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关系异化的循环文化根源分析_圈子文化论文

党内关系异化的循环文化根源分析_圈子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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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21(2015)05-0051-07

       随着新一届党中央高压反腐进程的持续深入,在一些地方和领域中暴露出依托于或明或暗、或松或紧的“圈子”,以窝案、串案为主要形式的“塌方式腐败”现象,成为腐败发生的一个新动向。在此背景下,圈子文化成为一个热词,引起广泛关注。因此,有必要以更为宽广的视野,理性考察圈子文化所衍生的隐性的社会结构力量在异化党内关系、诱发权力腐败中的推手作用,从源头治理的视角,探讨反腐倡廉建设的内在规律,维护和保持党内关系的纯洁性,推进政治生态的改良优化。

       一、圈子文化的渊源考证与价值评判

       社会学意义上的“圈子”是一个中性概念,是“社群”、“部落”、“团体”的同义语,有其特定的存在形式、运行规则和组织功能,是社会结构形成、社会秩序保持的重要单元。徐勇认为,“圈子本质上是一种互利性的活动,是人们出于自身的需要而结成的交往方式,而无论这种需要是一种利益还是情感”[1]。最早的“圈子”现象出现于前国家时期,以血亲关系为纽带的家庭和宗族是其主要形态,发挥着安全保护、生活互助、冲突化解等互助与自治功能。随着现代国家的建立,“圈子”开始产生越来越多的溢出价值与派生功能,并以帮派、宗派、团伙、社团、非正式组织等不同称谓进入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的研究视野。多样化的指称本身荷载着不同的价值评判,可谓是褒贬不一、莫衷一是。从政治发展的纵向谱系来考察,以血亲关系为内核的社会关系圈,曾成为塑造国家政治系统初始形态的支撑力量,并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得以伸张,而后随着近现代政治文明的演进日渐式微,逐渐沦落为一种亚文化形态。

       忠于家庭圈子,还是忠于公正的政治秩序,两者之间存在矛盾。这种思想在西方政治哲学中具有悠久历史。视自然家庭为公益的敌人,是柏拉图《理想国》中的一个重要思想。它的启示在于,裙带关系和对公共秩序的义务之间永远存在着紧张关系,成功的秩序需要通过良好机制来抑制裙带关系和圈子忠诚。这一点,被16世纪奥斯曼帝国时期的军事奴隶制所佐证:官员强制把富有潜力的男孩从父母身边带走成为苏丹的永久奴隶,让他们接受最好的培训,将来充任帝国高级官员或加入皇家骑士队。“军事奴隶制确实应答了柏拉图所提出的必需,没说他们是大地的孩子,只知道出生地非常遥远,除了代表国家和公益的哈里发,不欠任何人”,“身处基于血统的社会,却与任何血统毫不关联”[2]。这样的创制实践,与基督教义长期浸润下所形成的个人主义价值观相结合,使得圈子文化对西方国家政治发展的消极影响被控制在相对合理的范围之内。

       而在中国,圈子文化有其独特的历史传统与社会心理基础。漫长的自然经济与农耕历史不断强化着家庭和宗族的社会功能。儒家群体主义文化观念,使得“圈子”日益渗入君臣、师生、朋友等非血缘关系之中。随着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很多商人利用乡缘、地缘关系建立自己的人脉网络,赋予圈子文化更为强劲的渗透性和扩张性。费孝通的“差序格局”理论对中国传统社会的结构模式和人际关系最具影响力和解释力。在他看来,中国社会结构不同于西方的“团体格局”,“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3]28。一层层圈子与圆中心的距离体现着社会关系的远近亲疏程度,称之为“差序”。“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一个平面上,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3]30。这种“差序格局”中的圈子文化,使得群己界限、公私关系模糊化,成为近代以来中国政治现代化进程的重要障碍。某人为了家庭利益而牺牲家族利益,此时的家庭利益在他看来是属于“公共”利益;为了谋取小团体利益而侵害国家利益时,他也认为是为公,是为了小团体的公。更为深层的危害在于,它使得社会道德和国家法律也不能超脱于差序化的社会关系而存在和运行,“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3]42。及至当代,我们仍可切实感受到“差序格局”在观念和文化层面对社会关系的根深蒂固的影响,而且伴随着社会流动性的加强,演化拓展出以地缘、学缘、业缘为纽带的老乡圈、战友圈、同学圈、同事圈等关系形态,并对社会成员形成强迫性参与的内在压力。因为“一个人难免会在自己的小圈子的手伸不到的地方遇到麻烦,而在中国这种特定的圈子文化中,只要不在圈子中,你就会被别人所漠视。所以,如何突破同质性的羁绊,向异质圈寻求就变得极为重要”[4]。在政治生活场域中,具有封闭性、排他性特点的各式圈子,演变成形形色色的山头、团伙、帮派,使正常的政治关系异化为利益关系、金钱关系、裙带关系等交织叠加而生成的非正常关系网,对良性政治生态的破坏力是不容忽视的,严重到一定程度甚至会诱发政治危机。

