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粮食作物引进对我国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影响_红薯论文

美国粮食作物引进对我国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影响_红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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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原产美洲的粮食作物玉米、番薯、马铃薯的传入,不但增加了我国作物的种类,同时对我国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发展也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不仅有利于我国缺粮问题的解决,使人口压力有所缓和,也使我国粮食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长期以来,关于这些作物的传入和传播问题,有很多学者如何炳棣、陈树平、郭松义、曹树基等(注:何炳棣:《美洲作物的引进、传播及其对中国粮食生产的影响》,《历史论丛》(第5辑),齐鲁书社,1985年;陈树平:《玉米和番薯在中国传播情况研究》,《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第3期;郭松义:《玉米、 番薯在中国传播中的一些问题》,《清史论丛》(第7辑);曹树基:《玉米、番薯传入中国路线新探》,《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4期。) 做过研究,但专门探讨它们对我国社会各方面产生影响的论著寥寥无几,多数是在研究传播问题时涉及某一个方面或只是限于简单的结论,缺乏深入分析。本文旨在综合多方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地进行分析,对这些新作物的传入所产生的影响做出正确评价。

一、美洲粮食作物在我国的传入及传播过程

明清时期我国人口增长很快,与此同时耕地面积增幅不大,由此造成人均耕地急剧下降,粮食短缺问题日益严重的社会矛盾,此时也正是中西交通相对发达时期,原产美洲的粮食作物玉米、番薯、马铃薯自明中叶开始陆续被引入我国。

玉米约于16世纪中叶分3路传入我国,分别是西北陆路自波斯、中亚至我国甘肃,然后流传到黄河流域;西南陆路自印度、缅甸至云南,然后流传到川黔;以及东南海路由东南亚至沿海闽广等省,然后向内地扩展。从明中叶到清乾隆前,这近两百年时间里玉米仅限于在我国个别省份小范围种植,尚处于被大众认识阶段。乾隆中期到嘉庆、道光年间,是玉米大规模推广时期,此时人们开始认识到玉米的广泛适应性和高产意义,纷纷种植。嘉庆以后,玉米在全国普遍栽培,其中流民在玉米传播中发挥重要作用。清后期到民国年间,除了南方各省山区玉米栽培深入发展之外,华北平原玉米种植进入大发展阶段,玉米代替了旧有传统低产作物的一部分面积,成为黄河中下游地区人民的主要粮食作物之一。清代玉米传播,大多先在山地丘陵地区栽培,然后渐及平原地区;先在不发达地区,后发达地区;南方多于北方,山地多于平原。清代玉米集中产区是中部的陕鄂川湘桂山区、西南的黔滇山区、东南的皖浙赣部分山区,华北和东北的玉米集中区主要在清后期至民国年间形成。

番薯是16世纪后期,分多次从东南亚传入我国东南沿海的闽广两省,第一条途径是陈益、林怀兰从越南分别传入广东的东莞和电白县;另一条是由“温陵洋舶”经南澳岛传入福建泉州;再就是陈振龙由菲律宾携种至福州。番薯于明万历年间引入我国后,局限于闽粤将近一个世纪,17世纪后期开始向江西、湖南等省及浙江、江苏沿海地区扩展,18世纪中叶遍及南方各省并向黄河流域及其以北地区扩展。清代番薯分布较集中的地区有闽广两省、闽浙赣皖低山丘陵区、鄂南湘南山区、四川盆地及山东中南部。

