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儿童习得述宾结构状况的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语论文,习得论文,状况论文,结构论文,儿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 通过对儿童语言中的述宾结构的类型及其句法形式、语义关系、句法功能等几个方面情况的描述分析,显示了儿童逐步习得汉语述宾结构的各个方面及其过程。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儿童习得汉语述宾结构的手段和机制。
一 引言
述宾结构是汉语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句法结构之一。本文拟对汉族儿童习得述宾结构的状况进行考察。我们首先描述儿童语言中述宾结构的结构类型,然后描述述宾结构的语义关系和句法功能。在此基础上,探讨汉族儿童对述宾结构的习得手段和习得机制。
我们从安徽师大附属幼儿园和托儿所随机抽取了90名被试,其中男43名,女47名,从1岁到5岁,每半岁为一个年龄段,共分为9个年龄段,每段10人,各年龄段男女人数不等。各年龄段的年龄范围为上下一个月,如3岁年龄段包括3岁1个月和2岁11个月的儿童。
我们采用观察法和话题法相结合的取样方法。观察法就是客观地记录儿童自发性话语。话题法就是给被试一定的话题(例如“说说你们星期天是怎么玩的”),让被试围绕话题谈话。在取样过程中,我们尽量避免成人语言的影响。每一被试取样3次,每次约1.5小时。
从取得的语料中共得到述宾结构1100余例。对取样语料初步分析的结果表明,1—3.5岁是儿童习得述宾结构的发展阶段,此后开始进入稳定期。因此,我们将对3.5岁以前的儿童语言中的述宾结构作重点描述分析。
二 结构类型
根据儿童语言中述宾结构的构成成分及其性质,我们把儿童语言中的述宾结构分如下类型:1.述+名宾 2.述+处所宾 3.述+补+宾 4.述+宾+补 5.述+补+宾+补 6.述+谓宾 7.述+宾1+宾2。下面分别描述。
1.述+名宾 此类述宾结构中的宾语由名词或名词性成分充当。此类述宾结构首现于1.5岁年龄段,最初出现的形式为“光杆动词+名词”的简单形式。到2岁时,动词部分能够附着上结构助词“了、过、着”,并出现了动词的重叠形式;宾语部分也逐步发展为词组形式。例如:
(被试抱着布娃娃)抱宝宝。(1.5)(括号里的数字表示年龄段。下同。)
(被试要喝水)喝水,喝水。(1.5)
(被试用橡皮兔子戳取样人的腿)搞搞你腿。(2)
(被试怀里抱着一本教科书对取样人说)叔叔,我拿着爸爸书。(2)
(被试对取样人说)我吃过饭饭。(意思是我吃过饭了。)(2)
(被试吃完了饼还要)我还吃,我要白的。不要小的,要大的。(2)
(被试同取样人谈话)……我们家拖了地板,买了好多玩具。(2.5)
(被试同取样人谈话)我坐过碰碰车。(2.5)
(被试向取样人炫耀)我妈妈代我买好多好多黑猫警长的手帕。(3)
2.动+处所宾 此类述宾结构始现于1.5岁年龄段。初现时为“动词+处所词”形式,以后宾语部分发展为处所或方位词组。例如:
(被试甲抢了被试乙的位子,被试乙说)坐后面。(1.5)
(被试指着玩具猫说)在这里。(1.5)
(被试甲把站在中间的被试乙挤到旁边,被试乙说)站中间。(意思是我要站中间。)(2)
(被试把自己的帽子往取样人袖筒里塞)帽帽放叔叔口袋里。(2)
3.述+补+宾 此类述宾结构始现于2岁年龄段。例如:
(被试看到取样人把笔藏在腿弯里)拿出来这笔,笔拿来。(2)
(被试要取样人给他找球)我找不到球。(2)
(被试用树枝打蚂蚁)打死了一个蚂蚁。(2.5)
(被试同取样人打闹)我来打,我来打。你打不过我。(2.5)
(被试往前扑倒在地上,作醉酒状)我喝醉酒了。(2.5)