       二、圈子文化对党内关系的解构与异化

       党内关系是政党组织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是政党开展党内外一切活动的基础。不同性质的政党,党内关系的价值取向、本质属性、内容结构和运行机理有很大差异。中国共产党的党内关系,是指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依据,以角色定位、职能赋予、规则认同为前提条件,党员之间、党组织及职能部门之间、党员和党组织及职能部门之间交错互动的关系状态。党内关系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多元化、多维化、多层化的,是一个交错交织的网状体系。一方面,党内关系的多种派生关系之间具有交织性。比如,党员之间的关系又可分化出普通党员之间、党的领导干部之间、普通党员与领导干部之间的关系;党组织之间的关系又有上级与下级组织之间、同级组织之间、同级组织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等。另一方面,党内关系还交织于政治系统中的其他政治关系及社会关系之中。比如党群关系、党际关系、党政关系等。

       党内生活是严肃的政治生活,党内关系是严格的组织关系,绝不能混同于一般性的社会生活和人际关系。习近平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中,严正警告党员领导干部要远离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前述圈子文化的价值观念与运行规则,同中国共产党党内生活和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是格格不入的。然而,我们党是从中国社会中生长起来的,党员个人不是生活在真空中,谁也无法彻底切割与历史传统、世俗生活的关联,包括圈子文化的遗毒流弊。客观透视现状,社会生活中圈子文化的种种弊病,在党内关系中有着不同程度的反映,而且在某些地方和部门中呈恶化态势,以秘书、亲戚、同乡或上下级等为链条的利益圈子的存在,折射出圈子文化对党内关系的侵蚀与异化状态,必须引起高度警惕。

       第一,销蚀党内关系价值诉求的崇高性,使党内关系庸俗化。毛泽东指出,“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5]。这段话揭示出,共产党是志同道合者的联盟,是拥有共同的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追求的政治组织,党内关系内含着价值诉求的崇高性。圈子文化则奉行感情至上,模糊政治伦理的是非与善恶界限,对圈内人往往不讲原则地迁就。正如毛泽东在《反对自由主义》中指出的,“因为是熟人、同乡、知心朋友、亲爱者、老同事、老部下,明知不对,也不同他们作原则上的争论,任其下去,求得和平和亲热。或者轻描淡写地说一顿,不作彻底解决,保持一团和气。结果是有害于团体,也有害于个人”[6]。当下的政治生活中,党内关系中仍存在着互相之间吹吹拍拍、互相庇护,对工作中的过错采取避重就轻、文过饰非的态度,表面上是关系融洽,实质上是圈子文化的遗毒作祟。习近平曾提出严肃告诫:“特别是那张巨大的人情关系网,既有形又无形,把很多干部群众都网在里面。……你有圈子,我有圈子,大家竞相找圈子、入圈子,把人际关系搞得越来越庸俗,一些干部甚至因此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这些不良习俗根深蒂固、无孔不入,很容易给党员、干部带来不良影响,绝不能小视。”[7]81-82党内关系中一旦产生这种庸俗化的“亲密”关系,就会成为党的崇高价值诉求的腐蚀剂,使原本简单纯洁、健康有序的党内关系变得庸俗。这是危险的起点,遗患无穷,必须坚决反对和摒弃。

