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纪检工作应树立的几个理念_群众纪律论文

新时期纪检工作应树立的几个理念_群众纪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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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讲话时强调:纪律检查工作的思想方法、思想观念要与时俱进。他要求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从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从调动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高度正确处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严肃党的纪律的问题。他指出:“如果不注意形势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用老眼光来看待和处理党的纪律工作,那就会脱离实际。纪律检查工作也难以搞好”。江总书记这些讲话精神完全符合当前纪检工作的实际,既反映全党同志的愿望,同时也为我们从事纪检工作的同志解除困惑,为新时期做好纪检工作指明了方向。“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韩非子·心度),我们必须认真领会江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结合实际,调整视角,确立新时期相适应的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笔者认为,要做好新时期的纪检工作,必须树立以下观念。

一、树立既认真履行纪检职责,又要结合实际,综合考虑社会效果的职能观

党建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最终目的都是发展生产力,加速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纪检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工作是纪检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党风不好会导致亡党,但经济上不去也会导致亡国。所以,我们在实施纪检工作过程中,必须有全局观念,把职能效应和社会效果结合起来考虑。在执行保护、惩处、监督和教育四项职能时,要积极支持改革开放,保护党员干部敢闯、敢试、敢冒的积极性。保护的内涵要延伸,办案要突出重点,监督要有前瞻性,教育要讲究效果。要引导党员干部不仅要当执纪、勤政、廉政的模范,还要当改革、创新、发展经济的先锋。在制订一些防腐保廉措施时,要同时考虑时间、效率、成本等因素。如在建筑市场、土地批租市场、产权交易市场和大批公务用品采购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时,既要考虑有利于防腐保廉,还要考虑有利于加快工作运转速度的问题,特别是建筑市场、政府采购、药品采购等工作,还应考虑降低成本等因素。又如在减少或取消政府一些审批项目时,还要注意对保留项目审批时的提速问题。再如在查处案件时,要坚持立足全局,讲究策略,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一个好的领导,无论他是分工抓政治工作还是经济工作,都应该坚持两手抓的指导思想,作为一个单位,必须是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两项任务一齐抓,两个成果一齐要。

二、树立查出问题惩处违纪是成绩,查清情况分清是非也是成绩,加强预防使党员干部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是更大成绩的成绩观

纪检机关监督党员和党组织,主要是通过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进行党风党纪检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参加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等途径来实现,在检查、衡量实施这一职能的效果时,我们要以扶正祛邪、疏通民主渠道、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等方面全面评价。对某些党员或党组织确实存在的违纪问题立案查处,然后依纪依法处理,这是纪检机关的职责所在,也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惩处极少数,是为了教育大多数。运用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去解决一般性问题,或对一些诬告通过各种途径搞清楚,帮助被告者卸掉思想包袱,消除群众对他的误会,团结一致,共同努力工作,这个成绩是绝对不能忽视的。平时注重预防工作,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减少或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使党员少犯错误和不犯错误,这样的成绩更不能低估。尉健行同志视察深圳时说,不要把纪委看成是单纯的办案部门,办案当然很重要,但我们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面对广大党员干部,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还是要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只是对极少数腐败分子要坚决查处。又说,我们主要的着眼点,主要的精力,应在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防范上。健行同志的讲话,为我们纪检工作者端正“纪委就是办案,不办案就没有饭吃”等片面认识有指导作用。因此,要树立纪检工作者破大案,抓贪官是光荣,献良谋出上策也是光荣,对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作出贡献的更是光荣的成绩观。

