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还是情感:动态竞争中企业“攻击—回应”竞争行为的身份域效应——基于AMC模型的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角论文,效应论文,模型论文,理性论文,身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面临纷繁复杂的动态竞争情境,不论是率先发起竞争行动的攻击者,还是采取反击策略的回应者,为了获得或维持竞争优势,试图通过诸如先发制人、佯装攻击、引诱策略等(McGrath et al.,1998;Hsieh et al.,2015;谢洪明等,2003a),在尽力扰乱竞争对手行动的同时,搜寻稀缺资源并实施最佳竞争策略。在信息网络日益发达和产业分工日趋细化的背景下,处于同一领域内的企业之间将围绕特定目标展开连续的竞争行动。近年来,那些能够在激烈的动态竞争中获得成功的企业,总是能够在与竞争对手的“攻击—回应”系列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譬如,在我国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及其相关业务的系列竞争行动中,阿里巴巴集团(下文简称“阿里”)以支付宝为平台率先推出了声波支付、余额宝等,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下文简称“腾讯”)则以微信为载体推出了扫码支付、微信红包等,迅速占领了第三方支付及其相关业务竞争高地。那么,面对竞争态势错综复杂、市场生态体系尚未完善的我国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及其相关业务领域,阿里和腾讯是如何在众多竞争对手持续的竞争行为中实施最优竞争决策,并最终脱颖而出的呢? Chen等(2007)最早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他们从竞争张力①的视角出发,认为企业的竞争决策是由企业独特的竞争张力感知决定的,当竞争对手的攻击行动对企业竞争张力感知形成强烈的冲击时,就会引发企业相应的战术回应。他们的研究十分强调竞争对手的相对规模、竞争攻击量以及竞争能力对于企业竞争张力的冲击效应,在这种竞争张力感知效用下,企业将采取纯粹的经济利益驱动的战术回应行动。后来的一些学者继承了这种研究范式,考察了市场多样性、资源禀赋、经验积累以及组织绩效等因素对于企业竞争行动的影响(Chen & Danny,2012;谭伟强等,2008;陆亚东等,2013),但这些研究仍然局限在企业资源、市场、产品等客观因素上,并没有重视作为竞争张力感知承受主体的企业决策者、利害关系人的主观感受。Livengood和Reger(2010)则从心理认知角度对企业动态竞争中的竞争行为进行了分析,他们认为,企业面对竞争对手攻击行动时所采取的反击策略,不仅仅是一种纯粹经济利益驱动引发的结果,更是企业决策者在考量了企业发展战略、竞争对手意图以及市场变革等所有可能因素后所做出的最优决策行动。企业在特定业务领域的长期经营过程中,将在核心技术、知识等资源上实现持续累积,并以此构建企业在该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以核心竞争力为基础奠定的企业业务领域称为企业的身份域(Identity Domains),动态竞争中企业独特的身份域将对企业竞争行动产生深远影响。 一般来说,动态竞争中企业实施竞争行动主要受到经济理性或者情感认知的驱动。Tsai等(2011)的研究指出,企业对于来自外部竞争行动的评估受到其嵌入市场方式的显著影响。企业之所以能够在持续的竞争行动中准确识别竞争对手意图,并从“竞争者智慧”的角度来构建竞争策略组合,以实施针对性极强的反击行动(田志龙等,2007),一方面是企业在长期的市场渗透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企业身份域,从而能够明确企业的核心利益在哪里。另一方面,动态竞争下持续的市场竞争熏陶也促使企业积累了丰富的竞争联盟经验,这种经验是在企业与市场、企业与企业之间利益与情感交织的复杂博弈过程中习得的(Duysters et al.,2012;卫武等,2013)。那么,企业身份域如何在企业持续的“攻击—回应”竞争行为中发挥作用呢?处于企业身份域范畴内外部的企业竞争行动决策过程是怎样的,它们之间有什么差异?经济理性和情感认知这两种驱动机制到底如何影响企业竞争行动的实施,其内在互动机制又如何?国内外现有的研究都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基于此,探讨企业身份域影响条件下,经济理性和情感认知这两种驱动因素对于企业竞争行动的作用机制,不仅有助于厘清动态竞争情境下企业如何通过持续的竞争行动获取竞争优势,丰富企业动态竞争理论,还有助于企业如何在动态的市场竞争中制定长期竞争战略,维持企业竞争优势。 二、理论回顾 (一)动态竞争中的企业身份域 将企业之间的竞争行动视为“攻击”与“回应”的交替行为是动态竞争的核心思想(Chen et al.,1992;田志龙等,2007),在这种企业交替竞争行动中,如果率先发起攻击的企业引发竞争对手的反击强度越小、反击速度越慢,则其攻击行动所获得的效益就越高(Chen et al.,1992;Ferrier et al.,1999)。因此,学者们对影响动态竞争中企业“攻击—回应”竞争行为的可能因素,例如企业规模、竞争强度、竞争速度、市场夺取能力等(Chen,1996;Lee et al.,2000;Mas-Ruiz et al.,2005;谢洪明等,2003b;汪克夷、冯桂平,2004)进行了大量地探讨。这些研究重点关注动态竞争中企业攻击与回应过程,较为详尽地阐明了它们之间的互动机制,并获得了许多经典的研究结论,譬如,“进攻发起者的行动要在对手做出回应之前获得可观的回报”、“回应者的反击速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回应者策略的成功与否”,等等。但这些研究并没有正面回答最本质的问题:动态竞争中这种“攻击—回应”竞争行为的交替出现是如何形成的? 动态竞争中先行者与回应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重要原因,先行者与回应者之间竞争张力失衡为先行者发动攻击行动创造了条件,而回应者对于竞争张力的感知能力则决定了其反击行动的速度和质量(Chen et al.,2007)。