       第二,冲击党内关系内容的政治性与主体地位的平等性,使党内关系“江湖化”。政党的一切活动都与政治权力有关。我们党的奋斗历程始终与夺取、掌握和巩固政权紧密相关。党内关系在内容上,不仅体现为严密的组织关系,还体现为一种受政治规范和政治意识支配和规约的具有鲜明政治色彩的政治关系。同时,党员是党内关系架构的核心主体。在党内,党员不管职务高低、能力强弱、财富多少,在政治地位上是完全平等的。这种平等地位具体化于党员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履行过程之中,并依靠严格的党内法规保障权利的不可侵犯与义务的不可放弃,实现党员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邓小平早就说过:“上级对下级不能颐指气使,尤其不能让下级办违反党章国法的事情;下级也不应当对上级阿谀奉承,无原则地服从,‘尽忠’。不应当把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搞成毛泽东同志多次批评过的猫鼠关系,搞成旧社会那种君臣父子关系或帮派关系。”[8]结合党内生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习近平进一步指出:“不能把党组织等同于领导干部个人,对党尽忠不是对领导干部个人尽忠,党内不能搞人身依附关系。干部都是党的干部,不是哪个人的家臣。有的干部信奉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分析某某是谁的人,某某是谁提拔的,该同谁搞搞关系、套套近乎,看看能抱上谁的大腿。”[9]上述警告是有很强针对性的。比如,“同志”作为特定称谓,反映着党内平等的政治关系。但是近年来,在一些党员干部中,同事、同志之间产生了很多不正常称谓,有的领导被称为“老板”、“老大”,下属被认为“谁的人”、“跟谁干”,同事之间互称“哥们”、“兄弟”等,把平等的政治性关系扭曲异化为帮会关系、雇佣关系、孝悌关系、拟血缘关系等,而互称“同志”的人却越来越少,浓重的“江湖习气”日益渗透到党内关系之中。称谓的变化折射出对既有角色定位、身份符号的认同感弱化,体现出某些信奉圈子文化的党员干部试图以糅杂着封建性、依附性、血缘性的关系模式取代政治性、民主性、平等性的党内关系。圈子的“圆心”即是掌控着圈子运作及内外部资源分配的“家长”,由此推演出圈子中的不同等级,助长了党内生活中的家长制作风,恶化党内政治生态。

       第三,消解党内关系架构与运行的规范性,使党内生活失序化。党内各构成要素之间的交互关系不能是偶发性、随意性、变通性的,而应是持续化、稳定化的。党内关系的架构与运行依赖于政治规矩、党内纪律的刚性约束,以确保党员及党组织行为活动的规范性和有序性。圈子文化所奉行的错误理念在党内关系架构中的主要体现就是滋生宗派主义、山头主义,产生各种形式的团伙帮派,甚或演化为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破坏党内关系的规范性。针对这一问题,习近平特别强调指出:“党内上下关系、人际关系、工作氛围都要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7]47并对党员干部提出严正警告:党内“决不能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那一套,决不能搞门客、门宦、门附那一套,搞这种东西总有一天会出事!”[7]40这些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成为个人利益交换、获取与寄居的基本载体,奉行集团利益至上,破坏整体利益,通过圈子内部因利益索求而形成的伪团结,相互之间因利益争夺而进行违背政治规矩的无原则争斗,绑架组织意图,解构组织体系,操纵组织运行,扰乱组织秩序,具有很强的销蚀和离心作用,使党内关系面临混乱无序的风险。

       第四,弱化党内制度的认同感与执行力,使党内制度运行潜规则化。党的章程、制度是党内关系良性运行的根本支撑。这种支撑作用的发挥依赖于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全体党员对制度的价值认同,二是制度的强执行力。在圈子文化的影响下,党内制度的认同与执行面临着重大挑战。在传统资源配置方式和组织管理模式发生深刻变迁的背景下,各种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利益关系必然对党内生活带来影响,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有的办事不靠组织而靠熟人、靠关系,形形色色的关系网络越织越密,方方面面的潜规则越用越灵”[7]38。圈子文化也讲规矩。这种规矩是背离党内制度规程的潜规则,讲究对圈子内群体尤其是核心人物的绝对忠诚,遵守“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组织逻辑。圈子内成员以“关系”为纽带,以破坏正式制度为前提,以集团利益和个人利益为中心,围绕“圆心”人物形成圈子内的等级格局与隶属关系,使一些领导干部沦为利益团体的附庸,丧失独立政治人格和理性判断。这些人积极参与和维系或亲或疏的交往圈子,通过圈内关系疏通权力,变通或篡改正式程序,运用潜规则快捷化地获取合法或非法利益,产生对各种正式规则的浅度认同、抽象认同、虚伪认同乃至不认同现象,消解着党内制度的权威性与公正性。

