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教育区域统筹发展的七大举措,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职业教育论文,举措论文,区域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2003年《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以来,我国不断加大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的力度,具体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东西部、城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东部和西部、城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二元结构特征明显。东部与西部、城市与乡村之间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反映在职业教育上表现为教育资源的不公平和就业空间的不平衡。统计资料表明,2006年四大经济区每万人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在校生人数分别为130人、88人、129人、101人。2007年农村职业高中生均教育经费北京为18989元,吉林为1798元;生均事业费北京为18261元,江西为1700元;生均教育公用经费北京为10867元,而西部的宁夏仅为281元。
基于统筹东部和西部、城市和乡村发展的不平衡,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要为西部地区和农村的职业学校培养培训骨干教师,帮助改善办学条件。推动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大中城市与农村开展合作办学,鼓励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职业学校的校长和教师到西部地区和农村职业学校任职和办学。”2003年教育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又颁发了《关于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的意见》,具体指导这一工作的开展。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各地区要加强统筹协调,把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工作与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扶贫、促进就业紧密结合起来。要充分利用东部地区和城市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和就业市场,进一步推进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职业院校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通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职业教育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的形式不断完善、内容日趋丰富。从现实情况看,形成以下几种形式:
1.区域内的联合办学、合作招生
东西部、城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最初是在省域内实施的。1999年江苏省针对苏南、苏北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性,开始尝试职业学校的南北合作。所谓“南北合作”是指苏北职业学校与苏南职业学校本着互利原则自愿结对,苏北学校以苏南结对学校名义进行招生,所招学生由双方学校分段共同培养,毕业生由苏南学校负责推荐就业的一种校际合作。根据专业和实习教学对装备条件的要求,实行“一二分段”、“二一分段”、“三年对半分段”。招生形式不拘一格,可以由苏北职业学校代为招生,也可以苏南职校直接到苏北招生。[1]2001年,山东省出台政策,打破以往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仅限本地生源的规定,允许全省各地间跨地区、无地域界限进行招生,并实施东西部地区职业学校联合办学。
2.跨区域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近年来,跨区域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日益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形式。以青海省为例,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东西部、城乡校际和校企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的规模达20185人,比上年增长了31.22%,占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总规模的26.43%,其中与省外合作办学(学校和企业)规模达8160人,比上年增长7.8%,与企业合作培养(省内和省外)的达13308人,有效缓解了全省职业教育资源不足的困难,促进了毕业生就业和就业质量的提高。[2]根据大连77所中职学校的信息汇总资料,2005-2009年,大连本地生源所占比例平均为51.46%,近八成的毕业生留在大连工作。[3]
3.全国性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职业院校之间尚未建立起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的信息平台,在运行的过程中存在着职业院校之间搜寻、沟通等交易成本高的弊端。为了有效地降低运行成本,2009年3月在陕西西安成立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协作会”,定期举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洽谈会。2009年在陕西和云南召开的两次“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洽谈会”上有20多个省(区、市)、1000多所职业学校参加了洽谈会,签订了13万人的合作办学招生计划。
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既促进了西部、农村学生通过接受职业教育实现转移就业,满足东部地区和城市对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又促进了西部、农村职业教育规模的扩大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既加速了西部和农村脱贫致富的步伐,也缓解了东部“民工荒”、技工荒;既有效地促进了区域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也形成了东部和西部、城市和农村共同发展的新机制。
二、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
东部带动西部、城市带动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需要有效的载体,除了联合招生和合作办学外,职业教育集团化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形式。经过多年的探索,形成以下模式:
1.县域内职教集团
县域内包括一、二、三产业各部门,涉及“农”和“非农”诸多行业和部门,涉及到公有制经济和私营经济等经济主体,是兼顾城乡、工农兼施的综合经济区域。县域内职教集团就是依托县域内的职业教育资源在政府主导下组建的职教集团。如,2003年10月河南省开封县政府成立的开封县职教集团。该集团以教育局、劳动局、卫生局分别下属的7个单位组成,囊括了全县除民办教育外的所有职教资源。实行政府统筹、部门联办、教育协调、多位一体的办学体制,职教集团在专业建设、招生、就业、教学、师资、实习、技能鉴定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实现了县域职教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了集约化办学优势。河北省20世纪90年代初建立的县级职教中心、陕西省20世纪初开展的“一网两工程”等均属这一模式。
