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纽约城市发展对上海的启示(论文文献综述)
赵作权[1](2021)在《湾区经济研究综述》文中提出本文旨在简要梳理国内外湾区经济的研究现状,回顾中国湾区经济研究的历程,并侧重于对世界级湾区经济的基本特征、协调发展、跨区域治理的研究,对世界三大湾区和中国湾区经济现状的研究,以及对中外湾区经济的比较研究。本文的研究表明,国内外湾区经济发展趋势、国内外湾区经济比较是学术界非常关注的研究方向;此外,湾区经济的定量化研究正在兴起,是未来湾区经济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
李青[2](2021)在《现代性视角下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非正式科学教育为人类社会现代化进程培育了具备科学素养和理性精神的现代公民,以教育的现代化彰显人的主体性和科学理性,最终指向人的现代性。但当前,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却面临制度、观念和方法等因素制约而无法对接社会转型需要。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良性发展,为美国社会现代化转型培育了具有自主意识和理性精神的科学公民,有力地推动科学与社会的融动互进。美国社会现代化诉求是如何借助非正式科学教育渗透到民众心智中的,非正式科学教育在此过程中究竟扮演何种角色?研究以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历程为研究对象,试图揭示出美国社会现代性是如何体现并作用于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过程。研究采用文献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比较研究法等对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历程进行系统化梳理。依托社会文化情境理论等,对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演进的文化、政治、经济、等社会情境进行剖析,揭示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演进与美国社会现代化转型的互动关系,剖析非正式科学教育是如何培育具有主体意识、科学素养和理性精神思维的科学公民来顺应社会现代化转型的。绪论部分主要交代选题的价值、相关学术动态、研究设计的依据以及研究对象的合理化界定,使研究对象明确、重点突出、思路清晰。第一章聚焦宗教神性裹挟下的非正式科学教育是如何培育虔诚信徒,培育神性社会所需的宗教价值观;第二章聚焦政治化的非正式科学教育,剖析非正式科学教育如何通过科学启蒙为新国家培育具有民族意识和政治素养的国家公民,践行为民主政治巩固民意的政治使命;第三章聚焦工业化时期非正式科学教育是如何回应社会形态跃迁和生产力解放诉求,并强调非正式科学教育塑造的技术理性及其极化对人性的异化;第四章转向对技术理性极化的利弊反思,以培育具备科学反思精神和批判意识的能动公民为目标,批判技术理性对整全人性的异化,并强调非正式科学教育需要渗透知识背后的方法、态度和价值观元素,推动公众理解科学的价值及潜在的风险;第五章则根植于后现代实践哲学下的追求个体解放和意识独立的时代诉求,强调非正式科学教育逐渐从服务宗教、政治、经济和文化意识的姿态回归到追求个体自主意识的理性精神的本真使命,强调教育的实践性、情境性和交互对话性,以主体间性思维审视传播主体和公众间的互动关系,倡导公众在交流对话中加深对科学的认知,塑造具有整全理性的科学公民。研究认为,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经历了从科学大众走化向大众科学化的历程,即逐渐从外在于人的工具的现代性形态转向回归人性本体的后现代性形态。教育目的从“外在的目的”转向“本体的目的”;教育内容从“有序的科学”转向“跨界的科学”;实施模式从“单向的灌输”转向“双向的交互”,体现出一种从“依附性发展”转向“批判性发展”的态势。研究指出,美国文化传统、资本主义精神和分权自治体制是影响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因素。目标与内容明晰、实施模式多元、广受社会支持和重视成效评估是其实践经验。最终在把握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面临的理念、经费、人员、制度和评估困境的基础上,提出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良性发展的路径:根植我国科学教育发展历史与现实,正确处理文化差异与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辩证关系;营造适切非正式科学教育良性发展的生态环境,提升其制度体系完善性和民主参与的文化生态;聚焦专业性人才培养,加强非正式科学教育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重视家庭情境中的科学知识传递,弥补家庭科学教育的缺失;关切非正式科学教育成效评价,健全其的成效测评体系。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需要理性反思美国经验的适切性,思考“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模式的互鉴可能;检视整体迈向“公众参与科学”阶段是否冒进;探索非正式科学教育“情境断裂”的缝合思路。
单文顶[3](2020)在《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历史演进研究(1933-2019)》文中研究指明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价值追求和目标。伴随着对教育公平问题的持续关注,加强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治理已成为国际社会基本共识。由是,世界诸多国家纷纷通过立法推进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发展,有效维护了处境不利学前儿童的教育权益。虽然近年来我国日益重视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均要求发展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但我国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其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完善。