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的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英国论文,课程标准论文,教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59.3/5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667(2011)11-0021-06
一、英国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的兴起与发展
(一)20世纪80年代逐渐萌发的教师教育课程认证
英国对教师教育的认证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4年,政府授权成立了教师教育认证委员会(Council for the Accreditation of Teacher Education,CATE),该委员会负责对教师教育课程进行职业有效性的审定,并于1985年颁布了《职前教师培训课程认证标准》(Initial Teacher Training:Approval of Courses)。英国政府授权认证委员会对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教师教育机构开设的职前教师教育课程实施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向教育部建议各教师教育机构的毕业生能否得到教师资格证书。这种做法促使教师教育机构采取相应的措施,有效地提高了职前教师教育课程的质量。
1989年,英国政府加快对教师教育课程控制的步伐,赋予教师教育认证委员会更大的权利。为保证教师教育认证委员会的标准得到完满执行,教师教育认证委员会还成立了地方委员会(Local Committees)对所有教师教育课程进行监督检查,包括“详细地检查各教师教育机构根据国家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制定或修订的教师教育课程,并向教师教育认证委员会报告;考察现有的教师教育课程以保证其能继续满足新的课程标准,并向教师教育认证委员会报告”。[1]同一年,新的课程标准问世并从1990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标准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比以前的标准清晰和明确,并且开始强调对结果的要求:毕业前学生应该能够展示他们所掌握、理解和所能做的内容。新标准包括7个方面:大学、地方教育当局、中小学的合作;学生的中小学体验和教学实践;教育阶段和年龄层次的要求;学科研究及在中小学生学习中的应用;小学课程研究;教育和专业研究;职前教师教育学生的选择。标准还延长了学生的在校时间,并要求学校中有经验的教师必须参与课程规划与评价。在教育内容上,1989年的规定更是开风气之先,明确了课程中必须涉及的一系列主题。[2]英国教师教育课程由此开始步入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
(二)20世纪90年代快速发展的全国性教师教育课程标准
20世纪90年代,本着强化中央控制、增强公共绩效责任的宗旨,英国继续完善全国性的职前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并加大了教育改革的力度。1991年,教育大臣克拉克(Kenneth Clarke)走马上任后迅速发布了一系列非常激进的改革职前教师教育的建议,要求保证学生的在校时间,提出将来要做中学教师的大学生在校时间应占他们全部在学时间的66%。1994年,师资培训局(Teacher Training Agency,TTA)成立,废除教师教育认证委员会,成立了新的教师教育检查机构——教育标准局(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OfSTED)。这一时期的教师教育比过去更加注重教师的专业性、实践性,在整个职前教师的培养过程中侧重于强调教学能力。教育标准局运用教师新能力框架加强对教师教育课程与评价过程的直接控制。1993年至1995年间,几乎所有的教师教育课程均接受教育标准局的检查,并依据“质量”进行排名。为提高未来教师的教学能力,改进教师质量,英国政府着手制定教师培养的全国标准,这些紧锣密鼓的改革步骤,目的都是要进一步强化中央对教师教育质量的管理。其中,强化中央管理的重点是对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进行控制,不合乎国家统一标准的教师教育机构要取消办学资格,不准发放毕业文凭和证书。1998年,教育与就业部和师资培训局共同颁发了新的教师教育课程专业性认证标准《教学:高地位、高标准——教师职前培训课程的要求》(Teaching:High Status,High Standards:Requirements for Courses of Initial Teacher Training),在总结以往教师教育专业有效性认证经验的基础上,对以前的合格教师资格标准进行了修订,并根据社会新的发展变化状况,重新设计教师教育课程的内容。它规定了授以教师合格证的标准和职前教师培养各类课程的要求。该标准分别从“学科专业知识与理解”、“教育专业知识与理解”、“有效教学和评价方法”等方面对教师教育课程的内容和职前教师应达到的水平做了详尽的规定,形成了系统化的教师教育课程标准框架体系。