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现行财务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思考_财务报告论文

关于我国现行财务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思考_财务报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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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是指企业用于对外界公布,由企业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组成,旨在帮助报告相关者分析企业过去经营状况,预测、比较、评价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金融、时间分布和相关的不确定性等有关企业经济事项的一个有机报告体系。在证券市场中,投资者们需要依据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以及其它途径提供的信息来进行他们的投资决策,以试图在风险和收益之中寻求各自的最佳结合点。

根据有效市场假说,财务报告不是市场信息的唯一来源,但有效市场假说亦认为财务报告具有向证券市场传输信息之功效。有效市场假说认为,财务报告传输的信息量因环境不同而不同,小公司比大公司传输的信息多,信息交换缓慢的市场较信息交换迅速的市场传输的信息多。而对于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来说,研究公司信息的人员较少,信息传播缓慢,信息成本高等原因决定了上市公司信息的主要来源仍为财务报告,所以,围绕信息需求,改进企业财务报告,对于我国证券市场而言,显得尤为必要。

不论是在我国,还是在西方发达国家,现行的报告体系都是一个以过去的交易事项为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属性、强调谨慎性原则运用、难于用它恰当公允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报告体系,尤其是随着经济环境的迅速变化,这个报告体系日益显露出了它的滞后性。笔笔者认为现行的报告体系至少存在下列缺陷:①对于交易中产生的不确定事项和未来事项不能予以恰当表述,从而使外界无法知晓这些事项对企业的影响,甚至无法了解其存在;②过于拘泥于形式而不能充分重视经济实质;③会计信息严重不完整;④不能适应报告目标由反映经营责任到决策有用型的转变;⑤正在失去相关性。它的这些缺陷又进一步的可分解为下列具体问题,这些问题是:

一、现行报告体系缺少企业背景信息和前瞻性信息的披露 财务报告要对决策有用,要有助于决策者精确的计量风险与报酬的关系,要能够帮助决策人依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适合于自己的投资方案。但实现财务报告于决策有用的目标却需以它能大量提供企业信息为前提,因而,无论是企业的财务信息,还是企业的非财务信息,无论是企业的背景信息,还是企业的前瞻性信息,对于现代投资决策来讲都是必不可少的。要判断企业的风险,必须综合考虑企业可能发生的有利事件或不利事件,即若想精确地计量风险,决策者们必须拥有信息,否则他们是不可能判断企业的有利事件和不利事件及事件发生的概率的。决策者们因而也必然会需要下列信息:

1.企业背景信息。企业背景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企业所处的国家、企业所在的行业、企业的技术水平和技术进步能力、企业国外经营份额、企业经营业务与资产的范围内容、企业过去盈利能力、企业主要竞争对手、企业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等。这些信息的主要作用是帮助报表相关者们判断企业的经营战略和未来前景与企业经营环境相适应与否等问题。

2.企业前瞻性信息。它指的是企业管理者或其它报表相关者对于企业未来经营环境的事前评估。它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企业面临的机会与风险、企业重大的投资计划、企业可能存在哪些重大的技术进步、企业竞争对手或潜在竞争者将对企业产生的影响、企业管理部门的主要计划、企业主要财务安排以及企业管理部门对一些主要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的分析与评价。

很明显,企业管理者需要背景信息和预测信息以便于他们能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管理,同样,投资者也需要背景信息和预测信息以便于他们能预计企业的未来风险、现金流量和时间分布。所以,从实现财务报告决策有用目标的角度来讲,企业应公布它的背景信息和前瞻性信息,因为若缺少了这部分信息,报表相关者们对企业未来的盈利分析必然会受影响,这也就难以达到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目标了。

二、现行财务报告在无形资产计量与披露上的缺陷 企业的大多数无形资产由于会计人员客观上不能够或主观上不愿意而没有给予恰当的计量,从而导致了企业无形资产没有得到正确的反映,比较明显的地方体现在知识产权和自创商誉的计量上。

1.知识产权计量问题。在企业的日常财务管理中,会计人员按照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往往把那些能够在未来较长时间内给企业带来利润的支出都计入当期费用,以减少当期帐面利润和增大企业应付风险的能力,这种现象在那些技术密集型企业中表现得较为明显。例如我国的深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1995年它提取了1.45亿的技术开发费,与之同时它的产品也在迅速地升级换代,但其资产负债表上并没有无形资产的报告。这种不计量和不报告无形资产的情况,对于证券市场而言,它使得投资者难于估计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和企业应付风险的能力,歪曲了投资者对企业前景的预期,而且,它使得企业管理当局有着更大的选择会计程序以改变企业盈利的自由,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欺骗了证券市场。但从会计实务上来说,如何计量知识产权倒是一个问题,把那些长期性开发支出机械性地资本化明显不合情理,因为计划列支的长期性开发支出不会自动地变为知识产权,纵然形成了知识产权它也不一定能为企业带来效益,所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恐怕还要有待于会计实践的进一步发展和更多的会计界同行进行探讨。

2.自创商誉的计量与反映问题。根据无形资产的定义,那些在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的综合作用下而获得的,超过正常投资报酬率而形成的价值便称谓为商誉。可是现行会计准则又只允许企业购买与合并时可以计量商誉,而不允许对自创商誉进行计量与报告,这种定义与实务差异的结果便造成了会计帐面价值背离企业实际价值问题。譬如美国微软公司1994年12月31日帐面净资产为44.5亿美元,其股市总价值为356亿美元,其间有着整整7倍的差距,毫克疑问,微软公司由于其卓越的经营管理和巨大的创新能力而给该公司带来了巨额的自创商誉,但现行报告体系却无法反映这一现实,正如笔者前文所述的一样,现行财务报告体系是难于恰当公允地反映企业现在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的,那么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从为了能正确估计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方面来讲,企业需要计量自创商誉,但若将其列为资产负债表项目,又将改变企业的负债与权益比率,而且还涉及着企业的代理成本、债券契约、政治行为等问题,因而解决的办法以附注或附表形式进行披露为好。

