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监管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机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业银行论文,机理论文,资本论文,风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金融危机和大银行倒闭事件的多次出现,促使中国监管当局对银行业的风险监管不断加强。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过度依赖存贷利差的银行盈利模式难以为继,银行业的竞争将主要在风险管理和客户结构管理层面展开。2014年出台的“新金融十条”将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防范金融风险作为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要求。银监会在借鉴《巴塞尔协议Ⅲ》的基础上,结合国内银行业实际情况在2011-2014年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管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并在2014年8月27日发布《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修订征求意见稿)》,敦促商业银行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应当在集团内建立与其组织架构、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12年发布了被称为“中国版的巴塞尔协议Ⅲ”——《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了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在愈益严格的资本监管体系下,资本监管对降低银行风险水平是否有效?商业银行在面对资本监管时的风险承担能力如何调节?这些都是亟待探讨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 一、文献回顾 从现有的理论及实证资料分析来看,资本监管制度对商业银行风险的影响主要有3个不同方面的研究,分别集中于资本监管提高了银行风险承担水平、资本监管降低了银行风险承担水平以及资本监管和银行风险承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一)资本监管要求提高了银行风险承担水平 Shrieve和Dahl(1992)建立联立方程和局部调整模型来分析银行资本与风险承担二者之间存在正相关联系;Blum(1999)建立了一个两期动态模型来证明资本充足率的约束会导致银行对风险资产与无风险资产之间的比例进行调整;Jeitschko和Jeung(2005)通过对银行股东及经理人之间代理问题、存款保险人与股东和经理人之间代理问题的研究发现,对银行资本的要求越高,银行的风险承担越大;Jokipii和Milneb(2011)对美国银行业资本缓冲的相应短期调整与风险承担水平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发现银行资本的缓冲短期调整越大,风险承担水平就越高;江曙霞、陈玉婵(2012)在研究货币政策、银行资本和风险承担三者的关系中也发现了相似的结论:在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银行的自主投资决策权得到提高,资本充足率与银行承担风险的水平存在正相关关系。 (二)资本监管要求降低了银行风险承担水平 Furlong和Keeley(1989)认为均值—方差模型忽略了存款保险的期权价值,当把银行的破产清算概率与存款保险价值考虑在内时,资本监管会导致银行风险增加的结论就存在错误;黄宪等(2005)在借鉴Blum的分析框架的同时将其简化为单期模型,以证明较高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会导致银行调整信贷行为变得更加小心,应降低银行在贷款选择中的风险偏好;陈海勇和姚先国(2006)发现资本监管制度的充分实施能有效降低银行破产的概率;胡杰(2006)通过微观银行理论中的产业组织理论方法,构建了一个包含信用风险和准备金监管要求的风险中性商业银行模型。结果发现,在引入资本监管要求以后,谋求利润最大化的风险中性银行的行为表现为风险厌恶;曹素娟(2012)也得出资本与风险承担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的结论,另外,她还发现由于国家声誉对中国银行业的担保,产权属性和产权结构对银行行为无显著影响。 (三)资本监管要求与银行风险承担水平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Rime(2001)研究了1989-1995年瑞士银行业的资本与风险的调整行为,结果发现:监管压力对银行风险承担影响较弱,但会引起银行资本金的增加;Milne(2002)运用动态面板数据回归模型分析银行在资本充足率接近最低监管要求时的表现,研究发现当银行接近最低资本充足率监管规定时,银行通过提高核心资本的方式满足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并未降低高风险权重资产;Barth等(2004)则利用107个国家的样本数据研究了资本管制指数、不良贷款率与银行危机之间的联系,结果表明,资本监管指数增大时,不良贷款率会有一个并不显著的降低趋势,而资本监管指数与银行危机发生与否并没有稳定的联系。 