2.以城带乡的职教集团
该模式是利用城市的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和就业优势,开展城乡联姻,实行省、市、县三级合作办学,招生、培养、就业“一条龙”的职教新模式,以带动农村职业学校的发展,促进实现区域内职业教育的规模发展和质量提高,逐步缩小城乡职业教育的差距,实现城乡学校间教育资源的平衡配置,推动职业教育地区间的均衡发展。以河南省为例,自2003年以来,河南省先后组建了农业、建筑、旅游等14个省级行业性职教集团,以及信阳市、南阳市、开封县、襄城县等4个区域性职教集团。18个职教集团共吸纳成员单位789家,其中职业院校334所、行业协会79个、企业344个、科研机构32个。这些职教集团成立以来,共招收农村学生22.2万人,安置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23.9万人,吸纳企业资金1.3亿元。[4]
三、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从中等职业教育生源看,70%以上的生源来自农村,其余的大部分来自城市低收入家庭。这些城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虽愿意接受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但因家庭经济拮据往往事与愿违。陕西省2003年的一项调查表明,东西部合作办学学校的学生中农村学生居多,占到所有新生的80%,其中大部分学生家庭贫困,家庭人均年收入在500元以下的学生占38%,500-1500元的占54%,1500元以上的占8%。从调查结果看,这些学生选择上联办学校的主要动机是为了就业。在对家长的访谈中,有80%的家长尽管家庭贫困但还是希望孩子能去学习,学一技之长,找到一份比较满意的工作以便早日脱贫致富。[5]
正是基于教育公平,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建立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安排经费,资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2006年7月24日财政部、教育部制订了《关于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建立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制度。2007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为了促进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将采取两项重大措施。其中一项是从2007年新学年开始,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中等职业学校资助的对象覆盖所有在校的一、二年级农村学生,农村学生全部得到了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连续资助两年共3000元,以解决学生在学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2007年国家用于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经费每年约180亿,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可以得到每年1500元的生活补贴,资助面达到90%。
各省市也积极探讨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如江苏省从2004年起就建立了职业教育助学金制度,省政府设立专项基金,每年资助1万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历届初中毕业生。受资助的学生凭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颁发的《职教助学证》,可连续三年抵冲6000元学费。
四、农业、农村中等职业学校逐步实现免费教育制度
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扩大职业教育面向农村的招生规模。加大对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农林类专业学生的助学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减免种植、养殖专业学生的学费。”2008年《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指出:“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2009年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这是我国教育领域继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重大举措。
为了落实国务院的精神,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都在积极探索中职免学费制度。2008年,浙江省台州市对就读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三大类紧缺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学生实行免学费;重庆市永川区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每人每年免学费1800元;海南省对种植养殖专业的中职生每生每年免学费2200元;四川对全省城市低保家庭、农村、库区移民、退伍军人、孤残、异地扶贫安置、藏区等七类学生免2000元学费。
2009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根据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分地区对免费学生人数进行了确定,西藏、新疆的农村学生实行全部免费,西部地区按在校生的25%,中部地区按在校生的15%,东部地区按在校生的5%。免学费补助资金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摊,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摊的比例∶西部(包括西部地生源)地区8∶2、中部(包括中部地生源)地区为6∶4、东部地区分省(市)自行确定。这一政策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按照区域均衡发展理念,对中西部地区,尤其是民族地区的政策倾斜,将有力地推动我国农业和农村、西部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而且也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东西部、城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的政策,必将推动职业教育在区域之间的均衡发展。
五、面向农村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不断扩大
我国职业教育资源城乡分布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绝大多数分布在地级市,职业高中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也越来越多地向城镇聚集。1984年我国职业高中分布在城市的仅占18.5%,而到2002年提高到43.6%,[6]目前职业高中约有50%左右分布在县域内。高职院校绝大部分分布在地级市。可见,我国仅有不足15%的职业院校分布在县城及其以下,而我国不包括县镇在内的乡村人口比例2008年为54.32%,两者形成了巨大的差距。同时,近年来我国人口出生率出现了大幅度下降的情况,小学、初中毕业生处于不断下降的趋势。由于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高等教育的需求具有刚性(近年来仍在扩招),进而对普通高中的需求也是刚性的,初中毕业生数的减少,影响到中等职业学校的生源。近年来,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出现了初中毕业生不能满足高中发展需要的现状,2008年浙江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人数已超过了初中毕业生人数,初中毕业升高中段的比例为97.48%。城市和发达地区中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越来越短缺。