由于史料的缺乏,马铃薯传入我国的时间和路线尚未有统一定论,可以肯定的是同番薯、玉米一样,马铃薯是多次多途径地被带到我国。本文赞同的观点是:一是17世纪中叶荷兰人把马铃薯带到台湾,然后传到我国东南沿海地区;一是18世纪由传教士、商人将马铃薯普通栽培种从欧洲带到我国;以及进入20世纪后,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又多次传入马铃薯的新品种。马铃薯传播范围直到19世纪初仍非常有限,进入清后期及民国时期,随着各地引进时间的延长、推广面扩大及人们认识的加深,初步有所发展,但其真正扩大种植面积,在农业生产中起重要作用还是到了建国后。清代马铃薯的集中产区有以川陕鄂甘交界的山区为中心并向周围传播形成的西南马铃薯生产区、以晋北为中心的华北马铃薯生产区,东北马铃薯主产区是在民国后形成的。(注:关于美洲粮食作物的传入时间和途径,长期以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以上为作者所赞同的观点,并非定论。)

玉米、番薯传入我国后,到清乾隆、嘉庆年间在各地迅速推广,发展到清末,已经跃居我国主要大田作物行列,它们为我国的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马铃薯由于受生态适应性的影响,多是种植在我国的部分高寒山区,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开始大规模发展,因此,相对于玉米和番薯,清代马铃薯发挥的作用还是十分有限的。

二、美洲粮食作物的传入对我国农业生产的影响

玉米、番薯、马铃薯这些高产粮食作物的传入,对我国农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这些作物适应性强,产量高,有利于我国耕地面积的扩大,也对粮食单产和总产量的增加起了一定的作用。随着它们栽培面积的不断扩大,我国传统的粮食作物结构也发生了新的变动。

(一)对耕地面积增加的作用

玉米、番薯、马铃薯这些适应性较强、耐旱耐硗的作物引进,使过去并不适合粮食作物生长的砂砾瘠土和高岗山坡地成为宜农土地。玉米具有耐瘠耐旱的特性,“不择硗确”,“但得薄土,即可播种”(注:李拔:《请种包谷议》,见乾隆《福宁府志》卷十二。),适宜在山区生长,“虽山巅可植,不滋水而生”(注:光绪《普安厅志》卷十。),“盘根极深,西南山陡绝之地最宜”(注:乾隆《嵩县志》卷十五。)。清人包世臣在《齐民四术》中称:“玉黍,……生地瓦砾山场皆可植,其嵌石罅尤耐旱,宜勤锄,不须厚粪,旱甚亦宜溉,……收成至盛,工本轻,为旱种之最”。随着玉米栽培面积的扩大,使长江流域以南过去长期闲置的山丘地带和不宜种植水稻的旱地被迅速开发利用,同时在黄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也逐步取代了原有的低产作物,成为主要的旱地农作物。

番薯同样具有抗涝、耐旱、适应性强的特性,明人何乔远《闽书》中称番薯“瘠土沙砾之地,皆可以种”,王象晋《群芳谱》也称“人家凡有隙地,但只数尺,仰见天日,便可种得石许”,番薯能够“不与五谷争地,瘠卤沙冈皆可以长,大旱,不粪治亦长大”(注:周亮工:《闽小记》。),且“薯苗入地即活,东、西、南、北无地不宜,得沙土高地结尤多,天时旱涝俱能有秋”(注:陈世元:《金薯传习录》上卷。)。在耕地少、人口密集的传统农业区,农民在作物布局上充分利用番薯的适应性,以提高土地利用率,“邑人于沃土种百谷,瘠土则以种苕,无处不宜”(注:道光《仁寿县新志》卷二。),“山坡土埂屋畔陇头尽堪布种”(注:乾隆《行唐县志》卷五。)。由于番薯的推广,我国东南各省大量滨海沙地和南方山区的贫瘠丘陵山土得到开发利用。