三、树立既保护举报者民主权利,也要保护被举报者民主权利的保护观

党员的民主权利是党员应该享有的政治待遇,纪检机关必须予以保护,这是毫无疑问。但是在近些年出现一种新情况,一方面党员群众民主意识增强了;另一方面极端民主和自由化倾向也滋长了,我们应该引起注意。在惩腐倡廉中,很多同志出于对党组织的关心和对同志的爱护,投笔检举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揭发党内存在的腐败现象,但有的同志由于所处的位置和文化素质、政策水平的局限性,举报的问题往往只凭道听途说、捕风捉影为依据,缺乏准确性,造成举报失实。更有甚者,个别人为达到某种目的,不择手段,捏造事实,给一些党员干部乱扣帽子,严重挫伤了党员干部的积极性,有的盗用他人名字写举报信,有的骗取群众签名作为联名投诉,还有的滥用公章以组织名义举报。这些都干扰了组织的决策,动摇了组织的决心。特别是领导班子临近换届或党员干部提拔任前公示尤为突出。为此,我们应该既鼓励支持群众进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又要防止有人打着民主的旗号诬陷好人。要允许党员陈述和申诉,对不实之词要根据影响程度在一定范围予以澄清。对诬告、陷害他人的人和事要严肃处理,做到支持坚持原则的举报者,教育反映情况的失实者,严肃惩处蓄意诬告的陷害者,使纪检工作真正成为公正廉明的天平。对腐败者不敢查或者不去查,对不正之风不敢纠或不去纠不是一个好纪委,但对该保护的不敢保或者不去保的也不是一个好纪委。

四、树立既为公有制经济服务,也要维护非公有制经济利益的服务观

江总书记在党的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这对满足人们多样化需要、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强调要“依法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并对他们进行监督管理”。据有关资料统计:深圳民营企业约10万家,占全市企业总数99%,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64%,占全市工业利润51%,解决就业人数占全市企业就业人数80%。由于,当前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地位、作用仍缺乏足够的认识,对扶持和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缺乏力度,纪检监察机关对如何维护非公有制企业权益,尚没真正摆上位置。在我国加入WTO之后,纪检部门不仅要协助国有企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经济效益,还应注意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要严厉制止,对其合法权益要尽力保护,要做到事事有跟踪,件件有回应。

五、树立既抓好事中和事后监督,又要关口前移,抓好事前导向的监督观

做好这项工作,一是要加大舆论导向力度,及时宣传党的政策。当党和政府有新的政策、新的规定出台时,要督促各有关单位及时广泛地向党员干部职工进行传达,使党的方针政策深入人心,自觉遵守规定,党员群众了解组织的要求,还可互相监督提醒。中纪委近几年出台一系列廉政措施、规定,凡是对这些规定宣传力度大的单位,那个单位的党员干部对廉洁自律的规定就遵守得好些。二是加强冷点跟踪,及时打招呼。当发现一些违纪苗头时,指导相关单位用开大会、发通报等形式,及时警醒有关人员,以便把违纪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三是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划清界限。对经济活动中处于政策“临界线”,大家感到困惑和合理不合法及合法不合理等望而生畏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划清界限,表明态度,使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尤其是企业经营活动中有所遵循。实践证明,这些做法都比问题发生后才去纠正好得多。

六、树立既着力办案、严肃执纪,又“补洞防漏”、促进发展的办案观

在查处党员、党组织的违纪案件时,既要全力突破案情,又要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这一思路,保证经济工作的正常运转。善于处理斗争性与策略性、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处理问题既要合法,又要力争合情合理,着眼于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性,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努力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查案前,要设身处地考虑办案时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什么影响,提出相应措施。办案中,要努力做到查案工作与发案单位和生产经营相协调,保证已形成的对外关系和供销渠道畅通。案结后一要从管理上分析发案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发整改通知书、建议书,帮助发案单位从监督和管理上堵塞漏洞。二要从违纪人员心理状态分析违纪因素,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廉洁自律教育,警示党员干部。三要从体制、机制查找案发规律,掌握案发领域的发案特点,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七、树立既坚持原则,又致力求真务实的政策观

