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区域经济一体化评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区域经济论文,发展中国家论文,一体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在60和70年代就成为重要的研究课题。但是之后,由于实施效果欠佳以及国际经济条件的改变等因素的影响,人们减少了对发展中国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关注。80年代以来,区域经济一体化掀起了新的浪潮:欧共体统一大市场计划正在顺利实施,美、加、墨自由贸易区已经形成,发达国家几乎全部加入了区域经济组织。此外,作为世界多边贸易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发展中国家也加快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步伐①。发展中国家同发达国家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在理论上的区别何在?发展中国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模式及其不成功的原因是什么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如何?本文拟就这几个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发展中国家经济一体化的原理
经济一体化的两种初级形式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的理论一开始是以发达国家为分析对象的。建立关税同盟使成员国在区域内贸易时削除关税以及对第三者采取统一关税,使消费由国内高成本的产品转向购买区内低成本的产品(贸易创造效果)而导致福利的增加。尽管统一关税可能使消费集中在高成本的区域内产品的进口上而排斥从第三方低成本产品的进口(贸易转移效果)从而损害了关税同盟的效益,但是贸易创造带来的效益还是超过了贸易转移的潜在损失。所以,传统的经济一体化理论是从改变现有的贸易结构从而获得收益的静态效果的角度来考虑的。具体地说,关税同盟能够导致福利增加的条件是:(1)发达国家通过联合,形成一个大的、产品差别化的区域市场;(2)成员国在产品生产上有各自的比较优势,因此竞争和专业化会加强;(3)在实行共同贸易政策之前,成员国在历史上就开展了相互贸易,资本相互流动,基础设施良好。欧共体的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就基本符合这些条件。
如此看来,传统的关税同盟理论所产生的静态效果与发展中国家似乎无甚关系,因为后者不符合上述条件。发展中国家政府干预使国内要素和产品价格存在严重扭曲。工业化目标使国内生产中公共产品占很大部分,更不适应关税同盟理论中仅私人产品影响福利的假定,此外,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经济集团成员国对区外贸易比重较大,而对区域内部贸易的比例较小。(见表1)以传统的关税同盟理论解释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一体化不十分充分。
所以,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应从动态角度来考察,从规模经济及更广泛的范围内进行分析。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一体休是和计划的投资和生产项目相联系的,在区域内协调投资及生产项目进行合理的专业化和分工,将可获得的资金、外部流入的资本、技术再分配,有效地扩展投资活动。此外,经济一体化可以使发展中国家的进口替代在多国的水平上继续进行。统一关税下的工业化能够使各成员国获得规模经济和外部经济,从这一点上讲,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一体化可以对区域外的国家竖起保护堡垒②。
总之,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是在自由贸易和一体化之间的选择,而是在各国国家保护主义和区域保护主义之间的选择③。经济一体化不但可以比在自力更生条件下以较低的成本促进工业化(并非意味着经济一体化是实现工业化的唯一途径),而且可以增强讨价还价的能力,后一条已成为发展中国家加入区域经济集团的一个重要出发点。一体化已成为发展中国家达到以自身力量难以实现的目标的手段。这样看来,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政策即使在静态效果不存在的情况下,在理论上也可以得到印证。
二、发展中国家区域经济一体化模式