从认知理论来看,企业高层决策者在面临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时,信息接收和处理能力都十分有限(Starbuck & Milliken,1988)。在企业核心业务规制和管理者职业操守下,企业将会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应对敏感度高、动机明确且有能力应付的竞争者攻击行动上(Seo & Barrett,2007;董小英等,2008)。因此,我们推断,基于企业核心专长所形成的经营理念是决定企业竞争行动的首要因素。而探讨这种企业独特经营理念在外部环境激励与企业竞争行动之间的调节功能是战略管理领域的重要研究内容(Fiske & Taylor,2008)。当前,能够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存续下来的企业,其组织内部成员都能够较为统一地理解“我们作为一个组织共同体”的价值所在(Nag et al.,2007)。在组织理论的启发下,Livengood和Reger(2010)首次明确提出了动态竞争中企业身份域的概念,即企业高层领导对于企业本质的认知:经营企业的意义何在?企业在业界的地位和声誉如何?企业为什么会获得成功?不同的时空条件下,企业身份域将表现出显著差异,例如,企业规划在未来特定时期成为影响力最广的市场力量、企业总部或核心部门占据地理上的区位优势、企业对于特定业务中某些产品或服务的高度关注,等等。但不论企业身份域的具体表现方式如何,它们所反映的本质都是一样的:企业在长期竞争过程中所塑造的核心竞争力及其业务领域,以及为了维持企业在该业务领域中长期竞争优势所必须获得的技术、知识等资源禀赋。 (二)企业竞争行为的身份域效应:AMC模型的探讨 “觉察(Awareness)—动机(Motivation)—能力(Capability)”模型是由Chen(1996)首先提出来的,受到信息加工理论的启发,他将影响企业面临竞争对手攻击行动时是否采取回应行动的核心驱动因子归结为觉察、动机和能力三方面。AMC模型是动态竞争中经典的理论框架,被普遍运用于动态竞争情境下企业竞争行动决策、资源整合策略以及组织动态能力等领域的分析(Chen & Danny,2012)。AMC模型指出:“首先,所有3个驱动因子——觉察、动机、能力,都必须具备引发企业回应行动的条件……任何一个驱动因子促发条件的缺失,都可能导致企业竞争行动的失效……”(Gimeno,1999)。然而,以往的学者们倾向于从客观市场角度来评价这3个驱动因子的促发条件,譬如,以竞争行动可见度与企业规模来呈现“觉察”(Chen & Miller,1994)、以企业进入不同市场的兴趣来反映“动机”(Gimeno,1999)、以企业信息处理能力和策略执行程度来衡量“能力”(Haveman & Nonnemaker,2000),等等。这样的研究脉络存在以下两个显著的缺陷:一方面,由于驱动因子促发条件评估方式的差异,在研究中人为地将觉察、动机和能力割裂开来,而忽视了上述3个因子的一脉相承性,从而难以掌握动态竞争中企业“攻击—回应”竞争行为的内在互动机制。另一方面,这种以客观市场为切入点的研究强调企业竞争行动的目标就是获取经济效益。但也有研究表明,一些企业的回应行动并不是单纯的经济利益驱动的(Katila & Chen,2008)。对此,后续的学者们进行了拓展,譬如,Ferrier(2001)探讨高层管理团队特质对于企业竞争行动的影响,不仅对觉察、动机与能力等驱动因子进行了有效整合,同时也尝试探讨了这些驱动因子促发条件的主观因素。Chen等(2007)虽然强调竞争对手规模、攻击强度和竞争能力等客观条件对于企业竞争张力感知的影响,但也隐约表达了企业高层管理者认知因素在其中的作用。近来的研究越来越意识到,“觉察”大体上是一种企业的感性行为:企业高层管理者对于竞争行动引发的市场机会敏感吗?“动机”本质上则是一种心理认知现象:企业决策层面对竞争行动采取何种回应策略?而“能力”则是企业针对攻击者所付诸的实际回应行动。根据AMC模型,拥有特定身份域的企业,其驱动竞争行动的觉察、动机与能力存在显著的差异,这也是导致动态竞争中企业“攻击—回应”竞争行为偏差的重要原因。 (1)觉察。独特的身份域意味着企业对自身所占据的业务领域具有深刻的认知,具体表现为企业在该业务领域中的市场地位、声誉机制以及竞争持久性,等等,企业必然投入大量的时间、资源聚焦在彰显其独特身份域的业务领域中(Livengood & Reger,2010)。另外,由于身份域的存在,企业决策者将围绕身份域形成独特的心理暗示,这种心理暗示能够促使企业决策者重点评估企业所占据业务领域的潜在威胁因素,迅速识别竞争对手针对企业身份域的攻击行动(Ocasio,1997;Mas-Ruiz et al.,2005),进而更加快速、有效地实施反击策略。譬如,推广第三方支付及其相关业务一直是阿里打造支付宝的核心战略,支付宝在支付领域积累了大量的技术和市场经验,以互联网为支撑的第三方支付业务及其相关服务就成为了支付宝的身份域。因此,互联网产业中任何关于第三方支付业务创新的因素都将受到阿里的重点关注,而其他企业以第三方支付业务为主旨的竞争行动必将引起阿里的高度警觉。 (2)动机。虽然一些研究强调,以维持企业身份域优势的企业竞争行动一旦取得成功,就能给高层管理者带来经济报酬,例如物质奖励、薪酬结构改善等(Cho & Hambrick,2006;Kaplan,2008),这才是推动企业决策者构建回应动机的直观驱动因素。但企业身份域本身对于高层管理者在工作中的心理认知塑造也不容忽视,企业身份域对于决策层的心理暗示直接催生了管理者实施回应行动的主观动机,这种动机目的性非常明确,就是要阻止竞争者针对企业身份域的威胁行动。这也可以解释当前动态竞争中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有些企业更愿意在自己的身份域范畴内部与竞争对手展开竞争,而不是在身份域之外(Markman et al.,2011)。按照产业经济理论观点来看,交战双方的“战场”远离企业身份域所在的业务领域,企业将越安全。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在企业身份域范畴内展开竞争,能够强化企业的身份域意识,促使企业竞争策略价值取向更加明确,从而实现企业与竞争对手在市场区隔、经营模式上的不断错位,以凸显企业身份域的独一无二特征。 (3)能力。动态竞争中,企业回应能力建立在企业决策者有关竞争行动的觉察和动机基础之上。在企业日益重视自身身份域保护的竞争情境中,企业决策者必然会提高身份域范畴内的竞争行动觉察意识和动机水平,进而提升企业在特定竞争场域内的竞争能力(Kaplan,2008)。当企业将主要精力聚焦于企业身份域内部时,就预示着大量的企业资源被富集在身份域所在竞争场域的竞争活动中,当企业获得足够的知识累积和学习曲线经验时(Haleblian et al.,2012),其在身份域范畴内的竞争能力将能够显著提升。在身份域内部面临竞争对手的攻击行动,企业将能够凭借长期积累的技术、知识等资源优势实施及时、准确地回应行动。这种资源在身份域范畴内的富集效应,虽然极大促进了企业维持身份域优势的回应能力,但却弱化了企业在身份域范畴外部的竞争力。 (三)简短述评与研究缺口 从上述理论回顾来看,动态竞争中企业的“攻击—回应”竞争行为并不是一种绝对的对称关系,企业在特定条件下实施的具体竞争行动也不一定是纯粹的经济理性行动,还可能受到企业经营理念、企业决策者认知等的影响。Chen等(2007)、Livengood和Reger(2010)等人以AMC模型为基础,探讨了企业核心战略、企业决策者认知对企业竞争行为决策的影响,将动态竞争中的企业“攻击—回应”竞争行为过程研究拓展到竞争行动产生的前因与后果研究。尤其是Livengood和Reger(2010)提出的企业身份域概念,强化了企业核心竞争力及其核心业务领域在企业竞争行动决策中的作用。 尽管这些研究有助于理解动态竞争中企业“攻击—回应”竞争行为的形成及其作用机制,但仍然存在一些明显的理论研究缺口。首先,动态竞争情境下企业身份域范畴内外部的竞争行动有何差异?身份域影响企业竞争行动的具体过程机制怎样?其次,在企业独特的身份域效应下,经济理性和情感认知这两种企业竞争行动的驱动因素如何发挥作用,它们与企业身份域之间又有怎样的内在联系?最后,企业身份域的存在强化了企业对于身份域范畴内部竞争力的提升,而相对忽略了身份域外部竞争能力的培养(Tsai et al.,2011)。那么,在外部市场变革剧烈的情境下,这种企业身份域范畴内外部竞争力的失衡将对企业的“攻击—回应”竞争行为造成怎样的影响?企业又将如何应对这种竞争力的内外部失衡?本研究将通过下文的案例分析回答上述问题。 三、研究设计 (一)方法选择 研究问题属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研究方法的选择。本研究探讨动态竞争中企业身份域对于企业“攻击一回应”竞争行为的影响,本质上是一个“如何(How)”型的研究议题,因此,案例研究方法是一种较为合适的选择(殷,2010)。本文采用纵向比较案例分析方法对该问题进行详细探讨,理由如下:首先,当企业面临的外部竞争环境快速变化时,企业动态竞争中的“攻击—回应”竞争行为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而采用纵向比较案例研究方法则有利于笔者对这一复杂过程进行详尽地探究(Eisenhardt,1989)。其次,在纵向比较案例研究中,可以按照关键事件发生的时间对其进行排序,这尤其适合本文关于企业“攻击—回应”竞争行为因果逻辑地探讨,提高案例研究的内部效度(Strauss & Corbin,1998)。最后,纵向比较案例方法还允许跨案例分析,可以确认特定情境中哪些因素促发了企业竞争行动的产生,并帮助我们构建更具普适性的构念,形成理论思路(迈尔斯、休伯曼,2008)。 (二)案例选取 由于动态竞争中企业“攻击—回应”竞争行为的对偶性,本文选取阿里与腾讯作为本文的研究对象。理由如下:首先,遵循案例研究聚焦原则(Eisenhardt,1989)。在当前我国互联网产业中,阿里和腾讯是当之无愧的领导者,代表我国互联网企业的最高水平,它们所发起的竞争行动能够形成范围极广的影响力,代表了当前我国互联网产业竞争的典型策略。其次,遵循案例研究可比较性原则(Eisenhardt,1989)。阿里和腾讯虽然在产业发展定位上差别很大,但近年来却相互视为最大的竞争对手,很多重要的竞争行动都是针对彼此展开的。这为本文探讨动态竞争中企业“攻击—回应”竞争行为提供了绝好的案例素材。最后,遵循案例选择的极化原则(Eisenhardt,1989)。阿里和腾讯分别在我国互联网电商和社交领域进行了长期的积累,使得它们即使在同一领域的竞争行动中也展现出了截然不同的决策模式。 1999年,阿里正式成立,起初主要是为小企业提供一站式电子商务服务。2003年,阿里推出了我国首个私人电子商务网站——淘宝网,并发布了针对个体消费者的在线支付系统——支付宝。2003-2009年,阿里旗下的淘宝、支付宝等获得了高速发展,同时,阿里通过收购口碑网、中国雅虎等一系列重要兼并战略,构建起了一个涵盖B2B、B2C等的综合式电子商务平台。2010-2013年,为了更加精准有效地服务客户,阿里将淘宝网分拆为淘宝网、淘宝商城和一淘三部分,并开始进入移动商务市场。2012年,阿里将淘宝商城更名为天猫,并推出了移动友好互动平台软件——来往。2013年,阿里在原来支付宝的基础上陆续推出了余额宝、快的打车服务,并参股新浪微博、高德地图等。到2014年,阿里已经基本完成了线上市场布局,并将发展重心转向O2O细分业务市场。 而腾讯则于1998年在广东深圳成立,当时公司定位于发展无线网络寻呼系统。2005年,腾讯推出了专业在线支付平台——财付通,致力于为互联网用户和企业提供安全、便捷的在线支付服务。2007-2010年,腾讯拓展了业务范围,在互联网搜索、互动娱乐、网络应用以及电子商务等领域都进行了大规模投资。2010年,腾讯正式成立独立运营的腾讯电商控股公司,开始布局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2011年,腾讯推出了其移动互联网领域的标志性产品——微信。到2013年年底,微信的注册用户突破6亿,成为了亚洲最大的移动即时通讯软件,并结合财付通开放微信支付功能、推出了理财通、滴滴打车服务。2014年,腾讯入股大众点评网、京东等11家企业,标志着腾讯也将O2O市场作为企业未来发展的重心。 虽然阿里与腾讯发展初期的战略定位不同,但2011年以后,阿里与腾讯都将移动电子商务产业作为企业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彼此之间的业务重合度不断提升,推出的产品或服务也日益相似,针对彼此的竞争行动十分频繁。因此,本文将以2011年以后阿里与腾讯之间的竞争案例素材作为分析的重点。 (三)数据收集 案例研究对于数据资料要求很高,针对同一佐证材料最好有不同的出处,以保证研究的信效度(Yin,1994)。一般来说,案例研究的数据主要来自于正式/非正式访谈、现场观察以及二手资料等渠道(Corbin & Strauss,1990)。过去两三年,我国互联网产业正处于高歌猛进的发展阶段,电子商务、即时通讯以及互联网金融等一批新兴产业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以阿里、腾讯为代表的我国互联网企业为了抢夺这些新兴产业市场高地,发起或参与的各种“战”引起了实务界和理论界的极大关注。有关阿里、腾讯以及其他互联网企业之间各种“战争”的讨论经常占据网络、杂志、报纸等各种媒体的头条。在当前高度发达的网络情境下,阿里、腾讯等互联网企业的任何竞争行动都会被媒体快速挖掘出来。因此,从网站、论坛、自媒体等网络媒体和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中搜集有关阿里、腾讯竞争行动的数据资料进行加工、整理具有较大的可行性和科学性(Chen et al.,1992;谢洪明等,2003a;田志龙等,2007)。本研究将主要采用二手资料,并辅以非正式访谈所获得的数据作为分析资料。 1.二手资料收集 以往关于动态竞争中企业竞争行为的分析,学者们也十分重视二手资料的收集,例如Chen等(1992)、Chen(1996)等,都以美国《航空日报》这本专业杂志的素材为资料来源分析美国航空企业之间的竞争关系。谢洪明等(2003a)则以1997-2002年中国资讯网、《中国高新技术产业报》、《人民日报》、《信息时报》等报刊中有关我国彩电企业竞争行动的相关报道为基础,探讨了我国主要彩电企业之间的竞争行动。田志龙等(2007)则以中国资讯网、中国家电网等网站中的资料作为分析家电企业竞争互动的资料来源。本文也将采用这种方法来获取有关阿里与腾讯具体竞争行动的相关数据资料。由于本文聚焦于动态竞争情境下企业身份域对于企业“攻击—回应”竞争行为的影响机制问题,因此,在案例资料收集方面还需要满足以下3个条件:(1)必须是企业核心业务或重点关注领域的竞争行动;(2)至少具备一次以上的“攻击—回应”竞争循环过程,且每一竞争行动都产生显著的竞争效果;(3)企业在竞争过程中都推出了具体的产品或服务。基于上述3个原则,笔者发现,阿里与腾讯在以第三方支付及其相关服务业务上的一系列竞争行动满足本文的资料分析要求。因此,本文将主要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资料收集。 通过对网络媒体的初步搜集、整理,笔者发现有关阿里与腾讯在第三方支付领域的竞争信息存在大量的重复性,因此,经过进一步筛选,网络资料搜集主要聚焦在凤凰网科技栏目、新浪网科技栏目和第一财经网等三家网络媒体平台。平面媒体资料则主要聚焦在《证券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以及《中国经济时报》等3家专业经济类报纸。这些媒体在对阿里、腾讯竞争行动进行详细报道、发布权威消息以及采访企业高层方面都具有代表性。除了上述二手资料之外,在中国知网检索了有关阿里与腾讯相关的学术论文,共获得有效学术论文68篇,其中,硕士论文13篇,期刊论文55篇。另外,还利用百度、Google等搜索工具以“阿里巴巴”、“腾讯”、“阿里与腾讯”等关键词进行了信息检索。经过整理,本文共采集到有效信息348条。其中,阿里187条,腾讯161条,阿里与腾讯都包含的52条。 2.非正式访谈 本文的其中一位作者曾在支付宝实习长达半年,在实习期间通过办公沟通、会议交流以及业余聚会等非正式访谈形式对支付宝的运作方式、管理文化进行了详实的调研,并通过查阅内部文档、材料等方式了解了很多外部渠道很难获得的关于支付宝历史的经典故事、事件,为本研究提供了更加丰富的研究素材。另外,通过在阿里、腾讯工作的同学和朋友关系,本研究小组也有幸采访到了2位阿里高层管理者、2位来自于支付宝和聚划算的中层管理者以及2位来自于腾讯从事微信营销业务的中层管理者、2位来自快的打车的高层管理者、1位来自于大众点评网的中层管理者,访谈时间在1~3小时之间。这些访谈对象具有以下特点:(1)具有相对较高的行政职务,参与了企业(部门)具体的行动决策;(2)工作在第一线,负责企业(部门)具体业务的实施。在聊天式访谈过程中,一方面,研究人员对前面收集到的资料中存在矛盾、模糊情况的素材进行询问、明确;另一方面,尽可能获得高层决策者有关企业行动计划的决策习惯。经过整理分析,总共获得有效信息条目43条,其中有关阿里的27条,有关腾讯的16条。 (四)数据整理及信效度检验 1.数据整理标准 关于企业动态竞争行为的研究,Chen等(1992)指出,可以通过关键词来区分企业的攻击与回应行动,例如“……反击……”、“……跟随……”、“……在……的压力下……”、“……响应……”等等。而谢洪明等(2003a)则对企业竞争行动进行了归类,包括“推出新产品”、“进入新市场”、“进入新行业”等12种竞争类型。田志龙等(2007)也采用关键字识别的方法对动态竞争中企业竞争互动的市场行为/非市场行为进行了界定。本研究将充分借鉴上述文献的分析思路,对所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归类分析,当资料中出现了“率先”、“主动”、“攻击”、“封杀”和“颠覆”或类似意思的关键词或语句时,则界定为攻击行动;当出现“应对……威胁”、“迫于……压力”、“围剿”以及“抵御”等或类似意思的关键词或语句时,则界定为回应行动(邓新明,2010)。譬如,“……为了避免重蹈新浪微博的后尘,微信再度实施封杀微信营销账号策略……”,这一信息被视为腾讯的攻击行动,“……支付宝钱包宣布正式推出扫码支付,此举被认为是对微信线下拓展的全面围堵……”,这一信息被视为阿里的回应行动。具体编码过程如下:团队中两位编码者,进行独立编码,编码主要以竞争行动类型(阿里攻击行动、阿里回应行动、腾讯攻击行动、腾讯回应行动)和竞争行动主题(支付宝VS财付通、微信VS来往、快的打车VS滴滴打车、余额宝VS理财通)为划分依据,以表格的形式进行总结。编码完成后,分析两组编码者的编码情况并采用评分者信效度检验以确保编码结果的客观准确(Tashakkori,1998),具体的编码结果分析将在下文中详细阐述。 2.数据信效度检验 由于本文的资料主要以二手资料为主,并辅以非正式访谈资料,为保证所获得资料的信效度水平,有必要从资料内容角度进行信效度检验,具体检验过程如下。 虽然在前期的资料收集过程中本文尽量剔除了同一来源中具有相同或相近意思的表述,只保留一条信息条目。