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起步较早,历经近九十年的发展,业已形成较为完备的体系,积累了丰富经验。因此,本研究将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作为考察对象,以教育公平为主线,采用文献研究法、历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和文本分析法,追溯与诠释其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过程,剖析其演进的影响因素、历史经验与现存不足,以期为正在发展中的我国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提供有益启示与借鉴。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是一个逐步发展与深化的过程。根据教育公平取向的变化,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分为四个历史阶段:(1)1933年至1963年,突出权利公平的肇始滥觞期。大萧条的冲击、联邦政府权力的扩张、儿童科学的发展共同促成了权利公平取向的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产生,同时实现了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从无到有的历史性跨越。在权利公平的价值导向下,联邦政府围绕紧急保育学校项目出台了系列政策,有效保障了处境不利学前儿童的教育权利。联邦政府的初次干预既确认了其发展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的责任,也促进了社会对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的认可。(2)1964年至1987年,聚焦机会公平的确立发展期。受反贫困战争、民权运动、智力变化论与贫困文化理论影响,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得以确立和发展,并把重心定位于教育机会公平,即让处境不利学前儿童享有公平入学机会的同时对他们在资源配置上予以倾斜和补偿,使他们与社会经济地位较高学前儿童处于平等的起点。为此,联邦政府通过《经济机会法》、《初等与中等教育法》、《提前开始计划法》等法案创建了提前开始计划、第一条款等针对处境不利学前儿童的补偿教育项目。一系列法案的颁布,既实现了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的有法可依,也推进了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公平的进程。然而,因过度追求平等和资源投入,教育质量在该阶段受到了忽视。(3)1988年至2001年,探寻兼顾机会的质量公平的调整延伸期。面对陷入质量危机的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联邦政府对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作出调整与修正,转向兼顾机会的质量公平之路。就兼顾机会而言,为覆盖所有符合资格的处境不利学前儿童,联邦政府一是加大了对提前开始计划、第一条款等原有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二是推出了儿童保育与发展专款项目等新的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就质量公平而言,为让每个处境不利学前儿童享有有质量的教育,联邦政府通过设置质量改进资金、明确教师最低要求、修订绩效执行标准等强化了质量管理。兼顾机会的质量公平取得了较大成效,保证了学位的有效供给和质量的稳步提升。(4)2002年至2019年,追求结果公平的深化转型期。进入世纪之交,困囿于悬殊的学业成就差距以及居高不下的学前儿童贫困率,联邦政府再次提高了对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的要求,并把目光转向结果公平,以达到入学准备要求。为此,联邦政府构建了“蜘蛛网式”的政策干预体系,涉及课程、教学、质量监测、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如制定学习结果标准、实施专项家访计划、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构建质量评级与提升系统、创新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在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演进过程中,政治经济气候的变化、学前教育价值理论研究的推进、问题源流的持续建构、域外国家的示范效应压力是影响政策演进的主要因素,以立法完善为机制保障、以专项项目为主要载体、以综合干预为内容构成、以家庭发展为重要辅点、以效果评估为促进手段则是政策演进的主要历史经验。虽然联邦政府在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上倾注诸多努力,且成就可观,但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与问题,如政出多门的政策法规体系、薪酬无力的师资队伍建设、后继乏力的财政投入机制、阻滞效力的府际利益博弈。基于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经验,结合我国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实际存在的问题,我国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完善:秉持公平取向,建立倾斜补偿机制;加快立法推进,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借助专项行动,精准靶向弱势儿童;引入家庭视角,筑牢儿童发展根基;强化绩效评估,动态优化精准施策。