发展中国家在进行区域经济一体化时,一般采取以下三种方案④:1.通过建立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对所有产品实行自由贸易;2.“互补协定方案”,即审慎考虑了生产合理性之后对某种现存产业或产品实行自由贸易;3.对特定的产品和产业在成员国之间达成协议,在区域范围内建立新的产业。每一种方案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专业化而获得收益,其差别在于,全盘的贸易自由化方案的重点在于通过商议适当的关税结构,利用市场力量来达到目标,其它两种方案是首先在可行性研究和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现存产业和新产业专业化的范围,而后运用政策工具,例如统一对外关税、财政补贴和共同对外政策等,以改变产品结构。所以,评价发展中国家经济一体化的机制时,主要可以从贸易自由化为主的市场一体化和生产一体化这两方面考虑。
(一)市场一体化。发展中国家在成立区域经济集团时,贸易自由化就作为主要的措施。这些措施有一定的共同之处:1.进口逐步自由化,包括确定相互贸易的具体期限和减税额;2.对第三国实行共同的对外关税;3.实行最惠国原则,将集团内的一个成员国提供给另一个成员国的优惠自动扩展到其它成员国等。例如1983年西非国家共同体规定,按工业化程度把成员国分成三组,在降低关税上采取不同的方式。拉美经济一体化中贸易自由化在原则上不排除在贸易机制上的某些差异。拉美一体化协会的进口自由是在参加国相互提供地区特惠的基础上实现。特惠的程度是用第三国进口商品所规定的关税率,按一定的百分比计算出来的。成员国根据进出口的需要,提出各自的出口货单,根据货单,成员国可减少10%的进口税。
如果从贸易自由化、降低关税而导致相互贸易扩张这一逻辑出发,我们可以用区域内部贸易比例的变化来评价市场一体化的结果⑤。表1为若干一体化组织区域内部贸易比例变化情况。在过去的10年内,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经济成员国之间相互贸易扩展甚微或停止不前,只有东盟因其成员国大多采取了出口导向型发展战略,内部贸易比例最高。拉美一体化协会在整个80年代处于停滞不前的境况。中美洲共同市场曾经是最成功的区域经济集团,但是1980年以后,区域内部出口一蹶不振。其他一体化组织则一直没有什么进展。
区域内部贸易比例较小,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贸易自由化计划实行效果不佳。近年来,贸易自由化不但在实行进口替代战略的国家而且在实施出口导向战略的国家均进展缓慢。例如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成立伊始,由于组建组织机构不顺利,贸易自由化计划的第一阶段比条约预定的开始时间推迟了4年,各国都面临着严峻的经济困难,明显地使原计划不能履行,同时,还发生了各国承担的费用不能兑现的情况⑥。出现这种情况,除了受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以外,由于各国经济结构的限制以及各自的经济利益不同,一部分减免关税的产品成员国并没有列入进口商品国之列,其他想进口的商品本地区没有来源。当某种产品本地区能够生产,尤其在多于一个国家可以生产的情况下,自由贸易很难推行。
(二)生产一体化。发展中国家经济一体化组织都把区域工业合作以及在新建工业项目上进行专业化分工做为重点。例如,70年代,安第斯条约通过了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石化和汽车工业等基础部门的计划;如东盟曾计划在每个国家各进行一个工业项目的建设,这包括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尿素项目,菲律宾的过磷酸钙项目,泰国的纯碱项目以及新加坡的内燃机项目。中美洲共同市场成员国的工业合作是以建立某些产品的一体化生产单位为基础的,具体来说就是,一体化生产单位建立在一个或几个国家内,以现有企业或以为此项目专门建立的企业为基础,参加国对企业的最低生产能力、产品出口量和产品质量进行了规定。
表1 若干一体化组织区域内部贸易比例(%)
1970
1975 1980 1985 1987 1988 1989
东盟
14.7 15.7 17.8 16.8 17.7 18.3 18.6
拉美一体化组织 10.2 13.5 13.5
8.9 10.7 10.9
9.7
西非国家共同体 2.13.1
3.9
4.2
5.5
7.9
7.2
安第斯条约 2.85.4
3.3
3.1
3.2
4.947
中美洲共同市场 26.8 23.4 22.0 15.0 119
11.9 12.5
市场南部非洲协调发
展会议和东南部非洲── ──
5.1
4.7
6.7
6.0
5.5
国家优惠贸易区(1)
马格里布同盟
── ── ── ── 1.5
1.82.1
加勒比共同市场 7.88.3
8.7 12.0 10.6
111 12.9
中非经济同盟
3.43.9
4.1
0.7
0.9 3.93.9
欧共体 48.9 49.4 52.8 54.9 58.8 59.9 62.5
欧洲自由贸易联盟
