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历史批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批评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汉语中,“历史批评”一词有可能带有两种含义,其一是对我们通常所说的作为过去之事的“历史”进行批评和评论,如西汉贾谊的《过秦论》;其二是对种种“史学”原则的评说和论述,如刘知幾的《史通》、章学诚的《文史通义》。在英语中,historical criticism一词通常用在论及史学研究方法的文献中,它更多地涉及对史料的批判和对历史编纂法、史学认识、史学观念的批判。显然,在上述两种语境中,“历史批评”一词的使用存在着差异。它在汉语中的含义要更宽些,或者说更不精确,其原因就在于“历史/history”一词的使用在汉语中更为模棱两可。中国人习惯将“史”或者“历史”视为过去所发生的事,而在英语国家,人们使用“history”一词时,它所指的往往是人们对于过去发生的事所作的表述,套用现代汉语中“历史”的那种含义,它就更应译为“被叙述的过去”。
我们处在汉语的语境中,若论述“历史批评/historical criticism”这个主题,却不愿为这个主题加上“中国的”、“西方的”或者“中国古代的”这样的定语,那就是在表明,我们希望在下文对“历史批评”进行一种一般的、普遍的说明。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弥平“历史批评”一词在汉语和英语中存在的差异。
这是可以做到的。因为它可以基于当前的这样一种认识,即历史学家具有怎样的历史认识(一些学者所称的构成历史Ⅱ的认识原则),就会构成怎样的“历史”(即过去之事,许多学者称之为历史本体,或者历史Ⅰ)。换句话说,“历史/history”的双重含义,即“过去之事”和“历史认识”可以融为一体,在这个意义上,历史认识之中蕴涵了一切与历史相关事物的本质特征。“过去之事”将被确定为某种“历史认识”表现的成果,它根本不可能是某种脱离历史认识的所谓“历史本体”。不过,“历史本体”作为一个理论预设,一个完美历史的理想,它却有必要存在,这不仅是因为它作为一种精神上的存在而实际存在着,而且,它的存在还是历史认识的前提,同时为“历史批评”提供了合法依据。当一位历史学家认为自己在历史认识中获得的“历史本体”更为真实时,他和其他历史学家不同的认识原则之间存在的差异,就生成了历史批评的温床。
我们下面讨论的历史批评将围绕四个问题展开,历史批评:批评什么?谁来批评?为什么批评?批评的标准如何确定?在对这些问题进行理论探讨之前,让我们看看现实中学者们讨论的历史批评(包括史学批评、史学评论)是处于一种怎样的认知结构中的。
现有“历史批评”讨论中的认知结构
在当前的历史写作中,人们通常可以归入历史批评、史学评论或者史学批评的文献有如下类型。
1.对历史作品(及其主题)的批评:如书评、商榷文等;
2.对史学家的批评:如史学史研究中对某位历史学家的评论或批判;
3.对史学思潮的批评:如对某个史学流派、某种史学思潮的评论;
4.对史学理论问题的批评:如对历史客观性等史学理论问题的评论。①
作品、史家、思潮、理论,这是一个由具体而抽象的序列,它们构成了当前历史批评的对象系统,属于我们习惯上所称的认识客体,而认识主体自然是批评者。因此,我们可以将现有“历史批评”讨论的认知结构图示如下:
图1 现有“历史批评”讨论的认知结构图
在这个结构中,对象系统的四个要素是彼此关联和贯通的:例如,历史学家是某部历史作品的编纂者、某种史学思潮的体现者和某个理论问题的解释者。在理论问题上采取不同的态度往往是我们分辨历史作品、历史学家和史学思潮之特征的根据,因而,它可以安置在这个对象系统的核心位置。总体而言,这是一个简单的二元结构,尽管在历史批评的对象系统中包含了四个要素,但它不会改变现有历史批评的讨论中体现出的整体认识结构基本的二元框架。
我们太习惯这种二元结构了。认为历史批评包含的是客体和主体的对立关系,这似乎更容易明确主体(历史批评者)的位置,从而令人感受到主体发挥其主观能动性,通过历史批评树立各式新标准的这一过程。因为有了这样一种认识,不少史学家呼吁,历史批评(或史学批评、史学评论)理应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历史学分支学科。