王江波[4](2020)在《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研究》文中认为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锋城市,深圳以先行先试率先改革的“政策特权”与城市品格,突破僵化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束缚与传统意识形态的桎梏,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前所未有的探索与创新,在中国土地制度变迁的现代史中,书写了具有历史意义的篇章。纵观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进程,其变革频率之高、方式之独特、内容之丰富都是其他城市所无法比拟的。深圳市的土地制度改革不仅为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制度变迁理论提供了宝贵的研究素材,同时也在中国社会制度变迁中为全国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与模式。如,开创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先河;敲响了新中国土地拍卖第一槌;通过两次集体土地国有化,成为中国首个没有农村建制的城市;率先开启了旨在提高现有存量土地使用效率的,以市场为主导的城市更新和以政府为主导的土地整备为典型代表的土地再开发利用模式等等。但另一方面,深圳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中逐步开始土地制度改革实践的,由于缺乏可借鉴的经验,加之对市场经济认知的不足,尤其土地所有权本身所具有的意识形态性,所以在改革中又产生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如,由于历史原因而导致的土地产权不够明晰、资源配置方式较低效以及增值收益分配不公平等。这些历史遗留问题不仅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又构成了深化改革的内容。由于城市自身土地面积的局限性,以及国家顶层制度设计与法律法规对地方土地制度改革的约束,深圳土地制度变迁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由于率先开始土地使用权拍卖和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从而解决了发展初期的资金约束,在特殊政策支撑下成为助力深圳经济迅速崛起的重要因素;二是由于深圳自身土地面积的局限,客观上率先进行土地制度改革的制度绩效并没有一直成为深圳经济高速发展的资源与制度支撑,土地本身成为了深圳进一步发展的短板与硬约束,但同时又促使了旨在提高现有存量土地利用的另一种改革路径的尝试与探索;三是从整体上来说,尽管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先试的“政策增长极”率先开始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土地制度的改革,但相对于其他领域的制度改革而言,土地制度改革是相对滞后的,并受到更多的制度环境的约束。正如制度总是镶嵌在一定制度环境之中一样,任何制度变迁都是特定历史和社会环境下的制度变革。所以,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制度环境是我们研究某一制度变迁的大前提。因此,从历史和宏观制度环境两个维度来审视、分析深圳土地制度演变的历史脉络,不仅可以揭示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的演进规律,探寻制度绩效前后反差的制度原因,理顺当前土地制度存在问题的历史成因,探索突破现有制度约束的可能路径,并能够由此进一步思考并探寻对中国社会深化改革,尤其是土地制度改革具有可借鉴、可复制意义的模式与路径,从而使本文的研究具有独特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基于上述思考与逻辑,本文的研究脉络如下:一是以文献综述和制度变迁相关理论为基础,从包含结构与时间因素的制度环境视角出发,构建一个基于“环境—行为—绩效”的理论分析框架。从制度环境、主体行为、制度绩效深入剖析研究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的起因、过程和成效不同的演进逻辑。阐明深圳土地制度变迁中制度环境与制度的耦合关系,分析行动主体的利益博弈推动制度变迁的过程,并对土地制度变迁进行绩效评价。循着制度演变的内在逻辑,更好的启迪土地制度的创新发展路径。二是从历史角度全面梳理回顾深圳土地制度的演变脉络。根据历史发展的关键节点和制度成效不同对深圳土地制度演变历程进行阶段划分,试图呈现深圳土地制度演进的“真实过程”,对不同阶段深圳土地制度形成的历史背景、主要政策、制度变革及实践效果进行细致分析,从而更好地理解深圳土地制度生发、演进的内在机理,总结土地制度变迁的演进规律与总体特征。三是探讨深圳现行土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突破路径。对深圳土地制度演变历程中的制度环境、主体行为选择和实施绩效展开研究,剖析现行土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对比借鉴英国、新加坡、纽约、香港土地制度的成功经验基础上,探寻从明晰产权、完善机制、利益共享、简政放权等方面来突破现有制度约束的创新发展路径。基于上述研究,本文得出以下主要结论:一是深圳土地制度变迁是特定制度环境约束下的产物。深圳土地制度变迁是在改革开放和中央赋予率先改革“政策特权”的制度环境下,由特区政府先行先试主导推动下的强制性变迁,制度的时空扩散具有明显的渐进式特征。受土地国有意识形态以及制度环境的影响,土地制度变迁表现出明显的路径依赖性,而相关利益主体的选择行为在不断发生改变,因而土地制度安排呈现出不同的制度绩效。二是深圳土地制度变迁具有独特的演进历程与多元特征。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经历了“初步探索—快速发展—基本形成—调整完善”四个阶段的发展,随着历史背景转换的不同,每个阶段分别采取制度试验、制度创新、制度扩散等不同的方式来推动制度变革。深圳土地制度演进的总体特征表现为:在变迁方式上强制性与渐进式并存;在变迁动因上受制度环境形塑与主体行为博弈双重影响;变迁绩效表现为利弊与发展相伴相随。三是深圳土地制度变迁对中国土地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历史性贡献。即在特殊的历史背景和制度环境下,实现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制度变革,奠定我国当前土地制度的基本框架。激活土地的要素价值,揭开了我国土地市场化改革的序幕。率先进行存量土地利用模式创新,为城市化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样本示范。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研究视角创新。