誉称。秦汉时期,我国内地的丝绸即已大量远销国外。据考证,古代陆路的丝绸之路有北方和南方两条。此外,尚有海上丝绸之路。

北方丝绸之路,也称“西北丝绸之路”。这是一条“官道”,全长7000多公里。公元前138年和公元前119年,为了联络大月氏、乌孙等国夹击匈奴,张骞受汉武帝派遣,两次出使西域。虽未达到目的,但开辟了由新疆通往中亚、西亚的道路,建立了与中亚、西亚各国的友好往来的关系。从此之后,汉王朝不断派遣使者,前往中亚、西亚各国。这类汉使皆是一身二职,既为政治使节,又兼领商队首领,从事长途贩运的商业贸易。汉武帝时,出使大宛诸国的使者,竟“一岁中多至十余辈”。(注:《汉书·西域传》。)西方诸国来汉的使者和贩运商人也络绎不绝,以至“商胡贩客,日款于塞下。”(注:《后汉书·西域传》。)公元一世纪,东汉明帝派遣班超出使西域,通50余国。他的掾属甘英曾“穷临西海而还”。(注:《后汉书·西域传》。)汉人的足迹已远达地中海东岸。其大致走向是:东端起到我国的长安,经河西走廊,北至伊吾(今哈密)、北庭(吉尔萨尔)、乌鲁木齐、阿力麻里(伊宁)、顺伊犁河下游通往里海沿岸,此为北路,由河西走廊经敦煌、玉门关、顺古长城经古楼兰、沿塔里木盆地北缘经库尔勒、轮台、龟兹(库车)、拜城、阿克苏、疏勒(喀什),通往波斯(伊朗)及地中海沿岸各地,此为中路;由河西走廊经敦煌向古阳关,沿鄯善(若羌)、且末、于阗(和田)、叶城、莎车穿越南疆,取道蒲犁(塔什库尔干)、南去天竺(印度)、克什米尔,西去阿富汗、伊朗,此为南路。我国输出的主要是丝绸,输入的有大宛的汗血善马、明珠、文甲等殊文异物,相传菠菜、胡椒、葡萄、胡桃、西瓜等菜果,也是从这条路线上输入的。

南方丝绸之路,是我国古代通往东南亚和非洲大陆的一条民间私道,全长3000多公里。原称“蜀身毒道”或“五尺道”,后被誉为“南方丝绸之路”或“西南丝绸之路”据《汉书·张骞传》记载:“臣(张骞)在大夏(阿富汗北部)时,见邛竹杖、蜀布。……大夏人曰吾贾人往市之身毒国(印度)。”可知巴蜀贩运商人早在张骞出使之前就经过印度等地从事贸易活动。其大致走向是:始于四川成都,再分别经雅安、凉山和宜宾、乐山两线,汇集于云南的滇池,然后又分两路,一路南下通往越南,另一路经德宏通往缅甸、印度。我国输出的商品主要有丝绸等,输入的则有翡翠、珍珠等。

我国很早就同西北许多方国部落进行贩运商品的贸易活动。《竹书纪年》记载:“帝舜有虞氏九年,西王母来朝,……献白环玉玦。”可知在周以前中原和西方可能已有交通。《穆天子传》记载,穆王西征犬戎,行踪直至今新疆、中亚一带。并“载贝万朋”,同沿途各方国进行方物交换,以换取昆仑的玉石。西汉武帝时期,我国经由西北地区,通过西北陆路同外国进行贩运商品的贸易活动。当时从长安经塔里木盆地去中亚的道路主要有两条。一条是南道,即上述北方丝绸之路中的南路。另一条是北道,沿天山南麓西行,经焉耆、龟兹到疏勒,越葱岭北部,经大宛(前苏联乌兹别克共和国的费尔干)、康居(阿姆河以北咸海与巴尔喀什湖之间的地区)、奄蔡(前苏联里海旁阿速海附近地区)等国到大秦(罗马)。因奄蔡等国盛产貂皮,汉朝所需貂皮多由此路输入,故这条路也称“毛皮路”。汉代经西北陆路输出的主要商品为生丝和丝绸,输入的商品主要有毛皮、珠玉、香料和奇禽异兽。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北起渤海,南至广东的沿海交通线就已开辟,并同朝鲜、日本和越南等邻近国家有海上往来。秦始皇曾“遣徐福、韩终之属多赍童男童女入海求神采药,因逃不还, 天下怨恨。 ”(注:《汉书·郊祀志》。)反映出秦人已具有较强的航海能力。西汉时,我国航海能力已大有提高,海船由徐闻、合浦出发,经今马来西亚半岛及缅甸,辗转可达印度半岛东海岸。海上交通线的开辟为海路贩运商品的贸易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条件。汉武帝时,朝鲜半岛上的高勾丽和三韩(马韩、辰韩、并韩),倭奴国(日本)以及东南亚沿岸的国家都不断派遣使者来汉朝贡,用其特产交换中国珍贵的丝织品和日用品。汉武帝也曾派隶属于少府黄门的“译长”和应募的贩运商人,携带黄金和丝织品,沿上述航路去购买明珠、璧流离等奇异之物。公元166年, 大秦王安敦曾派使节从海路辗转到现在的河内登陆,然后抵洛阳进行朝贡。表明了东汉时期,海路贸易的进一步扩展。因两汉时期,我国通过海路输出的商品主要是丝绸,所以海上贸易之路也称为“海上丝绸之路”。

