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的经济与科技迅猛发展,相应的政策以及法律法规也不断的完善。针对不动产等级政策的相关规定,政府以及有关部门需要建立一个针对性的不动产管理模式,并将参与管理过程的各项数据信息有效搜集起来,由此才能给各个地方的管理提供有利的依据条件,提升不动产管理的合理性与有效性。针对不动产权籍的调查与研究,做好其中的测绘调查工作是一个必要性的基础条件,所以结合相关的实践经验,还需要进一步的开展实践研究分析。
关键词:不动产权籍;测绘调查;问题研究
引言
围绕我国在土地资源配置应用阶段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制度建设要求,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需要处理的核心工作内容相对较多。根据不动产相关的条例规定,我国的不动产权籍工作需要科学性、秩序性的开展。为了做好在各个实践阶段对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共享处理用作,需要建立相应的不动产管理体系以及机制,所以针对不动产权调查测绘可能会存在的问题,本文将展开细致化的分析与讨论如下:
一、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工作的重点内容以及困难问题
(一)未能做好不动产单元号编制
在进行调查测绘阶段,企业单位应该明确其工作基础是不动产单元号编制,但是一般的不动产测绘常常会受到房产、土地数据等方面的影响,进而导致各项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效果不佳,最后很难达成理想的实践工作要求。如果测绘阶段的数据信息、设计图纸不能保证其最基本的契合性,那么后期的单元号编制就会遇到诸多困难和问题,最普遍的就是在实践工作阶段,常常会出现编制速度过慢且图形信息更新较慢而导致测绘质量不能有效提升。
(二)很难保障调查测绘工作效率
因不动产权籍的地籍、房产相关的数据信息是需要分开管理的,所以在进行实践工作阶段就会导致管理效率相对较低,最终其关联性很难达到目标要求。如果未能根据坐标而开展房产管理精准化工作,那么在测绘阶段各种数据信息就会存在隐患,所以在进行实践工作阶段,工作人员需要将这部分问题集中控制,才能完成目标工作要求。
(三)实践工作阶段所依据条件不同
在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工作阶段,各项数据信息或资料的来源是多方面的,不仅仅涉及到土地信息,还会受到农业、林业等方面的登记信息的影响,这样就会因为调查研究的覆盖范围相对较广,而很难保证测绘工作内容与参考要求相统一。另外,在测绘阶段对各种数据信息记录的形式也是不一样的,无论是电子档案、影像数据还是纸质资料,都会增加集中管理数据信息的困难。
(四)工作人员在重新测绘阶段的配合度不高
如果在地区的不动产权籍的调查测绘工作阶段,遇到一些需要重新进行测绘调查的工作环节,显然申请人员之间的配合效果是不能满足目标要求的。譬如不动产存在转移,但是其整体的面积实际上是没有大变化的,那么工作人员可以直接利用该地区的数据进行查看,这样的测绘流程设置较为简易,且不会出现其他的费用问题,对于企业单位来讲相对也较为便捷。而如果不动产的面积发生变化,就需要申请人员支持对该地区的调查测绘工作,那么只有投入相应的资本才有可能达成目标测绘要求,由此导致调查测绘在实践阶段所遇到的困难问题相对较多,且普遍问题就是测绘工作人员在实践工作阶段往往存在配合性较差的现象。
二、不动产权籍优化工作相关意见
权籍调查工作不仅仅是不动产登记工作中的基本构成部分,同时还会对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发放有着较大的影响作用,所以需要在实践工作阶段做好对其他管理体系的优化设置,保证参与其中的工作人员都能根据工作要求进行实践工作。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经过调查研究表明,调查人员的专业性、技术性都会对整个岗位工作产生巨大的影响作用,所以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审核,确保其能够满足各项职务、技术要求,这样才能给工作的规范性、效率性提供有利的保障条件。
调查测绘工作需要根据规定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全面考量建筑物的结构、功能性、环境条件之间的匹配度等,由此才能在调查测绘阶段避免与周围居民发生的一些矛盾问题。首先,如果有关企业、单位的专业资质与实际工作要求不匹配,那么政府管理部门需要对其进行集中调控,在规定相关专业资质所允许的工作内容的同时,也要给企业单位提供提升与发展的空间。其次,有关企业、单位对行业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要进行全面了解,根据不同区域的调查测绘要求,保证在开展实践工作阶段,各项测绘都能依据一个标准规范开展。最后,测绘技术人员在开展实践工作阶段,应该认识到个人专业性对整个测绘工作的影响意义,需要及时扩充专业知识并做好政策法规的全面了解,这样就能保证不动产权籍登记、数据分析、调查审核能够系统性的开展,避免在实践工作阶段因为测绘的问题而影响整体的工作效率及进度。
三、不动产权籍调查所应该注意的相关问题
(一)重视权籍调查结果的合理分析
在进行审核处理阶段,首先应该保证不动产登记系统的查封、抵押情况都是已经完成了基础的核对工作,通过对整个调查测绘范围相关的图纸进行研究,能够将其中的合同、税费等界定出来,这样转让条件也能得到进一步保障,权籍调查测绘才能更好的满足调查测绘的基本工作要求。还有就是工作人员在实践阶段如果发现其他问题,则需要通过调查机构的信息反馈,在规定的期限之内达成对各项工作的整改,通常会经过机构工作人员以及政府职能部门的双向审核,最终保障审核处理结果的及时合理。
(二)加强对不动产权籍一体化管理
所谓不动产权一体化管理的工作,就是通过电子登记簿的形式,将土地、林木等调查测绘相应的数据信息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这样就能实现整个不动产权籍归属中各项工作的整体把控。为了达成产业现代化、信息化的发展,需要做登记簿信息的规范化的记载与完善,经过对登记簿信息的核对并做好后期的审核处理,将其进行等级评定,并与最终的审核结果形成统一。在对电子登记簿进行审核阶段,人工操作难免会出现一些疏漏,所以还需要标准化的管理流程,确立各个阶段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最好是设立专门的管理工作小组,并配有专业的工作人员进行数据信息资源的备份和维护管理,这样既能对重点内容的进行维护,又能保证在加密权限设置下,电子登记簿不会出现被篡改或删除的情况,最终提升信息管理的有效性与针对性。
(三)做好数据信息入库工作
数据入库阶段主要是指在调查测绘期间发现权籍结果是不存在偏差的,那么经过审核处理且负责的工作人员签字同意之后,将数据信息入库,并将相应的单元号编制出来。在此阶段如果工作人员发现数据搜集或分析存在质量问题,需要及时向权籍主体进行反馈,并做好调整或完善。对于已经入库的数据信息资源,工作人员需要盖上专用章,并交给对应的申请人员完成登记处理。如果在此阶段还需要接受有关部门的审批同意,那么就需要将各个单位的合同、信息、数据等进行分类处理,及时的进行工作交流以及对接,这样就能进一步保障工作的合理性与有效性,提升工作质量。
四、结束语
不动产权调查测绘技术在进行实践阶段,需要结合地方以及国家的规范要求,根据循序渐进的原则,保证管理操作能够顺利推进。目前我国在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阶段,主要是围绕信息处理以及技术应用两个方面,所以结合社会时代的发展背景,做好技术应用的针对性、有效性,并辅助相应的计算机软件进行登记管理,最终能够提升技术应用效果,保障不动产登记的整体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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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叶文娟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2
标签:工作论文; 不动论文; 阶段论文; 不动产论文; 产权论文; 数据论文; 信息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9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