       三、圈子文化对腐败现象的诱致与扩散效应

       党内关系中的圈子文化本质上是利己主义的恶性膨胀,形式上则体现为以谋求权力、金钱为目的而结成的利益联盟。习近平深刻指出:“腐败问题与政治问题往往是相伴而生的。搞拉帮结派这些事,搞收买人心这些事,没有物质手段能做到吗?做不到,那就要去搞歪门邪道找钱。反过来,如果有腐败行为,那就会想着如何给自己找一条安全通道,找保护伞,就会去搞团团伙伙。”[7]50-51圈子文化在党内关系中持续发酵的直接后果是异化公权力,诱发和加剧腐败现象,乃至向社会各领域恶性扩散。

       首先,圈子文化是“塌方式腐败”频发的重要诱因。党的十八大以来,一些以职业、行业、籍贯、家族等为纽带的或明或暗,或松散或紧密的“帮派”、“团伙”被揭发暴露。对于此类“窝案”、“串案”,媒体称之为“塌方式腐败”。透视近年来查处的“秘书帮”、“石油帮”、“山西帮”等案件,其中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以个别高级领导干部为“圆心”,以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为表征,形成规模不等的各种圈子。可以说,圈子文化的价值理念与运行逻辑是此类案件频发的重要根源。任何形式的腐败都是以异化权力、滥用权力为前提的。“权力行使者的公共角色与圈子内的先赋角色(如父母、子女、兄弟等亲情关系)和其他自致角色(如朋友、同学关系)在一定情况下是矛盾的”[7]76。圈子文化使公私界限相对化、模糊化,并为权力行使者侵害公共利益,谋取圈内成员的私益披上道德正当性的外衣。在利益共生共享的诱惑下,圈内成员会产生自发或自觉巩固和发展圈子的驱动力,一方面积极寻求与更多体制内当权者的结盟,提升圈子的资源掌控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各种方式互相提携、互相庇护,封锁不利信息,抵制外部监督力量的渗入,心甘情愿为腐败势力效劳。在此情境下,党内各类小圈子就演化为事实上的利益共生圈、权力异化圈和腐败寄生圈。

       其次,圈子文化引发干部选任中的逆淘汰现象。吏治腐败是对政治生态的最大危害。圈子文化的要害之处在于封堵了那些遵守政治规矩,拒绝各类圈子,坚持一心为公的优秀干部的升迁通道,引发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2014年9月,《人民论坛》围绕“官场逆淘汰”现象进行的专题调查结果显示:在“您认为怎样才能建立官场正淘汰机制”这一问题中,“净化官场政治生态,改变小圈子文化”得票率为57.8%[10]。现实中经常出现“谁是谁的人,哪个是哪个圈子的”的“官场站队”说法,根源于圈子文化的人身依附、裙带政治、唯上是从等历史遗毒流弊。党内圈子的交织叠加,严重污染党员干部的从政环境。一位基层公务员如是说:“有时候‘独善其身’意味着你会‘鹤立鸡群’,意味着你会被孤立甚至会被这个圈子抛弃。”[11]在备受关注的周永康案中,从其多任秘书和多名下属的“带病提拔”事实中,即可体悟到这种危害。只要是圈内人,有问题甚至错误可以掩饰化解,没有政绩可以制造政绩,小成绩可以宣传成大成绩,致使平庸淘汰杰出、劣质淘汰优秀,而具有道德操守和真才实学者,则遭到冷遇、排挤和压制,挤占他们的职业发展空间;进一步加剧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逆淘汰现象。

       最后,圈子文化的危害蔓延至社会领域,加剧腐败的平民化趋向。中国社会具有典型的熟人社会文化基因,圈子文化在政治生活中所诱发的权力腐败具有极强的传导效应。“当这些腐败行为与传统的人情观或熟人氛围联系在一起时,便成为粘贴在一种几乎覆盖于社会各个层面的交往网络上的污垢而难以去除之。在这一网络中,每个人都以自己为轴心,将亲属、朋友、同事、上下级依血缘、亲缘或关系的亲疏远近,向四周扩散作伞状形的排列”[12]。在腐败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理的情境下,圈子文化的运行逻辑便会向社会场域中传导弥散,催生出诸如商务圈、娱乐圈、同学圈、战友圈等异质化、交织化的多样形态,社会关系由此异化为裙带关系、金钱关系、利益关系等充斥着庸俗化和功利主义色彩的关系网,公权力异化的恶果从政治领域向其他领域蔓延,呈现出“集体行动”的危险征兆,加剧腐败的平民化趋向。更需警觉的是,社会舆论的价值导向也会出现偏差,对于贪腐行为、不正之风陷入“集体无意识”的道德困境,不良社会风气交叉传染,风气不正的负效应会无节制地扩散到各个角落。社会成员的价值信仰受到腐蚀,社会正义力量亦会逐渐弱化甚至丧失对非正义行为的批判与监督功能,整个社会面临严重的道德风险。