但不同来源中意思相同或相近的表述仍然存在,为此,按照表述详细程度的原则,对不同来源中意思相同或相近的表述,只保留表述最为详细、信息量最大的条目。经过初级编码、汇总之后,总共获得167条信息条目,信息条目的保留率为167/391=42.7%,说明几乎每一信息条目都至少有两个不同的资料来源,再加上通过学术论文等所获得资料的交叉验证,可以初步判断,这167条信息条目具有较高的效度水平。接下来,笔者对汇总的167条信息条目进行信度分析。 首先,按照资料来源对案例汇总资料进行一级编码,其中,网络媒体共有64条信息条目,从第三方角度陈述的27条,当事方陈述的37条;平面媒体共有88条信息条目,从第三方角度陈述的47条,当事方陈述的41条;非正式访谈共有15条信息条目,全部由当事方陈述。由此可知,本文所收集的二手资料中有关当事方陈述的信息条目达到了78条,这些来自于媒体报道的当事方陈述本质上也可以看作是访谈数据。编码结果汇总如表2所示。 其次,研究小组中的两位成员对已经汇总的167条信息条目按照阿里攻击行动、阿里回应行动、腾讯攻击行动、腾讯回应行动进行二级编码。整个二级编码过程中两位编码者独立进行编码。编码完成之后,本研究采用Marques和McCall(2005)、许庆瑞等(2013)所采用的混淆矩阵来检验编码过程的信度水平,编码结果如表3所示。在表3中,a表示行选项,b表示列选项,对于编码者M来说,所代表的是第b列所表示的编码条目数量,而对编码者N来说,所代表的则是第a行所表示的编码条目数量,譬如,=5,表示在编码者M看来,这5个信息条目代表“阿里回应行动”,而在编码者N看来,这5个信息条目则代表“阿里攻击行动”。显然,编码者M和编码者N对于这5条信息条目的编码存在分歧,只有当a与b相等时,两位编码者的编码结果才是一致的。由表3可知,两位编码者本次编码过程的有效编码信息条目共有28+36+35+33=132条,编码结果的信度为132/167=79%,具有较高的信度水平。 最后,通过对上述132条有效编码信息条目进行进一步梳理,按照阿里与腾讯竞争主题进行划分,笔者选取了“支付宝VS财付通”、“微信VS来往”、“快的打车VS滴滴打车”以及“余额宝VS理财通”等具有明确主题词信息的资料进行二次检验。在剔除了难以区分属于哪个主题和不包含在上述4个主题之内的信息条目之后,本研究的两位编码者进一步对余下的128条信息条目进行独立编码,按照信息条目所表达的意思归入到“支付宝VS财付通”、“微信VS来往”、“快的打车VS滴滴打车”以及“余额宝VS理财通”这4个类别中,形成三级编码。在此基础上,对三级编码结果继续采用上述方法对编码结果进行信度检验,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两位编码者的三级编码共获得有效编码条目31+28+33+16=108条,编码结果的信度水平为108/128=84.4%,仍具有较高的信度水平。因此,可以推断,本文获得的数据资料的信度水平可用于科学研究。 从上述分析来看,本文所收集到的案例资料具有较高的信效度水平,能够满足本文有关阿里与腾讯之间动态竞争行为规律的分析。本文将以三级编码所获得的108条信息条目作为案例分析的资料。 四、研究结果 (一)案例整体描述 第三方在线支付业务是电子商务的核心内容之一。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市场上主要是银联支付和各类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根据易观智库的数据,2013年,我国互联网在线支付业务方面,银联支付、支付宝与财付通分别以42.4%、17.9%与7.3%占据前三位。而仅从非金融支付中的第三方支付业务来看,支付宝以46.3%的绝对优势排名第一,财付通则以20.3%位居第二。以支付宝为核心的阿里与以财付通为核心的腾讯在布局第三方支付及其相关业务过程中,都将彼此视为最大竞争对手,两大巨头围绕支付宝与财付通支付平台业务为主题展开的竞争行为很大程度上都针对彼此展开。 在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初始阶段,无论是从用户数量还是市场份额来看,支付宝一直完胜其他第三方支付平台,正如阿里创始人马云所说,是“拿着望远镜都看不到对手的”。阿里小微国内事业群总裁樊治铭在“共创”支付宝分享日中也坦言:“支付宝的对手只有一个,就是我们手中的现金。”腾讯的财付通则一直以追赶者的姿态不断逼近支付宝,2010年腾讯电商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之后,财付通助理总经理吴毅就表示:“财付通的开放平台更强调电子商务和生活服务领域,在竞争对手中更关注的会是阿里集团。”其后,财付通各类针对支付宝的竞争行动也很好的印证了这一点,无论是2010年推出水电缴费业务,2011年推出微信,2012年推出银行卡转账业务,2013年推出扫码支付、滴滴打车服务,还是2014年推出“抢红包”和理财通业务,都是对支付宝核心业务针对性极强的直接竞争行动。从时间上来看,财付通推出信用卡业务要比支付宝迟了近3年,推出生活服务类项目则比支付宝迟了近2年,手机支付业务比支付宝迟了近1年,但是推出理财通业务却仅比余额宝迟了7个月,红包业务也仅仅比支付宝迟了5个多月,而推出扫码业务却领先支付宝近3个月,推出微信则比阿里推出来往领先了1年。从竞争效果来看,财付通在2013年率先推出扫码支付,一度在线下支付业务拓展速度上领先支付宝,而在2014年新年抢红包活动中,腾讯还以800万用户参与的优势超过了支付宝500多万用户的参与数。支付宝与财付通从诞生到现在,特别是2010年以来的具有相互竞争性质的业务按照推出时间大体如图1所示: 从支付宝与财付通第三方支付领域中的核心业务推出时间来看,2011年以前,财付通几乎所有业务的推出都落后于支付宝至少半年以上。进入2012年之后,借助于微信所形成的强大社交平台,财付通以极具针对性并且高效的产品创新策略,取得了与支付宝相抗衡的实力甚至具备了一定优势,例如线下支付业务,从而引发了支付宝的强烈反击。这说明,2011年以后,财付通在第三方支付业务领域已经严重威胁到了支付宝一直以来的主导地位。结合图1的关键事件时间轴,2011年以后,阿里与腾讯之间不仅在支付业务产品推出时间间隔上更加短暂,而且在支付业务产品功能上也十分相似。这说明,阿里与腾讯在这一期间的相互竞争行动十分激烈,并且针对性极强。下文将主要围绕2011年之后阿里与腾讯在第三方支付业务领域的典型竞争行动展开分析。 (二)案例分析过程 1.