马铃薯更是“高山冷处咸莳之”(注:光绪《定远厅志·风俗》。),那些土壤贫瘠、气温较低、连玉米都不易生长的高寒山区,只能种植耐“地气苦寒”的马铃薯,“其深山苦寒之地,稻麦不生,即玉黍亦不殖者,则以红薯、洋芋代饭”(注:同治《宜都县志》卷一。)。总之,这几种作物,对沙地、瘠壤、不能灌溉的丘陵、甚至高寒山区的利用,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有关当时山区垦殖种植玉米、番薯的记载很多,如湘赣山区“斜坡深谷,大半辟为藷(番薯)土”(注:同治《桂东县志》卷四。);鄂西山区也是“巨阜危崖,一望皆包(玉米)也”(注:道光《建始县志》卷六。);在浙西山区“外来之人租得荒山,即芟尽草根,兴种番薯、包芦(玉米)、花生、芝麻之属,弥山遍谷,到处皆有”(注:同治《湖州府志》卷四十三。);道光陕西《石泉县志》也说:“乾隆三十年,……,其后川楚人多,遍山漫谷皆包谷”。类似的记载还有很多,此处不一一列举了。

有学者推测,如按乾隆时有9.5亿市亩耕地、粮田8亿亩计算,玉米占6%为0.48亿亩,番薯占2%为0.16亿亩,共计占地0.64亿亩。(注:赵冈:《清代粮食亩产量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 其中一部分是因栽培玉米、番薯而新辟的耕地如山地、丘陵、滨海沙地等,另一部分是改种玉米、番薯的旧有耕地,由于不知道新辟和改种各占多少,目前我们很难确定当时因推广美洲粮食作物所扩大耕地面积的具体数字。

但由于乾隆时期垦荒的重点是南方各省山区,特别是华中和西南各省的许多山区和丘陵都在此时相继得到开发,我们可以通过华中和西南几省耕地面积的扩大情况,来估测其中玉米、番薯发挥了怎样的作用。从表1可以看到,从清初至乾隆、嘉庆的一百多年间,华中、西南各省耕地面积扩大近1倍(增加了约0.64亿亩),也正是在这一时期,玉米、番薯在这些省份迅速推广。因此可以说在扩大耕地范围的过程中,垦荒种植玉米、番薯发挥了较大作用。相对而言,从嘉庆到光绪年间,耕地的增幅十分有限,主要原因在于嘉道后,人口增长的趋势减缓,咸丰后甚至下降,对耕地的需求不再像乾嘉时期那么强烈,另外,此时南方山区可供开垦的耕地基本已于乾嘉时期开发殆尽,耕地扩大趋势放缓,耕地面积增幅不大。

表1:清代华中、西南各省各朝田地数(单位:千亩)

顺治十八年(1661)乾隆十八年(1753) 嘉庆十七年(1812)光绪十三年(1887)

两湖(16)

79335 90755 9210093950

四川

1188

45957 4654746417

云南

5211

7543 9315 9319

贵州

1074

2573 2766 2765

总计

86808 146828150728152451

资料来源: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

(注:(16)为简便起见,此处将湖南、湖北耕地数计算在一起。)

(二)对粮食亩产量提高的作用

玉米、番薯在清代大量推广后,对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具有一定的作用。作为高产作物,玉米本身的亩产量已经较高,平均亩产可达180市斤,折合粟2石,相当于春粟中产量较高者。在玉米大量推广后,便在大田上作为与小麦、春谷或高梁等轮作倒茬的一种重要作物,其单位耕地产量比不种玉米或复种低产杂粮将提高得更多。番薯是绝对的高产作物,亩产鲜薯可达千斤,相当于稻谷500斤或3.84石,粟谷417斤或3.09石,这是甘薯本身的高产,如与麦、春谷、豆、稻复种,则单位耕地产量的提高更为显著。(注:赵冈:《清代粮食亩产量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

在清代生产技术条件下,由于种植玉米、番薯使当时的粮食亩产量提高的斤数大致是玉米使亩产增加10.37市斤,番薯使亩产增加10.77市斤,在这增加的21.14 市斤中有2.38市斤是明代就增加的(玉米1.3市斤,番薯1.08市斤)。归纳言之,乾隆时亩产比明代所增加的:玉米番薯约占一半,其余为南北耕作集约化程度及复种指数提高的作用共占一半。(注:赵冈:《清代粮食亩产量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 可以看出,玉米、番薯对粮食亩产增加的作用是较大的。