28.0 18.5 14.8 13.6 14.7 14.1 13.9
注(1)不包括博茨瓦纳、莱索托和斯威士兰的区域内部出口。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政策研究工作报告。WPS839,1992年1月。
从发展中国经济一体化过程来看,成员国对生产一体化机制是逐渐认识并对此的重视程度不断改变的。尽管以前所有一体化组织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贸易自由化,然而,随着更为规范化措施的出现,生产一体化机制和贸易自由化进展缓慢并未使现有产品有很大的关税优惠,新建项目往往被视为获得关税减免的途径。生产权力的分配和共同融资也成为棘手的问题。即使耗资巨大的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得以批准,但成员国并没有履行责任⑦。此外,成员国对工业合作项目中产品的总需求往往低于生产能力⑧,即使区域生产一体化项目能够避免生产能力过剩的问题,但由于生产结构上的寡头垄断也会阻碍产业内专业化分工的进行。
总之,在经济一体化模式的选择上,发展中国家一般都是贸易自由化按市场方式进行一体化生产的协定。这是因为,自由贸易的规章和计划比直接参与共同工业发展的具体措施更易于协调,甚至在采取一些工业一体化措施的情况下,基础乃是自由贸易所固有的市场一体化的形式。市场一体化的静态和动态效果虽然最终会影响到所有成员国,而成员国的具体利益却得不到充分考虑,这会导致利益分配中的不平均现象的出现,成本效益不能合理分配早就困挠了发展中国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⑨。而生产一体化只影响那些对参加某种合作方式有兴趣的国家,可以在双边或多边的基础上,根据各国的民族利益和生产技术要求加以实施。采取这种灵活方式,成员国不会认为一体化的不利因素会影响到其国民经济部门,因为生产一体化仅限于一定数量的项目,这些项目真正需要共同努力和参加国的双边和多边市场。这样看来,生产一体化应走在市场一体化的前面,这样在每个具体的场合和每个选定的生产部门部门,仅与有关的国家的市场发生联系,可以避免诸多矛盾的出现。
发展中国家经济一体化模式除了市场一体化和生产一体化以外,还包括财政合作,统一的对外关税,协调外贸的方式以及保护集团内部欠发达国家利益等。这些模式都是围绕市场一体化和生产一体化开展的。
三、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因素
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经济集团远未达到预期的目标,发展中国家一些自身的因素以及外部因素影响了经济一体化的顺利进行。这些因素主要表现在:
(一)成员国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发展中国家加入区域经济集团一方面会加大成员国之间的初始差距,反过来,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又阻碍了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根据发展经济学的原理,不平衡增长会产生“后向联系”和“前向联系”⑩。在发展中国家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后向联系”往往会超过“前向联系”效应,所以不会出现很强的传播效果。生产一体化过程中的工业投资计划,也不可能均匀地分布在各个成员国内,所以,发展中国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结果,往往导致在区域内“增长极”的出现,这更会拉大成员国之间的差距。在一体化过程中,由于存在初始差距,落后国家难以拥有政治和技术上的能力来避免经济一体化过程使差距更为拉大。
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会阻碍一体化的发展。成员国在一体化过程中各自的目的是直接与其所达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联系的。目的越是有差异,就越难达成一致的意见;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越大,一体化组织中较发达国家受到的压力就越大,即使本身也不发达,也不得不向最落后的国家做出让步,做到收益合理分配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例如中美洲共同市场的加工部门都集中于相对发达的主要制成品出口的哥斯达黎加、萨而瓦多和危地马拉,较不发达的洪多拉斯和尼加拉瓜变成了工业制成品的销售市场,处于不利的地位,并且后两国也无力扩大本国农产品出口。1969年拉丁美洲自由贸易协会成立的条约包含工业合作的条款,这些条款的目的在于摆脱各国工业化计划的闭关自守和重复投资的现象。但是,在60~70年代,拉丁美洲在高关税保护下仍旧兴办小企业,使拉丁美洲自由贸易协会的工业合作发展十分缓慢,原因之一就是象阿根廷、巴西和墨西哥这样的大国从一开始就坚持在50年代已制定的各国工业化计划,这些计划并没有涉及到整个区域的利益。