开放式译码 笔者以Strauss和Corbin(1998)有关扎根理论的分析原则为指导,并参考吴先明和苏志文(2014)的资料处理步骤,对前文收集到的有关支付业务主题的信息条目进行开放式译码,开放式译码的意义在于通过对零散资料进行比较、检视,再以新的方式组合起来,以实现零散资料的逻辑化和概念化(Strauss & Corbin,1998)。我们使用Nvivo8.0软件来完成本阶段的工作。首先,贴标签:对前文混淆矩阵检验后获得的108条信息条目进行初步简化提炼(译码前缀“z”),删除关联性不强、重复或者表意模糊的信息节点,最终获得了有关支付业务内容的101个自由信息节点。其次,概念化:对101个自由信息节点按照行动主体、行动目标等标准,将隶属于同一行动的信息节点归于同一树节点之下(译码前缀为“z”),将其整合成一个具有完整意义的独立概念,最终获得了33个树节点,平均每个树节点由3~4个自由信息节点归纳而成。部分自由信息节点、树节点编码结果如表5所示。 图1 支付宝与财付通竞争性业务推出时间示意图 2.主轴译码 主轴译码是通过对获得的初始概念性资料进行再加工、组合,以期望能够将具有特定关联关系(比如因果、递进等)的概念联结起来,以表达某一特定的事件,并抽象出能够解释该事件的理论要素。参照Corbin和Strauss(1990)有关主轴译码“条件—行动策略—结果”的编码范式,本文将以回应者行动的“觉察—动机—能力”模型来解构阿里与腾讯之间的“攻击—回应”竞争行为。其中觉察是指企业对于特定领域竞争态势变化的感知,动机是指回应者针对该竞争情境变化形成的反击策略,而能力则是指回应者所发起的回应行动及其结果。回应者的某一行动结果有可能成为引发攻击者下—觉察行为产生的条件,这在阿里与腾讯有关移动支付业务的系列竞争中体现的尤为明显,例如,开放式译码形成的“微信推出扫码支付”、“支付宝推出声波支付”、“微信打造微商”、“阿里强推来往”、“微信屏蔽来往链接”、“淘宝全面封杀微信”等初始范畴,可以在“觉察—动机—能力”这一范式下整合成一条逻辑“轴线”:为了拓展移动支付业务,腾讯在新的微信版本中推出了扫码支付方式,这一行动引起了阿里旗下支付宝的高度警觉,支付宝随即推出了更安全、可靠的声波支付,以彰显其在支付领域的老大地位;面对支付宝在支付方式中的咄咄逼人气势,微信则采取了创建公众号、打造微商等方式予以回应,不断对阿里旗下的支付宝、淘宝形成竞争压力;阿里则采取几乎不计成本的方式强推来往以对抗微信,并在淘宝、天猫中实施对微信链接的封杀行动,微信也通过屏蔽来往链接、封杀淘宝营销账号等方式予以回应。 笔者对这一竞争“轴线”进行进一步范畴化处理,将其划分为支付方式竞争、支付载体竞争和支付渠道竞争3个竞争主范畴,并概括出每一竞争主范畴中的核心要素,譬如,支付方式竞争主范畴就包括“市场地位受到挑战”、“保持核心业务竞争优势”、“推出优势产品”等核心要素,并抽象出该竞争范畴下的关键技术为“支付模式技术”。同理,我们也梳理出了阿里与腾讯在支付载体、支付渠道、打车软件、O2O业务生态等领域的竞争逻辑“轴线”,并通过范畴化整理出特定主范畴下的核心要素与关键技术/资源,结合阿里与腾讯在特定发展阶段的身份域内涵,从而展现出阿里与腾讯“攻击一回应”竞争行为的全过程,具体如表6所示: 3.选择性译码 选择性译码就是在获得了表达事件的关键要素之后,将它们系统的联系起来,并讨论这些要素之间、要素与其他核心范畴之间的内在关系,从而反映事件背后的理论逻辑(Corbin & Strauss,1990)。因此,选择性译码的关键就是将编码后的初始概念以及由此开发出来的关键要素、关系条件等梳理清楚,然后按照逻辑演绎的思路组合成一个可以概括事件发展全过程的理论范式模型。例如,当微信大规模推出扫码支付功能时,支付宝立刻感受到支付业务的市场地位受到了严峻挑战,为了维持已有的竞争优势,凭借自身在支付技术方面的长期技术积累,支付宝迅速推出了竞争性极强的产品(声波支付)。由于支付技术是支付宝长期专注的技术领域,具有深厚的技术优势和推广经验,因此,可以阐释为一个发生在阿里身份域范畴之内的回应行动。当微信凭借自身在社交网络技术和用户资源方面的显著优势,创建公众号、推出微商产品时,阿里更是感受到核心利益(电商业务)面临冲击,促发了进入对方业务领域展开竞争的动机,从而强行推出不是自身核心技术范围内的产品(来往)。来往作为一款社交类的通讯产品,其核心技术并不是阿里的技术专长,与阿里的核心业务也相距甚远,因此,是一个发生在阿里身份域范畴之外的回应行动。相应的,结合上文的主轴译码分析结果,我们也可以对阿里与腾讯在打车软件、O2O业务生态等领域的竞争行动进行理论分析,从而概括出阿里与腾讯在第三方支付业务领域“攻击—回应”系列竞争行为的理论范式,具体如图2所示: 图2 企业“攻击—回应”竞争行为的理论范式 (三)案例分析结果 通过开放式译码、主轴译码以及选择性译码分析后,我们最终获得了阿里与腾讯“攻击—回应”系列竞争行为的3种竞争范式及其竞争的基本机制,为了探讨这3种竞争范式之间的内在区别和联系,我们进一步挖掘了这3种竞争范式中回应者行动的驱动机制及其反击效果。前面的理论分析已经表明,企业面临外部竞争时采取回应行动的驱动类型主要包括经济理性和情感认知两种方式。基于此,笔者从企业高层管理者战略决策倾向性和关键技术/资源获取方式两个层面来探讨阿里与腾讯在上述3种竞争范式中竞争行动的驱动机制问题,并分析特定驱动机制下的回应行动效果。具体如表7所示。 当腾讯在微信中推出扫码支付时,阿里迅速在支付宝中推出极具针对性的二维码支付、声波支付等进行回应,保持了支付宝在第三方支付方式上的领先地位,这种回应行动基于支付宝在支付方式创新领域的长期技术积累,也符合支付宝维持核心业务竞争优势的战略目标,因此,是属于阿里身份域范畴内的一种经济理性驱动的竞争行动。而当腾讯基于微信庞大的社交用户群体,创建公众号、推出微商,对淘宝、天猫等不断形成竞争压力时,阿里选择推出与微信功能十分相似的来往予以回应,并以几乎不计代价的方式强行在用户中进行推广,但效果十分一般,来往无法撼动微信在用户中已经奠定的市场号召力。一方面,阿里强推来往的策略更多是一种高层“感情用事”的非理性竞争行动;另一方面,来往作为一款社交软件并不是阿里所擅长的技术领域,因此,强推来往是一种阿里身份域之外的,情感认知驱动的失败竞争行动。面对淘宝营销账号、来往等对微商、微信支付的围攻,微信采取了屏蔽来往链接、封杀淘宝公众号等回应行动,保持了微信独特的社交平台体验,同时也为微商和微信支付的后续发展提供了空间。首先,微信团队已经意识到微信是以娱乐休闲为主的社交平台,其在支付技术上并没有显著的优势;其次,凭借微信海量用户基础,控制用户流量渠道,充分发挥微信在社交渠道上的技术优势,维持微信的竞争地位。