4.述+宾+补 此类述宾结构始现于2岁年龄段。由“述+处所宾”结构后面加上补语成分而构成。在我们取得的语料中,此类结构中的补语都是趋向动词“来、去”。例如:
(保育员抱被试,被试的手帕掉到保育员的腿上,被试说)手帕掉你腿上去了。(2)
(被试甲同取样人告被试乙的状)她跑这来了。(2)
(被试要取样人坐。等取样人坐下来后,被试又绕到取样人的另一边)坐这边来。(2)
(被试拿着一块花手绢对取样人说)我今天又带了一块花手绢来了。(2)
(被试把手帕塞到口袋里)手帕放口袋里面去。(2.5)
5.述+补+宾+补 此类述宾结构始现于2岁年龄段。
(被试在一个大板凳上爬,爬到了另一头)爬到这来了。(2)
(被试搭积木,积木倒了,被试大叫)积木跑到地下去了!(2)
被试:我全抱到奶奶那边去。(一下子把五个玩具都抱走了。)(2)
6.述+谓宾 此类结构首现于2岁年龄段。结构中的动词为谓宾动词,宾语部分为谓词性成分。在初现阶段,结构中的动词只是“许、给、要、想、会”五个词,宾词也多为单个动词。在发展过程中,结构中的动词逐渐增多,宾语也发展到由比较复杂的结构来充分。例如:
(被试看到小朋友打闹,大喊)打人了!打人了!不许打!不许打!(2)
(被试甲翻书,被试乙不让翻)这怎么翻的?不给看了,收起来。(2)
(被试趴在坐椅上对取样人说)我想下来,我要下来。(2)
(被试吃完了饼,说)我要出去玩玩。(2)
被试:××会爬树。取样人:你呢?被试:我不会爬树。我会叠手枪。(2)
(被试跟取样人谈话)孙猴子喜欢吃果子。(2.5)
(取样人问被试:这是什么树?被试说)我不晓得它是什么树。(2.5)
(取样人问被试到教室门口干什么,被试说)我等着爸爸妈妈来接我。(2.5)
(被试甲对乙说)我们比赛叠小公鸡。(3.5)
(被试问爸爸)爸爸,你可同意我上水管去洗手?(4)(水管指自来水龙头。)
(被试甲说爸爸要给他买一辆自行车,乙说)我带你去吧。你爸爸不认识买车场在哪。(4)
(取样人问被试:你喜欢哪个老师?被试说)我怕老师骂我,我不敢讲。(4.5)
(被试跟妈妈谈话)妈妈,还记得我会唱什么?(4.5)
(被试跟爸爸讲上幼儿园时检查卫生的情况)×医生一讲“行”,就说明你的指甲不长。(5)
7.述+宾1+宾2 此类述宾结构首现于2岁年龄段。初现阶段结构中的动词只有“给”,两个宾语也都是体词性的。以后结构中逐渐出现了“V给”复合动词和可以带谓词性宾词的双宾双词,宾语部分也相应地出现了谓词性宾语。例如:
(被试向取样人要笔)再给我笔,我要写。(2)
(被试看画册讲故事)结果呢,孙悟空就借给了铁扇公主风扇啦。(3.5)
(被试拿着玩具飞机对爸爸说)你要给我讲这个故事,我就送给你这个飞机。(4.5)
(被试问妈妈)我再问你个问题:蚊子为什么爱喝人家的血?(4)
(被试甲和被试乙玩打电话的游戏。甲对乙说)我教你电话怎么用。(4.5)
三 语义关系
在我们取得的语料中,儿童语言中述宾结构的语义关系有以下几种:
1.动作行为—受事 这种语义关系首现于1.5年龄段,在述宾结构中最为常见,数量也较多。如“述+名宾”结构中所举的例子绝大多数都是这种语义关系,双宾结构中动词和名词性远宾语之间也是这种关系。此处举例从略。
2.动作行为—处所 这种语义关系也是首现于1.5岁。这种语义关系在儿童语言中也比较常见,前面2、4、5三类述宾结构所举的例子基本上都是这种关系。此处也从略。
3.动作行为—与事 这种语义关系首现于1.5岁。在我们取得的语料中,1.5岁儿童语言中已有“给”字句,但未构成双宾句。如“给我,给我,我要,我要”。双宾结构中的动词和近宾语之间的关系基本上都是这种关系。此处举例也从略。
4.动作行为—结果 这种语义关系首现于1.5岁,数量要略少一些。例如:
(被试玩手帕)叠个小老鼠。(1.5)
(取样人拿着一个玩具装小狗。被试说)变个小猫好不好?变个小白兔好不好?(2)
(被试甲乙玩烧饭的游戏。甲边玩边说)炒菜,烧饭。(2)
(被试要取样人画东西)你画一个太阳,画一个月亮。(2)
(被试搭象棋棋子)做小楼房。(2)
(被试要保育员讲故事)奶奶讲故事。(2)