       四、党内关系中圈子文化蔓延的防治思路探讨

       祛除圈子文化的弊端,既需要政治与社会、党内关系与社会关系共生共建的空间关照,亦要有观念培育、体制改革、纪律惩戒、制度创新的要素联动,应以党内治理为重点,释放良好党风政风的正向能量,带动社会风气的扭转,推进圈子文化的生态改良。

       1.以观念改造为先导。党员领导干部的观念革新是破除圈子文化的前提。一是坚持批判与建设并重,提升主流文化的统御力。主流文化的解释力、引导力不强,是圈子文化泛滥的根本原因。圈子文化沉淀内嵌于历史传统和社会心理之中,单维度的批判检讨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应确立建设性思维,坚持务实态度,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丰富主流文化的内涵,提升核心价值观念的主导力和统御力。二是加强党性教育,构筑阻隔圈子文化的思想屏障。坚持党性教育是党的优良传统,必须结合党的角色地位和活动环境的转换予以传承和创新,教育党员正确认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潜规则与党纪国法的关系,提升政治角色的认同感,形成远离小圈子的思想屏障。三是强化自警自省自律意识,增强拒绝圈子文化的政治定力。人皆有社会交往需求,但交往要有底线。对于具有丰富政治经验的大多数领导干部来说,在政治角色和社会角色、工作关系和人际交往关系之间是有基本鉴别力的,关键在于自己丧失底线,当面临圈子文化的利益诱惑时,或主动参与趋之若鹜,或被动卷入随波逐流,均是缺乏政治定力的结果。领导干部要提升自警自省自律意识,因为同学、同行、同乡、同事等小圈子聚会,搞不好就会形成宗派主义、山头主义、小圈子。要坚持社会角色让位于公职角色,党性高于人性,牢守人际交往的底线。

       2.以清除特权为切入点。圈子文化的实质是特权文化。以反对特权思维,清除特权现象作为切入点,是破除圈子文化,匡正党风政风民风,改良国家治理生态的理性选择。特权现象是困扰我国政治生活的历史顽疾,需要确立系统性思维,进行综合治理。从祛除圈子文化弊病的角度来说,应把握两个发力点:一是实现作风治理的常态化。理论上讲,某些党员干部通过圈子关系,获取生活方面的奢侈化享受,抑或依靠改变或省略制度流程而求得个人正当私益的快捷化实现等现象,尚属违反党内纪律的作风问题。但是这样的“小节”往往是特权行为演化升级为违法犯罪行为的起点。为此,须以防微杜渐的长远视野,利用新一届党中央提出实施“八项规定”的良好契机,把整治作风的触角逐步延伸到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规定等深层领域,由高层到基层,由党内到党外,由个人、群体到部门利益,由政治领域延及其他社会领域,形成对圈子利益的持续冲击力。二是推进公务人员利益补偿方面的制度改革。客观来看,我国公务人员的制度性收入,与其作为政治精英群体的身份象征所形成的心理预期之间尚有一定差距。对这种差距的弥补,是寻求特权的心理因素。特权行为的潜在风险与通畅发生又客观上需要利益同盟的协助与保护,在此情境下,圈子文化便有了深厚的生存土壤。消除特权现象,要切实关注公务人员的利益补偿问题,通过收入制度的改革,逐步缩小政治精英群体的心理落差,使其通过成本收益的理性计算,自觉抵制和摒弃小圈子的利益诱惑。

