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普通高校经费状况与地区差异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普通高校论文,经费论文,差异论文,状况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近年来我国普通高校规模的迅速扩张,普通高校的经费总量、生均经费支出及其构成都发生了变化,研究这些变化,对于教育经济学理论和政府决策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依据2000年到2003年的财务统计数据,对我国普通高校经费总量状况,普通高校生均总经费、生均事业费、学费及所占比例的地区差异进行分析。(注:本文数据均来源于各年度《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
一、普通高校经费总量变化
2003年,我国普通高校经费总量为1754.35亿元,比2000年的913.35 亿元增加了841亿元,年均递增24.31%。
2003年,我国普通高等教育财政预算内拨款为807.41亿元,比2000年的504.42亿元增加了303亿元,年均递增16.98%。
2003年,我国普通高等教育预算外教育经费收入946.94亿元,比2000年的408.93亿元增加了538.01亿元,年均递增32.30%。
数据表明,我国普通高校经费总量、预算外教育经费收入的增长都快于预算内高校经费的增长。
二、普通高校生均总经费与生均事业费状况
1.我国普通高校生均总经费和生均事业费支出有所减少
表1 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总收入及构成变化(注:本文所述的普通高校经费状况与地区差异分析包括区域内的中央部属院校,但不含各类民办高校)
年份
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总收入
合计 普通高校预算内
普通高校预算内
普通高校预算外 普通高校预算
金额
教育拨款金额教育拨款所占 教育经费金额
外教育经费所
(亿元) (亿元) 比例(%)
(亿元)占比例(%)
2000 913.35 504.4255.23408.93 44.77
2001 1166.58606.0751.95560.51 48.05
2002 1487.86724.3548.68763.51 51.32
2003 1754.35807.4146.02946.94 53.98
2001 27.73 20.15 37.07
2002 27.54 19.52 36.22
2003 17.91 11.47 24.02
年均递增% 24.31 16.98 32.30
从我国普通高校生均经费的总体情况看,2003年比2000年有所下降。2003年,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总经费14963元,比2000年的15974元减少了1011元。2003年,我国普通高校生均事业费12148元,比2000年12815元降了667元。
2000年我国普通高校在校研究生和本专科学生数为586.21万人, 2003 年达到了1173.69万人,三年增长了一倍, 高于普通高等教育经费总量和预算内普通高等教育经费的增长率,导致了普通高校生均经费的下降。
表2 2000—2003年我国普通高校的生均经费及构成变化 单位:元
年度 生均总经费
生均事业费生均基建费
合计小计生均人员经费生均公用经费
2003年金额 14963
12148 56726476 2815
(比例%)(81.19)(37.91) (43.28) (18.81)
2002年金额 15120
12394 59796415 2726
(比例%)(81.98)(39.55) (42.43) (18.02)
2001年金额 15445
12390 61546236 3055
(比例%)(80.22)(39.85) (40.37) (19.78)
2000年金额 15974
12815 62116604 3159
(比例%)(80.22)(38.88)(41.34)
(19.78)
2.普通高校生均总经费、生均事业费的地区差异
(1)生均总经费的地区差异
2003年,各地普通高校生均总经费的平均值差距很大。最高的是北京市,生均经费平均为30823元;最低的是贵州省,仅7592元。北京几乎是贵州的4倍。可以按生均总经费水平将31个地区分为3类:一是年生均总经费2万元以上的,有5个省、市、区;二是年生均总经费在1—2万元之间的,有21个省、市、区;三是年生均总经费在1万元以下的,有5个省、市、区。呈现出两头小、中间大的状况。
(2)生均事业费的地区差异
2003年,各地普通高校生均事业费的平均值差距很大。最高的是北京市,生均事业费平均为25929元;最低的也是贵州省,仅6696元,北京几乎是贵州的4倍。我们按生均事业费水平将31个地区分为3类:
——较高水平地区:普通高校生均事业费的平均值在1.5万元以上, 从高到低依次为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和天津等5个省、市,均为发达地区。
——中等水平地区:有12个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生均事业费的平均值在1 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
——较低水平地区:普通高校生均事业费的平均值在1万元以下有14个省、区, 包括贵州、内蒙、江西、青海、河北、新疆、河南、海南、甘肃、宁夏、广西、湖南、安徽和四川等。
分析表明,除了学校层次和消费水平地区差异因素外,中西部地区普通高校生均总经费和生均事业费普遍偏低,这与其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政府财力又必须主要用于义务教育有密切关系。加之高水平的部属院校少,中央财政对这些地区的高校补助少;群众收入水平低,太高的学费又难以承受。因此需要从两个方面给予关注,一是中央财政对这些地区的高校给予一定专项经费的支持;二是这些地区扩大普通高校规模要量力而行。
三、普通高校的经费结构中的事业性经费和基建经费的比例
1.事业性经费和基建经费的比例相对稳定
2003年,我国普通高校生均事业费平均为12148元,事业费占总经费比例平均81.19%,与2000年相比,我国普通高校事业费占总经费的比例增长了0.97 个百分点。
2003年,我国普通高校生均基建费支出为2735元,基建经费占总经费比例由2000年的19.8%下降为2003年的18.8%。
普通高校基建费在总经费中所占比例下降,表明我国普通高校在扩张中的校舍建设压力正在逐步减小,开始进入平稳发展阶段。
2.各地普通高校基建费占总经费比例的差异
从地区差异看,2003年普通高校基建费占总经费的比例高于25%的地区有河南、河北、西藏、宁夏、江苏、江西等6个省、区;低于12%的有吉林、云南、新疆、四川、重庆、山东、天津等7个省、市、区;其他18个省、市、区介于12%—25%之间。
四、事业性经费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比例
1.事业性经费中人员经费占比例