表2:清代玉米、番薯的播种面积比例和亩产增加情况

种植面积占垦田总数比例 亩产量 亩产增加斤数

玉米6% 180市斤(相当于粟2石) 10.37市斤

番薯2%约千斤(相当于稻谷3.84石/粟3.09石)

10.77市斤

资料来源:赵冈《清代粮食亩产量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年。

(三)对粮食总产量提高的作用

玉米和番薯这两种作物在清代大量推广的直接结果,使许多山地沙地得到开发,从而增加了耕地面积,同时也对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具有一定的作用,两方面合起来,促进了粮食总产量的提高,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粮食,对缓解长期因缺粮而产生的矛盾,起了一定作用。

关于玉米、番薯济食作用记载很多,如:道光《建始县志》卷三:“居民倍增,稻谷不给,则于山上种苞谷、洋芋或蕨薯之类,深林幽谷,开辟无遗”;雍正闽浙总督高其倬说:“福建自来人稠地狭,福、兴、泉、漳四府,本地所出之米,俱不敷民食,……再各府乡僻之处,民人多食薯蓣,竟以充数月之粮……”等等,但农民利用玉米、番薯济食的具体数量如何,我们很难从简单的文字描述中得知。

下面以清代玉米、番薯种植较多的两湖地区为例,考察玉米、番薯在解决民食问题上的功用,据龚胜生估计,到清末,两湖玉米耕地面积为100万亩, 番薯耕地面积为180万亩,以0.6石的玉米单产和6石的番薯单产计,清末两湖每年可产玉米 60万石左右,番薯1080万石左右,合计增加粮食1100多万石左右,按每人需4石计,约可养活280万人。(注:龚胜生:《清代两湖地区的玉米和甘薯》,《中国农史》,1993,3期。)咸丰元年(1851年)两湖人口数已达5400多万,(注: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玉米、番薯可提供6%的人口所需的粮食(作者按:此处玉米的产量估计有些偏低,正常情况下,养活的人口应该更多),可以说,玉米、番薯对缓解清后期两湖的人口压力起了一定作用。

从全国范围讲,一方面要看到玉米、番薯对解决民食问题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我们对其作用要有正确估计,毕竟其种植面积的比例到解放前为止还不很大。据珀金斯的统计,到 20世纪初,玉米的播种面积只占所有各种谷物的全部播种面积的6%左右,番薯约占2%(见表3)。如果所有栽种玉米的土地在不种它的时候是抛荒不用的,那么玉米的传入就能造成粮食700万到800万吨的增加,番薯在1918年以前大约使粮食产量增加了400万吨。(注:德·希·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年)》,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

表3:玉米和薯类的种植面积统计(1914—1957年)(单位:百万亩)

粮食作物总面积玉米面积(比重) 薯类面积(比重)

1914—1918

142778(5.5%)25(1.8%)

1931—1937

1575

104(6.6%)55(3.5%)

1957

1813

196(10.8%) 157(8.7%)

资料来源:德·希·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年)》,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

(四)对粮食作物结构的影响

清乾嘉年间,美洲粮食作物在全国范围迅速推广,种植面积不断扩大,从而使粮食作物结构发生了变化。明代,我国粮食构成基本延续宋元以稻麦为主的格局,明末宋应星《天工开物》中说:“今天下育民人者,稻居十七,而来牟(麦类)黍稷居十三。麻菽二者,功用已全入蔬饵膏馔之中。……四海之内,燕、秦、晋、豫、齐、鲁诸道,烝民粒食,小麦居半,而黍稷稻粱仅居半,西极川、云,东至闽、浙、吴、楚腹焉,方长六千里中,种小麦者,二十分之一。”可以看出此时的粮食作物结构是水稻占70%,小麦占15%强,黍稷(粟)粱等作物共占15%弱。这种稻麦占绝对优势的作物结构,由于玉米、番薯、马铃薯的引进和传播,开始发生了变化。