在当代的学科制度下,成为一门专业学科意味着可以有一批专业人士从事这一专门领域的研究;历史批评者和他的批评对象在上述认知结构中可以得到清晰认定,这自然为历史批评学科的确立提供了可能。可是,我们下文会证明,这个历史批评的二元结构多少有些简单化,而为历史批评争取一个专门学科的位置,其实矮化了历史批评在历史学实践乃至整个社会实践中的真正地位。让我们回到历史批评最根本的问题。
历史批评的核心问题
对历史批评做理论分析,所关注的问题不外乎以下几个:历史批评要“批评什么?”“谁来批评?”“为什么批评?”“批评的标准如何确定?”这些是历史批评的核心问题。
差异与认同无疑是回答这些历史批评核心问题的关键词。
差异是批评之母;批评为的是表达异见,或者说试图建构新的认同,这种认识不难获得。历史批评所要批评的与其说是作品、史家、思潮、理论,不如说是批评者不可接受的差异。也正是对差异的感知,使得一位普通读者上升为历史批评者。他/她力图将阅读过程中存在的自我与它者之间的冲突化解,并通过批评将这种化解的结果传播出去,期望在新的阅读群体中建构新的认同。
对于“谁来批评?”这个问题,理论上,任何人都有权利充当批评者,因为无论此人是否接受过专业历史学训练,他都会有自己的历史观。我们称之为外行的多数人可能会放弃对于历史的批评,那是因为他们对专业化的尊重和确信使得自己将批评的权利让渡给了他所认同的权威——历史学家和其他知识分子。
让我们在历史学的学科内部来考虑这个问题。对于“谁来批评?”我们可以换一个视角来思考。有没有不包含批评的历史文本?有没有不进行批评的历史学家?我们若是能够说明一切历史文本② 之中都包含着历史批评,那就表明所有的历史学家都介入了历史批评。
我们在现有的学术资源中可以获得这种论证。20世纪50~70年代,在西方有关历史叙事的研究中,对于是否存在不包含意义表达的叙事语句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其结论是,类似于沃尔什提出的在叙事中区分平淡叙事与意蕴叙事的观点难以成立;即便是历史学家们进行最客观、最朴素的事实陈述,其中也不可避免地会带入历史学家的主观意识和价值判断;并且,史学理论家有充分的理由证明,那些只认为自己在建构事实的历史学家(如考据学家),实际上在表达历史的哲学意义方面要比他们自认为的做得更多。③ 历史文本中意义的呈现与其表述者的主观性之间的关联,我们在此毋须赘言。我们甚至可以说,意义和主观性某种程度上就是差异的另一种表现形式。那些我们认为是客观的历史事实,根本上就是在历史学家群体之间不再存在差异和争议,不再会产生批评,也不再能够成为意义和主观性之载体的东西。然而,我们最终获得了这样的客观事实吗?如果是的话,那么历史学研究也将随之终止。既然没有人可以确定某个历史学研究的主题是无须叙述便能够确立的,那么,又有哪一个历史文本不是在叙述的同时进行论证,即用批评以往研究或观点的方式来澄清事实或建构事实的呢?
在对于具体问题的史学研究中,存在着大量的批评。例如,布罗代尔的《地中海与菲利浦二世的地中海世界》、雅克·勒高夫的《圣路易》、余英时的《朱熹的历史世界》等等,哪一部历史作品会不包含作者对于相关历史主题研究的态度和立场呢?这种态度和立场的表达,是要证明作者正在为该主题的研究带来新的内涵;标新立异定是在批评的基础上完成的,尽管某些作品中可能并不将所破之“旧”、所弃之“同”呈现在批评的文本中,但我们也不难分析出历史学家的写作是以批评作为其前提的。
柯林武德曾经对历史批评做过较为细致的分析,他的一个结论是:“史学批评家和历史学家两个词是同义词。”④ 历史批评家必定有能力分辨良史和莠史,对于不断提出新的历史解释的历史学家而言,也是如此。他们提出新的历史解释,一定是认为自己正在提出的这种解释比原有的解释更好,这之中蕴涵的批评原则,与史学批评家具有的原则毫无二致。
每一位历史学家在进行研究和写作时都在实践历史批评的职责,由此推论,历史学研究的目的也自然而然成为了历史批评的目的。柯林武德赋予历史学以认识人类自己这样一个宏伟的目的,虽然我们不必将它直接嫁接在“为什么要历史批评?”的回答之中,但历史批评的存在,却是以追求更完美的历史认识作为自己的目标。
留下来的问题是,“什么样的历史认识是更完美的历史认识?”或者将这个问题上升为“什么样的历史批评能够实现人类对自我的认识?”这些问题回答的同时将是“历史批评的标准是什么?”在柯林武德的讨论中,问题乃是“何谓良史?何谓莠史?”