在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农村学生成为中等职业教育生源的主体。为此,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指出:“十一五”期末,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农村的年招生规模要达到350万人,面向西部地区的年招生规模要达到120万人,为农村和西部地区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人才。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要在继续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同时,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有条件的市(地)可以举办综合性、社区性的职业技术学院。
事实上,2007年我国中等职业教育面向农村招生规模已达到640万人(占全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810万的79%),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规模大体相当。2007年和2001年相比,中等职业教育在农村的招生规模扩大了320万人,在校生扩大了660万人。教育部要求进一步扩大面向农村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从2007年的640万人扩大到2012年的680万人。
六、城乡携手共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近年来,我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转移速度明显放慢,农民缺乏就业技能是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受阻和城市化率低的重要原因。为此,2003年农业部等六部委联合出台《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简称“阳光培训工程”)提出:2003-2005年,开展引导型培训100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00万人;2006-2010年引导型培训5000万人,开展技能培训3000万人。
从教育部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的情况看,2004-2007年共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1.38亿次,其中技能培训5411万人次,农民工培训1755万人次。“阳光培训工程”有效地缓解了民工荒、技工荒,极大地满足了工业化进程所需的技术工人,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我国工人队伍构成发生历史性的变化。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全国进城农民工的数量至少在1.2亿以上,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8%,在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2%;其中,在加工制造业从业人员中占68%,在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占80%。农村劳动力大规模的转移也有效地推动了我国城镇化的进程,①城镇化率由2001年的37.66%提高到2009年的46.6%。
七、政府加大对农村职业教育投资的力度
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把农村和西部地区职业教育作为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2003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中指出:农村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重要作用。农村教育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重视农村职业教育关键在于增加对农村职业教育的投入。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全国各省农村职业教育逐渐推行县级职教中心模式,先后有江苏、陕西、山西、吉林、黑龙江、湖南、广西、福建、新疆等省(市、区)出台政策大力发展县级职教中心。200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组织制订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专项建设计划的指导意见》提出在2004-2007年期间,中央将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实施“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专项建设计划”,集中加强1000所左右市、县级骨干中等职业学校(职教中心)建设。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继续加强1000所县级职教中心的建设,200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订了《关于编制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对县级职教中心基础能力建设进行规划。中央专项投入重点支持建设1000所左右县级职教中心(或县级职业学校)(含2005年已安排的275所),支持的重点主要在中西部地区。中央专项资金对项目学校采取定额补助的支持方式,对西部地区每所支持300-400万元左右,对中部地区每所支持300万元左右,对东部地区每所支持200万元左右。除中央外各省也加大建设力度。如1995年以来辽宁省政府连续三年将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列为重点工作,全省财政每年用于职教中心建设的专项经费达5000万元,并实行省与市县1∶2配套,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投入7亿多元,全省52所县级职教中心,已有49所达到省级标准化,占县级职教中心总数的94%。[7]009年福建省投入1亿元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县级职教中心建设。
在公共财政支持下,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已成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十二五”期间,教育部拟对剩余的1000所左右县级职教中心加大投入力度。
上述职业教育区域统筹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效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区域统筹,但其进一步发展还面临着一些障碍,如教育部规定非本地生源不能参加高考,不利于西部和农村到东部和城市学习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继续深造,大量西部学生到东部就业不利于西部的发展,等等。同时,这七方面的统筹主要集中在教育领域内部,职业教育办学的社会性、开放性要求国家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与外界的统筹力度,尤其要制定相关政策加大与企业的统筹力度,使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真正落到实处。
注释:
①从1999年开始国家统计局规定城镇人口不仅包括城镇户籍人口,也包括进城务工半年以上的户籍为乡村人口的农民工。因此,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直接影响城镇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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