5.动作行为—对象,这种语义关系首现于1.5岁,3岁前不多见。例子如下:
(被试甲抢被试乙的球,被试乙对保育员说)抢我。(1.5)
(被试吃完了鸡蛋)我吃完了。吃完了谢谢老师。(2)
6.行为变化—施事 这种语义关系在2岁时出现。例如:
(被试开门,进来一股风。被试大叫)起风了!起大风了!(2)
(被试讲故事)在森林里住着一个大老虎,青蛙住在河里面。(3.5)
(被试看桔子盆景)这树发芽了,又长了大个橘子。(3.5)
(被试甲跟在乙后面说)前面有一个×××,后面跟着一个××。(3.5)
7.动作行为—工具质料 这种语义关系也在2岁时出现,例如:
(蚊子咬了被试,被试要取样人给他抹风油精)搽风油精。(2)
(被试吃了饭去洗手,对爸爸说)我手上有油,所以要打肥皂。(4)
(被试甲要站高一些摘树种,让乙搬砖头)垫两块正方形的。(4)
8.动作行为—角色 这种语义关系到2.5岁时出现,在儿童语言中也不多见。例如:
(被试看到两个小孩在打斗,对取样人说)我当警察,把它抓住。(2.5)
(被试甲乙扮演机器人。甲说)我不想演红蜘蛛,我要演霸天虎。(4)
下面2例,一例是动作行为—目的关系,一例是动作行为—方式关系:
(被试站在教室门口,取样人问她:你在这里看什么呀?被试说)我等妈妈。(2)
(被试画了个圈,然后到圈里边跳)我在圆圈里跳小兔。(3.5)(意思是像小兔那样跳。)
总的来看,述宾结构中的语义关系较为多样,但构成各种语义关系的词语却比较贫乏。
四 句法功能
述宾结构是谓词性结构,其基本句法功能是述谓功能。在早期儿童(1—1.5岁)语言中,述宾结构都是处于句子的谓语部分。也就是说,此期述宾结构只有述谓功能。随着儿童语言能力的发展,述宾结构也开始分布到其他语法位置上,如定语、宾语、主语等,并且能够和结构助词“的”构成“的”字结构用于指称。这样,述宾结构就具备了述谓、指称双重功能。
1.述宾结构的述谓功能 述宾结构的述谓功能表现在做句子的谓语上。其一是述宾结构单独做句子的谓语,这一功能在1.5岁时就具备了。例如:
(取样人给小朋友分玩具,被试对取样人说)我要大球。(1.5)
(被试对取样人说)我坐这里了。(意思是我坐好了。)(1.5)
其二是同其他谓词性成分结合起来。构成复杂的连谓结构,做句子的谓语。这一功能在2岁时也出现了,并且达到相当高的水平。下面是单宾述宾结构的例子:
(被试看着小朋友一个个走了,说)坐车子回家去了。(2)
取样人:大灰狼来了怎么办?被试:我马上拿棍子打这个大灰狼!(2)
(被试对取样人说)我妈妈上街买榨菜不给你吃。(2)
在以后的年龄段里,述宾结构的这一功能继续保持着较高的水平。
双宾结构同其他谓词性成分构成复杂连谓结构的用法到2.5岁时也出现了。例如:
(被试和取样人谈话)我妈妈给我鱼吃。(2.5)
(被试对取样人说)你给我一张纸画画。(3.5)
2.述宾结构的非述谓功能 述宾结构做定语、做主语,或构成“述宾+的”结构用于指称,这些都是述宾结构的非述谓功能。这一现象的出现,说明儿童已能运用一定的句法手段实现句法结构的功能转换。这是儿童语言结构能力的又一飞跃。
述宾结构做定语的用法始现于2岁年龄段。例子如下:
(被试指着红药水说)搽手的药。(2)
取样人:你知道大海吗?被试:大海是蓝色,有水,有鱼,是逮鱼的地方。(3) (被试问取样人)后面那个打枪的叔叔上哪去了?(3)
被试甲:(指零售小店)这是卖豆腐乳的地方。乙:这是卖盐、卖火柴的地方。(4)
述宾结构做主语的用法也是始现于2岁年龄段,但数量要少得多。例如:
(被试骑木马)这个小一点,坐这个好。(2)
(被试甲要和乙赛跑,乙说)比赛赛跑会跌跤的。(3.5)
述宾结构做宾语的用法也是始现于2岁年龄段。例如:
(取样人和被试来到公园后门。被试对取样人说)我要看猴子。(2)
(取样人拿着玩具乌龟问被试:这个乌龟干什么?被试说)要吃小白兔。(2)
这种用法在“述+谓宾”结构里比较多,可以参见前面举出的例子,此处从略。
“述宾结构+的”用于指称的用法也是始现于2岁年龄段。我们先来看指称工具的例子:
(被试捡起一个断锹把)这不是打猴子的。(取样人问:是干什么的?)打乒乓球的。(2)
(被试甲拿着一个小杯子对被试乙说)我有这个小小的……喝酒的。(3)
(被试甲跟乙斗嘴时说到了救火车)救火车是救人的。(4)
指称施事的用法也是始现于2岁年龄段。例如:
(被试要喝汽水。取样人问:汽水呢?被试指着一个卖冰棒的说)在那边,卖冰棒的。(2)
(被试甲乙斗嘴)甲:我喊警察。乙:警察是管汽车的,不是打坏蛋的,他不是打仗的。(4)
(被试甲乙争论)甲:农民是种菜的。乙:农民是种饭的。(4)
指称处所的用法我们只在2.5年龄段发现一例:
(被试来到卫生间小便)这撒尿的。(意思是这是撒尿的地方)(2.5)
指称受事的用法到3岁时才出现。例如:
(被试甲拿着《黑猫警长》对被试乙说)这是爸爸妈妈送给我的。(3)
(被试带了两瓶橘子水回家,对妈妈说)我给哥哥一瓶。这是老师发给我的。(3)
(被试问妈妈)我留给你的瓜子你怎么不吃啊?是留给你的,又不是留给我的。(4.5)
(被试甲指着跳棋棋子对乙说)这都是涂上漆的。(4.5)
指称内容的用法只有一例:
(取样人问被试:昨天你看电视了吗?被试说)我没看电视,看电影的,是逮特务的。(4.5)
以前有关的研究者把儿童语言发展的阶段分为独词句阶段、双词句阶段和电报句阶段。这种划分依据的仅仅是儿童语言形式的不同,而未触及儿童语言结构能力发展的实质。从儿童语言结构能力发展的角度来看,可以把儿童语言发展的阶段分为词语法阶段、词组语法阶段和句语法阶段三个阶段。在词语法阶段,儿童构成语言的句法单位是单词,其语言形式是单词句、双词句和电报句、其句法规则是单词的语序及其语义选择限制规则。根据我们的观察,汉族儿童1—1.5岁处于词语法阶段。在词组语法阶段,儿童构成语言的句法单位是词组,或者说儿童具有了运用词组构成语句的能力。其语言形式的特点是出现了词组作为构成语言的单位的语言现象。此期儿童的句法规则除了前期的内容以外,又增加了关于词组的构句规则以及句法成分的扩展、替换、联结等方面的规则,其语序规则和语义选择限制规则比以前也更为丰富和复杂。根据我们的观察,汉族儿童从2岁起开始进入词组语法阶段。在句语法阶段,儿童构成语言的单位除了前期的单词、词组以外,又增加了分句。其语言特点是有正确的逻辑关系的复句和有内在的逻辑联系的小型语段的出现,其句法规则除了前期的内容以外,又增加了语言构成的逻辑规则。根据我们的观察,汉族儿童在3岁时已进入句语法阶段。我们觉得,这样划分儿童语言的发展阶段,也许更真实地反映了儿童语言发展的实质。
五 讨论
1.儿童习得述宾结构的心理基础和语言基础
儿童习得述宾结构的心理基础包括儿童的感知能力、动作能力和思维能力的发展。这些能力达到相应的水平,儿童才能把握、理解述宾结构所表达的内容,也才能运用述宾结构去表达相应的内容。根据有关的研究,1岁末的儿童开始能区分动作和动作对象,20个月的儿童已能完成较精细的操纵和处置性动作。这些方面的发展,使儿童对自我、他人、客体事物、动作行为及其间的关系有了一般的、较为明确的认识,并建立起动作者、动作对象、动作行为这些表象类型及其间的联系,同时也使儿童逐渐掌握了施事、受事、动作行为这些语义成分的性质及其间的联系。1岁时的儿童已经习得了一些构成述宾结构所必要的动词和名词,如下:
动词:吃 喝 要 拿 爬 打 抱 走 来 坐
名词:爸爸 妈妈 糖 帽帽 饼 蛋蛋 狗 花 瓜
1岁儿童也能把握这些动词、名词之间的语义关系,具备了习得述宾结构的词语基础和语义基础。但更重要的是具备了相应的语言理解能力。具备了相应的语言理解能力,言语才能够大量输入,儿童才能够大量地接触、理解语言材料,才能够进行有意义的语言学习(区别于机械地模仿)。句法结构模式的学习尤其需要语言理解能力做为基础。为早期词汇习得活动中,如果儿童有理解上的困难,成人可以借助于实物、体态等非语言手段帮助儿童理解。句法结构的学习则不行,因为句法结构具有抽象性,习得句法结构必须依赖于话语的理解,也离不开思维的概括和抽象,这一点明显区别于词汇习得。心理水平的发展,词语及其语义关系的习得,语言理解能力的发展,这些共同构成了儿童习得述宾结构的心理基础和语言基础。
