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技投入现状及对策_科技论文

山东省科技投入现状及对策_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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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投入作为一种战略投资,对于加快山东创新体系建设,提升山东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山东从科技大省向科技强省、创新大省的跨越,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从总体来看,近年来山东的科技投入呈如下趋势和特点:

(一)科技投入总量不断增加,但地域、产业间的差距较大,发展不平衡

近年来,随着“科技兴鲁”战略的实施,山东的科技投入不断增加,科技活动经费的筹集总额由2000年的162.98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226.44亿元,增长了38.94%;科技活动经费的支出总额由2000年的161.60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242.97亿元,增长了50.35%;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内部支出由2000年的51.95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103.84亿元,增长了99.89%。由于山东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各省辖市、不同产业间科技投入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主要表现为:

1.地域差别:从2003年山东不同地区科技活动经费筹集情况看,东部沿海地区科技投入较强,中西部内陆地区较弱;济南、青岛两市科技投入遥遥领先,其他各市差距较大。具体说来,无论是科技活动经费筹集总额、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R&D经费内部支出总额,还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济南、青岛都遥遥领先,分别是其他各市的几倍、甚至十几倍。2003年济南、青岛两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全省的55.7%,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全省的55.61%,R&D经费内部支出占全省的57.48%。半岛城市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占全省的76.6%,研发经费占全省的78.1%。而日照、菏泽等市科技活动经费的投入较低,其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仅分别占全省的0.31%和0.26%。

2.产业差别:山东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主要集中在少数产业,投资主体大多集中在内资企业。2003年,规模以上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46.66亿元,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企业支出15.53亿万元,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企业支出14.63亿元,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支出13.81亿元,交通设备制造业企业支出11.87亿元,这五个产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费投入的55.59%。而40个规模以上黑色金属矿采选企业,只有2个企业有科技活动,科技活动经费支出0.06亿元;195个家具制造企业,只有9个企业有科技活动,支出0.02亿元;废旧资源和废旧材料加工业、其他采矿业没有科技活动经费投入。这不仅会影响到产业内企业技术能力的提升,而且也不利于山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从企业的登记注册类型分组来看,内资企业仍然是山东企业技术创新投资的主体,2003年全省13253个规模以上内资工业企业,筹集科技活动经费173.63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筹集总额的94.17%,128个港澳台商投资工业企业,筹集2.13亿元,占1.16%,2113个外商投资工业企业,筹集8.61亿元,占4.67%。

(二)R&D经费增长较快,但总量投入不足,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R&D经费所占比重偏低

近年来,山东R&D经费支出从2000年的51.95亿元,增长到2003年的103.84亿元,增长了99.89%,在全国各省市中位居第五,高于全国71.90%的增长速度,但是仍不及江苏(增长速度为106.11%)、浙江(增长速度为124.44%),与山东经济大省地位严重不符。

从总量上来看,山东研发经费支出仍然偏低。2003年全省R&D占GDP的比重为0.84%,低于《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规定的1%的比例,不及全国平均水平1.31%的三分之二,居全国第十二位。从R&D经费的支出结构来看,大中型企业研发投入相对较好,支出84.18亿元,占全省研发经费的81.06%,列广东之后,居全国第二位;研究与开发机构研发经费支出5.57亿元,占5.37%,在全国排名第十四位,大大低于全国25.91%的平均水平;高等院校研发经费支出4.15亿元,在全国排名第十四位,占全省研发经费投入总数的3.99%,不足全国平均水平10.54%的一半。在研发开发机构与高等院校内部研发经费支出中,用于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所占比例(分别为36.96%和14.73%)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为52.89%和24.46%)。

(三)政府科技投入逐年增加,但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形成

从科技活动财力投入指数看,2003年全国科技活动财力投入指数的增幅为0.69个百分点,有14个地区高于全国平均增幅,山东科技活动财力投入指数为28.46%,与2002年的29.18%相比,增幅为0.72%,列全国后九位。近年来,政府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活动的投入逐年增加,由1998年的0.27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0.49亿元,在全国排第11位。山东政府科技投入总量排名从2001年的(17.30亿元)全国第九位,下降到2003年(20.64亿元)的第十三位,列北京(216.24亿元)、上海(70.45亿元)、四川(67.75亿元)、陕西(62.62亿元)、江苏、(54.77亿元)、广东(37.8亿元)、湖北(35.21亿元)、辽宁(33.97亿元)、浙江(26.94亿元)、安徽(23.12亿元)、黑龙江(22.57亿元)、河北(20.97亿元)之后。2003年山东政府资金占科技投入的比例为9.11%,略高于全国平均数24.26%的三分之一。财政科技拨款在同期财政支出中的比例从1990年的1.62%增长到了1995年的1.7%、2000年的2.14%、2002年的2.21%,2003年反而下降到了1.97%。财政科技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没有按照财政支出的比例同比增长,部分年份反而出现下降趋势,政府科技投入带有比较大的不确定性,政府科技投入稳定的增长机制尚未形成。