2003年普通高校生均人员经费支出比2000年略有减少,占事业费比例也有所下降,但其内部结构相对稳定。总体看,2003年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人员经费5672元,在人员经费中,基本工资1121元,补助工资1196元,其他工资1203元,职工福利费267元,社会保障费1239元,奖、贷助学金646元。
表3 普通高等院校生均人员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及占事业费比例
2003年普通高校平 2000年普通2003年占事业费2000年占事业费
均(元) 高校平均(元)
比例(%) 比例(%)
生均事业性经费
12148 12815 100 100
一、人员经费
5672
621146.6948.47
工资性经费
3521
378828.9829.56
福利与社会保障费 1506
166712.4013.01
奖贷助学金646756 5.32 5.90
二、公用经费
6476
660453.3151.53
公务费和业务费 2456
296220.2123.11
设备购置费
1598
164513.1612.83
修缮和其他费用 2422
194719.9415.58
2003年我国普通高等学校事业费中,人员经费占事业性经费比例46.69%,其中工资性经费占28.98%,福利与社会保障费占12.40%,奖贷助学金占5.32%。
与2000年相比,2003年,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人员经费减少了539元, 占事业费的比例也相对减少了0.97个百分点。
我国普通高校人员经费所占比例减少,缘于普通高校教师负担学生数的提高,但是在提高教师教学工作效率的同时,如何保证教师进修、健康和教学质量,是学校管理部门需要注意的问题。
2.事业性经费中公用经费占所比例
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比2000年略微减少,占事业费的比例却在增加。2000—2003年,我国普通高校的公用经费的构成发生明显变化,公务费和业务费所占比例下降,修缮费和其他费用所占比例上升。
2003年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公用经费占事业性经费比例为53.31%, 其中公务费和业务费占20.21%,设备购置费占13.16%,修缮和其他费用占19.94%。与2000年相比,2003年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务费和业务费占事业费比例降低了2.90个百分点,修缮和其他费用所占比例上升了4.36个百分点。
3.事业性经费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所占比例的地区差异
我们主要分析公用经费占事业性经费比例的地区差异,这个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高校对教育教学经费的重视程度。
表4 全国普通高校学费及其占生均总经费的比例单位:元
年份 20002001
2002 2003
年度生均总经费 1597415445 15120 14963
年度生均事业费 1281512390 12394 12148
年度生均学杂费
3550 3895 4224
4419
学费占生均总经费比例 22.2%
25.2% 27.9% 29.5%
学费占生均事业费比例 27.7%
31.4% 34.1% 36.4%
分析表明,2003年公用经费占事业性经费比例超过55%的4个地区是北京、天津、黑龙江和浙江;公用经费占事业性经费比例在45%以下的有西藏、青海、新疆、海南、福建和内蒙等6个省、区;其他21个省、 市区的公用经费占事业性经费比例在45%—55%之间。
五、普通高校学费及其在教育经费中的比例
1.随着普通高校规模的扩大和少数专业学费标准的调整,全国普通高校学费总收入逐年增加,其占生均经费的比例有所提高
2003年,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学费4419元,占生均总经费的29.54%,占生均事业费的36.44%。与2000年相比,2003年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学费增加了869元,占生均经费的比例从22.22%上升到29.50%。
2003年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学费相当于生均总经费的29.5%,已突破经部分专家论证的25%的合理比例。从国际横向比较来看,我国普通高校生均学费占生均总成本的比例,确实高于世界大多数经济与高等教育较发达的国家,家庭、个人负担的高等教育成本比例偏大,政府财政承担的比例偏小(2003年财政预算内拨款仅占高等教育总经费的43.6%)。但从我国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较低、财政性教育经费短缺、义务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的国情出发,要加速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又不得不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适当提高家庭、个人分担高等教育成本的比例,以满足广大高中阶段毕业生增加升学机会的需求。亚太地区高等教育普及程度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的部分国家(如韩国、泰国、菲律宾及一些拉丁美洲国家),都有过类似的情况。以韩国为例,其公立大学学费占生均总成本的比例在八、九十年代就曾经高达40%以上。鉴于我国城乡居民和东、中、西地区居民收入水平相差很大,子女受教育的经济承受能力十分悬殊,在继续实施成本分担政策的前提下,需要进一步加大政府财政对经济特困家庭大学生的资助力度,较大幅度增加奖、助学金名额,同时进一步完善一般困难家庭大学生的贷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
2.普通高校学费的地区差异
从学费金额看,2003年普通高校生均学费最高的地区是广东,为6184元;生均学费最低的地区是青海,仅为2443元。学费平均超过5千元的广东、上海、黑龙江、浙江、山西等5个地区,并非都是经济发达地区。但学费在3千元以下的青海、宁夏、云南和西藏等4个地区,都是少数民族和欠发达地区。其他23个省、市、 区的学费平均水平在3千元到5千元之间。
3.学费占总经费的地区差异
2003年,学费收入占总经费比例超过40%的有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西、新疆、湖南、内蒙、海南、贵州等9个地区;学费占总经费比例在25%以下的有北京、 天津、上海、浙江、云南、西藏、宁夏等7个地区;其他15 个地区的学费占总经费比例在25—40%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