该标准还特别对英语、数学、科学和信息交流技术四个学科领域的初等和中等教师课程做了国家统一课程要求,详细地规定了各门国家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要求以及师范生在获得合格教师资格证书时必须达到的知识、技能和教学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大学教育系或教育学院的职前教师教育课程必须依据该国家统一标准进行设置。[3]全国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的实施虽然使教师个体的专业自主权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削弱,但就国家层面而言,课程标准的建立保证了职前教师培养质量的一致性,有助于提高教师教育的整体水平。
(三)21世纪初不断完善的合格教师资格标准
随着新世纪的来临和“教师专业化”运动的推进,英国政府放弃了教师教育的国家课程,力图将重点集中于规定所有受训教师需要实现的标准,重新确定教师专业知识的内容,进一步明确教师的专业素质。于是,2002年,教育与技能部(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Skills,DfES)和教师培训署共同签署颁布了《胜任教学:合格教师专业标准与职前教师教育要求》(Qualifying to Teach:Professional Standards for Qualified Teacher Status and Requirements for Initial Teacher Training),它取代1998年的认证标准成为英国职前教师教育的纲领性文件,规定教师教育机构必须根据“合格教师资格”(Qualified Teacher Status,QTS)标准设置课程,师范生完成相关课程的学习,通过考核,获得“合格教师资格”证书,才有资格成为中小学新任教师。所以,英国的“合格教师资格标准”也是其教师教育课程标准。
该标准对合格教师应该具备的三方面素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4]一是“专业价值与实践”(Professional Values and Practice),规定了教师应具备的态度和行为。如:教师应对所有学生都抱有较高的期望,始终以尊重和体贴的态度对待学生,并关注他们作为学习者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价值观、态度和行为,并成为学生效仿的典范等。二是“知识与理解”(Knowledge and Understanding),要求教师能熟练掌握专业领域及相关学科知识,深入理解相关年级学生的特点及课程标准的特点。如:教师必须具备学科知识的扎实基础和对学科知识的正确理解,理解国家课程手册中提及的价值观、目标、目的及一般的教学要求,理解在关键阶段怎样从事典型课程和教学安排等。三是“教学”(Teaching),该标准用了较大的篇幅来阐述“教学”领域需要达到的目标,包含了备课、授课、评价、教学和班级管理等方面的能力要求。备课、授课方面,要求教师制订具有挑战性的教与学的目标,并根据教学目标设计课程、课程实施的程序和学生评价的工作;充分考虑学生的兴趣、语言和文化背景来选择和准备各种教学资源等。教学和班级管理方面,要求教师对学生要抱有较高的期望,能围绕教和学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关系,创设有目的性的学习环境,学生身在其中,能有安全感和自信心。
二、当前英国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的改革及其特点
1994年设立的师资培训局(TTA)在2005年9月与国家组织再造小组(National Remodelling Team,NRT)合并,改组成为学校培训与发展局(Training and Development Agency for Schools,TDA)。该部门隶属于“教育与技能部”(DfES),主要负责监督中小学师资培训的课程,改善中小学教师的素质。由于2002年的标准在几年的实施中反映出其在逻辑结构、指标体系界定、归类与表述等方面的不完善,加之随着教师教育研究的深入,人们对教师素质的认识更为全面,所以,TDA成立后立即着手进行标准的修订工作。经过半年的调研和咨询,2006年11月,新的《合格教师资格标准修订案》(The Revised Standards for the Recommendation for Qualified Teacher Status)颁布。2007年1月,TDA 进一步颁发了覆盖教师职业发展不同阶段的教师专业标准框架。同年2月,颁布了修订后的有关教师教育机构培养要求的文件《职前教师培训要求》(Requirements for Initial Teacher Training)。2007年9月,《教师专业标准框架》(Professional Standards for Teachers)最终定稿,并代替了原有的专业标准开始实施。