有关历史批评的标准的问题是历史批评过程中的核心问题。因为假定A标准是历史批评的标准,那么历史批评就是把握了A标准的历史学家为了使历史学研究满足A标准而对于未满足A标准的批评对象进行的批评。良史正是具有历史学本质特征的东西,也就是我们在此所说的A标准。这样,历史批评的核心问题与历史学理论的核心问题就合为一体了。
在本文中,我们不需要再回答历史批评的标准到底有哪些,因为过往有关史学理论的所有研究,都可以说是在探讨或阐述历史批评的标准。例如:托波尔斯基在《历史叙述的真实性及条件》中认为,历史叙事中存在一个纵向结构:历史叙事表面的清晰事实层A、与事实层A相关联并能够得到叙事文本之外的证据支持的事实层B、作为深层的理论层。托波尔斯基的结论是:一个历史叙事的真实性总体上取决于其理论层次的真实性。虽然事实层陈述的真实性也很重要,但是,如果我们将自己限制在事实层内,我们至多就单独使用的单个陈述的真实性得出一种统计性结论,而不能得出结论说一个作为整体的特定叙事是真实的。⑤ 如果历史批评者持有托波尔斯基的观点,他就会以这样一种历史真实的观念去充当历史批评实践中的准则,不满足于历史批评对象表面上的事实陈述,而要更努力去判断它深层的理论建构是否能够支撑起历史叙事整体上的真实,即一种史观的真实。
托波尔斯基指出:“并不是每一个历史学家都明确地提出一种确定的普遍理论,但每一个历史学家,即使他声称要简洁地表述而不承担评价的责任,他都涉及一种确定的有关人与世界的看法。”⑥ 这种观点也曾经在海登·怀特于1973年发表的《元史学:十九世纪欧洲的历史想像》中得到证明。它与历史批评的标准之间存在的关联就是:既然每一位历史学家都有着自己对于人与世界的看法,由此奠定自己的理论或历史认识原则的根基,那么,个体的自我中心主义就将使得历史批评的标准堕入相对主义的深渊。恰恰是在理论和认识上存在的相对主义,我们不可能对历史批评的标准做出精确的规定,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我们面对多重标准会茫然不知所措;每一位历史学家,都会根据自己的主观倾向在其中做出自己确定的选择,从而逃出相对主义的困境。
在实际的历史研究中,历史批评会遇到如下问题:(1)谁有权利进行批评?(2)谁有资格进行批评?