玉米的传入使传统作物黍、稷的种植量大为减少。受经济条件所限,我国自古以来着力发展产量高的粮食作物,劳动人民以果腹为首选目标,质量口味放其次。清乾嘉年间,玉米随着大批流民涌入地广人稀的山区,人口的迅速增长,使粮食需求显著增加,低产的黍粟类作物已不能满足需求了。在这种情况下,产量高、适应范围广、具耐旱耐瘠特性,有救荒裕食之功的玉米,以很快的速度在广大山区普及开来。嘉庆《汉中续修府志》道:“数十年前,山内秋收以粟谷为大庄,粟利不及包谷,近日遍山漫谷皆包谷矣”(注:嘉庆《汉中续修府志》卷二十一。),曾一度在陕南山区占据优势地位的粟谷,至十九世纪已让位给玉米。

另一方面,清后期至民国年间,华北平原上玉米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其他传统杂粮作物的种植面积则迅速缩小。20世纪40年代国民党政府中央农业实验所《农情报告》中的一系列数据,证明了这一点,从表4中可以看出,20世纪30 年代前七年玉米的平均栽培面积小于谷子和高粱,十年后的1946年,玉米的栽培面积上升,而高梁下降,玉米超过了高粱,位于谷子之后。(注:章楷、 李根蟠:《玉米在我国粮食作物中地位的变化》, 《农业考古》,1983,2期。)

表4:北方五省农作物种植面积比较情况表 (单位:千亩)

1931~1937年七年平均种植面积1946年种植面积

谷子 高梁 玉米谷子高梁玉米

河北 1804313050 14271

23796

8900 23703

山东 1634717958 875719683

16318 8567

河南 1553013120 973111347

8716 11127

山西 10226 6975 400322325

3907 6530

陕西 3295 1420 2503 3325

1164 3111

合计 63441525233926580476 39005 53038

番薯的传入和推广则迅速取代了蔓菁和传统薯类如芋、山药(薯蓣)等粮食功用,使它们退居蔬类行列。番薯甜美可口、适应性强、产量高,“种之利胜种谷”,在国内传播很快,不久就以其独特的优势压倒传统薯类,不仅在薯类作物中占绝对优势,而且在粮食作物中跃居重要地位。马铃薯在我国的发展,如前文所提,主要得益于解放后政府的大力提倡。

经过近四百年的发展,玉米、番薯终于成为我国主要粮食作物,并与其他杂粮作物一起,共同构成全国粮食产量的1/3。目前,我国粮食作物按栽培面积和重要性排列,形成稻、小麦、玉米、番薯、谷子、高粱、大麦、马铃薯的构成次序。

三、美洲粮食作物的传入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这三种高产作物的传入,对我国社会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些适合山区种植的作物传入,为山区垦殖开发提供了基本条件,又因其能够增加粮食总产量,对解决缺粮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利于粮食商品化的发展,不但促进了经济作物种植的发展,而且直接间接促进了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

(一)对山区垦殖开发的作用

美洲粮食作物的传入有利于山区开发,清代垦殖的重点多是土壤贫瘠的深丘山地。如果在这些地区种植黍、稷、高粱、荞麦等传统旱作物,由于它们对土壤、气候条件要求相对较高,一般产量都较低,甚至有些作物都不能正常生长,当然无法在山区大量开垦种植,山区粮食问题不能解决,自然难以实现山区经济开发,而美洲粮食作物的传入刚好解决了这一问题。