通过构建“环境—行为—绩效”的理论分析框架,将制度结构与历史时间两个维度的影响因素有机的融合到研究之中,从制度环境、主体行为、制度绩效深入剖析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的起因、过程和成效不同的演进逻辑,进一步丰富并拓展制度变迁理论的研究领域。二是研究观点新颖。文章选题紧扣当前深化完善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时代背景,植根于深圳独特丰富的土地制度改革实践经验,提出如下鲜明的观点和结论:深圳土地制度变迁受制度环境形塑与主体行为博弈双重影响,经历独特的演进历程,具有强制性与渐进式等多元特征,对中国土地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历史性贡献。三是研究方法创新。文章综合运用逻辑分析与历史分析方法,将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置于真实的历史情境之中,史论结合来展开分析,通过全面梳理回顾深圳土地制度的演变脉络,使之更贴近现实,研究结论更具解释力和说服力,也为借鉴并推广其经验模式提供更好的情境参照。
冯琳[5](2020)在《“二战”以来美国高校成人教育功能演进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美国高校开展的成人教育活动始于19世纪初期,走在世界的前列。19世纪中后期,美国的赠地学院运动、大学推广运动等将高等教育推向成人教育的前沿。“二战”以来,美国高校成人教育获得了巨大发展,许多高校相继将成人教育置于重要战略地位,并将其作为使命之一。美国高校成人教育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由于受到各方因素的影响,所彰显的主要功能不同,均对当时社会及成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通过文献研究法、历史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探析“二战”以来美国高校成人教育功能的演进历程,探求其功能的演进规律和特征,剖析影响功能发挥的因素,对于明确当下我国高校成人教育的定位,促进功能发挥,推动高校成人教育的发展具有一定意义。在追溯美国高校成人教育历史的基础上,本论文围绕“功能演进”这一主线,将美国高校成人教育功能演进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每一阶段针对主要功能是什么、演进动因、主要表现和价值意蕴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19世纪初期至“二战”之前,除高校教师偶尔为民众开设的讲座、课程以外,赠地学院运动、大学推广运动以及初级学院运动是美国高校开展成人教育活动的早期实践,具有“社会福利”性质,表现并发挥促进工农业、社区和个人发展的功能。在理论研究方面,桑代克通过科学实验证明成人能够学习,林德曼对成人教育理论进行了初步探讨。这些实践和理论使得成人教育成为可能,并为“二战”后美国高校成人教育的快速发展及其功能的发挥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战”爆发至20世纪50年代末,由于受战争、国内社会经济发展与政治以及大学社会服务职能发展的影响,美国高校成人教育主要表现并发挥促进国家及社会发展的功能。高校在战时积极开展短期培训和函授教育、为服役和退伍军人提供教育机会以及开展公民教育和职业教育等,对于满足战时国家对各项人才的需求、维护战后国家社会稳定和提高国际地位方面具有重要价值。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初,在社会环境、《成人教育法》等相关法案及政策的引导与支持和人力资本理论的影响下,美国高校成人教育的主要功能得到发展,彰显促进成人职业发展功能。这一时期,社区学院获得快速发展并促进了成人职业发展,高校积极与企业合作以对在职员工进行培训和教育,同时对各类专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为解决距离问题,方便在职成人学习,高校采用第二代远程教育模式,并创新教育模式,开展针对性教育。促进成人职业发展的功能对促进不同水平成人职业发展、满足不同职业领域成人的需求以及为企业和社会培养必要的人力资源方面具有重要价值。20世纪70年代中期至今,在社会环境变化、《终身学习法》等相关法案政策的引导与支持以及现代国际终身教育思潮的影响下,美国高校成人教育彰显促进成人终身学习的功能。这一时期,非传统高等教育机构勃兴、高校融合多元教育领域以及运用现代远程教育模式,使成人接受教育的机会扩大、满足了成人多元学习需求以及推进了美国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在对“功能演进”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本论文尝试探讨美国高校成人教育功能演进的特征及其对我国高校成人教育功能发挥的启示。美国高校成人教育功能的演进历程,从服务国家与社会至强调个体价值,具有阶段边界的模糊性、影响因素的复杂性、功能作用的实用性等特征。我国高校成人教育要想发挥自身功能,需要政府适当引导支持,建立健全成人教育法律体系;基于终身学习视角,树立正确的成人教育功能观;整合各类高等院校,彰显成人教育功能定位差异性与特色;融合多种教学方式,加强高校成人教育灵活性。
刘欣博[6](2020)在《美国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高新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新科技革命的深入发展,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地区)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提升国际竞争能力的重要国家战略。国际实践表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不仅可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型与升级,也会带动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与升级,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由于高新技术产业具有知识和技术密集的特点,其发展必须基于新科技、新技术的创新与突破,因此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对科技创新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以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带动经济持续增长已成为国际社会共识。