对于一位从未经过专业历史学训练,甚至是目不识丁的人,如果要去批评先秦史研究,我们可能会认为他有权批评,因为谁都有胡说八道的权利,而先秦史家也有忽视他的批评的权利;我们往往不会认为他有资格批评,因为这种资格事实上会是先秦史家们共同约定的“家法”,或者史学研究的基本规范。“家法”和规范就共同构成了这类批评的起步标准。可是,如果此人的言论是“先秦史研究离现实生活太遥远,毫无用处”,我们可就无法将他视为没有资格进行批评的人了,因为此时,资格的内涵却是:我们进行的实践活动应该有利于现实。或许我们认为此人的认识浅薄,但他正是以自己在生活中的实践效果来充当批评的标准。面对这样的批评,历史学家需要提出反批评,而不是保持高高在上的姿态加以回避,更不能以一种讥讽的口气说一句“历史研究确实无用”,背后再加一句“无用乃为大用”。我们可以否认此人的批评是一种“历史批评”,毕竟什么是“历史的”这个问题,是需要在历史学实践中给予规范的。
事实上,历史批评的标准从来都是我们心中不断生成和变化着的那个有关历史学的理想。作为历史批评对象的那些已经完成的历史作品、已经表述的史家思想、已经流行的史学思潮、已经给出的理论回答,它们都是历史学实践的产物。实践与理想的差异,恰恰是促成历史批评、推动历史研究的根本动力。至于这个理想具体是什么,那与回答何谓良史、何谓历史的本质仍然是同一的。
历史批评等同于历史研究
我们如果仿照托波尔斯基的做法,简单地将历史研究分为事实研究和理论研究,那么,考据学家、历史文献学家,以及针对特定历史现象和事实进行研究的历史学家,他们就在事实的层面实践着历史批评的职责;而对于一切历史文本中涉及的理论问题,则有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家实践批评的职责。历史批评的核心问题所涉及到的批评对象、批评者、批评目的、批评标准,也正对应了历史研究中的研究对象、研究者、研究目的和研究准则。因此,我们认为历史批评完全等同于历史研究。我们不需要再有一个专门学科来完成历史批评的工作,致力于将历史批评或史学批评、史学评论培养成历史学科中的一个分支学科,这完全没有必要,因为历史批评已经融入到整个历史研究之中,成为它的灵魂。不过,历史学家们却有必要在历史研究中对历史批评有着充分的自觉,它是作为理性思维支撑的学科所必需的,在此意义上,批评与反思又有着共同的内涵。
面对前文图示的那个历史批评的二元结构,它的重要缺陷就在于以一种静态的方式截取了历史批评过程中的一个断面,这好比飞矢不动的悖论。在实践着的历史学研究中,我们看到,无论是事实层面的批评还是理论层面的批评,历史批评都在实践它的标准。如果这种标准同时是历史认识的原则,那么历史研究的具体实践同时也是历史认识原则进行调整和修正的依据,若非如此,我们就需要证明历史认识的原则乃是取自历史研究之外了。这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不可否认,历史批评的过程同时也是历史认识的过程。历史批评者事实上无力承担历史终结者的任务,这就意味着,历史批评者无法将自己置身于被批评者之外。被批评不仅包括被其他历史学家批评,也包括自我的批评。历史批评者在依据理想的标准进行批评之时,也在建构历史,同时促成新的历史批评对象系统的产生。如果说历史学科中的知识生产是在历史批评中实现的,这并不为过。在整个历史研究或历史批评系统中,对于史学理论或者历史批评标准的任何讨论,都不可能脱离它要批评的对象,而这个对象的存在有其历史性⑦,所以我们可以认为,在当前学科体制下作为历史学二级学科的史学理论与史学史,乃是历史批评的典范,它更容易将历史批评的内容(事实)与形式(理论)彰显于外。
抛弃前述历史批评的二元认知结构,我们可以用另一个历史研究或历史批评共有的结构来替代它。图示如下:
图2 历史认识形成过程结构图
在这幅历史认识形成过程的结构图中,我们描绘的是整个历史研究的认知结构,它是一个历史认识生成的动态循环。其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要素都处在历史学家进行的历史认识过程中,因而不会呈现那种认识客体(对象)与认识主体的二元对立。
在这个历史认识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激发起历史批评。由于历史学家自身也处在这个历史认识的循环之中,他/她进行的历史批评便不过是促成其历史认识进展的一个事件。
传统的历史认识结构是一个比较粗糙也不够健全的结构。在其中,历史学家的注意力集中在对于从证据到历史叙述这个过程的分析,例如史料搜集与考证的原则、历史分析和解释的方法、历史编纂的规范;至多在论及历史学研究作为整体对于社会的效用时,还会讨论史家的素养与历史学社会功能的实现方式。因此,我们看到许多历史学家在谈论历史批评的标准时,所谓的事实标准、学术标准、价值标准、社会标准等等,都暗含着历史批评者掌握了这样的标准。可我们无法断定有哪位历史批评者是持有这种标准的,我们知道的只是他持有他个人认可的事实标准、学术标准、价值标准、社会标准等等。
