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规范程序提高招标工作效率的研究论文_李志杰1,李利2

国有企业规范程序提高招标工作效率的研究论文_李志杰1,李利2

1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济南 250098;

2山东三箭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山东济南 250100

摘要:招投标制度已经成为国有企业采购的主要方式,但目前国企招标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国有企业招投标;问题;措施

招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取的一种交易方式。目前,招投标形式已成为国有企业综合采购交易的一种趋势和必然方式,这种方式对于发挥市场竞争规律,降低成本,获取优质服务具有重要的作用。

1、我国招投标制度的发展

1980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中指出,“对一些适应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和经营项目,可以试行招标投标的办法”,揭开了我国招投标的新篇章。1982年,鲁布革水电站引水系统工程是我国第一个利用世行贷款并按世行规定进行项目管理的工程,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式的改革和发展[1]。

2000年1月1日,《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招投标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是我国招投标制度发展的里程碑。《招标投标法》明晰了强制招标范围,改革了政企不分的管理制度和以行政为主导的评标制度。随后国家有关部委就规范招投标活动制定了十余部专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招投标管理体系。

2、国有企业招标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招投标管理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招投标逐步走向规范,但在现行的招投标流程下,仍存在一些典型的问题。

2.1围标串标

一是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同一投标人挂靠几个企业或多个企业约定轮流“坐庄”,并做出多份投标文件,以各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达到承揽项目的目的,使招投标流于形式。

二是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私下谈妥中标条件后才开始招标,并找来一些企业“陪标”;招标过程中,或利用招标条件设置“门槛”,提出若干不合理的投标入门条件;或在招标条件上暗做手脚,“量身”设立倾向性条款,为意向中投标单位开方便之门。

2.2弄虚作假

一是投标人编造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社会信用系统未完全建立起来的情况下,有些投标人诚信缺失,以弄虚作假和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投标资质不够,就挂靠有资质的企业投标;人员、业绩不满足要求,就提供虚假证明。

二是招标人弄虚作假规避招标。为规避监管,实现“意图”,招标人打着提高效率的幌子,采取“肢解发包”、隐瞒不报等弄虚作假的方式,将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采取不招标或邀标的形式选择中标人。

2.3恶性竞争

现在国有企业招标大都采用最低投标价法或合理低价法,导致有些投标人为获取中标,报价低于成本,中标后,采用偷工减料、高价索赔等方式弥补损失或获取盈利,给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带来了隐患。

2.4违法转包分包

企业中标后,采用劳务合作、个人承包等形式违法转包。以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发包给他人,为应对检查,派驻虚假的项目管理团队。甚至转包后,再次转包,末端的承包人为获取利益,必然会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工程质量难以保证[2]。

3、国有企业招标问题的成因分析

招标中存在的问题,导致了招投标质量不尽如人意,招标结果背离了招投标的原则和宗旨,主要原因有几种。

3.1招投标双方信息不对称

市场交易双方之间的信息对称是达成交易和成功履约的重要前提。但由于潜在投标人数量庞大,且涉及的行业众多,招标人难以对所有投标人的信息进行全面的了解,投标人会利用自身信息优势,编造虚假资料、借用资质等手段进行投标。

3.2市场信用体系缺失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市场秩序得以运行的关键所在。长期以来,我国诚信体现不完备,企业和个人缺乏加强诚信管理的能力。虽然法律有规定、企业有年检、执业人员有年审,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都不同程度地建立了自律监督机制和措施,但目前尚缺少有效的监控措施和硬性的惩戒机制,这就造成诚信缺失的现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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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违法成本低,惩戒机制不到位

违法处罚成本相对较低,造成违法违规招标事件屡禁不止。《招标投标法》对违规行为的处罚也只有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罚款、取消一定时期内参加投标、评标资格;《建筑法》对出借资质、违法转包分包的处罚只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刑法》对串通投标罪量刑也较轻,对于违法者的震慑力度不够。

3.4招投标体系缺乏统一监管

按照现行招投标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招投标执法监督分别由发展改革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商务等多部门负责,形成了多头管理、各行其是的状况。各行业之间发展不平衡,缺乏有效统一的监管机制,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还加剧了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也造成了一定的监管“真空”。

4、国有企业规范程序、提高招标工作效率的措施

国有企业招投标过程中暴露的问题成因复杂,应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区别对待的原则,减少招投标问题的发生。

4.1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根据法律法规,制定适合企业招标工作需要的管理制度,用制度管理招标活动,用制度规范招标流程,用制度引导企业树立规范操作就是提高效率的理念。

4.2建立合格供应商库

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有政府的强力推动,短期内难以完成。那么,在目前的社会市场信用体系下,建立国有企业自己的合格供应商库,不失为一种变通的办法。采用类似于资格预审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一批施工、供货、咨询服务商库。由于不受开工工期等客观条件的影响,招标人有充足的时间对投标人资质、人员、业绩进行核实。由于入库审查不针对特定项目,投标人难以“急功近利”,采取借用资质等方式,搞“游击”投标,而更需要维护自己的长期信誉。

4.3选择合理的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是招标文件的核心组成部分,是招标人选择中标人的尺度标准。评标办法的选择不能一概而论,可以采取评标办法清单制,按照不同项目特点划分类别,各类别制定一至两种评标办法。

4.4提高投标违规成本,加大惩处力度

一是要增大投标违规行为被查处的概率。可以充分利用招标公开制度,在招标活动中,相对招标人而言,投标人之间的信息是对称的,且投标人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也会举报竞争对手的违规行为,因此应当尽可能多的公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信息,将其暴露在“同行”的监督之下。

二是加大违规投标行为的机会成本。通过制定限价控制中标价格,降低违规投标的“额外收益”,提高对查实的违规投标行为的惩处力度。采用“黑名单”制度,对违规投标人参与招标活动进行限制,提高违规投标的机会成本。

4.5建立企业招标评标专家库

专家是一个行业的精英,具有丰富经验的行业管理经验,对行业发展状况也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从企业内外选取一批基础理论扎实、为人正派、专业素养高、长期在行业一线工作的人才充实到招标评标专家库中,充分利用专家的知识优势和信息优势,重点把控招标文件编制和评标环节。

4.6加强合同履约管理

合同履约是巩固和检验招投标成果的根本,必须摆在招投标监管工作的重要位置,否则,招标搞得再成功,也是徒有虚名[4]。加强合同履约管理能够有效防止中标人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合同履约中招标人应当要求中标人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配备人员和设备,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主要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保招标成功落到实处。

五、结语

招投标制度对于激发企业竞争活力,优化市场资源配置,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构建反腐倡廉体系建设等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企业如何通过规范程序、提高招标工作效率,选择优秀的中标单位,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的探索和总结。

参考文献:

[1]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M].中国计划出版社;

[2]邓焕彬 张智慧,改进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流程的探讨[J].公路.2009年11月第11期;

[3]韦忠信 刘福广 王小龙,中国建筑行业诚信建设问题研究[J].铁道工程学报.2005年8月第4期;

[4]王怀军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合同履约管理的思考[J].七省市第七届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联席会论文。

论文作者:李志杰1,李利2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2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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