在此背景下,如何实现高新技术的创新便成为各界关注的重点和焦点问题之一。同时,鉴于湾区特殊的地理区位优势,作为依托海湾、港口形成的特殊生产地理单元,往往会产生资源、技术、文化和人才等要素充分集聚的融合效应,这就使得湾区经济具有了开放型经济体系、持续科技创新活力、合理的资源配置、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和发达的交通网络等优势条件,成为最具有科技创新活力和增长潜力的区域经济,而旧金山湾区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本文选取被誉为“世界科技湾区”的美国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为研究对象,在明确了高新技术产业以及区域创新体系定义的前提下,以创新理论和产业集群理论为基础,从分析创新体系的构成与特征、创新体系的运行机制、创新体系的运行效果和问题入手,探讨了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运行的成功经验,为构建我国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提供借鉴意义。回顾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历程,其形成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前期。该时期旧金山湾区的制造业逐渐形成后并得到快速发展。第二个时期是高新技术产业形成期。该时期湾区的制造业向高技术产业进行转型。第三时期是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时期。该时期旧金山湾区形成了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金融业、制造业为辅的产业结构,逐渐发展成为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中心。同时,我们可以发现旧金山湾区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与湾区的创新体系具有紧密的联系,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是湾区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创新体系的合理有效运行将会进一步推动湾区内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在两者相互作用和影响下,旧金山湾区逐步形成了一套完善的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生态体系。本文通过创新的主体、创新的动力和创新的活力三个方面阐述了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的特征,指出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创新主体包括了高科技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创新的动力则是保持创新的持续性,创新的活力来自创新主体之间的相互学习。本文结合区域创新体系的相关理论研究,将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细分成人才培养体系、科技研发体系、成果转换体系、支持保障体系以及政府调控体系等五个方面。人才培养体系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高科技人才的保障,科技研发体系促进了湾区高新技术产业知识和技术的不断创新,成果转化体系则是将科学技术成果成功实现产品化,支持保障体系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政府调控体系进一步推动了政产学研的协同发展。通过对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分析,可以发现其具有以下的特征:第一,大学参与到实验室的运行管理中;第二,为解决更多的科学难题以及突破科研的瓶颈,高校积极地鼓励进行跨学科的合作研究;第三,大学之间通过共同建立联合研究机构的方式进一步增强科研能力;第四,高科技企业为大学提供实验室。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运行机制包括创新体系的协同机制、人才培养引进机制、激励机制、融资机制和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每种机制之间都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的有效运行为湾区创新体系提供了资金、人才和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创新要素,对湾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大幅度提高湾区科技创新产出水平的同时,也带动了旧金山湾区的经济产出,改善了湾区的就业情况;但同时,湾区的创新体系也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如面临科研经费投入的制约等。分析美国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构建的成功经验,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第一,推动高新技术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第二,充分发挥政府协会的区域协调功能,合理而有效地协调跨区域存在的问题;第三,构建专业的创新服务体系,为湾区的高科技产出提供专业的服务;第四,营造充满包容性的外部环境。构建特色鲜明的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是我国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任务之一。粤港澳大湾区拥有庞大的经济总量、良好的金融基础、实力雄厚的制造业和高度集聚的创新主体,但也存在创新要素和生产要素流动性受到制约、创新人才比重较低、缺少合理健全的金融体系、产学研协同效应低等问题与挑战,需要我们借鉴旧金山湾区的经验教训加以积极应对。
