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自然保护区与电力规划建设相容性问题研究论文_孟宁

山西省自然保护区与电力规划建设相容性问题研究论文_孟宁

孟宁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山西太原 030001)

一、引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山西作为重要的能源外送基地,电网建设任务繁重,电力外送需求突出,以特高压为代表的远距离、大容量跨区的线路进入大规模实施阶段。在电网规划建设中涉及到穿越自然保护区,如果未闭绕自然保护区或者穿越保护区而不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会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甚至引起路径方案变更、工期延误甚至项目取消的情况,造成人力、财力、物力的浪费。本文基于和谐与相容方面的考虑,首先研究了山西省自然保护区的分布,结合电网规划建设现状及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出了电网规划、设计、评审、建设、运行全流程与自然保护区相容性的生态保护措施。

二、现状分析

1.山西省自然保护区现状

截止到发稿,山西省共建立了自然保护区46个,总面积1139562公顷,占山西省国土面积的8.9%。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7个,面积100961公顷,占全部保护区面积的8.7%;省级自然保护区39个,面积1038551公顷,占全部保护区面积的91.1%。在全省已建立的46个自然保护区中,有深林生态类型、内陆湿地类型、野生动物类型3类,以森林生态类型自然保护区占优势。从数量上,全省自然保护区的分布为晋中市(7个)、临汾市(6个)、大同市(5个)、吕梁市(5个)、忻州市(5个)、运城市(4个)、晋城市(4个)、太原市(4个)、长治市(3个)、朔州市(2个)和阳泉市(1个)。自然保护区按功能区划大多划分成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3 个部分。核心区是保护区内未经或很少经人为干扰过的自然生态系统的所在地,该区以保护种源为主,又是取得自然本底信息的所在地,而且还是为保护和监测环境提供评价的来源地;缓冲区是指环绕核心区的周围地区;实验区位于缓冲区周围,是一个多用途的地区。

2.电网规划建设现状

十三五期间山西电网发展规划,2020年山西电网将形成“四交一直”特高压外送通道、4个网对网500kV外送通道和2个点对网500kV外送通道,主要向京津唐电网、河北电网、山东电网、华中电网和江苏电网输送电力。十三五末山西500kV网架形成“四纵四横”格局,220kV电网分区运行,新建线路400余条,4491.8km,增长51%,新增变电容量8000万kVA,增长59%。其建设线路长度长,新建站点多,会涉及很多自然保护区。

3.相容性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不得安排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内;需占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不得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区外围地带进行的项目建设,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电网建设与自然保护区相容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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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电力设施与自然保护区协调建设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规定,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应当依法保护环境,采用新技术,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在电力建设过程中对涉及到环境保护的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不破坏、少危害,建设后进行生态修复。电网建设建设过程中,会不可避免的途经各类自然保护区,因此应按照始终坚持发展主题、坚持绿色发展与协调发展,在电力工程建设中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以防止或减少对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影响。

1.规划与可研阶段

电网建设对自然保护区影响应从电源点规划选址和环保论证、接入系统时予以考虑,在变电站、风电场、光伏电站站址选择时,结合出线走廊规划,应对自然保护区进行避让;同时根据环保论证结论,结合进出线走廊规划,按照“合理布局、定位长远、友好协调”的理念,充分考虑包括线路工程、接续线工程等工程整体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在系统接入和可研阶段应对变电站站址位置、线路是否穿越自然保护区、穿越位置、穿越方案进行论证,并取得相关意向性协议。

可研论证阶段,需对工程所经过地区自然保护区进行详细了解,以避让自然保护区为第一原则,若无法避让或者绕行方案经济技术性较差,方可考虑论证穿越自然保护区方案。对于个别输电线路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项目,因不符合自然保护区的准入要求,在前期阶段要对保护区功能区进行调整论证,调整方案经批准后,可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可研报告评审时,应取得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原则同意意见。

2.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阶段应通过方案比选,尽量避让自然保护区。当无法避让时,应尽量设置在实验区;受条件限制,必须穿过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时,应按相关法律履行有关手续,调整自然保护区的功能规划、范围或界限。对输电线路穿越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在初步设计评审时,应通过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复;穿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的,应取得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政府自然保护区功能区或范围调整批复。

输电线路在穿越实验区或调整后的实验区时,应进行充分论证,选择通过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相对最小的路径方案,如实验区最狭窄的区域、避开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地质遗迹点等。在设计中要采取全方位高低腿基础、原状土基础设计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采用紧凑型铁塔,缩小走廊;明确植物自然生长高度,合理确定铁塔设计高度,减少砍伐量;对于近期规划的多条输电线路平行走线采取同塔多(双)回设计,合理预留通道,避免重复调整的现象发生;综合考虑施工场地要求,减少临时占地;飞艇进行设计选线等。

3.施工阶段

施工前应与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做好协商工作,讨论影响最小的施工时间和最佳的施工方案;合理布置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减少临时工程占地面积;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扬尘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施工产生的废水应集中处理;避免使用对保护区内动植物产生较大影响的器械和运输工具;避免大爆破或大开挖的施工方式。

对于穿越自然保护区的输电线路,架设时尽量采用高跨方式,减少对树木的砍伐和对灌草丛的压占;在变电站、铁塔等设备周围加建围栏等设施,防止对野生动物产生危害;对无法避让的珍贵野生动植物,采取迁地保护和管理;牵张场地面需要铺设下垫布,以利于施工结束后的场地快速恢复。对建设场地动植物较为集中区域,避免采用噪声等影响较大机械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植被。

4.运行维护阶段

运行维护阶段应加强电网线路管理,核实施工后生态恢复情况,安装杆塔在线监测装置实时监测杆塔与线路运行状态,尽量减少运行、检修人员对自然保护区动植物生态影响。

论文作者:孟宁

论文发表刊物:《河南电力》2018年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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