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技术转移模式及有效路径研究
史 琳1王贵辉2*张舒逸1 王 博1
1.吉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吉林长春 130033;2.吉林省科技开发交流中心 吉林长春 130012
摘 要: 本文从各技术转移的不同主体、以及获得成果的不同类型出发,把技术转移分为三类,分别是面向全体大众的基础公益类技术向公共部门转移、由政府主导的共性技术向技术转移中心转移和以技术需求方即企业为主体的专有技术向私人企业转移。并探讨了三种技术转移模式,文中重点研究了第二种也就是将技术向技术转移中心的模式,并探讨了相关的转移路径。最后本文针对技术转移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其在未来能有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 技术转移;基础公益性技术;共性技术;专有技术;混合模式
随着世界经济的高速发展、大量高、精、尖的技术诞生,企业之间竞争的越发激烈,也令各企业甚至国家对高新技术有了强大的需求。科学技术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而社会经济的持续进步也在不断对科学技术提出更高的要求。但原有的技术市场在功能、体制、成本、效能上已经开始不能够应对经济市场愈加强大的需求,也不能完美的为企业等提供系列的增值服务。这时出现了网络市场,它的先进化水平很好的弥补了原有的技术市场的一系列不足。
1 技术转移的类别
可以将技术成果划分成三类,分别是基础公益类技术、共性技术和专有技术,技术转移也就此分成三类。
1.1 基础公益类技术转移到公共服务部门
基础公益类技术一般是指资源和资源节约油、水坝、矿山、河流、山脉、水电、航空、铁路,公共健康、安全、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国防科技等领域。这种技术是一种自然垄断性质的技术,是属于全体人民共有的产品。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基础公益类的产品在逐渐趋向于私有化和民营化,并逐步向市场化靠拢,导致其公共属性退化,逐渐具有私人属性。基础公益类技术转移到公共服务部门的出发点就是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重,而公共品理论就是该种转移的理论基础,同时也令其存在转化的前提,该种转化也最能被大众所接受。
1.2 共性技术转移到技术转移中心
技术转移中心是将企业和科研机构连接的组织,其中政府作为连接方,企业作为科学技术的需求方,科研机构是科学技术的供给方,整个中心以提供技术的科研机构作为核心,三者组成了一个共同体。企业提出自己的要求和标准,由科研机构来满足其需求。现今政府在技术转移中心中建立了4个体系:①信息体系。主要作用是为企业等提供咨询服务、为各种技术人才提供相应的培训、进行网络平台的教育以及派遣人才去各地区提供服务等;②技术体系。主要作用是提供优质的技术方面服务,引进优秀的技术人才、与国内外的优秀平台进行技术相关合作等;③组织体系。主要起到连通的作用,如在产业间、不同行业间、跨区域间以及不同技术服务项目间进行合作等;④资金体系。主要作用是为整个中心提供资金支持,例如创业前期的资金投入、支持科技成果的基金、对科技项目二次进行开发的资金、与其他产业或平台进行股份合作所需的投资等。
2013年,语文共生教学获得江苏省教学成果特等奖,已在全国多个地区实验推广。但作为一个教学主张和一种教学方法,它还没有完全成熟。虽然我已年届花甲,但它还很年轻。
1.3 专有技术转移到私人企业
技术转移中心能够更好的促进共性技术的成功。现今的技术市场中,技术产品的开发需要多方甚至多行业共同研发共同合作,找出不同行业之间的共通性并将其融合在一起,需要企业和科研机构间拿出自己的高新技术,利用双方的技术知识和人力共同完成。只有科研机构和企业共同协作,建立相关研发团队,通过人才和知识的沟通交流,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指导和多渠道的资金支持,才能成功完成共性技术成果的转化,实现多方共赢。
2 技术转移的模式
2.1 技术转移的总体思路
技术转移模式总体来看可以分成3类:(1)基础公益类技术向公共服务部门转移,这种转移模式是由政府带领,属于政府主导模式;(2)共性技术向技术转移中心转移,使用混合模式;(3)专有技术向私人企业的转移,使用市场化模式。此外,也有一些协助主要模式的其他转移模式,如共性技术向私人企业的转移、专有技术向技术转移中心的转移等,由于在实际应用中较少,在本文中不作为研究重点。我国当前技术市场用到的3类主流转移模式的特点见下表1:
表1 技术转移三种主要模式的特征
2.2 技术转移到“技术转移中心”的模式设计
(2)混合模式。现阶段我国的技术转移中心都是以政府为领导核心和监督方,企业等是技术需求方,科研机构作为技术的拥有者是提供方,过程是由科研机构提供相关技术,以技术专利、多种技术组合方式与企业共同进行技术开发,是一种多方合作制,因此需要技术转移中心的共同合作,完善技术转移的各个阶段。
与传统转轮静平衡试验工具一样,其原理是利用平衡球心与平衡物体的重心的相应位置,在保证一定灵敏度下获得平衡[2]。对于不同重量的平衡物体,平衡物体的总重量和平衡球心与平衡物体重心的距离h值(以下称h值)的关系,采用表1数值。
(1)内在动因。技术转移中心以国家为最高层面,由政府领导,其中科研机构提供共性技术,共性技术所涉及到的专利和科学技术等都是以聚集的形式存在,从而向不同行业不同类别的企业或个人提供技术服务,这其中企业以行业为单位建立行业集团,也是以聚集态的形式获取共性技术,这就是其强大的内在动因。
注水与施肥,注入的新水要过滤以防止杂鱼及鱼卵随水进池,虾池水位先浅后深,利用水深的控制获得更有利于虾生长的水温。同时施肥培育足够量的浮游生物成为虾的直接天然饵料,常用发酵后的有机肥料,施用量为每亩80kg,视水色逐步追加施肥。
专有技术和前两者不同,具有排他性和独享性,是私人所有的产品并且大多数都有技术专利的保护。专有技术是某企业为了在本行业中拥有领先的技术和成果,从而拥有竞争力,而单独委托某科研机构为其技术研发的成果,其中研发所需的资金由成果接收企业独自承担,所获得的技术成果也归该企业独自享有。利用这种技术所产出的产品一般在该行业中都具有领先的地位,是该企业的强大竞争力,这种技术成果会产生大量的经济利益,同样归该公司所有。由此可见,专有技术是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买卖和交易的技术,是具有商品属性的,其可以推进企业快速的发展。专有技术可以成为一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此企业在本行业中的地位也就不容小觑,可知专有技术在现代市场的竞争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技术转移中心的特征决定了其更适用于共性技术的转移。如今的高需求需要科研机构使用新工艺将多种先进的材料和技术融合为新的适应市场的有竞争力的产品。在技术转移中心中,科研机构的集群有利于科研机构提供跨学科、跨行业的前沿尖端技术;企业和科研机构在技术中心内进行交流,可以简化许多繁琐的过程,节约时间和大量资金,减少技术投入运营的难度;政府作为主导方能够营造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包括资金、税务、工资、产权等问题都能最大效度的发挥效果。
在我国,共性技术向技术转移中心转移所采用的模式是混合模式,是由政府作为连接方,企业作为科学技术的需求方,科研机构作为科学技术的供给方。在我国现今的市场环境里,这3个主体遵循市场规定,共同发展。
我初到柳江古镇的时候,隆冬已在那个小镇盘桓了一段时间,街头那棵近千年的黄葛树枝头只零星地挂着些干枯的叶子。那些泛黄的叶子极像一片片风车叶,在起风的日子里发出“唰啦、唰啦”的响声。
共性技术类技术转移的主体包括技术转移中心、科研团队、孵化企业和企业集团等,各部门的具体职能如下:
表2 混合模式的运作方式
3 技术转移的有效路径
3.1 共性技术类技术转移的主体及职能
综上,技术转移中心是以政府为主导者,对共性技术的转移采用混合市场模式,而共性技术的转移也离不开技术转移中心的支持。混合模式的运作方式如表2所示:
(1)技术转移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在共性技术类技术转移中的具体职能有:①调研市场需求并总结企业所需技术;②根据企业的技术项目挑选最适合的技术研发人员;③为技术项目的研发提供相关的知识、科学信息、先进技术、项目资金、研究场地、研发过程服务等相关要件;④对企业集团等输出高新技术成果;⑤直接孵化企业。
HIV在外界环境中的生存能力较弱,对物理因素和化学因素的抵抗力较低。一般对乙型肝炎病毒(HBV)有效的消毒剂,如碘酊、过氧乙酸、戊二醛、次氯酸钠等对HIV也都有良好的灭活作用。因此,对HBV有效的消毒和灭活方法均适用于HIV。除此之外,70%的酒精也可灭活HIV,但紫外线或γ射线不能灭活HIV。HIV对热很敏感,对低温耐受性强于高温。56℃处理30 min可使HIV在体外对人的T淋巴细胞失去感染性,但不能完全灭活血清中的HIV;100℃处理20 min可将HIV完全灭活。