荆洪文[7](2019)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有学者开始研究香港、澳门回归后的区际法律冲突问题。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如何在一国的前提下处理好区际法律冲突问题,既是一个政治问题,也是一个法治问题。随着2009年《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国家级新区、自由贸易区、一带一路、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调发展等作为国家战略的区域政策反复覆盖粤港澳地区,其中最直接覆盖粤港澳的是粤港澳大湾区政策。除了区域政策的制定实施,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内地、香港、澳门之间签署CEPA及附件,粤港澳之间联席会议的定期召开和合作协议的不断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党的十九大将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等等变化,为粤港澳大湾区解决区际法律冲突,进而逐步实现区域法治一体化提供了环境和土壤。粤港澳大湾区不同于粤港澳地区,湾区作为一个区域是一个整体,是国家把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一个国家战略安排。在这种背景下,应当结合区域一体化的理论,深入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内不同法域的法治状况,建构区域法治一体化的理论,寻找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有效解决区际法律冲突。湾区的逻辑起点是区域,是区域的一种特殊形态。粤港澳大湾区的理论依据是区域一体化的理论。伴随着区域主义和新区域主义的发展,以巴拉萨为代表的区域一体化理论模型最值得粤港澳大湾区借鉴。区域一体化主要是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在这一过程当中,区域法治而不是区域法制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因为单纯的区域法律制度不足以支撑和解决区域一体化在立法、行政、司法等方面的问题。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是指粤港澳三地法治从开始合作到最终融合的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各个部分发生的变化,并向新整体特征演化的阶段性的过程或者状态。在这里,法治一体化并不意味着法治的融合才是一体化,一体是目标,化是过程或者状态。这个过程或者状态是分阶段的,每一阶段都会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都可以概括为一个模式化的理想类型。借鉴巴拉萨关于区域一体化的阶段和表现形式的论述方式,区域法治一体化的阶段可分为区际法律合作、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律制度、统一区域法律标准以及区际法律融合四个阶段。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是对区域法治一体化理论的具体化。区域与法治的概念自洽性来源于中央和地方的分权,这种分权不是主权的分割而是治权的让渡。治权让渡的是限于存在一定外部性的公共产品上的治权。香港、澳门的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围绕这些公共产品所进行的合作、分配与调整,既是法治一体化的重要内容,也不会影响港澳的高度自治和司法独立。借鉴涵洞的原理,在维护现有文明和一国两制现状的基础上,实现法治交融,平衡各种力量,逐步实现法治一体化是现实选择。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需要路径。在路径的选择上,应当以软法为主,硬法为辅。在硬法路径、软法路径、行政区划调整以及硬法和软法之外的松散型法制协调路径中,可以依照一定的选择方法,排除松散型法制协调、区域共同规章、赋予法律效力的行政协议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区域政策、区域协议、区域示范法、区域判例法和区域立法,可以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主要路径。我国区域法治丰富的实践证明,区域政策和区域协议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不是一个需要讨论是否可行的问题。作为法治一体化路径,区域政策群、具备区域法治特征是对区域政策形式和内容的要求,而区域政策和区域法律之间的角色交互与相互实现,也是粤港澳大湾区政策法治化的重要考量因素。区域协议可分为区域行政协议、区域司法协议和区域民事协议三种类型,其法律效力及等级、履行和纠纷解决方式各有不同。在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和区域判例法是推进法治一体化的重要路径。在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全面管治权理论的背景下,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粤港澳制定实施示范法的实践,以及粤港澳法律语义规范结构与示范法相匹配等因素为区域示范法发挥作用提供了可能。在实体法——程序法——冲突法的链条中,制定区域实体法示范法有利于根据双方的意思自治原则,化解部分区际法律纠纷,减少区际法律冲突。判例法模式分为英美判例法模式、判例式司法解释模式、指导性案例模式和专门法院判例模式。在这四种模式之外,可以在粤港澳大湾区探索建立区域判例法。区域判例法是通过对区域内判例或案例一定形式的确认,使判例或案例背后所体现的法律规则、原则或者解释,成为指导区域内各法院审判案件时统一适用的标准和要求。区域判例法可分为元判例和共通例,应当是粤港澳的共同先例,并为粤港澳共同遵循。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区域立法具有宪法和授权立法的依据。可供粤港澳大湾区选择的区域立法模式主要有国家统一立法、区域合作立法、区域认可立法、区域内特别合作区立法和区域单边立法。