(四)政府科技投入进一步向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倾斜

2003年政府对研究开发机构投入10.57亿元,在全国排名第十三位,占政府全部科技投入的51.2%,低于全国平均63%75%的平均水平,对高等学校投入5.46亿元,在全国排名第十位,占政府科技投入的26.47%,高于全国19.63%的平均水平。

政府对企业科技经费拨款从1998年的3.45亿元,持续下降到2003年的2.06亿元,占企业科技经费投入的比重由1998年的19.37%持续下降到2003年的2.57%。2000年企业研发经费中政府科技拨款的比重全国平均6.7%,广东3.6%,江苏5.8%,浙江4.6%,而山东仅为3%。

(五)企业的科技投入主体地位逐步确立,但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

近年来,山东科技投入总量不断增加,2003年全省科技活动经费筹集总额中企业资金为174.26亿元,占全省科技活动经费筹集总额的76.96%;按执行部门来看,企业资金筹集额为198.18亿元,占87.52%。山东的企业已逐步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但是,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普遍比较困难。2003年,全省的企业科技活动中,共取得金融机构贷款16.76亿元,仅占企业科技活动筹集经费总额的9.09%。

(六)科技资源分布较广,但科技投入管理与调控有效的资源整合机制尚未形成

由于历史原因,山东科技资源分布较广,条块分割严重,科技投入管理与调控缺乏有效的资源整合机制。多个政府部门拥有直接科技投入预算权。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和“统一规划”,政府科技投入政出多门,致使项目重复和支持不足同在;成果研发和成果应用分离;投入不足与浪费低效并存。省属91个科研院所,分别隶属于30个厅局部门。条块分割还加剧了机构、专业设置和科研组织的同构化,省属院所中仅科技情报、信息方面的院所就有5家,这些科技信息机构性质基本相同,业务范围虽然各有侧重,但多有重复。院所之间片面追求科研仪器设备“大而全”、“小而全”,科研设施重复建设,设备重复购置,课题重复立项,造成了人力、财力、物力的极大浪费。

科技投入资金管理较为粗放,某些管理不够规范,缺乏有效监督评价机制,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有些虽然有资金管理办法,但存在落实不到位现象。在资金使用效益考核方面,由于科技项目专业性强,很难建立一种相对统一的考核办法,影响了对资金使用情况的正确评价;单项考核达标政出多门、互不说话,硬的要求多,软的要求少;量的要求多,质的要求少,有些要求已严重脱离实际,甚至违背了科研规律。

面对科技投入的形势和现状,今后山东应适应新时期的新要求,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科技投入工作,统筹规划,采取各种措施,理顺渠道,加大投入;以强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增强区域创新能力为重点,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社会广泛参与,市场经济下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的宏观架构;实行科研项目的全周期预算,加强投入决策的科学性,健全政府科技投入监督机制;明确规定政府在科技投入方面的事权,树立政府引导型全社会科技投入新方略,并在政府直接投入部分体现加大力度、适当超前、重点支持的方针,加大优势领域开发力度,强化科技条件平台与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科技资源共享;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和多种投入机制相互协调,共促发展的新局面,为加快山东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区域创新能力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财力支撑。其主要措施如下:

(一)建立并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确保科技投入实现法定增长

切实把科技投入作为最为重要的公共战略性投资,修订、完善《山东省科技进步条例》,依照立法程序,明确全省研究开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具体比例,规定科学技术投入的总体水平,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使全省研究与开发经费同科学技术、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同时,省科技领导小组应将提高全社会科技投入和优化投向列入年度议程,加强科技投入的宏观调控,确保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实现法定增长。

(二)加大政府对基础研究、公益研究和高技术前沿研究的投入,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加大对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和软科学方面的投入,特别加大对涉及山东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包括气候变迁与旱涝灾害、海平面变动、河口、海岸带变迁规律,生命科学和转基因技术、新一代计算机芯片及基础软件、纳米材料与组合材料学以及全面小康与现代化新指标、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城市化,高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技术密集与劳动密集产业、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省城与市县域经济等方面研究的投入,提升科技队伍自主创新和解决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的能力。

