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集约用地实践及对策
——以郯城县节约集约用地为例
颜丙平
(山东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山东 临沂 276199)
[摘要] 近年来由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建设用地需求日趋紧张。为推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最大限度发挥土地效益,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创新思路,挖掘土地潜力,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路子,化解用地难题,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节约集约; 用地实践;对策
1 郯城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主要措施和方法
严格计划管控,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不断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杜绝粗放利用土地现象,走“用地集约、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的科学发展路子[1],从基础抓起,从细节入手,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一是严格执行用地准入制度。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控作用,科学把握土地供应总量、节奏和时序。实行差别化管理,坚持用地计划指标向园区集中,向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集中,向民生工程集中。把有限的用地指标通过科学计划,合理进行分配。实行地价政策有效引导,对列入现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的项目,出让价格可以在评估价格的基础上适当下浮,通过价格杠杆来促进产业升级改造,加快产业集聚。二是把好“五个关口”,引导“三个集中”。把好产业政策、规划计划、安置补偿、节约集约、占补平衡“五个关口”, 引导工业项目向“一区五园”集中,中小企业向标准化厂房集中,居住向城镇集中。把有限的用地指标用到县重点工程和民生项目。大力推进“飞地”模式,将引进的工业项目按照功能分区向“一区五园”集中,打破行政区划界限,以集中促集约。三是加强建设用地审批,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格用地标准,严把土地预审关,对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工业项目,不再单独供地。切实提高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从严控制厂区绿化率,严禁圈占土地搞“花园式”工厂。坚持以严格标准规范集约,以优惠政策鼓励集约,以投资额度和地方财政贡献率配置土地。
盘活存量土地,挖掘用地潜力,推进土地利用集约化:把节约集约用地重点放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提高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上,不断创新节约集约利用方式,采取处置闲置土地、建设标准化厂房、退二进三、旧城旧村改造、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开发地上地下空间等措施,把节约出来的土地用于重点项目建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比较明显。
完善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倒逼机制,充分挖掘土地资源潜力。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部门联动机制,利用经济杠杆进行调控,促使企业转让或部分转让空闲的土地,有效的遏制了浪费土地的现象,批而不用、用而不尽的现象大大减少,有效的促进土地的集约利用。一是建立监管机制,实行建设用地全程跟踪管理。一是在合同中约定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等建设指标。二是实行国有建设用地批后公示牌、开竣工申报、开发利用诚信管理、闲置土地信息公布和挂牌督办、动态跟踪管理、建设项目用地竣工核验等制度。三是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三是建立政府考核机制。把节约集约用地纳入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节约集约用地考核结果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相挂钩[2]。
2 存在的问题
对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领导干部还没有树立新时代发展理念和正确的政绩观,片面追求高、大、全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片面追求招商引资目标,将土地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致使政府出台的很多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文件执行和落实不力。一是建设用地粗放利用状况仍较突出。工业用地的土地利用率不甚理想,有的开发区一层厂房还一定程度存在。在农村,由于历史原因,居民点布局分散,住宅建新不拆旧、宅基地浪费现象严重,出现较多的“空心村”。二是违规违法用地,闲置现象比较严重。土地未批先用、批而未供、少批多用及非法买卖等各类违法用地行为时有发生。土地征而不用、批多用少等闲置浪费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监管机制不完善,执法力度不够有力。制约粗放用地、鼓励节约集约用地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不够完善。
3 意见和建议
贯彻落实新时代发展理念,形成节约集约用地共识:要严格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节约集约”的原则,大力推进节约用地、集约用地。积极探索由政府调控、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新机制,把保障供地与节约集约用地有机统一起来,从粗放利用向集约利用转变。[3]一是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严格控制划拨供地范围,界定好国家重点扶持的基础设施项目和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的界限,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要纳入有偿供地范围,要严格规范地执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的政策规定。加强项目用地批后管理,盘活闲置存量土地。要结合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摸清土地的家底和利用现状。为使土地发挥效益,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现有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重新审查。二是加强农村居民点用地管理:编制和完善规划。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明确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和规模,统一按规划安排住宅建设用地。加强农村住宅小区建设的引导。控制分散建房,鼓励建造农村多层住宅和新型农村社区,鼓励农村居民点整理和旧村改造,鼓励自然村向中心村、集镇集聚。
红薯学名甘薯(sweet potato), 旋花科一年生草本植物,属根茎类作物,是我国广泛栽培的四大农作物之一[1]。我国红薯常年种植面积约1 000万hm2左右,年总产量约1 500亿kg,种植面积和总产量均居世界首位[2]。红薯通常以食用块根为主,而红薯叶是红薯作物生产中的主要副产品,研究发现红薯叶营养成分丰富,具有提高免疫力、抗肿瘤、抗诱变性、止血、降胆固醇、降血脂、清除自由基和保护视力等作用[3],具有很大的应用价值,但当前实际生产中,红薯叶通常被直接废弃,或作为畜禽饲料,利用率极低,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4,5]。
通过考察,我们也了解到企业面临着比较共性的问题,如材料来源的紧缺、材料成本的提高、国际市场的竞争、劳工的不足和成本的提高;面对困难,他们采取各自的应对,但有一点他们是相同的,都有着大大书写的美好愿景和向愿景奋进的脚步。
【参考文献】
[1]王炳勇,李忠峰.山东日照高新区土地集约利用研究[J].山东国土资源,2016,32(4):79-82.
[中图分类号] F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2096-1995(2019)24-0108-01
标签:节约集约论文; 用地实践论文; 对策论文; 山东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