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干部选拔民主化的历史步骤--对领导干部“公开选拔”方式的理论评价_公开选拔论文

走向干部选拔民主化的历史步骤--对领导干部“公开选拔”方式的理论评价_公开选拔论文

迈向干部选拔工作民主化建设的历史步履——对“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方式的理论评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步履论文,领导干部论文,公开选拔论文,干部选拔论文,评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党管干部干部的原则,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继续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逐步形成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的目标,这是实现“抓紧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努力造就大批能够跨世纪担当重任的领导人才”的重大而紧迫战略任务的关键。建立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涉及到政策、制度、方法乃至观念等多方面的因素,涉及到干部培育、激励、管理等多项具体制度的改革,然而更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充分体现民主科学精神的干部选拔机制。

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中,我们党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干部选拔方法,这种传统的干部选拔方法在过去几十年的革命和建设中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但是,我们的干部选拔机制也存在着一些弊端,如干部选拔工作处于封闭化、神秘化状态,缺乏公平、竞争、择优,缺乏科学的具体的规范。突出的表现是,干部选拔工作存在着“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两少”现象,以及“优秀人才难以脱颖而出,相形见绌的干部难以调整,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难以有效克服”这“三难”现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在干部路线上提出和实行了必须坚持群众公认的理论和实践,逐步推进了干部选拔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的进程。如我们健全和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制定并实行了《选举法》、《组织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领导干部选任工作逐步走上民主化提供了法律保障;我们总结形成了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等干部工作民主化的途径和方式,逐步扩大了人民群众对干部考察、识别、评价工作的参予程度。特别是党中央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推进和拓展了干部工作民主化的进程。《条例》将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群众公认作为原则,明确规定了考察、识别干部,应当经过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意测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特别吸收了用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推荐、选拔领导干部的改革成果。可以肯定地说,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够取得今天这样的成就,与我们党培养选拔了大批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是分不开的。

但是也应看到,就整个干部用人机制来看,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按照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的跨世纪领导人才的宏伟目标,目前的领导干部选拔机制还缺少生机,缺乏活力;论资排辈、求全责备、迁就照顾等陈腐观念和做法还困扰着优秀年轻干部的成长;干部工作中“两少”、“三难”的现象仍然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当然,从研究工作来讲,我们说由领导或少数人研究、决定而提任的领导干部,并不是没有人才。而问题在于,这种方式埋没了更多不为领导或少数人所认识和了解的人才,它给社会所带来的不公平感造成的负效应,远比它解决的问题要多得多。因此,领导干部选拔工作要走出目前的这种境地,必须转变思路,在选人机制和制度上下功夫,着力于从机制上、制度上解决选人的问题,真正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机制,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干部选拔工作的新路子。

建立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机制,它至少必须体现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这样几个主要特点:一是必须充分体现党的政治、组织领导以及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的具体指导;二是必须充分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内在要求,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是必须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体现群众的广泛参与、推荐和公认;四是必须具有科学的规范方式和手段,建立一种与传统干部选拔方式既有联系又有发展、在思路上具有创新的机制,并且要有较好的操作性和实效性;五是必须充分体现行为者对领导职务科学而明确的竞争。

领导职务缺乏竞争,是目前我们干部选拔制度存在的重大缺陷,而这也是我们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干部选任机制上最重要的关键环节。应该看到,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论是选拔、选举、任用、考核、聘用,只要存在着拟任对象多于职务的状况,客观上就会出现这样那样形成的竞争。如果我们的干部制度不能给社会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那么以种种变态、扭曲形式表现的竞争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如果没有科学、正常的渠道,人事竞争就会被扭曲成为畸形,就会出现那种跑官、要官、拉选票、诽谤竞争对手、与领导形成人身依附关系等不正之风。就会出现那种隐蔽的、盲目的、消极的、以及不正常的人事竞争现象。毫无疑问,我们应该坚决地克服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但问题在于,一些不正之风和扭曲了的竞争是客观条件造成的,有些人参加这种竞争,可以说是被迫的。我们要把注意力放在建立一个符合社会主义制度、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求、适合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适合我们的国情,比资本主义竞选制度更为科学的干部选任工作机制上来。

建立科学的干部选任机制,要始终在各级党的组织的严密组织下进行。它所体现的公开性,是竞争规则和标准的公开,竞争程序的公开,竞争结果的公开;它体现的平等,是指机会的平等,条件的平等,竞争规则面前的平等,象赛跑一样,所有运动员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有权享受同一个竞赛规则去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竞技水平;它体现的公正,是指统一的条件、标准,统一的验测手段、方法和要求是公正的,并按公正而明确的标准和程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进行;而竞争的结果是择优而用。应该说,近年来在不少地方试行的公开推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正是对建立这样一种干部选拔机制的有益探索和实践。

通过“公开推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方式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这是我们党和政府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重大改革。它实行“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来选拔领导干部,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则;将“群众推荐和组织考察”这两个重要的干部选拔的原则要求,带入了一种比较科学并能操作的规范之中,体现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这一改革的实质在于,我们党在用人问题上逐步走上了依靠法制决策的科学程序,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从理论到现实创造了一种良性的政策环境。这种选拔干部的方式,是一种继承了党的干部工作中走群众路线传统,同时又吸取了考任制中的考试方法选拔领导干部的新型委任制,是我们党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逐步实现干部选任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的重大举措。从刚刚起步的实践来看,这种选拔方式的实行,至少具有以下重要作用:

——比较充分地反映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用人问题上的民主性,是推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体现。“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首先,它面对的是全社会,凡具有基本资格条件的人都可以报名参与,具有参与对象的“广泛性”。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那种干部产生过程封闭性太强,事实上是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拔干部的方法。其次,它将选拔干部的方向、标准、条件、具体要求向全社会公布,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等选拔工作的若干关键环节也都向全社会公开,每一过程的结果也向社会公布,具有选拔行为的“公开性”。第三,在“公开选拔”的过程中,新闻媒介、当事人、用人单位以及社会名界都在直接、间接地进行监督,使“公选”工作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广泛监督,因此,它又具有监督工作的“群众性”。同时,在整个“公选”工作过程中,领导机关、职能部门、用人单位以及专家、学者、实际工作者都在参与,这有利于促进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从而有利提高决策的准确性。

——把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运用到了干部的选拔工作中,是对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用人机制的有益实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对资源(包括人才资源)的配置起基础性的作用,以实现各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生产力诸要素的优化组合。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就是把市场经济的竞争规律具体运用到干部选拔工作中,通过考试,发现和选拔更多的优秀人才,对人才资源进行合理配置。这就将过去干部选拔工作中长期沿用的以组织为主体的单向选择,转变为以组织为主,又充分发挥群众和个人能动作用的双向选择;将过去的以定性评价为主的考察方法,转变为知识考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双重考察;将过去单纯的干部选拔,转变为选拔、任用、培养相结合的人才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更重要的,它通过考试特别是面试,使组织和社会对干部的选择指向,由过去过多地注意和选择熟悉的人,转变为更多的注意对任职目标和工作思路的选择,对才能的选择,以至通过对任职目标、工作思路的肯定后再选择满意的人。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

——扩大了知人选人的视野和渠道,是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公开选拔”方式在原有干部考察任用方式的基础上,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了知人选人的范围。如它打破选人范围,打破地域、行业界限,为更多的干部提供一个公平竞争、施展自己才智的机会,拓宽了选人渠道;同时,它通过公开推荐、知识和能力考试、组织考察,使干部的选拔工作更具体更实在地落实了看德才、凭政绩、重民意的原则,为干部的人尽其才、凭政绩、重民意的原则,为干部的人尽其才,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和环境。这可以说既是对原有干部选拔方式和制度的改进和完善,又是干部人事制度特别是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

——具有积极的导向和良性的激励,有利于干部潜在素质和才能的充分开发。“公开选拔”方式,实行的是平等竞争、择优选用,重视真才实学,坚持以能力取人,它体现的是一种新的干部选拔机制和良好的行为导向,有利于干部充分开发自己的才能和潜在素质。一是它为有志政界成才的干部提供了机会,给领导职位提供的是更多的“有准备的头脑”。凭知识、能力、实绩而上,这就充分激发和调动了干部的知识、智慧和创造力,给予了干部正确的行动导向,促使干部们把精力和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学习和工作上,放在知识的积累、业务的钻研和实实在在的敬业精神上,而不是引导人成天研究“关系”。二是它能够转变人的思想观念,改造和优化社会的心理和思维方式。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深远的国家,传统文化陶冶的是克己内省、忍辱负重、含而不露等美德。尽管“官本位”的观念长期影响着社会,做“官”具有强烈的社会心理指向,但对官位,社会仍然不习惯公开的竞争。现实中,有的人明知自己有很大的潜力而期望更高职位,但他不敢也不能通过正常的竞争去实现自己这种愿望,而当这种机会到来之时,也只是唯唯喏喏地表示一番“能力有限”、“力不胜任”之类的谦词,倘若要说“我很合适”、“我要干”,这起码会招致“伸手要官”的非议。通过考试、考核去“公开选拔”的方式,它能促进社会培育和形成良好的竞争意识,有助于优化社会的文化心理和社会心态,也有助于培养和增强干部的开拓、竞争意识和适岗能力。在这种导向作用下,才能使干部思想准备充分,工作目标明确,敢于竞争创新,在行为上有极大的主动性和进取性,担任职务后,也能很快地进入角色,开创局面。

——能比较有效地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促进党政机关的廉政建设。“用人”问题历来是政治建设中十分敏感的问题,用人上的公正合理是政治廉洁上的重大问题。传统干部选拔方式由于过程封闭性强,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个人恩怨、亲疏、好恶等因素对干部选拔的影响难以避免。“公开选拔”方式坚持了公开、竞争和社会监督原则,采取了综合考核、择优录用的做法,能够有效地克服跑官、要官、任人唯亲等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竞争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要经过初审、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经过层层筛选最后才能确定。考上者,是凭真才实学和工作实绩,不应该也不会存在那种知恩图报等旧的心态,也不容易跟领导者形成人身依附的关系。“公开选拔”方式产生的这些作用和效果,从实践上而不仅是从认识上解决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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