靳聪毅[8](2019)在《站城融合引导下的当代铁路客站规划设计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国家“十三五”发展纲要、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等重要文件的出台,我国铁路交通实现快速发展。铁路客站作为城市交通节点与活动中心,与城市、民众的联系正日益紧密,客站的规划设计将影响到城市的建设发展与民众的出行活动;同时,伴随城市化发展带来的交通出行、环境治理、资源开发等问题,积极推动城市紧凑化建设并提高交通参与量成为助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而客站作为城市交通网络的关键节点,与城市的协同关系仍较为薄弱,站城协同效率有待提高。对此,本文立足当代城市紧凑化发展与高铁交通建设背景,以城市铁路客站为研究对象,以站城融合发展为研究主线,围绕站城融合引导下的客站规划设计展开研究,从交通、社会、环境等层面系统探讨了站城融合引导下客站的设计定位、规划建设及站城协同方式等重要内容,并对影响客站规划设计的关键要素展开详细分析,提出了相应的设计方法与优化建议。最后,结合对国内外客站案例的对比分析,探索了符合国情的新时代铁路客站的设计构想与发展方向。论文分四部分对站城融合引导下的客站规划设计展开研究:论文的第一部分包括1、2两章,为论文的研究基础与背景,其中第1章为绪论,第2章则分析了推动站城融合发展的现实背景与相关要素,明确了城市紧凑化发展对交通的迫切需求及铁路交通参与其中的重要意义。提出紧凑城市建设下的城区多元化发展、土地集约化利用、交通综合化建设、产业协调化布局是推动站城融合的现实背景;而交通技术的进步与铁路客站的更新,亦迎合了紧凑城市的发展策略,成为推动站城融合的基础要素;论文围绕铁路交通与城市发展、民众生活的紧密关系,系统论述了持续推进站城融合的重要性,结合绪论中的研究成果,共同为后续章节的展开做好研究基础。第二部分为第3章,围绕站城融合引导下客站的规划建设与协同方式展开研究,系统研究了客站的设计定位、选址规划、建设布局及站城协同方式等内容,明确了客站应以何种角色、通过何种方式介入城市并与之构建良好的协同关系。首先,客站的设计定位应考虑地区、城市及站域发展的综合需求,通过城市中心与城市边缘的不同选址来带动城市发展、改善交通环境、推动区域更新;其次,客站的建设布局应结合环境、交通等要素,以立体化或半立体化形态来完善客站的功能体系、提高站城协调能力;再者,推动站城融合亦要求二者在交通、社会、环境等层面建立多元化协同关系,通过构建客站枢纽协同城市交通建设、引导客站枢纽与民众生活良好协同、确保客站枢纽与城市环境整体协同等方式,形成客站与城市、民众的整体协同关系,构建起站城融合引导下客站规划设计的研究框架,为后文工作的开展指明方向。第三部分为第4章,在明确站城融合引导下客站的角色定位及与城市协同方式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影响客站规划设计的关键要素展开研究。首先,对内外交通资源的吸纳与整合是巩固客站交通优势、强化站城交通协同的重要基础,通过站城道路衔接、全面引入综合交通并与客站形态良好结合,形成有序的客站交通组织,并利用换乘大厅与换乘单元的构建提高内外交通的衔接、换乘能力;其次,在站内空间的开发建设中应注重对纵向空间的高效利用,以协调站内各功能空间的构成关系,迎合客站空间的立体化、复合化趋势;再者,在站外空间设计中应通过“强-弱”协调方式来处理站前广场与客站建筑的规划设计,通过立体开发与功能整合使广场融入周边环境并提高站房建筑的主体地位,形成主次有序、和谐统一的站外环境;最后,还要结合使用者需求来指导客站空间设计,从环境营造、服务提升、设施改善等方面推动客站空间的“人性化”设计。第四部分为第5、6章,论文选取了国内外具有代表性的客站案例展开研究,对比分析了不同客站的发展模式及站城关系的差异性。围绕我国的交通节点型、日本的区域中心型、欧美的城市触媒型等客站发展模式,重点对其设计理念、规划布局及站城协同方式展开研究,总结出不同模式的成功经验与可鉴之处,形成对我国铁路客站发展现状及站城关系的清晰认识。在此基础上,结合前文研究,总结了站城融合引导下客站规划设计的理念、原则、流程及构建形态,对新时代我国铁路客站的规划设计策略及发展方向进行了思考与探索。综上所述,目前站城融合理念在我国铁路客站规划设计中的运用较为分散,缺乏整体认识与协调组织,但随着我国城市化推进与高铁交通发展,其实施条件已日渐成熟,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通过站城融合理念全面引导铁路客站规划设计,是满足当下中国城市紧凑化发展、构建完善的城市交通体系、迎合高铁交通建设需求的重要举措。论文归纳、整理了有关站城融合引导下客站规划设计的研究内容,形成了相应的研究脉络与内容框架,并由此探索了新时代我国铁路客站的规划设计策略与发展方向,对当代铁路客站的更新发展及与城市协同关系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
马嵘[9](2019)在《全面国际化背景下美国研究型大学国际事务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全面国际化发展的背景下,美国研究型大学正在形成一股“全球模式”。美国的研究型大学作为美国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的先锋力量,是提升美国国家综合实力、国家竞争力和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支撑。高等教育国际化是研究型大学学术发展的重要指标和实现途径,也是高校提升办学质量和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必然选择。本研究力图从高等教育全面国际化发展和高等教育国际化治理的双重视角对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国际事务治理进行分析,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深刻掌握美国研究型大学国际事务治理的组织机构设置、治理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机制。全面国际化发展为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国际事务治理提供了有力组织策略依据。美国研究型大学从全校的层面系统地思考国际化发展,体现出了系统地制定国际化发展战略、有序地、明确地参与国际化活动的特征。从国际事务治理机构的层面来说,建立了校级层面的“国际化建议委员会”,以及“事务型”、“学术型”、“服务型”和“综合型”四种类型的国际事务组织机构协同实施并促进学校的全面国际化发展。国际事务治理结构的核心在于通过制度设计实现国际事务分权共治与集权统一之间的协调。美国教育委员会(ACE)提出的“CIGE全面国际化模式”重点关注国际化战略、课程、教师、学生、研究合作和伙伴关系,这是美国高校全面国际化发展的要素与主要内容。本研究中国际事务治理内容主要围绕高校的学术发展展开,服务人才培养和教学研究。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国际事务治理的主要内容体现出三个特点:全球学术体验与社会实践的融合;大学服务的国际化;多部门协同完成学校国际化事务。