秦汉时期,我国对外三大商路的开通,促进了国际间长途贩运商业的发展,为我国同世界各国之间,在交通沟通、商品交换、经济文化交流等方面,做出了历史性的重大作用。

如前所述,秦汉时期的交通确为贩运商业的发展与繁荣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但因受当时社会经济、自然环境以及国家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这种优势并没有得以充分利用。

秦汉时期,虽然其政治疆域已北起幽、并,南迄交趾、珠崖,东至东海,西达玉门、阳关,开拓得很大。但由于受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及自然环境的限制,大多数贩运商人“周流天下”之所及,仍以经济较为发达的黄河流域为主,其次是江淮流域,至于去更边远地区的,则为数甚少。

在秦汉时期,特别是在西汉,江淮流域基本上还是一个尚未末发的地区。虽然出现了农业,但却停滞在“火耕水耨”的粗耕阶段。加之“江南卑湿,丈夫早夭”的恶劣的自然环境,更阻碍着经济的发展。《史记·货殖列传》记载的“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果隋赢蛤,不待贡而足,地势饶食,无饥馑之患,以故砦窳偷生,无积聚而多贫。是故江淮以南,无冻饿之人,亦无千金之家。”正是这种情况的真实写照。除位于交通要冲上的寿春、合肥、江陵、吴等城市,利用其丰富的物产,从事些商业贩运外,其它地区的贩运活动是不发达的。直到三国时期,随着经济的开发,这种情况才有了较大的改观。其他边远地区,或不及江淮,或与江淮的情况大体相同。

秦汉时期,中原与周边少数民族地区之间的贸易的主要形成是互市。但互市一般只能在和平时期进行。出于对国家安全的考虑,政府对其进行严格地管制。许多商品是禁止交易的,贩运商人也多不能自由参加。若有违犯,政府将予以严惩。如“匈奴浑邪王率众来降,……及浑邪至,贾人与市者,坐当死者五百余人。”(注:《史记·汲郑列传》。)大概就是因为商贾贩铁器于匈奴,违犯了政府的禁令。即便能参加互市,也要受中原政权与少数民族政权的政治气候的影响。如果双方关系紧张,不但买卖做不成,有时还可能会赔财丧命。如顺帝时期,乌桓入侵云中,就“遮截道上商贾车牛千余辆”(注:《后汉书·乌桓传》。)。

秦汉时期的对外贸易刚刚开始,交通多险阻,运输极困难。丝绸之路虽多出于政治之目的,有汉朝军队的保护作后盾,但远非是一条坦途,贩运商人多遇强盗。如“起皮山南,更不属汉之国四五,斥侯士百余人,五分夜击刀斗自守,尚时为所侵盗。”(注:《汉书·西域传》。)道路更是艰险,“又有三池、盘石孤,道狭者尺六七寸,长者径三十里。临峥嵘不测之深。行者骑步相持,绳索相引,二千余里乃到县度。畜堕,未半谷尽靡碎;人堕,势不得相收视,险阴然害,不可胜言。”(注:《汉书·西域传》。)至于那些“私道”就更是充满了艰辛和危险。如“巴蜀民或窃出商贾,取其筰马、僰僮、髦牛,以此巴蜀殷富。”航海需要一定的技术,由于受当时历史条件所限,秦汉时期的海上交通不发达。海上多风波险阻,一般的贩运商人多视航海为畏途。

秦汉时期,个体小农已成为封建国家一切财政开支和各种劳役、兵役等的主要负担者,小农经济成为封建国家经济的基础。因此,统治者无不极端重视小农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并制定了一系列旨在保护小农经济的措施。但由于受当时“夫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注:《史记·货殖列传》。)等规律的影响,贫困小农为了生活,多弃农经商。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劳动力对农业的投入,威胁到封建统治的根基。为了维护其统治,统治者多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贩运商业虽能为统治阶级提供他们所渴求的奢侈品和“奇怪异物”,但统治阶级却可不通过市场,以土贡和官营工商业的形式,获取他们所需之物,这样就大大限制了贩运商业的发展。更有甚者,汉武帝时期,官府通过均输平准等官营商业措施,控制贩运贸易,劫夺商业利润,使民间经营的贩运商业暂趋衰落。车、船有算且从重征税,减少了贩运商人的经营兴趣。《汉书·货殖传》中所记述的“师史既衰”云云,就透露了当时贩运商人的厄运。

要之,秦汉时期的水陆交通网的修建,主要是出于政治和军事上的目的,但在客观上促进了国内贩运商业的发展与繁荣,使经济意义上的“四海为一”的局面最终形成。同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原与少数民族之间的贸易,如互市的发展。秦汉时期的人们赋有开拓精神,终于使丝绸之路、西北陆路、东南海路的沟通成为可能,为中外经济、文化等的交流作出了贡献,起到了重大的历史作用。但由于受社会经济、自然环境及国家政策等的制约和影响,秦汉时期的交通所提供的便利条件,并没有得以充分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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