玉米、番薯、马铃薯由于耐旱耐瘠又高产,能够在山区栽培。番薯产量很高,但对气候要求相对暖湿,适合于低山丘陵地带。而玉米的产量不低于麦粟,却更耐旱,能在高山贫瘠的土地上生长。马铃薯适应力最强,能生长在山区的高寒地带。当时流民垦荒多是种植这些作物来解决粮食问题,山区一般在低处种番薯,高处种玉米,更高的山上,连玉米、番薯都不适于栽培,则种耐“地气苦寒”的马铃薯。如湖北恩施县“环邑皆高山以包谷为正粮,间有稻田种植,收获恒迟,贫民则以种薯为正务,最高之山惟种药材,近则遍植洋芋,穷民赖以为生”(注:同治《恩施县志》卷七。);宣恩县也是“宣民居低山者除稻谷外,以甘薯接济正粮,居高山者除包谷外,以洋芋为接济正粮”(注:同治《宣恩县志》卷十。)。

总体说来,玉米的种植对流民垦殖山区意义尤为重要,如陕鄂川三省交界山区原是人迹罕至的深山密林,乾嘉时期,大量外省流民迁入垦山,因新开垦的都是坡度很高的山地,只能种植生长力强的玉米,于是“漫山遍野皆种包谷”(注: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十一。),卢坤《秦疆治略》称:“南山崇岗叠嶂,已往居民尚少,近数十年,川广游民沓来纷至。……租山垦地,播种包谷”;在鄂西山区“坡陂硗确之处多种包谷”(注:道光《鹤峰州志》卷六。),川北和川东南山区也是“蜀中南北诸山皆种之(玉米)”(注:道光《内江志要》卷一。),总之,“山居则玉蜀黍为主”(注:嘉庆《峨嵋县志》卷一。)。

这些作物的引种是当时农业垦殖扩张的重要条件,如果没有玉米、番薯、马铃薯的种植,山区农民的基本生存条件就不具备,山区经济的发展更是无从谈起。美洲粮食作物的传入使山区经济进一步开发成为可能,而流民垦殖山区也促进了新作物的推广传播。

(二)有利于粮食商品化的发展

玉米和番薯的推广,增加了粮食供应量,在满足人民口粮需要的同时,也有利于粮食商品化的发展。农民种植玉米、番薯一部分是专为用来出售的,如在湖南永顺府,玉米种植较多,“垦山为陇,列植相望,舟运出粜为利甚溥”(注:乾隆《沅州府志·物产》。)。番薯也是如此,明代刚传入福建时,“食者尚少”,发展到清乾隆时,“其用较广于稻谷”,“泉地(福建泉州)不给多贩载自他郡,……故而为干,藏以待乏者”(注:乾隆《泉州府志》卷十九。)。可见在粮食增产、自给有余的情况下,一方面可作为商品粮流通;另一方面加工成“薯干”藏之,以待岁荒,这是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表现。

但更多的还是由于这两种作物的推广解决了广大民众的基本食粮,从而有稻米可以出售,促进了稻米生产的商品化。玉米、番薯等杂粮高产价廉,“民间以杂粮常食,稻谷以售钱”(注:光绪《古文坪厅志》卷十一。)。宣统《永绥厅志》卷十五载:包谷“最少岁共出万余石,……,卖每石十大官斗,现价易制钱一十二千文,较米每石十大官斗,现价少易制钱四千六百文”。可以看出玉米不仅产量高,价格也远远低于稻米,农民多用于自食,而将稻谷投入市场,用于商品交换。

清代湖南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湘米大量东运江浙,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农民留粗粜精,农民“多以杂粮自食,以谷售人”(注:《黄仁济集·上广西抚宪史禀》。),番薯是湖南的主要杂粮,不仅山区种植很多,连盛产稻米的洞庭湖平原也大量分布,“湖南洞庭湖壖(番薯)尤盛”(注:吴其濬:《植物名实图考·甘薯》。)。20世纪初,湖南番薯种植面积为130万亩(注:德·希·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年)》,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按单产6石计,可产粮食780万石,可养活人口约190万人(注:龚胜生:《清代两湖地区的玉米和甘薯》,《中国农史》,1993,3期。)。众多农民以番薯接济民食,从而湘米得以从民众口粮转化为商品粮,促进了粮食商品化的发展。