在省级财政预算中设立“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项资金”,以需求为导向,加快建设山东省科技条件基础平台,保证投入持续稳定增长;按照公共财政支出要求,逐步调整科技计划经费支出结构,在计划项目管理中提高资源共享意识,明晰项目经费预算,尽可能减少科研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完善科技条件建设经费使用的约束监督机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同时,选择若干重大科技战略高技术的发展和重大科技专项,积聚力量,“集中力量办大事”,逐步启动重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计划,以抢占战略高技术制高点,形成以自主知识产权为基础的核心技术体系,突破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瓶颈性约束,在山东具有自身优势特色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凝练重大战略高技术的发展和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

同时,通过政府鼓励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以及知识产权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积极鼓励和引导科研机构、高等学校、高新技术企业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知识产权的形成能力和保护能力,全面提高科技计划项目完成的科技成果取得知识产权比例,以及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时个人和集体应得份额。

(三)利用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加大地方政府的科技投入

把握“提前实现小康,提前实现现代化”对政府科技投入的特定要求,制定有限(量力而行、重点突出)、有力(集中资金、统筹协调)、有效(科学决策、规范管理)的政府科技投入方案,逐步增加重点发展的科研院所的经常性事业费,开辟科研单位设备更新改造资金渠道,有重点地增加科研基建投资,解决科研单位设备、设施严重老化,基本建设严重不足的问题。同时,应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更多的国家财政科技拨款。此外,配合预算制度和科技管理体系改革,在政府投入方面建立适度超前稳定持续的增长机制。明确财政经常性收入的标准化口径并保持必要的透明度,在各年度预算编制环节,贯彻《山东省科技进步条例》关于政府科技投入增长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的要求;若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总体超收而科技支出总额增幅未能超出经常性财政收入实际增长水平的情况,可比照近年教育投入“追加”机制运行经验,即在下一年度适当安排追加科技支出。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激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

1.建立企业重点技术研究与开发补助金制度。政府通过财政预算拨款,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企业研发项目提供较大强度的财政补贴,以提高企业对技术开发的积极性。一般项目补助20%—40%,环保、节能项目可补助50%以上。

2.推广科技成果委托开发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允许政府所属科研院所和高校取得的成果,委托给有关企业进行产业化开发。政府拨给一定的委托开发费,由新技术所有者提供技术,开发成功后在五年内分期归还委托费。

3.建立企业和行业技术开发基金。按一般企业不低于其销售收入的1%,建立省级技术开发中心的企业不低于3%,高技术企业不低于5%的比例从销售收入中提取用于技术开发的费用,进入企业成本,经核准可视同实现利润。如果在规定年限内未能使用或挪为他用,企业必须如数补缴税款并追加一定的罚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从所属企业中按销售额或营业额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行业技术开发基金。

4.强化企业技术开发融资优惠措施。制定相关办法促进金融机构、信用保证机构对研发活动进行投资及提供融资、担保优惠措施。针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特点,担保机构要探索多种担保方式,研究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留学人员创办的科技企业提供抵押、质押的新办法,适当放大担保倍数。政策性银行应对研发活动提供低息长期贷款。各专业银行对企业技术开发贷款实行专项统计,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贷款专项用于新技术开发。企业技术开发贷款占当年固定资产投资应达到一定比例,并逐年增加。政府财政可对专业银行的技术开发贷款实行贴息,以降低企业使用专业银行贷款的利息负担,刺激企业加大技术开发投入。

5.对引进国外新技术并进行消化、吸收、创新及普及新技术的企业,其所需资金鼓励银行优先贷款。建立研究与开发信用保证基金,以提供企业研究与开发向金融机构融资的保证。

(五)规范风险投资机构的设立和经营,形成风险投资体系

鼓励县级以上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风险投资引导资金,通过参股等方式,扶持风险投资机构的设立。风险投资机构可以全额资产对外投资。降低风险投资机构市场准入门槛。积极引进国际资本和国际大财团到山东设立分支机构,开展风险投资业务和融资担保业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机构可按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和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六)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拓展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融资的渠道

在国有商业银行建立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的职能部门,建立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激励机制,简化审贷手续,完善授信制度,扩大信贷比例,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贷款支持力度;股份制商业银行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把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作为工作重点,防止贷款过度向大企业、大客户集中而潜伏新的信贷风险;城市商业银行要从各地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立足地方,重点为地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服务;城市信用社要根据自身经营特点,进一步提高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服务水平。此外,可效仿上海等地的经验,建立专门供给中小企业贷款的专业银行,利用银行视角广、信息灵的优势和方便条件,建立相应的信息咨询和服务系统,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中长期贷款、资金结算、财务咨询等金融服务,以及政策信息、商业信息与新技术推广信息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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