当前,英国教师教育课程标准框架主要由合格教师专业标准(Qualified Teacher Status,QTS)、入职教师(Core Teachers)专业标准、资深教师(Post Threshold Teachers)专业标准、优秀教师(Excellent Teachers)专业标准和高级技能教师(Advanced Skills Teachers)专业标准五个部分组成,以可持续专业发展为理念,对教师的专业发展进行了全程规划,将教师职前培养标准与在职教师各个发展阶段的专业标准融通起来,确立了“一体化”的教师专业标准框架。同时,对每一个阶段的专业标准都从专业品质(Professional Attributes)、专业知识和理解(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Understanding)、专业技能(Professional Skills)三个维度做出了详尽、具体的规定,为教师教育课程的开发和设计提供了基准和指南。
历经20多年,英国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从逐渐兴起到快速发展,再到不断完善,已经成为西方国家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制定的典范,得到众多国家教师教育机构的认可和借鉴。英国最新的英国教师教育课程标准(2007年版),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一)体系完整的维度设计
英国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从专业品质、专业知识和理解、专业技能三个维度对教师资格认证进行了具体详尽的说明,无论从教师专业素质的完整性方面还是从教师教育课程设置的可操作性方面考虑,都具备非常明显的优势。专业品质是对教师教育观、学生观和教育活动观的要求,主要包括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教师的专业职责、与他人交流与合作、个人的专业发展等方面。专业品质从职业道德角度对教师素质做出了基础性和前提性的要求,确保了教师职业生涯的可持续性和目标性。专业知识和理解是教师教育课程设计的基础,专业化的教师应该具备合理、完善的知识结构,新标准从教与学、评价与监控、学科与课程、读写能力、计算能力、信息与交流技能等维度,对合格教师的知识技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除了普通文化知识、专业学科知识、教学法知识外,教师还需要掌握课程知识,熟悉和理解相关的国家课程、非国家课程、学科课程框架,熟悉自己的学科和课程领域,并能广泛了解学生的成绩和学生的多样性,明确任教学科和课程领域的评价要求和安排,懂得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充分理解形成性评价,善于监控学生的学习进展和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
专业技能的培养是教师教育课程的核心内容之一,对于合格教师应该具备的能力,新标准一方面强调了与教学实践直接相关的技能,如计划和教学的技能,为不同年龄、不同能力的教学对象制订进步计划,设计课程学习的有效而连贯的步骤,讲解正确的学科或课程知识;在已有知识的基础之上,运用各种概念和过程,使学习者能够运用新的知识、理解和技能,达成学习目标。还有营造好的学习环境的技能,以及评价、监督和反馈的技能。另一方面,它还要求教师能够进行团队工作,能够对教学进行回顾反思等,如作为一个团队成员开展工作,寻求与同事一起工作的机会,与他们分享有效实践的发展过程;确保与自己一同工作的同事能够适当地参与、支持学习者的学习,并理解自己肩负的任务。[5]
(二)层级分明的标准框架
新标准改变了传统的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体系庞大、关系复杂和层级模糊的缺点,将过去单一的框架改造为立体的框架群。从横向来看,按照从低级到高级的顺序可分为合格教师、入职教师、资深教师、优秀教师和高级技能教师五个专业标准级别;从纵向来看,按照教师基本素质的组成分成专业品质、专业知识和理解,专业技能三大类,每一大类又分为若干小类(例如合格教师可分为Q1-Q33),每一小类再根据教师级别进行针对性的标准说明,基本结构如表1。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框架为职前教师提供了职业发展和专业进步所需要明确的评价依据,每一位职前教师能够根据层级型标准来衡量自己当前所处的职业阶段,明确自我职业发展需求和专业进步的不同阶段所需要达到的各项标准要求,并以此为依据有针对性地拓宽和强化标准所要求的各项专业知识学习和专业技能培养,通过相关的外部评价机制(申请优秀教师和高级技能教师)和内部考核机制(申请入职教师和资深教师)不断从基础职业平台向中高级职业平台,从低级标准向高级标准发展,同时对自己职业发展的未来目标做出科学的规划和设计。[6]由此,教师的专业发展获得持续的推动和激励。
(三)说明详尽的标准内容