因此,这一行动是属于腾讯身份域之内的,经济理性驱动的竞争行动。 作为第三方支付业务的重要细分市场,打车软件业务自兴起之日就受到了阿里与腾讯的密切关注。为了在打车软件市场中获得主导地位,分别受到阿里和腾讯支持的快的打车和滴滴打车都采取了大规模的价格战来试图击垮对手,然而,这种疯狂的烧钱模式非但没有打败竞争对手,却给双方带来了巨大的成本压力,是不可持续的。同时,缺乏成熟电子地图显示技术、道路交通资源等缺陷,也让快的打车和滴滴打车陷入了系统不够稳定、面临监管机构管制的麻烦。快的打车和滴滴打车最后不得不相互妥协,在双方都不再推出显著优惠的打车补贴后,打车软件市场大幅度缩水,并逐渐被拥有成熟专车寻呼技术、配套用车资源的Uber慢慢蚕食。从阿里与腾讯相关高层决策者对于打车软件市场的态度来看,急于确立在打车软件市场的地位,速战速决消灭竞争对手的心态十分明显。而从打车软件的技术和资源属性来看,阿里与腾讯都不具备十分成熟的道路交通寻呼技术、用车资质等资源。在竞争过程中试图仅仅通过价格战来取胜市场,却忽视了对于打车软件核心技术的获取、关键资源的整合,因此,这种竞争行动是属于阿里和腾讯身份域之外的,情感认知的竞争行动。 随着我国第三方支付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阿里与腾讯都意识到,在自身并不擅长业务上情绪化的“你死我活”式的竞争行动不仅不能击败竞争对手,反而消耗了企业大量的资源。因此,如何弥补自身技术短板,优化内外部资源配置就显得十分必要。例如,阿里逐渐意识到社交网络、在线地图技术等对于未来O2O产业布局的重要性,而腾讯等在相关技术方面已经占据了先机,这就迫使阿里不得不“放低姿态”②与新浪微博、高德地图进行双赢式的合作,以构建阿里完整的O2O产业生态体系,这符合阿里有关移动互联网产业的长期战略目标,因此,是阿里身份域内的,能够给阿里发展带来长期竞争优势的经济理性驱动的竞争行动。面对阿里通过入股新浪微博、高德地图等移动流量入口来不断完善O2O产业生态体系,腾讯也认识到了自身在支付场景、电商平台等领域的不足,同样,也在与大众点评网、京东的合作中“放下身段”③友好协商,通过入股大众点评网、京东商城来完善O2O技术链。这符合腾讯以微信支付为基础构建完善的O2O产业生态链的发展目标,因此,通过投资大众点评网、京东来丰富腾讯的支付场景和支付平台,是腾讯身份域内的竞争行动,也是一种经济理性驱动的竞争行动。 五、结论与讨论 (一)研究结论 在初期的企业“攻击—回应”系列竞争行为中,面对竞争者发起的攻击行动,回应者总是尽力依托企业核心专长,通过发挥自身在核心业务上积累起来的技术、经验等竞争优势,来回应竞争者发起的竞争行动。随着新兴市场的不断发掘和企业市场范围的不断拓展,竞争对手持续的攻击行动使得外部竞争强度迅速提升,从而给企业带来市场、资源以及制度等各种压力。在外部挤压效应的驱使下,通过补贴、促销等成本领先战略维持企业市场地位,迅速占领新兴市场成为了企业的主要竞争方式,然而,这种竞争行动由于缺乏对新兴市场核心技术、关键资源等的掌握,往往难以形成持续的竞争优势。在技术复杂度不断提升和市场细分不断加强的背景下,为了维持长期竞争优势,企业需要通过投资入股、兼并、联盟等形式有针对性的获取外部核心技术、实现资源优势互补,从而不断完善企业在新兴市场上的技术、资源积累,重塑企业的竞争力结构,扩大企业的核心专长,奠定企业未来的竞争优势。企业“攻击—回应”系列竞争行为的理论逻辑概括如图3所示。 一方面,动态竞争中的企业为了维护核心业务的竞争优势,对于侵犯企业战略利益的竞争行动,将凭借自身在核心业务领域的技术、资源优势给予激烈地回应,并总是试图将“战场烧到对手的地盘”,在竞争对手长期经营的业务范围内展开竞争。由于缺乏技术、资源积累,企业在身份域之外的竞争行动效果将显著低于身份域内部的竞争行动效果,因此,当企业通过兼并、联盟等方式不断获取外部技术、知识等核心资源,改进了企业竞争力要素,拓宽了企业的身份域范围,其竞争行动往往又会回到企业身份域范畴之内。这一结论很好地回答了产业经济理论与企业认知理论关于竞争场域距离与企业竞争优势关系的讨论(Markman et al.,2011)。本文认为,企业竞争行动距离企业核心利益区域的远近与企业竞争优势之间并不是一种简单的线性影响关系,需要根据企业在核心专长上的知识、技术等资源积累程度,企业投放在核心专长之外的资源数量进行决策。 另一方面,在企业身份域的影响下,企业竞争行动驱动机制主要包括经济理性与情感认知两种范式,企业身份域内部的竞争行动主要由经济理性驱动,这意味着企业所有行动决策都是建立在企业技术专长和资源优势基础上的,企业的竞争行动通常能够获得预期的实施效果。而企业身份域外部的竞争行动则主要由情感认知驱动,这主要体现在企业很多具体行动计划都以新兴市场的快速拓展、迅速打击竞争对手为目标,而相对忽略了企业在新兴市场的核心技术获取和关键资源积累,因此,从长期来看,竞争行动实施效果往往无法达到企业的预期值。这一研究结果从另一角度验证了Livengood和Reger(2010)有关企业身份域内外部竞争力差异的问题,即企业为了维护身份域优势,将主要资源集中在提升企业身份域内部竞争力上,而相对忽略了身份域外部竞争力的培养。 图3 企业“攻击—回应”竞争行为的理论逻辑 (二)理论贡献 第一,以往的学者虽然关注到了动态竞争中企业伦理、高管认知等因素可能对企业竞争行动产生的影响(Tsai et al.,2011),但对于这种促发因素的具体作用机制却缺乏深入探讨。Livengood和Reger(2010)从企业认知视角出发,指出企业身份域是影响企业情感认知促发企业竞争行动偏好的重要原因,但并没有探讨这种身份域到底是如何影响企业竞争行动的。本文遵循他们的研究,对企业身份域情境下的企业竞争行动进行了深入地探讨,详细剖析了企业身份域范畴内外的企业竞争行动偏好及其效果。当竞争对手发起的攻击行动是在企业身份域范畴内部时,企业能够凭借技术、经验优势做出最优的竞争决策,从而给予攻击者最有效的回应。而当企业发起的竞争行动处于身份域范畴外部时,核心技术和关键资源的缺失,使得企业只能采取低成本、促销等手段来争夺外部市场机会,这种竞争策略很难维持长期的竞争优势。因此,通过联盟、兼并等方式获取外部市场的核心技术、知识及其他稀缺资源,在拓展企业身份域范畴的同时,重构企业核心竞争要素,从而将竞争行动重新纳入到企业身份域范畴内部。这一研究结果不仅回答了“企业如何识别竞争者行为意图的问题”,还回答了“企业如何对竞争者不同竞争行为进行战术回应的问题”,是对Chen等(2007)、Livengood和Reger(2010)等相关研究的有益补充,推动了动态竞争相关理论的发展。 第二,系统探讨了企业不同身份域范畴下的竞争行动驱动机制。