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大埔县的“埔”字读音的社会语言学论证
刘涛 湖北大学文学院
摘要: 梅州市大埔县的“埔”字,《新华字典》上注音为“bù”,黄埔的“埔”字注音为“pŭ”。笔者曾遇到一些人群,他们会将大埔县的“埔”字读成“bŭ”。这些有关地名读音的社会语言学现象引起笔者的兴趣。因此特撰此文,一探究竟。本文从大埔县的得名原因及“埔”字的实际读音两方面来阐述,并结合“历史语音”和“音义一致”的地名异读审音原则提出自己的建议——“大埔”的“埔”字读作“pŭ”,以期为地名读音研究提供个案。
关键词: 地名读音;“埔”;历史语音;音义一致
一、引言
大埔县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地处广东省东北部,韩江上游。东北紧靠福建省平和县、永定县,东南连接潮州市饶平县,西依梅州市梅县区、梅江区,南邻丰顺县。该地居民多讲潮汕话、客家话。笔者有很多大埔县的同学都将大埔县的“埔”字念成“bŭ”。又因一次偶然的机会,笔者在中央电视台《乡土》栏目中,听到主持人将大埔县的“埔”字念成“bù”。还受到“黄埔”这一地名的影响,许多人将大埔县的“埔”字念成“pŭ”。因此,笔者萌生了对研究大埔县的“埔”字读音的兴趣。
二、文献综述
有关地名异读字成因的文章,笔者参考了余乔生的《关于地名读音的依据及思考》,他将目前全国汉族地区地名异读字进行分类:“文白异读、不同的古反切、古音遗留、约定俗成。此外,识半边字,译外国、外族地名改读的读音也是不容忽视的读音依据。(1)”
有关地名异读审音原则的文章,笔者参考了杨伯震的《地名异读大可精简》、张廷琛的《谈“名从主人”》、汪化云和刘正国的《关于“名从主人”的再讨论》、刘美娟的《地名读音的社会语言学考察——以“丽水”的“丽”为例》、莫超的《从“宕昌县”的“tàn”音进入<现代汉语词典>说起》、张向真的《再论解州读音》、任林深的《“名从主人”是地名规范化的重要原则——从畖底、洪洞、解州的读音说起》、王雪樵的《再谈“解州”应保留hài的读音》、李蓝的《山西解州的读音审定问题》。共计9篇文章。这9篇文章都主张地名异读应遵守“名从主人”的原则,即“译音要尽量接近原文读音,无论是直接从原文译出,还是从其它文字转译,都应如此。(2)”汪化云和刘正国谈到:“‘名从主人’原则在世俗现实中因使用的领域不同而表现为三种情形:一、音形皆从主人;二、音从主人、形从音定;三、形从主人、音随客便。这三种现象都有其存在的理据,且大多能被人们接受。(3)”
本文主要从历史上来考证梅州市大埔县的得名原因,再阐述现今人们对大埔县的“埔”字实际的读音,最后根据“历史读音”和“音义一致”的原则来提出一些建议,以期为该县今后解决地名异读问题提供一些参考。
不把自己的“经验”和“智慧”给予孩子(除非孩子主动要求,即使主动要求,也要慎重再慎重),而是尽量保持理智。然后理解孩子,明确对孩子和大人都尊重的健康界限。然后找到合适的方法,引导孩子自己找到解决方法,并且允许孩子和自己不一样,也做好孩子和自己都会犯错的准备。
三、大埔县的得名原因及“埔”字的实际读音
(一)大埔县的得名原因
尽管《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词典》、《中华字海》、《汉语大字典》以及《汉字源流字典》都严格地区分了“埔”字的“pŭ”和“bù”音。但根据“历史语音”原则,我们参考民国《大埔县志》卷一中提到大埔县的“埔”字读音:“有俗音而无字,盖即圃也”的说法,和《中华大字典》第526页记载:“埔,读如浦。1.大~。县名。明置。在汉为揭阳县地。即今广东大~县。”的说法;再根据“音义一致”原则,“埔”字读作“pŭ”和“bù”时所表示的含义是一致的:都是表示“河边的沙洲”的说法,认为“埔”字应该读“pŭ”。再者,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梅州市大埔县也向外展开了它的怀抱,“埔”究竟该读“pŭ”还是“bù”,这对于外来人员尤为重要。如果对该地名的读音不了解,那么在口头表达的时候就容易引起歧义甚至误会,给生活带来一定的困扰。笔者认为,无需将“埔”作“pŭ”和“bù”的读音区分,因为无论读哪一种音,对于外来人员来说,都是一个意思。相反,只有“黄埔”才读“pŭ”、“大埔县”才读“bù”的规定会加重人们的交流负担。因此,根据“历史语音”原则和“音义一致”的原则,大埔县的“埔”字应读“pŭ”。
(二)“埔”字的实际读音