在历史认识生成和变迁的动态循环中,对于个体认识者而言,循环是从读者开始的。历史学家(或历史批评者)首先曾是一位读者和接受者(1),他/她根据自己接受的史观在社会生活中开始自己的实践(2),形成习惯、获得经验、保留记忆(3);然后从这些杂多的习惯、经验和记忆中,通过类比、比喻和想像(4),形成自己的经验主义教条(5);史料之所以能够成为证据,其合法性依据便是这种经验主义教条(6);一旦史料成为了证据,这意味着它就与某个历史研究的主题关联在了一起(7),这种史料原来具有的多样解释的可能性就在这种关联中被确定化了,成为了一元的和被确定了的(8);在证据确定的前提之下,历史学家依据理性和逻辑的原则进行历史分析(9),编纂构成叙事,同时会采取各种叙事策略和表现方式(10),向他/她的理想读者表达自己的政治、伦理和审美的意向(11);而读者却是以自己原有的史观为理解的前提,来接受新的历史文本,从而构成自己新的历史认识、新的历史观(1)。在这个循环中,有三个环节具有多向性、多元性和多义性(12)的认识可能,认识者经过选择,将多种可能性中的一种现实化来完成这个认识过程,同时也通过这种选择来克服多向性、多元性和多义性带来的相对主义。
这幅结构图只是笔者对历史认识形成过程的理解,它不可能是一个完美形态,需要面对他者和自我的批评。通过这幅结构图,笔者只是希望读者大致可以知晓每一位历史学家在自我的历史认识生成过程中会遇到哪些环节。很明显,其中的每一个环节所涉及的内容及其理解和解释,在不同的读者或历史学家之间,甚至在同一位历史学家的不同阶段,都可能存在差异,这也就为历史批评敞开了无限的可能。
反思与批评从来都是促成历史学研究继续的动力,历史学家们若是在自己的史学实践的每一个步骤和环节中,都时刻怀着反思和批评的意识,那么,历史批评在历史研究之中就不止是历史研究的某个组成部分,而是历史研究的全部了。
注释:
① 此处的讨论,参考的文献有徐松巍《关于史学评论的几点思考》,《史学理论研究》1992年第4期;游翔《史学批评若干基本问题研究》,《湖北大学学报》1994年第6期;雷戈《史学批评学论纲》,《史学理论研究》1997年第3期;邓鸿光《论史学评论的标准》,《学习与探索》1999年第6期;张晓校《史学评论:史学研究中不应有的薄弱环节》,《北方论丛》1998年第2期;白云《史学批评与史学发展》,《学术论坛》2000年第2期;周祥森《1997年~1999年史学评论状况评析》,《史学月刊》2001年第2期;邓鸿光《对史学批评性质与作用的再思考》,《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4期;陈士军《史学评论散议》,《北方论丛》2006年第6期;郭超《史学评论的价值标准》,《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李庆祥等《当代中国史学评论理论的研究述评》,《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瞿林东《谈中国古代的史论和史评》,《东岳论丛》2008年第4期;张越等《史学批评与史学发展》(笔谈六篇),《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
② 书写文本之外,包括有关历史的谈话、授课等以声音的方式流传的文本。
③ 相关论述可参照沃尔什《历史哲学导论》,何兆武、张文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W.H.Walsh,“Truth and Fact in History Reconsidered”,History and Theory,Vol.16(1977),Beiheft,53~71.对该主题的综述性的分析可参见拙文《叙述主义历史哲学》,载《西方历史叙述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④ R.G.Collingwood,The Idea of History,Oxford,1993,p.342.
⑤⑥ Jerzy Topolski,“Conditions of Truth of Historical Narratives”,History and Theory,20(1981),pp.47~60、47~60.
⑦ 例如在讨论历史真实性的问题时,我们不可能抽象地谈论它。我们唯有论及修昔底德如何表述历史真实、伏尔泰如何看待历史真实、沃尔什如何批评某些具体史家持有的符合论真理观等等,才可能进行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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