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现行定额法;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
引言
在全球化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市场经济日益发展,伴随着各种高新技术的广泛运用,企业具备竞争优势才能脱颖而出,最重要的是成本领先,成本控制是核心。单纯依靠传统方法已不能满足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与内部管理的需要,所以应遵循“不同目的,不同成本”的要求,采用有效的成本控制方法,以科学降低成本。现行定额法是当前水利水电工程中造价管理的主要方式,本文分析了现行定额法在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的弊端,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
1定额法的理论及特点
(1)定额法,它是基于事先编制的定额标准来计算造价的方法。定额法在企业费用分类中可以划分为可控费用和不可控费用,其中不可控费用由公司承担。(2)定额成本是目标成本的一种,它是根据现行定额和计划单位成本制定的。在制定时,要分别按不同成本进行。定额成本的制定一般要通过编制“定额成本计算表”方式进行。(3)其特点是事前制定项目的消耗定额、费用定额和定额成本作为降低成本的目标;在生产费用发生的当月将发生的差异和定额费用分别核算,加强对成本差异的日常核算、分析和控制;月末在定额成本的基础上调整成本差异,计算项目的实际成本。采用定额法企业必须健全定额管理制度,定额管理工作的基础比较好;项目基本已经定型,消耗定额准确、稳定。(4)定额法的优点。第一,定额法编制的工程造价反映了一定时期的科学技术和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有利于宏观上把握工程造价的水平;第二,定额法编制工程造价比较简单(相对实物法而言),且在项目的各个阶段都适用,如可行性研究阶段采用采用估算指数编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阶段采用采用概算定额编制设计概算等;第三,定额法对编制人员的知识结构要求相对不高,经过一定的专业培训,一般都能胜任,当然这只是针对定额编制工程造价的具体工作而言。
2现行定额法在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弊端
2.1价格未与市场相适应调整
目前,水利水电工程的造价管理依然运用定额法实现概预算的编制。造价管理不能敏感察觉市场中价格的变化。不仅如此,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施工企业,通常会采用计划经济的思维完成造价管理。因此,运用现行定额法所制定的管理方案、概预算,并不能将市场情况反映出来,降低水利水电工程中造价管理的有效性,无法实现成本控制的目标。
2.2费用混淆
现行定额费用内容繁多,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当其采用统一定额和取费标准编制报价中标后,由于造价方法、费用内容与实际的施工手段和施工方法脱节,在施工过程中,合同单价不能作为施工项目成本支出的依据。因此,许多施工企业要在施工期间回归自身的实际水平,在造价收入的盘子内,调剂平衡,编制内部预算单价,进行成本控制,这样往往使许多费用难以平衡,费用混淆,造成施工项目成本管理失控。有些地区和行业,费率按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或企业隶属关系划分,造成了同一水利工程不同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不一致的局面,以致出现了高资质施工企业中标,然后再转包给级别低的施工队伍以从中获取级差的现象。
2.3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冲突”
水利水电工程中应用现行定额法进行造价管理,需要事先确定管理机制,即将施工措施消耗、实体消耗等综合起来。因此,现行定额法并没有对施工条件、技术结构、施工工期、外部环境等进行合理区分,只是对分项工程进行定价、估价。实际管理工作中,由于定额与标准等具有统一性,所以不能在执行过程中随意更改,导致最终的额度无法将单价水平差反映出来。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而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工程中的物化劳动量、实物量消耗很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相对而言,工程中的消耗量并不会发生变化。受该因素影响,施工企业中造价管理的收入为计划经济,而成本支出实则为市场经济。
3现行定额法在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应用路径
3.1积极将“实物法”应用在造价管理中
目前,全国范围内的水利水电工程均采用现行定额法进行造价管理。但是,由于此种方式所制定的价格并不能反应工程实际,所以会影响着成本控制的效果。针对这一问题,施工单位应该积极将“实物法”应用在工作中,弥补现行定额法的不足。“实物法”作为国际通用的造价管理方式,最为显著的优势即为贴近工程实际,将工程中涉及的利润、成本、风险等直接反应,进而推进水电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工作。采用“实物法”编制概预算,可以将经济、技术与管理等进行有机结合,将工程成本、工期以及质量进行结合,实现解放生产力的目的并促进发展。因此,使用“实物法”代替现行定额法进行造价管理,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增强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3.2逐步建立企业定额
企业定额是施工企业技术经济水平、施工能力的综合反映。实行“实物法”计价,建立企业定额是基础。企业定额的建立和推行受到企业内外部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只能采取渐进的方式,最重要的是要解决从统一定额到企业定额过渡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当前过渡阶段可实行“实物量”和“价值量”分离,即对工程中实际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等仍由主管部门编制定额,但对工程中实际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的价格,可由各施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按市场价格报价。对于“费用”,施工企业可根据工程性质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竞争性报价,实行“控制量、市场价、竞争费”的概预算定额管理方式,进而逐步实行国家指导下的水利水电工程市场价格,即由现行的指令性定额向指导性定额过渡。施工企业在考虑国家预算定额的同时,应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和能力,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因素,自主报价,在招投标竞争中最终确定工程造价。
3.3建立规范的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模式
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的定额,可以将自身的施工能力、技术水平等展现出来。在责权利明确的基础上,为了调动各责任者的积极性,还要结合成本分析,对各个环节进行考核。企业应结合项目管理特点对项目考核时间、设定方法做出规定,考核时不能局限于报表中的数据,还要结合项目生产中的实际情况做出正确评价,可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起到纠偏、鼓励的作用。在实施过程中,一切有章可循,有据可查,随时发现偏差并及时纠正偏差,只有这样,使成本管理工作形成一个完整的成本管理体系,实现财务部做好资金的统筹安排,才能保证成本管理目标的顺利实施。待项目全部结束后,应及时对责任者进行最终考核,对各阶段考核出现的偏差进行修正。
结语
综上所述,现行定额法传统的造价管理方式。实际应用中,发现此种方式存在诸多不足,无法切实实现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因此,施工单位必须结合自身实际、市场因素,积极创新造价管理的理念、模式,弥补现行定额法中存在的不足。以此为前提,可以在根本上提高管理工作的有效性,避免施工中出现成本风险问题,推动水利水电工程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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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王丹1,,龚国粗2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管理前沿》2020年第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