2.述宾结构的习得手段和习得机制
儿童在习得句法结构形式过程中主要运用的习得手段有模仿、替换、扩展、联络等。
儿童习得语言离不开成人的语言示范,同时也需要儿童自身的模仿、学习和练习。模仿是早期儿童习得语言时运用的手段,也是必用的手段。没有成人的示范,不通过一定的模仿,再高的天赋也是不行的。模仿分为两种。一种是机械的、亦步亦趋式的模仿,即儿童完全模仿成人的话语。这种模仿学习活动一般发生在儿童习得语言的最初期。另一种是选择性模仿。在这种模仿活动中,儿童不是原封不动地照学照抄,而是具有选择性的去模仿成人语言所示范的句法结构模式,同时又替换结构中的句法成分。这种模仿一般和替换手段配合使用,构成“结构模仿——成分替换”学习活动。当儿童进行这种学习活动时,已不仅仅学习一个具体的句子,更重要的是学习具体的词语组合起来所形成的句法结构。成人和儿童在进行“提问式示范——选择性模仿替换”教学活动中我们就可以观察到这种学习活动。所谓“提问式示范”是指成人向儿童提问时,用提问句示范了一个句法结构框架,该句法框架中一般都含有疑问词语,这样儿童在回答时就不能原封不动的机械模仿,而必须替换该句法结构中的疑问成分。“选择性模仿替换”则是指儿童在回答成人的示范性提问句时,模仿成人问句的句法结构,但有选择地替换掉其中的疑问成分。由于涉及疑问成分的理解与替换,所以这种模仿活动是以语言理解能力为基础的,故这种模仿活动的水平显然的大高于那种亦步亦趋的机械模仿。“结构模仿——成分替换”这种学习活动反复进行多次,儿童就逐渐习得了最基本的句法结构。述宾结构的基本结构模式也是这样习得的。
扩展和联结是儿童由简单结构习得复杂结构使用的习得手段。如前所述,各种句法结构是相互联系的,不同类型的句法结构之间具有转化和变换关系,复杂的句法结构与简单的句法结构之间又有扩展、联结等关系。在述宾结构的习得和发展过程,儿童通过句法扩展、句法联结等手段,一方面使述宾结构本身的长度日益加长,层次日益增多,另一方面又把述宾结构同其他结构联结起来,构成更复杂的结构。述宾结构的动词部分在发展过程中由简单的光杆形式扩展为“动+补”形式,并附着上了结构助词,宾语部分则由单个名词逐渐扩展为复杂的定中结构。至于连动句、兼语句以及连动兼语套叠句则是由述宾结构相互联结或者和其它结构联结起来构成的。
句法同化也是语言习得手段之一。这种习得手段主要运用于句法结构的各种语义关系的习得。句法同化指的是儿童利用最初习得的句法结构模式,去包摄新的语义内容和语义关系。在述宾结构中,最基本的语义关系是“动作—受事”关系,也是儿童最早习得的语义关系。儿童在习得“动作—受事”语义关系的述宾结构以后,就利用这一结构模式去容纳更多的语义关系和语义内容。这样就形成了一种句法结构容纳多种语义关系的情况,儿童语言中的述宾结构的语义关系也就日益丰富、复杂起来了。句法同化手段同替换手段有密切的联系。因为只有通过句法成分的替换,才能改变句法成分的语义关系。
通过上述分析,现在我们对儿童习得述宾结构的机制作一简要解释:汉族儿童在1岁时习得了构成述宾结构必要的动词和名词,其心理发展水平也具备了习得述宾结构的心理基础。而后,儿童通过简单模仿和选择性模仿,习得了述宾结构的基本结构模式。在心理水平、词语习得、语言理解能力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上,儿童运用句法扩展、句法联结、句法替换、句法同化等习得手段,逐步掌握了述宾结构的不同句法形式、不同的语义关系和不同的句法功能,同时建立起述宾结构同其他句法结构之间的联系,并逐步建立起句法结构系统。
*本研究得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号为93BYY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