(2)企业集团。企业集团是技术转移过程中的主体之一,是过程中的需求方。企业集团在共性技术累的技术转移过程中的具体职能有:①为科研机构提供精准的市场状况和相关信息;②为技术研发过程提供充裕的资金;③承担技术项目成果的市场宣传和推进,以及后期的批量投产和产业化。
(3)科研团队。科研团队负责研发先进的技术成果,是成果的输出方,是科技成果顺利转移的决定性因素。科研团队在共性技术类的技术转移中的主要职能有:①根据企业集团和技术转移中心提供的相关数据,准确总结和提炼企业的技术需求,并针对需求研发出相应的技术产品;②为企业集团提供扶持;③将研发成功的技术成果提供给技术转移中心。
3.2 共性技术类技术转移的路径分析
根据前文总结的共性技术转移模式和共性技术类技术转移各主体中的具体职能分析,共性技术类技术转移的具体路径如下图所示:
共性技术类技术转移路径图
4 结论与建议
本文介绍了各种技术转移的类别和转移模式,并重点研究了共性技术类的技术转移模式及其转移路径。可以看出,只有政府、高校、企业、技术转移中心等充分合作,将各类科技创新资源高效的利用和整合,创新技术才能得到有效的转移。技术转移能让企业获取最新技术,同时连通科技成果与社会资源,使科技成果商业化,真正通过科技创新实现经济增长。因此为了落实国家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本文提出如下建议:(1)加大面向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的宣传。从供需角度出发,通过技术成果的展示会、技术成果转移高端会议等形式,加大对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的宣传力度,从双方的基本需求出发,为二者提供一个互利互惠的渠道,在提高科研机构技术人员等的积极性的同时,能够给企业集团带来可观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产学研三方合作;(2)扩大各组织机构间的交流。不同的机构和组织之间通过科技等资源的共享和整合,将不同行业的技术核心融合应用,将不同领域的知识要点灵活运用,打通行业和企业间的坚壁,顺畅的沟通和顺利的合作。可以建立一个技术转移的产业联盟,覆盖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各个地区,集技术、科技成果、科技人才、投资融资、项目咨询评估、技术经纪人培训等为一体,达到合作共建的氛围;(3)打造高水平复合型团队。在高效的科技成果转移中,科研团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仅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也需要懂得管理和运营的全方位发展的人才。在掌握了国内外先进领域技术的基础上,及时了解市场动态,把握最新风向,随时根据需求趋势调整方案,并将收集的资源整合,通过专业的营销团队进行市场的宣传和推进,营销团队会根据产品的特点及适应性制定符合市场的推广策略和营销方式,从而在符合双方要求的基础上能够吸收更多的外来投资支持,拓宽相应的融资渠道。
基金项目: 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哈长城市群综合科技服务平台研发与应用示范”(项目编号:2017YFB1401800)
作者简介: 史琳,吉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技术创新、创新理论;张舒逸,吉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研究实习员,研究方向:技术创新、创新理论;王博,吉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研究实习员,研究方向:科技政策与创新理论。
*通讯作者: 王贵辉,吉林省科技开发交流中心主任,副研究员,研究方向: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知识产权保护。
标签:技术转移论文; 基础公益性技术论文; 共性技术论文; 专有技术论文; 混合模式论文; 吉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论文; 吉林省科技开发交流中心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