三、通货膨胀对于财务报告的影响 在币值不变的条件下,历史成本毫无疑义地能成为一种恰当的会计计量手段,但当通货膨胀时,历史成本便会带来缺陷,因为在通货膨胀下的历史成本不但会虚增企业利润,而且还会侵蚀企业未来的财务运营能力。通货膨胀使得企业重置存货和固定资产时所需的货币量被增加,但与现期销售收入对应的存货可能是几个月前购买的,与现期销售对应的折旧也有可能是基于几年前或十几年前购买的固定资产而计提的,这种收入与费用的不对称性导致了企业利润被虚增的现象,企业财务形象也能因此而进一步得以改善,从而为企业带来一定利益。但此时企业却需面临着缴纳更多的所得税、股东们提出更多的分红要求,工人要求增加工资等一系列压力,这些压力将增加企业的货币外流,将有可能导致企业在未来期间所进行的资产使用价值补偿变得困难,彼时企业纵然能拥有足够的筹资能力来保证正常的经营,但若欲维持原有的规模却也只能是注入更多的资金。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现行的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削弱了企业未来的财务运营能力,不能体现企业在通货膨胀条件下的真实业绩,存在着局限性。因此,对于报表相关者而言,当通货膨胀较高时,他们便会希望企业能以附表的形式来公布通货膨胀对企业的影响,他们还会希望企业能改变折旧的计提方式,能在资产使用价值得到补偿条件下来计算损益,以真实地核算企业经营业绩。为了满足报表相关者们的这些要求,财务报告就必须改变企业损益的计算方法和扩大信息的披露量,也唯有如此,财务报告才能真正地成为一份有益于投资者决策的信息资料。

四、汇率对于财务报告的影响 汇率不仅通过汇兑损益直接地改变企业现金流量,而且还能间接地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比如管理当局预计汇率将沿着不利于企业经营的方向变动时,管理当局就可能被迫采用保值方案或者干脆放弃某些业务的经营,这样企业的现金流量就再次被改变了。因而,笔者认为,报告相关者欲想正确地估计汇率对于企业现金流量的影响存在着困难。

按照我国《合并报表暂行规定》,已完成交易业务和未完成交易业务的汇兑损益都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单独列示,这种会计程序具有简便易行、便于操作的优点,但它把那些本应计入长期资产或长期负债的汇兑损益也计入到本期损益中来,却有点不大恰当。从这种会计程序对企业利润的影响来说,它实质上属于一种倾向于减少企业当期利润的会计程序,从而它对报表相关者的影响来说,它又是一种影响报表相关者预计企业现金流量精度的会计程序,因而有必要改变这种损益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利于投资者进行财务决策。另外,在我国的汇兑损益列示中,不能将汇兑损益的来源分类列示也是一个缺陷。譬如深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我们仅能知道1996年它的汇兑净损失为1854269.14元,却不能知道损失的原因与影响,更不知道1997年的汇兑损益会否对企业产生更大的影响,因而对于涉及外币交易业务较多的企业,我们应当要求它们披露外币交易的性质、组成、规模等信息,以便于投资者们能对企业进行有效的分析。

五、现行报告体系缺少衍生金融工具的反映 二战以来,世界经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与之而来的交易风险也在迅速增加,衍生金融工具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与旧金融工具相比,衍生金融工具的标的物是股票、债券、汇率、股价指数等内容,而不是现金或实物本身,其收益则来自于这些标的物价值的变动,因而它有着更高的风险性,它实质上是一种保证金交易,“四两拔千金”的特性极为明显。比如1995年我国发行国债200亿元,如果缴纳5%的保证金,10亿人民币的金额便可获得200亿国债的操作权,缴纳10%的保证金也不过20亿人民币的资金,这种以小博大的运作方式一方面能为企业带来巨额的金融利润,另一方面它也为企业带来巨额的损失,巴林银行破产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因而衍生金融工具的运用既帮助企业转移经营风险,又诱使了企业从事金融投机,这种巨大的金融风险和它的巨大危害性决定了它无法被报表相关者、特别是投资者所忽略,按照公允反映原则,企业财务报告必须充分揭示这种风险,令人遗憾的是,由于传统会计理论的诸多制约,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与反映在目前都显得困难重重。

从国外来看,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第32号准则,还是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有关公告,都只是在试图地对衍生金融工具加以规定,而没有真正地解决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计量与反映问题。从国内来看,我国目前也只有一个《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期货》(征求意见稿),并无关于所有衍生金融工具的准则,只是在这个准则里我国规定了结算公司和经纪公司必须提取交易损失准备金以备抵损失,对投资企业要求按风险投资和套期保值投资分别加以披露,也同样地不能解决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计量与反映问题。就这样,仅仅由于传统会计理论的限制,便把这种衍生金融工具所带来的巨额风险悄悄放在了报表相关者,特别是投资者的头上,这实在是有欺瞒证券市场之嫌。

虽然解决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与反映问题还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在我国目前运用衍生金融工具的企业也不多,但从投资者减少投资风险的角度来说,他们的确需要那些运用衍生金融工具已达一定数量的企业能以附注的形式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运用规模、衍生金融工具的类别、衍生金融工具运用目的、衍生金融工具对企业影响等信息,以便投资者们能合理地预计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和相关的风险,以减少因信息占有量不足而带来的决策失误,从而真正地实现财务报告于决策有用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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