除了层级分明的框架结构之外,英国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还制定了非常详细的实施细则,明确了教师处于每一类型的职业平台时必须具备的专业素质,并按照级别高低列出了相对应的具体要求,这与我国不同级别教师职称的专业要求有一定的类似之处,但在详细程度和针对性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从表2我们可以看出,合格教师标准包括了从Q1到Q33共33条要求,要通过合格教师认证必须达到这33条要求。入职教师标准则根据合格教师标准的要求制定了相对应的从C1到C41共41条要求,这些要求是对合格教师标准要求的一种充实和提高,并进行了更加具体化的解释说明,只有达到上述要求才能步入教师岗位的门槛,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资格。资深教师标准是对合格教师标准的一种再提高,也就是在完全达到合格教师标准要求以后,如果教师还想继续提升职业平台和提高专业素质及修养,那么必须达到从P1到P10共10条要求,才有可能获得资深教师的称号,这10项要求并非针对合格教师标准的所有要求,只是要求在某些项目要求有进一步的专业提升。优秀教师标准的15条要求(E1-E15)和高级技能教师标准的3条要求(A1-A3)具备与资深教师标准要求相同的性质,它们在更高层次和职业平台上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但前提条件是必须满足低层次要求以后才有可能获得更高层次标准的认证。这种逐步明晰,不断细化的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确保教师可以“按图索骥”,非常清楚地了解自己所处的职业层次和专业水准,并对照要求寻找适合自身情况的、目标明确和方向清晰的职业发展规划。当然,这种细化的标准要求也有可能使教师资格的认证走向技术化和庸俗化的极端,无法关注到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但在目前教师教育体系结构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英国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以具体详细的细则说明体现了其独特的示范作用。[7]对于同样处于转型期的我国的教师教育改革,其分层分类的标准体系也许值得我们进行认真的思考和分析。
(四)深入细致的案例示范
为了支持教师掌握在当前的职业平台上不断拓宽和升华教学技能的方法,提供与标准相配套的技术指南是非常有必要的,这也有利于教师通过专业素质的提高走向下一个职业平台。结合表1和表2可以看出,有关教学技能的标准要求主要与C29、C30、P8、E8、E9有关,因此相关的技术指南应该以此为主要依据,并确定实施的目标和原则。实施的目标包括三个部分,即举例说明教学过程、鼓励教师反思教学实践,推动与一线管理者的对话。实施的原则也包括三个部分,即强化和扩展教学策略与技能的演示、培养对教学策略与技能和不同的学生群体或个体是否匹配的判断能力,发展改革的潜能。为了更好地对教学策略与技能的运用和实施提供指导,案例示范是必不可少的,英国教师教育课程标准通过一个有关比较分析信件中语言运用的案例,按照入职教师、资深教师和优秀教师三个维度,观察、检验和应用三个层次,以及分门别类的案例总结,详细分析了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环境中,面对特定教学对象时如何恰当地运用教学策略与技能。案例示范的重点并非要说明什么样教学是好的,或者建议何种类型的课堂教学比其他类型的好,教学本质上是一种细致和复杂的活动,一堂在特定环境中面对特定学生群体时开展得非常好的课,换成其他的环境或其他学生群体也许就不会有这么好的效果。因此,案例示范的关键之处在于通过一个现实课堂环境的例子来展示持续和完整的高水平教学技能运用,促进教师对自己的课堂教学实践进行比较分析和深入反思,以及与其他一线教师展开针对性的讨论,最终完善和提高自己的教学技能。[8]这其实是从课程与教学的深层加强对师范生的培养和引导,这样的专业策略不仅使教师能认识专业的标准,还能将标准的发展用于解决问题,而不是机械地执行、实施,或阻碍教师形成满足多样化学习者需要的能力。
三、英国教师教育课程标准构建的经验与启示
20多年来,英国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经历了复杂的发展历程。21世纪之前,英国政府通过不断强化绩效责任,逐步加强了对教师教育课程的中央控制,建立了教师教育的国家课程。21世纪初,随着英国基础教育改革的发展和“教师专业化”运动的推进,教师教育“一体化”趋势逐渐加强,英国政府针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把持续专业发展确立为国家战略,试图重新确定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容,进一步明确教师的专业素质。于是由追求教师教育的国家课程转向开始为不同职业阶段的教师制定专业标准,体现持续性专业发展的思想,形成“一体化”的教师专业标准,各教师教育机构根据不同的专业标准开发和设计教师培养和培训课程。
2007年开始,英国先后颁发了合格教师专业标准、入职教师专业标准、资深教师专业标准、优秀教师专业标准和高级技能教师专业标准,形成教师专业发展的标准群,从而为职前教师培养课程和在职教师培训课程的设计提供了明确和系统的指导。与教师教育的国家课程相比,教师专业发展的标准群较多地关注教师职业生涯的发展,充分体现了专业发展的可持续性特点;突出了教师专业发展渐进性、累积性和阶段性的特点,扩大了对教师专业素质内涵的基本认识,将教师的专业素质拓宽为专业品质、专业知识与理解和专业技能等方面;新的标准群还具有详细的、可操作的规范,对教师教育课程提出了全面发展和高素质发展的培养目标要求,教师除了熟悉所教学科,还要对所教学段各学科和教育专业相关学科有充分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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