“音义一致”原则,即地名的读音要和该音节表达的意义相一致。这样既传递出地名的特征,又可以向世人展现该地的文化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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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异读审音原则,并不是要求我们只尊崇哪一项固定的原则,也不是要求我们独尊一术而排斥其他,而是要求我们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按照以上原则的指导来加以权衡。本文主要依据“历史语音”原则和“音义一致”原则来探讨。
而《现代汉语词典》第1011页记载:“埔,pŭ用于地名:黄~(在广东)。”而第115页记载:“埔 bù大埔(Dàbù),地名,在广东。”又据《汉语大词典》第2847页记载:“埔1[pŭ]地名用字。黄埔,在广东省广州附近。”“埔2[bù]①地名用字。大埔县,在广东省东北。②见‘埔2头’。”再有《中华字海》第226页记载:“埔(一)pŭ[音普]地名用字△黄~(在广东省)(二)bù[音布]地名用字△大~(在广东省)。”《汉语大字典》第475、476页记载:“埔(一)pŭ[黄埔]地名。在广东省珠江口。(二)bù[大埔]县名。在广东省东北部。”根据以上材料可以得知:“埔”字读作“pŭ”时,只表示“黄埔”,而读作“bù”时,仅仅表示“大埔县”或“埔头”。
大埔县当地客家方言语音语调不尽相同,同是一个县的人,有的将“埔”说成“pŭ”,有的说成“bŭ”,存在方言内部差异。如果采用“名从主人”原则,那么这里的“主人”究竟该依据说“pŭ”的人,还是依据说“bŭ”的人。关于这个问题,还需要到当地进行实地考察。由于本文缺乏调查数据支撑,因而不敢妄下结论。
通过以上文献的查证,能得出以下结论:“埔”可读作“pŭ”和“bù”,且两种读音都表示“河边的沙洲”之义,只有“黄埔”才读“pŭ”、“大埔县”才读“bù”。
回到村庄的英,一刻也闲不下来,她又开始忙碌了起来,洗衣做饭,捡拾柴火。英又开始悉心照顾丈夫,她感觉听丈夫使唤也是一种幸福。
大埔县的“埔”字还读作“bŭ”。根据当地说客家话的大埔县人的实际发音,笔者认为:由于受到方言的影响,当地居民在说普通话的时候将“bŭ”的方言发音带到普通话中,成为他们的固有发音。因此,时间一久,“大埔”的“埔”读作“bŭ”。并经过人们的口耳相传,“埔”字就多了一个文献材料记载之外的“bŭ”音。
四、地名异读审音原则
关于地名异读审音原则,学术界提出了“历史语音”原则、“音义一致”原则、“社会发展”原则和“名从主人”原则。
“历史语音”原则,就是保留该地名的历史上原有的读音。
根据以上县志的记载,唯有民国《大埔县志》卷一中提到大埔县的“埔”字读音:“有俗音而无字,盖即圃也”的说法。据《说文》:“圃,种菜曰圃。从口,甫声。”“pŭ《广韵》博古切,上老帮。又博故切。鱼部。”又据《中华大字典》第526页记载:“埔,读如浦。1.大~。县名。明置。在汉为揭阳县地。即今广东大~县。2.东~寨、在交趾支那之北,暹罗之南。于西历一千八百六十三年。归法国保护。英文Cambodia。”由以上两种文献我们可以看出,大埔县的“埔”字曾经读作“pŭ”。
“社会发展”原则,即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视野的逐渐开阔,地名不再是一个区域特定人群的概念,它还应当属于全国甚至全世界。要想获得更长远的发展,该地名的使用就要或多或少要取决于外部人士(非当地居民)的发音习惯。
“名从主人”原则,和“社会发展”原则在某些层面上具有相对性:强调一个地区的地名是这个地区文化的组成部分,应该是该地语言社区的文化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地名应采取什么读音,完全依据当地人的普遍读法。
调压井地层岩性为第四系中更新洪积(Q2pl)低液限黏土,淡红、棕色、稍湿、硬塑,结构较密实,含钙质结核。围岩厚度2~36 m,局部地段夹级配不良砂、卵石混合土层透镜体,无地下水影响,围岩土体极不稳定,围岩类别为V类,应及时进行支护和衬砌。调压井横断面见图1。
通过对《汉字源流字典》第984页:“埔[本义]本义为河边的沙洲。”可以明晰:“埔”字读作“pŭ”和“bù”时所表示的含义都是“河边的沙洲”。