(三)促进经济作物种植的发展

美洲粮食作物的推广为经济作物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清前期的传统农业区,为适应经济作物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主要靠精耕细作,提高水稻单位面积产量来求得粮食总产的增加,到清中后期,随着人口的急剧增加,人地矛盾日益突出,遂使清前期引入的玉米、番薯等旱粮作物部分地成为主食。由于民食问题的解决,使人们有可能腾出更多的土地,省出更多的劳力去发展经济作物,粮食生产的发展有效地保证了经济作物的大面积种植,这对促进商品生产,推动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明清时期的山区垦殖,流民不仅种植粮食作物,同时也因地制宜栽培各种经济作物。在玉米、番薯传入以前,流民只能依靠荞麦、子、高粱以及薯蓣之类充饥,这些作物产量一般较低,流民必须用更多的垦地和人工去生产糊口的粮食,这必然限制了经济作物的发展。清乾嘉以来,高产的玉米、番薯和马铃薯在山区迅速推广,成为主要的粮食作物,流民粮食供应得到保证,经济作物栽培面积也随之扩大,很多流民开荒垦殖的地方都变成为新兴的经济作物区。

流民涌入山区,他们一方面种玉米、番薯以糊口度日,又栽桐、茶、漆、靛等经济作物进行商品生产。嘉庆年间福建南平棚民,“依山傍谷,诛茅缚屋而居,……携山禾、山芋、桐、茶、杉、漆、靛、番薯而来”(注:嘉庆《南平县志》卷八。),浙江山地“外省游民搭棚开垦,种植苞芦、靛青、番薯诸物”(注:张鉴《雷塘庵主弟子记》卷二。),在浙、赣、皖三省相邻的低山丘陵区,渐渐形成蓝靛集中产区。湖南中部为低缓丘陵,“今(嘉庆)则开垦为土,苧麻、红薯、茶叶极盛”(注:嘉庆《沅江县志》卷十八。),湘东攸县,闽广流民在此耕山,“非栽桐茶,即种包谷”(注:光绪《攸县志》卷四。),湖南发展至近代成为重要红茶产地。另如闽西山区、赣东北、赣南山区、湘东丘陵山地都是盛产苧麻的主产区。

(四)直接间接促进了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

山区垦殖后扩种玉米,从而发展了农村副业和手工业。在山区以玉米和番薯酿酒、养猪是当时农家极为普遍的现象,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8记载, 在陕鄂川三省交界地区,“山中多包谷之家,取包谷煮酒,其糟喂猪,一户中喂猪十余口,卖之客贩,或赶赴市集”,收益十分可观。玉米的生产与酿酒、养猪的副业相结合,养猪积肥又利于粮食作物的种植。卢坤《秦疆治略》中有不少这样的记载,如南郑县“山地高阜低坡皆种包谷,为酿酒饲猪之用”;定远厅“家家皆有酿具,包谷成熟,竟糜于酒,谓酒糟复可饲猪,卖猪又可获利”。

由于玉米不仅可作粮食和饲料,又可供作发展手工业的原料,玉米丰歉直接影响手工业作坊的盛衰,“商人操奇赢原贷,必山内丰登,包谷值钱,则厂开愈大,人聚益众;如值包谷清风(歉收),价值大贵,则歇厂停工。而既聚之众,不能复散,纷纷多事。”(注:光绪《孝丰县志》卷三《水利志》。) 更重要的是山区的粮食种植支持了山中商品生产的正常进行,如在陕南各州县都有众多木箱厂、铁厂、纸厂,商品生产较为发达,据卢坤《秦疆治略》记载,定远厅、西乡县、安康都有五十余家厂,凤县、砖砰厅也有三十余家厂。这些手工业生产中为数颇巨的“佣力之人”以及专门的经济作物生产者要靠山区垦殖生产的粮食为生,而山区多数以种植玉米、番薯为主,山内手工业与农业的关系于此可见一斑,没有商品粮的支持,山中的手工业经济便无法持续发展,而且可能导致社会动荡。

