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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是有罪的吗?
“流行是有罪的吗?”这个命题是很久以前偶然在一本杂志上翻到的,大概是围绕电影艺术而谈。不知什么时候忽然钻进了我的脑海,引发了我的灵感,面对着风云变幻的流行乐坛,面对着色彩纷呈的校园音乐,流行是有罪的吗?
在当代文人和知识分子,甚至大学校园的若干莘莘学子中间,“流行”变得让人格外苦恼。于是,纷争、议论、敌意围绕着当代社会中离不了的“流行”展开。但恨也罢、爱也罢“流行”缠上了今生今世的文人,同样也缠上了当代的大学生。说实话,这无疑凭添了许多无奈。大众文化的崛起伴随着高科技的全球化制造了昔日无法想象的璀灿奇观。不仅仅是李白、杜甫,就连鲁迅、郭沫若也难以想象一个MTV、肥皂剧、CD、LD,或是“Internet”网络的世界。淡雅的书香淹没在图像与声音的潮水之中,古老的品味变成了可供消味的传奇,诗人的神秘高蹈却挡不住媒体引爆的歌星绯闻。于是,阿多诺有关“文化工业”制造“大众”成为一群“文化白痴”的理论变成了人人引述的不刊之论;文化控制导致的“媚俗”变成了大众文化的基本特征;“流行”好像真的变成了我们的“天敌”。
但,“流行是有罪的吗?”
一些另类的声音也在响着。我所心仪的是那个一生试图了解和品味流行文化的复杂,多向与多面性,英国文化研究的创始人雷蒙德·威廉斯。他不认为流行文化都是“垃圾”,这文化中应该有音乐的位子。记得这位思想家的一句名言:“文化乃普通之事。”只有7个字却言蕴颇深,文化既存在于高雅艺术之中,也存在于流行歌曲、肥皂剧、畅销小说之中。它需要的是认真了解和分析,需要平静而认真的注视,因为它们都是构成我们艺术的一部分。然而,现在的我们恰恰缺少的就是这份平静与认真。
仔细想想,对于我们这一代年轻人来说,流行歌曲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生活的一部分,记忆的一部分。苏小明、成方圆到李春波、老狼;《军港之夜》到《渴望》再到《过把瘾》;琼瑶言情片的插曲,三毛的《橄榄树》直到《北京人在纽约》……这一切已经伴着我们成长,让我们记住了生存的许多方面,生命中也因此而有了斑斑驳驳的印痕,浓也好,淡也好,毕竟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在这些也许并不算伟大的音乐中,却渗透着我们在许许多多流逝的瞬间中的所思所想,它们同样是不可抹杀的。当然,在这样的音乐中却也会有历史的盲点,但我们毕竟需要正视这一切的存在。
还记得当中师毕业分手之际,大家泪流满面共唱一首《明天会更好》的情景。还记得19岁生日那天,一个人孤单坐在教室里,突然几个好友唱着郑智化的《生日快乐歌》闯进教室,泪水慢慢浸湿眼眶的那份温馨感觉。还记得两个好朋友泪眼相望,唱着张艾嘉的《爱的代价》时的那份彼此相知,彼此安慰的默契。这些歌曲都不是经典,但它却打动了一颗颗年轻的心。尽管歌曲已不再流行,但那些美妙的时刻会在记忆中永存。
于是,“流行是有罪的吗?”好像已有了答案。
在流行世界的那一边
英文中有这么句谚语:“Every coin has two sides”简炼且精彩、形象,(任何事物都有两方面)。如果说上面讲的是流行音乐带给我们的是一份永恒心情的话,那么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在流行世界的那一边究竟还有些什么?
说句心里话:景况不容乐观。被人们称为“逼近世纪末”的九十年代已经走过了它的多年历程,蓦然回首,几年前还葡伏潜行的商业怪兽现今早就头脚峥嵘了。强大的商业逻辑迅速收编逸出市场轨迹的散兵游勇,即如我们现在的中文流行歌曲,它的背后是一个强大的商业帝国,记得老师称之为“走入FUSLON”。看看我们居住的这座城市,从狂欢节式的歌星演唱会,到自助餐似的卡拉OK厅,从卫星电视MTV到调频音乐台;及至琳琅满目的唱片行、方便快捷的自动售碟机;更不用说发烧器材和Walkonan,所有这一切汇聚起来,呈现出一个惊人的事实,“流行歌曲”已不仅仅是一项娱乐,并且具有极重的商业色彩。
徐沛东说:“目前的音乐界空前地混乱,我已经三四年找不着北了。”多么富有调侃色彩,其实流露出的更多的是悲哀与无奈。
几个朋友一起谈到这个话题时,南大的几位同仁不无激愤地说:“我们拒绝音乐垃圾。”这无疑倒出了许多青年人的心声。回顾一下95、96歌坛,我们马上会注意到这样几个特点:
其一,在名与利的驱逐下,大多数流行歌曲已经走样。突出特点为:新颖不新,旧曲不旧,真真正正一碗夹生饭。如:《离家、回家》《丁香花》、《星光灿烂》等歌皆为一两年前及更长时间以前写出来的作品,今天再拿出来当“新歌”唱,是否给人以一种江郎才尽的感觉?再如,《踏春》实际上就是民歌《茉莉花》的填词版;《花好月圆》完全可以和《中华民谣》互换来唱,就是港台歌星也无不这样,孟庭苇的歌总是让人感到千篇一律,悲悲戚戚,哀伤忧郁似乎是每首歌的风格,而每支曲子似乎只有一个旋律。面对这样的流行歌曲,今天的大学生们怎能接受?如果说读者已经成为了作品的接受主体(接受美学角度),成为了“作家的上帝”(叶玲),那么,听者也早已经成为了歌曲最高的裁判者,我们早已不再被动地接受流行歌曲了。象这样的一碗不新不旧,不生不熟的夹生饭,我们宁可扔掉不吃。