党的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规范,必须坚决执行,违纪就要追究,这是不能动摇的。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纪律是一个历史范畴,某些纪律条款具有一定的过渡性和时限性。特别是我国处在一个大变革时期,我们一方面面对着的是一个多年来由于对社会主义认识不完全清醒而形成的不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发展的体制,这种体制有些不同程度地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我们正在从事的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这就必然会出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有些是难以预测的,这就需要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稳妥处理。江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指出,面对新的形势,各级党委和纪律检查机关有必要对过去制定的行为准确和道德规范进行一次清理,必须坚持的要坚决执行,不完全适应的要作出调整,已经过时的要废止,需要作出新的规定的要抓紧制定。江总书记的讲话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我们在执行纪律和有关规定时必须遵循,在实际工作中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我们注意:一是对于不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某些条规要调整到“三个有利于”上面来;二是对突破原有规定,现行政策又没有明确说法,而所谓“合理不合法”的问题应当从实际出发一事一议,谨慎处理,不要随便扣上违纪帽子;三是对一时看不准的问题不要急于表态,不急于查处,只要不是中饱私囊就允许试验,允许犯错误;四是对于干扰改革开放、破坏经济建设、蓄意触犯党纪国法、搞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不管什么人,任何时候都要严肃查处。总之,该管的要坚决管住,该放的大胆放开,充分发挥政策、纪律的导向作用。

八、树立既严守党内机密,又适时适度公开的保密观

我们实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企务公开,纪检机关有关事宜也公开,有的同志认为,监督机关秘密事宜较多,保密性强,不宜公开;有的问题涉及领导层不好公开;有的担心把握不准,不敢公开。纪检机关跟其他一些部门比较,确实“内部资料”较多,有些确属保密范围。但并不是所有事项都属秘密的,而且秘密是随着时间推移而有所变化的。我们说公开并不是要百分之百的和盘托出,也不是说不受时间、环境、范围、对象、形式限制,千篇一律地进行,如工作计划、每个时期开展的重要活动、工作重点、与党员干部有关的重要规定出台、查结的大要案件、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等都可以通过新闻报道、电台、新闻发布会或向政协、人大等有关人员通报等公开。今年“五一”节前夕,深圳市纪委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公开了林汉鹤、麦俊华、刘新云等3人以嫖、赌、玩为特征的案件查处情况,在社会上反响很大,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真正的监督者是人民群众,反腐败的力量源泉也来自人民群众,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但有利于教育群众,扩大影响,增强监督的社会效果,而且有利于对监督机关的监督,有利于冲破关系网、纠正党内的不正之风和推进反腐败斗争。

九、树立纪检机关、纪检干部既是监督者也是被监督者的权力观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监督机关,党内监督是双向的,纪检机关和纪检机关的工作人员同样接受全党同志的监督。江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指出:“所有党员干部在党内都是平等的,纪律检查干部同其他干部一样都是党的干部,只是分工不同,由于职责的要求,纪律检查干部应当有更高的政治觉悟,更高的纪律性,更强的法制观念,更要谦虚谨慎,密切联系群众,使广大干部和群众感到纪律检查干部可亲、可信、可敬。”江总书记的讲话语重心长,既给纪律检查干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又勉励我们高标准地做好工作。在当前,认真学习领会和落实江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尤其显得重要,这是因为第一,纪检机关威望越来越高,不怀好意的人就会想利用纪检干部;第二,纪检惩治腐败的力度越来越大,必然会成为腐败分子拉拢腐蚀的对象;第三,这几年赞扬纪检干部的话越来越多了,如果自我感觉良好,就会忽视自身队伍建设。从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看,有些人经不住诱惑,被“糖衣炮弹”击倒了。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当前甚至是比较长的一个时期,仍然处于腐败的多发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任务十分艰巨,党对纪检工作的要求很高,人民对纪检工作的期望值很大,我们不要因为有点贡献就自吹、自擂、自夸;不要因为工作辛苦,付出了代价就去拿、去要、去取;不要因为有了一点权讲话有人听,就乱发号施令、乱指挥,讲话高调子,办事摆架子,随便扣帽子。我们必须牢记江总书记的讲话,思想方法、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都要与时俱进,努力做到敢干、会干、实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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