此外,在盛产番薯、马铃薯的地区,很多农民以番薯制粉,用以出售牟利,推动当地商品经济发展。清人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中提到甘薯粉“俱有土人造以售客,贩行远方,近日宁波及乍浦多有贩客市粉,价贱于面粉”。制粉业渐渐成为主要农村工业,民国《开阳县志稿·工业》道:“洋芋粉在本县消耗最少,几于全部输出,为本县第五区大宗出口亦主要农村副业,销行极远,为近十五年来新兴工业”。以番薯、马铃薯制粉出售成为农民致富的新途径,不仅活跃了农村经济,也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村商业的发展。

四、美洲粮食作物的传入带来的负面影响

美洲粮食作物的传入还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上。首先我们应该看到这三种高产旱地作物的传入的确对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事物总是有两面性,它们在清前期对粮食增产的作用不可忽视,但在人口压力下为了扩大种植面积,而滥开山区,毁坏林木,流失水土,对生态平衡造成的破坏作用,越到后来就越益明显,尤其是玉米的这种负效应更突出。

由于山区垦种玉米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不容忽视,在当时落后的生产条件下,流民的垦殖方式主要以毁林烧山为主,山区丰富的森林资源遭到破坏,自然植被大量消失,引起水土流失,使地力衰竭,无法耕种,流失的沙石殃及近山平地,毁坏良田屋舍,下游河流泥沙淤积,洪涝灾害频繁。如在闽浙赣皖山区“于潜、临安、余杭三县,棚民租山垦种,阡陌相连,将山土刨松,一遇淫霖,沙随水落倾注而下,溪河日淀月淤,不能容纳,与湖郡之孝丰、安吉、武康三县,长兴之西南境,乌程之西境为害同,惟积难返,扫除不易云”(注:光绪《孝丰县志》卷三《水利志》。)。

随着山区水土流失的加重,农业土壤及肥力流失,有的几乎无土,只存石头,有的只存瘠壤,肥力下降,普遍出现“粪种亦不能多获者”的局面,棚民只好另寻他处垦殖,这样辗转开垦必然导致耕地的滥行扩张和水土流失范围的扩大。如湖北鹤峰州:“田少山多,坡陂硗确之处皆种包谷。初垦时不粪自肥,阅年即久,浮土为雨潦洗尽,佳壤尚可粪种,瘠处终岁辛苦,所获无几”(注:道光《鹤峰州志》。)。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是粮食生产不利条件之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清后期粮食亩产下降,农业产出减少。这也提醒当今人民在农业开发过程中一定要吸取历史教训,遵循自然规律,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以实现农业持续发展。

五、结论

综上所述,美洲粮食作物的传入对我国农业和社会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有人称之为我国第二个“粮食生产革命”。(注:道光《鹤峰州志》。) 这些耐旱耐瘠的高产作物,适于贫瘠山地沙土种植,不仅扩大耕地面积,又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单位面积产量;进而促进了粮食总产量的增加,有助于民食问题的解决;也使我国传统的粮食作物结构发生了变化;随着这些作物种植范围的扩大,能够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商品粮,促进了粮食商品化的发展;尤其对山区开发具有重要意义,促进山区经济作物种植的发展,又直接间接促进了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

但是在人口压力下,由于流民垦山种植玉米、番薯,毁坏林木,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这一负面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这与当时的生产技术水平、社会经济状况和小农经济局限性都有一定的关系,不完全是农民的责任。总的来说山区开发成绩是主要的,当然历史教训也提醒我们必须在今后的农业开发过程中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注释:

(43)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六、卷九。

(44)何炳棣:《美洲作物的引进、传播及其对中国粮食生产的影响》,《历史论丛》(第5辑),齐鲁书社,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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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粮食作物引进对我国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影响_红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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