在早期的动态竞争研究中,学者们普遍认为,企业竞争策略的实施就是要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Chen & Miller,1994;田志龙等,2007),是一种纯粹经济理性视角的竞争行动,因此,信息处理能力、行动成本以及市场容量等客观指标是企业判断竞争策略实施与否的重要条件(Haveman & Nonnemaker,2000)。而在后来的系列研究中,学者们也指出,企业动态竞争中的一些竞争行动并没有表现出强烈的逐利性(Katila & Chen,2008),更多是企业价值理念、高管团队认知诉求的一种市场表达(Cho & Hambrick,2006)。本文的研究尝试对这两种观点进行了整合,提出了企业竞争行动的驱动机制主要由企业高层战略决策倾向和关键技术/资源两个维度进行评价,进而探讨不同企业身份域效应下的竞争行动驱动机制差异问题,从关键技术获取、市场资源积累等角度梳理了动态竞争中身份域效应下的企业竞争行动驱动机制理论模型。 第三,构建了动态竞争中企业“攻击—回应”竞争行为的完整框架。在获得了企业身份域范畴内外部企业竞争行动的不同驱动机制后,从外部市场变革和企业追求持续竞争力的视角出发,探讨了企业竞争行动驱动机制在身份域范畴内外部的变化过程,明确了企业竞争行动目标从起初的市场拓展到后来的技术获取、资源整合的变化过程(Haleblian et al,2012),较好地阐释了动态竞争研究领域企业竞争行动中存在的竞争“非理性”现象(Livengood & Reger,2010),同时也是对田志龙等(2007)有关动态竞争中企业竞争互动理论框架的进一步完善。总之,本文遵循前人有关动态竞争从过程研究回溯到前因与后果研究脉络的研究思路,尝试构建了一个完整的“攻击—回应”竞争行为理论逻辑框架,为未来的进一步研究指明了方向。 (三)实践启示 本文的研究结论将给企业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展开竞争提供以下启示。首先,在实施竞争行动之前,企业需要明确自身的核心战略利益在哪里。在与竞争对手竞争过程中,尽量将“战场”纳入到企业具有核心专长的业务当中,最大程度发挥企业在核心技术、经验及其他资源方面积累的优势,与对手展开竞争。其次,在远离企业核心业务的新兴市场竞争中,为了快速获得市场领先地位,企业总是希望将核心业务竞争中的成功经验复制到身份域外部的竞争行动中,但技术、知识等不同市场关键要素的错位,都将导致企业以往成功竞争经验的失效。另外,新兴市场中企业竞争行动受到竞争对手行动决策干扰的可能性更大,一旦企业决策者被对手竞争行为所触动,就容易冲动行事,制定出非理性的竞争策略,这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利的。例如,阿里强推来往就是典型的非理性竞争行动,这是企业在新兴市场竞争中需要避免的。最后,要不断加强企业的技术获取、资源整合。动态竞争中企业之间高强度、高频率的竞争行动将促进外部市场不断变革乃至新兴市场的不断涌现,这种外部市场的变化将对企业的既有地位产生深远的影响,为了在长期的竞争中维持优势地位,通过联盟、兼并等方式不断加强企业对于外部新兴市场的技术获取、整合优势资源,进而调整企业核心利益范畴,最终促进企业在未来市场中竞争行动的实施。 (四)研究局限与未来展望 本研究选取阿里与腾讯在第三方支付业务上的竞争行动作为案例分析的素材,虽然能够较好地满足本案例分析的要求,但仍然存在以下两方面的不足。一方面,本文的数据来源主要是网络、媒体以及企业内部资料等二手数据,这在探讨企业竞争行动驱动机制时,可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具体体现在企业的认知模式主要是由企业高层决策者决定的,而这种认知模式是制约企业竞争行为决策的重要因素,虽然本文从企业高层决策倾向和关键技术/资源配置两个维度来完善评估企业竞争行动的驱动机制,并在实际研究中也尽最大可能调研了阿里与腾讯的一些中高层管理者,同时从网络、媒体等渠道获得有关阿里与腾讯若干中高层决策者的访谈信息,但研究样本仍然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性,这在以后的研究中需要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与传统产业相比,我国第三方支付及其相关业务是一个新兴的,仍然处于高速成长阶段的产业,具有高度开放性的特点,其细分市场仍然处于不断变化当中,从而使得本文所获得研究结果的普适性存在一些疑问,未来需要选择更多产业类型进行比较分析。 感谢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周长辉老师、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刘洋老师在论文修改中给予的帮助和建议,当然,文责自负。 ①企业中竞争张力的内涵来自于陈明哲等于2007年发表在美国管理协会杂志(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上有关企业回应行动的研究,他们将企业之间的竞争张力界定为企业与竞争对手之间“攻击—回应”系列竞争行为的激烈强度,本文参照他们的定义。 ②2012年年底,马云在谈判初期提出的要约是全盘收购新浪微博,但该要约遭到新浪董事长曹国伟的激烈反对。由于曹国伟态度强硬且不留转圜余地,马云进行了第一次妥协。阿里巴巴随后将要约由收购改为控股,但仍然遭到了新浪微博的拒绝。之后马云第二次妥协,同意放弃控股的念头,而仅以战略投资者的身份进入新浪微博。 ③腾讯控股今日发布公告宣布,与京东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此交易中,京东将收购腾讯B2C平台QQ网购和C2C平台拍拍网的100%权益、物流人员和资产,以及易迅网的少数股权和购买易迅网剩余股权的权利。腾讯将向京东提供微信和手机QQ客户端的一级入口位置及其他主要平台的支持,以助力京东在实物电商领域的发展;京东将成为腾讯实物电商业务领域的首选合作伙伴。标签:腾讯论文; 阿里论文; 阿里金融论文; 腾讯阿里论文; 腾讯业务论文; 腾讯企业论文; 电子商务论文; 动机理论论文; 能力模型论文; 移动互联网论文; 市场策略论文; 动态模型论文; 中企论文; 支付宝论文; 阿里企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