通过上述研究发现,国际上关于资本监管对银行风险承担的研究,已经从合规性风险承担行为上升到能动性风险承担水平,从而更全面、动态地反映其影响。而中国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研究仍存在着较多不足,更多停留在规范行为的基础上,特别是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之后的研究,以及2008年金融危机后新资本监管规定对银行风险承担的研究不够充分,对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研究仍有待深入。 二、资本监管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影响的理论模型 在巴塞尔协议下,银行的风险资产配置与资本充足状况密切相关。监管部门通过对商业银行的风险资产配置、信贷资产调整两个渠道影响其资本充足率水平,进而影响其风险承担水平。本文借鉴Blum(1999)、黄宪(2005)的模型,同时根据微观经济学中理性人的概念,构造利润最大化函数,分析资本监管对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作用机制。 (一)模型假设 1.银行自有资本为W,吸收存款量为D。银行将全部资金用于投资,即总投资量为W+D。银行的吸收存款和投资活动均持续一期①,在t=0时,银行吸收存款并用于投资,在t=1时,银行收回投资,并支付存款利息C(D)。 2.银行市场是不完全竞争的市场,单个银行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调整存款利率以提高市场份额。因此,存款的边际成本大于0,且大于平均成本,即C’(D)>0,C’(D)>C(D)/D。 3.投资的收益率R服从两点分布:P(R=X)=P(X),P(R=0)=1-P(X)。其中,P(X)为投资的风险函数,X为任一风险水平的投资所对应的预期收益率。期望收益率越高,投资成功的概率越低,风险水平越大,即P’(X)<0,P〃(X)<0。 4.银行所选择的任一风险水平下的投资的期望收益X不可能小于存款所支付的边际成本C’(D),否则银行不会投资该项目,因此X≥C’(D)。 (二)模型构造 监管当局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为W/W+D≥1/K,即(K-1)W≥D。其中,1/K代表了资本充足率。 银行以最大化预期利润为目标,因此,银行面临的最优化问题是: MaxP(X)[X(W+D)-C(D)]+[1-P(X)]Max{0,C(D)} s.t.(k-1)W≥D (1) 由式(11)可知,项目的收益率(X)与资本充足率要求(1/K)呈反向变动。资本充足率要求越高,银行对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率要求越低,选择的投资项目的风险越低,即提高资本充足率的要求降低了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 三、资本监管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影响的实证检验 联立方程模型认为银行资本和风险承担的调整是同时发生的,且资本和风险承担的变化可以分为银行内部因素主导的自主调节和外部因素冲击两部分,即: (一)实证模型构建 Shrieves和Dahl(1992)认为由于刚性要求和调节成本的存在使得银行无法立即调整其资本和风险水平,因此他们使用局部调整模型来衡量可自主调节的部分。因此: 可以看到,银行资本和风险的变动分别是当期资本和风险的目标水平、滞后的资本和风险水平及外部因素的函数。 (二)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根据公式(16)、(17)所示,本文的解释变量一类表示资本变动,另一类表示风险变动。按照Shrieves和Dahl(1992)的文献,以及《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计算,资本变动使用资本充足率(CAP)的一阶差分△CAP表示,风险变动使用风险加权资产与总资产之比的一阶差分表示;解释变量中,GAPLOW & GAPHIGH表示监管压力、CAP(LOW & HIGH)*GAP和CAP(LOW & HIGH)*RISK表示资本与风险的变动项、SIZE表示银行规模、ROAE表示盈利水平、OWENERSHIP表示股权结构、GNPL表示不良贷款、LISTED表示是否上市、GDP表示宏观经济冲击。指标的变量定义见表1所示。 实证研究的银行数据来自于Bankscope数据库,按照研究需要收集了数据库中171家商业银行从2006-2013年的相关数据。中国资产规模占比较大的国有商业银行,除中国农业银行外,在2006年以前都进行了改制,风险管理水平和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改进,因而选取2006年为研究起点,有利于减少其他制度因素的干扰。由于171家商业银行中有部分银行的数据缺失比较严重,剔除掉此类数据共有63家商业银行成为研究样本,所选择的样本银行总资产占全国银行业资产的80%以上,因而数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区间为2006-2013年。 (三)实证结果分析 三阶段最小二乘法(3SLS)考虑了内生性问题,会得到一致性的估计量,优于普通最小二乘法(OLS)和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表2中列示了两个方程三阶段最小二乘法的结果。 1.资本方程的回归结果分析(以△CAP为被解释变量) (1)风险变动与资本变动之间存在着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在资本方程当中,风险变动的系数为-0.0538,在1%的水平下显著。风险水平增加,银行资本未得到补充将导致资本充足率下降。 (2)资本水平滞后项对当期资本调整产生显著的负向作用,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调整行为存在内生的稳定趋势。与监管压力同的交叉项均反映了资本的调整速度。的系数为-0.523,在1%的置信水平下显著,对资本调整的影响并不明显。资本充足率低的银行为了达到最低资本要求及避免惩罚,会加速做出资本水平的调整。 (3)监管压力有利于银行做出正向的资本调整。资本充足率达标的银行为了避免资本跌落到监管标准以下而受到惩罚,会积极使其资本缓冲带扩大。因此从补充资本的角度可以看出,中国现今实施的资本监管制度是有效、可行的。 (4)在资本方程中,银行的资产规模与资本水平的变动之间呈负相关关系。 (5)盈利水平的系数在5%的水平下显著为负值,商业银行的盈利并没有用来改善银行的资本状况。由于中国企业偏好上市融资,将收益转化为资本的内源性融资并不是中国银行业补充资本的主要方式。 (6)从股权性质方面来看,当中央政府作为最大股东时,并没有影响到银行的资本调整与风险调整,反而是当地方政府作为银行的第一大股东时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对银行的资本调整产生了负的作用,即地方政府控制下的银行更倾向降低资本充足率。 (7)是否上市与宏观经济的冲击对资本充足率的调整没有显著的影响。 2.风险方程回归结果(以ΔRISK为被解释变量) (1)商业银行的资本与风险之间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在风险方程资本变动的系数为-0.427,提高本期资本水平时,商业银行会降低风险水平,进行稳健性经营。 (2)在风险水平滞后项与当期风险调整之间,前者会对后者产生显著的负影响,上期资产风险水平较高的银行会选择在本期降低资产风险,银行风险行为与资本行为一样存在内生的稳定性。的系数为0.289,资本的调整速度(0.731)约为风险调整速度的3倍。在表2的第4列中引入了资本监管与的交叉项来进一步观察风险的调整速度。的系数为-0.00298,在5%的置信水平下显著,对风险调整的影响并不显著。这一结果说明资本充足率低的银行在面对惩罚时会加速调整自己的风险水平以满足监管要求。 (3)监管压力对银行的风险调整产生负的影响。表2中的系数在1%的置信水平下显著为负,表明对资本不足的银行来说监管压力每提高1个单位,银行风险降低0.278个单位。的系数为-0.0475,表明对资本充足的银行来说,面对监管压力也会减少持有的风险资产、降低风险承担水平。这表明,在严格的资本监管下,不论资本充足率是低于还是高于最低资本要求,商业银行均会采取减少风险资产的配置、降低风险承担水平的做法。 (4)在风险方程中,资产规模的系数为负,表明资产规模对风险调整有负向作用,但这种效果在统计上并不显著。 (5)银行的资产质量对风险的变动产生了正的影响,且在1%的水平下显著。目前,中国商业银行的业务仍以存贷款为主,贷款损失的增加显著提高了整个银行的风险水平,因此加强对贷款的风险控制是降低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重要途径。 四、结论与政策启示 本文借鉴Shrieves和Dahl(1992)的联立方程模型,选用资本充足率作为资本的代理变量,风险加权资产与总资产的比值作为风险承担水平的代理变量,运用三阶段最小二乘法(3SLS)检验中国商业银行在2006-2013年间资本水平对风险承担水平调整的影响,尤其是在监管压力下银行的风险决策能力。从回归结果来看,资本水平增加,风险承担水平减小,二者呈负相关关系。也就是说资本充足率要求的提高会促使商业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降低。 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直接影响着整个银行业的良好发展,而银行业的健康又关系到国家金融系统的安全。根据本文的实证结论,需要继续强化资本监管,完善银行的资本监管手段;由于联立方程当中是否上市等变量回归结果不显著,因此需要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提高资本市场约束作用;由于当地方政府作为银行第一大股东时对银行的资本调整有显著的负作用,所以在监管过程中要关注股权性质的因素;由于银行规模、盈利水平等对资本监管和风险均有较为显著的影响,所以监管当局应对规模、盈利状况不同的银行制定不同的监管标准,而不是一套监管标准应对所有的银行,以提高监管效率。 ①本文借鉴黄宪、马理、代军勋(2005)的做法,将目标函数简化为单期模型。标签:银行论文; 资本充足率论文; 商业银行论文; 银行风险论文;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论文; 银行资本论文; 银行监管论文; 投资资本论文; 风险模型论文; 风险管理论文; 投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