其二,民谣走向终结,摇滚在商业化改造下显得苍白无力。
大地唱片公司在94年别出心裁地推出了两盒《校园民谣》,尤其是老狼那一曲《同桌的你》直唱得人神共舞,回旋九天。大学校园里一时间买吉它的人多了起来,吉它培训班应运而生:操场上几人席地而坐,总会飘出“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谁安慰爱哭的你”,“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的歌声。然而好景不长,《校园民谣Ⅲ》推出时,我们已找不到经典校园作品的声音,校园民谣那以吉它为主旋的清新神韵已荡然无存,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只是一些迷幻摇滚,兰调摇滚等媚俗的东西。因此,爱好音乐的几个朋友坐在一起,不得不忍痛宣称,1995年是校园民谣的终结年代,而96年的事实则给我们以极好的印证。
清纯的校园民谣在歌坛只是昙花一现,但在中国已有10年历史的摇滚,发展到今天,也走到了边缘。想当初,崔健的摇滚,“黑豹”和“唐朝”的早期作品以及一些优秀的尚未露面的地下音乐,它们带给我们这群爱好音乐的学生们的震动不亚于一些经典的诗歌文本。很显然,吸引我们的诱惑部分是这些作品所散发出来的某种原发性的创造活力,而这正是任何一类艺术获得生命的关键。然而,再来看看发展到了第十个年头的摇滚,它在进行商业化改造的同时,已经失去了最初的思想冲击力和艺术效果感染。摇滚,这面象征着时代叛逆精神的旗帜,现儿今已变成了“红腰带”那样的促销手段。反抗的什么呢?反抗姿态和青春偶像的形象,在实现高额利润的目标上,性质完全一致。以“叛逆”的手段完成媚俗的目的,这使中国的摇滚不真、虚假、苍白无力,矫揉造作。“呼吸”主唱蔚华对自己的重新定位反而显得真实,可信。
现今乐坛的这两个特点足以让所有的音乐人回味与反思的了。当然,我们也不否认,几年来的流行乐坛确也时有力作出现,带着空灵的韵味,带着浓浓的人情味,打动了听众的心。但无论如何,音乐(包括歌词)是最难操纵与控制的,它只有在挣脱了商业体制的束缚,逃逸出“音乐工厂”的流水线后,在流行世界的那一边,才能显示出自我真实的存在。
流行音乐在边缘处夹缝中生存
该文即将完稿时,正逢圣诞,几个朋友来家中Party,当我把稿子念给他们听时,大家又侃性大发,建议我再加一章,来个“大家谈”作品,在我看来他们都是几所高校中所在系的活跃份子(也许有的是精英),于是欣然接受,有点象“音乐沙龙”,也许会很新鲜。
话题从艾敬在同几年前电台中关于“歌手”与“歌者”的提法开始。
笔者:这个提法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歌手”的含义不言自明,就象教书匠,能做到熟练但无创新,大多数流行歌手只能算“歌手”。“歌者”就象“学者”具有某种哲学意味,音乐是他们生命展现与沉思的方式。
友A:“歌手”毫无个性,可以复制;“歌者”独特,不可重复。“歌手”可以走红;“歌者”基本上是“寂寞的歌者”。大陆流行音乐世界中,“歌手”风起云涌,“歌者”寥若晨星。
友B:这种区分挺有趣,但我还是认为无论“歌手”还是“歌者”,都身处商业体制内;都受到唱片公司、销售市场、歌迷听众的重重制约。他们的区别只能是态度上的,前者毫无保留地拥抱“市场”。而后者则执拗地坚持一点自我“表达”的权利。
友C:无论怎样,在当今流行乐坛中,咱们比较公认的优秀人物可以举出李宗盛、罗大佑、陈界等名字。我们的独创性首先表现在歌词上:大而至于繁华世界(譬如罗大佑关注的“首都”、“超级市民”和“亚细亚的孤儿”),小而至于个人的内心(譬如李宗盛留心的“凡人”、“单身女人”和“十七岁的女生”),这些正是优秀的流行歌曲致力开掘的两个方面。
笔者:补充一点,更重要的是这些人的歌仍是流行歌曲,张培仁称罗、李二人为“音乐人”,这是个仿“文人”的称呼。“音乐人”不放弃思考,并把思考带入他们的歌中,这也是他们在流行世界中自觉选择的一种活法。
友B:“歌者”也好,“音乐人”也罢,他们在商业大潮的惊涛骇浪中如何找到自救之舟?他们借助歌曲进行自我“表达”的依据在哪里?这恐怕是最重要的问题,不可否认,以前的我们都喜欢“达明一派”和“Beyond”(大家点头表示默许)他们都是从歌厅唱出来的,是真正的“平民音乐人”,他们的歌声天然地带有民间、底层和古典的气息,无论是《天问》、《石头记》还是《土地》、《长城》,至今听来仍会怦然心动。罗大佑常采用古典文本、常用语、诗、民歌等题材,如《海上花》、《将进酒》,可同时他又重构和重组了这些题材,像《七十二变》:“黄花岗有七十二个烈士/孔老夫子有七十二个弟子/孙悟空的魔法七十二变……”这是边缘化工作,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工作。(听起来挺专业吧!他要自己组乐队)“达明一派”的刘以达和黄耀明却各奔了东西,少了黄家驹的“Beyond”迅速商业化,罗大佑的近作也并不尽如人意……
最后,大家一致认同B的观点,流行音乐的处境说得好听点,是在边缘处行走,真实的状况还不好说是在夹缝中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