大埔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纂的《大埔县志》第48页有记载:“大埔县名的来历,在旧志记载中有两种说法:第一种是以大埔村得名。清乾隆四年(1739)张廷玉撰的《明史•地理》载:‘大埔,嘉靖五年以饶平县大埔村置,析氵恋洲、清远二都益之。’民国20年(1931),吕式斌撰、柯昌泗检署的全国《今县释名》载:‘明嘉靖五年,以饶平县之大埔村置县因以为名。’民国32年(1943),温廷敬撰的《大埔县志》载:‘明史地理志潮州府大埔,嘉靖五年,以饶平县大埔村置,析氵恋洲、清远二都地益之。廷敬案,大埔得名以此,今在城甲尚有大埔上下村。’第二种说法是清乾隆九年(1744)《大埔县志》载杨缵烈《邑名音义考》云:‘邑曷为以大埔名?盖俗呼有水宜稻者口田;呼平旷高原仅宜果瓜蔬麻者曰埔。……埔者俗音俗字,字书尚未补收者……。茶山之麓,弥望平原,无虑数十百顷地,总呼曰埔。埔固坱莽矣哉。大埔之名,俗所由称也。当时建斯邑者即以斯名名邑云。’(4)”我们能够得知,大埔县名来源有两种说法。一是:大埔县得名是因为该地由“大埔村”发展壮大而来。二是:大埔县因其地势为“平旷高原”且只适合种植“果蓏蔬麻”而得名。但此时的大埔县名还仅是口耳相传的口头称呼,并没有实际的文字记载,大概和“圃”字发音相当。
五、结论
地名读音是人们的言语交际内容,人们也同样地追求经济性原则。表达地名的时候,如果出现异读的现象,既容易引起歧义,也不利于他人的理解,这就给言语交际带来了一定的困扰。要想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正视地名异读现象,通过多方考察取证,力图找到其中的最佳解决方案。大埔县的“埔”字在现实生活中的多种读音,不容我们忽视。在不考虑客家方言内部语音语调的情况下,笔者认为,大埔县的“埔”字应读“pŭ”,与“黄埔”的“埔”同音。这将减轻人们的记忆负担,一旦提到“黄埔”就可正向迁移到“大埔”。况且,“埔”字无论读哪个音都是表达同一个意思。
注释:
(1) 余乔生.关于地名读音的依据及思考.[J]山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01).
(2) 张廷琛.谈“名从主人”.[J].中国翻译,1981(02).
(3) 汪化云,刘正国.关于“名从主人”的再讨论[J].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01(06)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何让文本上的宪法在我省“活起来”“落下去”,充分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是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更是责无旁贷。当前,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应着重把握好以下5个方面。
(3)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不断提高土地的规模效益。可通过一系列优惠措施,鼓励转包、出租、委托经营、股份合作制等土地流转形式,促进土地的流转和集约利用。
(4) 大埔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大埔县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11月第1版,第49页.
参考文献:
[1]张廷琛.谈“名从主人”[J].中国翻译,1981(02).
[2]大埔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大埔县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11月第1版.
[3]汪化云,刘正国.关于“名从主人”的再讨论[J].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01(06).
[4]刘美娟.地名读音的社会语言学考察——以“丽水”的“丽”为例[J].语言文字应用,2011(03).
[5]余乔生.关于地名读音的依据及思考.[J]山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