总之,在经济发展水平不一、经济潜力各异的国家组成的经济集团内,无论差异多么小,总会存在离心力,这种力量最终会破坏区域经济一体化实施原则和合作机制。虽然一些区域经济集团对欠发达国家建立了更为优惠的制度,例如安第斯条约规定欠发达国家应享有生产某种产品在其境内配置新企业的优先权,拉美一体化协会也对洪都拉斯的工业发展规定特殊的政策,但是,当涉及到各成员国切身利益时,优惠政策往往难以兑现。
(二)世界经济形势的影响。自7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的发展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一体化产生了潜在的不利影响。经济衰退,贸易条件的恶化,国际收支的不平衡以及债务危机,极大地阻碍了发展中国家的市场一体化机制的发挥。
两次石油危机,冲击了非石油出口国发展中国家的国民经济。这些国家纷纷进行经济结构改革,增强产品国际竞争力,扩大出口。但是采取出口导向政策有悖于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区域水平上实行进口替代的宗旨。世界经济形势的挑战需要发展中国家区域经济集团重新考虑先前的经济发展战略、生产布局和出口政策,但是这对于成员国经济利益各异及协调、决策过程漫长的经济集团来说,面临着极大困难。
贸易条件的恶化,贸易赤字的增加导致了债务危机,反过来引致进口政策的改变。由于区域经济集团内部市场狭小,出口不得不对准区域外部市场,尽管相对富裕的石油出口成员国可以吸收区域内较多的商品,例如委内瑞拉进口哥伦比亚的产品,印度尼西亚增加了从东盟的进口以及尼日利亚主要从东非国家经济共同体购买产品,但是同区域外贸易机会相比,潜力十分有限。债务危机和国际收支失衡,反过来又使得向区域内贸易提供资金支持的补偿收支手段受到削弱。
尽管所有国家实际上都受了世界经济急剧变动的影响,但是影响并非均匀地作用于每一个国家,事实上各国面对挑战都采取了不同的变革措施。即使制定政策时都基于同一原理,但由于经济和社会背景不同,具体实施效果也各异,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区域一体化政策的协调。
(三)不同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发展国家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一般基于地理上的考虑,这可以从大多数区域集团的名称上反映出来,但是忽视了成员国之间社会政策和经济制度的差异。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组织往往包含了市场经济和中央管理体制的成员国。例如,安第斯条约中哥伦比亚和秘鲁,中美洲共同市场的哥斯达黎加和尼加拉瓜以及东非共同市场的肯尼亚和坦桑尼亚等。此外,成员国的政体既有民主选举的议会制,也有军人政权;旷日持久的领土争端以及尚未解决的民族纠纷使得经济合作变得复杂起来;脆弱的政府和不稳定的国内政策使执行区域共同发展战略缺乏必要的保障;各国政府对经济一体化中的主权问题考虑过多并难以做出让步。同时,经济一体化也被一些大国当作经济扩张的手段等等。总之,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的不同使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一开始就潜伏着危机。
注释:
①发展中国家经济集团的发展乃最新动向祥见"INTERECONOMICS"1987年1-2月号第36页以及《世界经济文汇》1992年第1期第3-4页。
②沃克·N“第三世界一体化理论和政策问题”,载于"INTERECONOMICS",1987年1-2月号,第44页。
③埃杜阿多·利诺“欠发达地区和不同发展水平地区的一体化”,载于《世界、区域和部门一体化》,麦克米兰出版社,1976年,第277页。
④彼得·罗伯逊《国际一体化经济学》,伦敦,1984年第二版,第153页。
⑤T·斯托哈尔曾经用此方法评价发展中国家一体化的效果,见“南南贸易,一体化是一种办法吗?”载于INTERECONOMICS1987年1-2月。
⑥落合雄彦:“西非国家共同体发展前景”,《世界经济译丛》,1992年第5期第68页。
⑦例如,东盟的情况便是如此。见M·高里《东盟的区域主义》,载于戴维逊·古主编的《区域主义和国际经济新秩序》Ceestem1981年版,第79页。
⑧拉美一体化组织尤为如此。见A.布亚那《拉丁美洲区域合作的经验》,同⑦,第59-61页。
⑨埃杜阿多·利诺《世界、区域和部门一体化》麦克米兰出版社,1976年,第277页。
⑩“后向联系”指一个部门和向它提供投入品的部门之间的联系;“前向联系”指一个部门和吸收它的产出的部门之间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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