       3.以消解主要领导干部“被围猎”困局为着力点。圈子文化的最大危害莫过于对公权力的异化。既行体制中权力架构与运行的现实特点,决定着以主要领导干部为“圆心”的圈子诱惑力更强、辐射范围更广,风险性和危害性也最大。2015年初,习近平在县委书记研修班上提到县委书记很容易成为“被围猎的对象”,深刻而形象揭示出现实中“一把手”为各类小圈子争相攀附的潜在风险。因此,强化对“一把手”的权力制约与监督是清除圈子文化的关键所在。一是科学分权,通过制定权力清单,界定权力边界,实现权力的分割与制衡,从源头上对“一把手”的话语权、决定权和操控权形成有效制约,缓解权力过分集中的程度,压缩权力的个人裁量空间。二是民主决策,建立完善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的实现体制与机制,改变“少数人决策或一人决策”状况,保证权力真正按人民的意愿来行使。唯此,权力才不会“被围猎”。三是流程公开。圈子文化的潜规则运行离不开对权力运行流程的暗箱操作。权力行使流程要制度化、公开化、透明化,形成健全严密的权力监督体系,使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官官相护、官商勾结等现象丧失繁衍生存的空间,切断小圈子的利益输送链条。

       4.以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为依托。利益冲突是指公职人员的个人利益与公职身份所代表或维护的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发生的矛盾和冲突。这种冲突在一个重人伦亲情和人际交情的熟人社会形态中更为明显。从清除圈子文化的视角来说,应注重以下几点:一是制度设计要更具人性化考量。现实生活中,公益与家族、亲属等私利之间的冲突司空见惯。如何在制度设计中尽可能缓解公益与私利之间的紧张关系,使党员干部在履行公职的同时,亦能为释放先赋角色的人伦功能保留充足空间,是建立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应有考量。比如,契约式的工具性关系与情感性关系、现代政党组织的科层制特征与人际关系的民族性、党员干部正常人际交往与帮派“圈子”、党内正常工作关系与私人关系等范畴之间均存在模糊和交叉地带,如何厘定和把握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制度设计应当探讨的重要命题。二是激发既有制度的潜在功能。现行很多传统制度的功能仍有很大的拓展空间,比如,我们党在延安时期创造的团拜会形式,可以在形式和适用领域上予以丰富和扩展,防范职场圈子现象。再如,在党内常态化组织生活中,切实发挥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政治教化、民主培育、党内监督、自我净化、冲突化解等功能,也能形成阻隔党内小圈子滋生蔓延的屏障。三是切实执行职务回避制度。现实中有不少单位近亲繁殖,以人际关系为纽带构建职场圈子的现象相当严重,很大程度上与职务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有关。即使一些党员干部洁身自好,但身处同学、朋友、亲戚扎堆的工作环境,往往会陷入公与私的两难抉择困境。

       5.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根本动力。圈子文化败坏党风政风,是党委主体责任的题中之义。各级党委成员手中有权,更易于成为“被围猎”对象,属于党内关系异化的高风险群体。落实主体责任,更有助于增强其拒绝圈子文化的警惕性和自觉性。同时,圈子文化对腐败现象具有诱发与扩散效应,把纯洁党内关系纳入主体责任之中,从文化改良层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更彰显出源头治理的价值导向。各级党委应把防治帮派圈子、纯洁党内关系作为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主体、规范责任内容、健全问责程序,形成完整的责任链条,有效防范责任虚置、错置、倒置等责任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激发责任追究制度所产生的驱动力,使圈子文化的生存规则在党内生活中无立足之处。

       6.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保障。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一个政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是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有序运行的根本保障。近年来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中暴露出的寻求政治靠山、营建政商朋友圈和私人俱乐部、搞利益输送等问题表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背后都有人情和圈子的阴影,甚至把破坏纪律规矩作为交情深厚的表达方式。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脱圈子文化的袭扰,一要自觉维护组织权威,不搞非组织活动,遵守组织决定,以组织权威抵制圈子“权威”,尤其要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二要自觉维护党的团结,正确对待和处理党内矛盾,绝不能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不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三要自觉遵循组织程序。增强组织意识,严禁以虚置程序、空转程序、架空程序等潜规则方式谋取个人或圈子利益,挤压正式规则的运行空间。四要切实管好“身边人”,警惕与领导干部关系密切成员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为此,有必要对领导干部秘书、司机等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定期轮换,防止形成人身依附;须逐步推行领导干部家庭成员及近亲属从业公示制度,发挥公众监督的积极作用,严防权力元素渗入个人社会交往关系之中。

       收稿日期:201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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