为实现并保障全面国际化发展,美国的研究型大学建立了一套稳定的、行之有效并且与学校发展相契合的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国际化管理机构的设置,完善国际事务领导机制,为国际事务治理提供稳定的组织保障;形成强有力的国际事务动力机制、多元参与的共同治理机制和有效的国际事务资源保障机制,从战略规划的制定到国际化的实施都为研究型大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导向、规范、支持和激励作用。本研究对美国12所研究型大学的国际事务治理的组织机构、主要内容与基本机制进行了分析,重点剖析了杜克大学和密西根大学的国际事务治理的组织机构和治理内容。研究发现,两所研究型大学在全面国际化发展过程中,国际事务治理既有相似之处,又存在差异。两所大学的国际事务治理机构都随着学校国际化发展不断变革,在学校内形成了多部门共同治理的良好模式。在国际事务治理的内容上都十分注重培养国际化人才、跨学科科学研究和提供全方位的国际化服务,但是两所学校的国际事务治理结构各具特点与优势,并且形成了十分契合各自学校治理模式和国际化发展的治理体系。在全面国际化背景下,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国际事务治理的研究中,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国际事务治理呈现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模式;领导力、教师参与、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利于促进高校全面国际化的发展;美国研究型大学国际事务治理的组织机构基本上形成了扁平化的“矩阵型结构”,有效地保证了高校全面国际化各项举措的开展与落实。在全面国际化实践过程中,深入贯彻“服务为本”的治理理念,一方面服务人才培养的目标,另一方面实现国际化的精细化管理和全面化管理。结合美国高校的实践经验,为实现我国高校的“双一流”建设目标,就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契合我国研究型大学国际事务治理的组织结构,坚持“服务为本”,构建全面国际化的领导团队,形成共同参与、多元共治的治理主体。
戴了[10](2018)在《香港金融中心影响力分析 ——基于经济促进和金融辐射视角》文中提出香港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具有优质的金融基础设施和国际化的市场,但其经济存在着极大的不稳定性,尤其在九七亚洲金融危机后愈加明显。文章旨在分析香港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对经济促进的影响,并对目前的不足之处提出建议。香港的区域经济发展与内地的政治、经济历来息息相关。香港从贸易港起家,包括金融在内的服务业有着良好的发展基础,后由于地缘政治原因发展了轻工业,但随着政治环境的宽松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制造业向外转移,再次成为以服务业为主导的小型经济体。目前,香港在国际金融中心的排名中有着稳定的位置。金融中心对于经济促进的影响既包括对内自身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也包括对外整个区域乃至国家的金融辐射作用,单纯地分析内部影响或者外部影响,皆难以全面地对其进行分析评估。有鉴于此,本文在分析中遵循了较为全面的思路:内部影响方面,通过产业耦合度以及产业对经济影响的路径,分析香港金融产业的高度集聚对于其经济的影响;外部影响方面,分析了金融辐射对于区域乃至国家经济增长的影响。切合以上分析思路,针对内部影响的分析主要围绕制造业和金融业之间的耦合关系和协调关系。当金融业和制造业耦合度高,资源能够达到高效配置,能够有效促进经济增长。相反,资源禀赋较低的配置则会降低经济的增长率乃至抑制经济的增长。分析香港金融产业和制造业的耦合关系,发现香港经济在80年代的高速增长得益于金融产业和制造业的高度耦合度,而伴随着内地的改革开放和资本缺口扩大,香港金融产业在九十年代高速发展。同时,香港制造业在高端化进程中受到内地低廉成本的冲击使得制造业迁移至内地,此消彼涨中金融产业和制造业的发展开始失衡。伴随着几次金融危机的冲击,香港经济增速相较于内地放缓,没能很好地分享改革开放的红利。在外部影响的分析方面,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通过金融辐射刺激内地经济增长,并通过金融辐射形成的关联以及进行对外直接投资(Outwar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以下简称OFDI)等手段补足内地资金短板。但是,伴随着我国国家性金融中心的崛起,当下香港的金融辐射能力明显受到影响,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影响力有所下降。不同的历史阶段中国家有不同的需求都表明,香港作为金融中心作用的转变不是偶然的。伴随着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香港迎来了新的机遇。在空心化的产业结构下,香港应更好地服务内地经济。虽然从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金融业务的开展中,香港均在做出深度合作的努力。然而,香港与内地经济却存在脱钩的问题。在人民币国际化的趋势中,在“一带一路”倡议、《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CEPA)、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内外合作机制下,香港仍应探索加强服务内地经济的途径。
二、纽约城市发展对上海的启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纽约城市发展对上海的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1)湾区经济研究综述(论文提纲范文)
一、湾区经济的基本特征 |
(一)湾区经济及其特征 |
(二)湾区经济的形成机制 |
(三)湾区经济模式 |
(四)湾区经济的空间结构 |
(五)湾区经济发展的阶段性 |
(六)湾区经济协调发展 |
(七)湾区经济区域治理 |
二、世界三大湾区研究现状 |
(一)世界三大湾区共同研究 |
(二)纽约湾区经济研究 |
(三)东京湾区经济研究 |
(四)旧金山湾区经济研究 |
三、中国湾区经济研究现状 |
(一)有关中国湾区经济布局与政策的研究 |
(二)有关粤港澳地区的湾区经济研究 |
(三)有关长三角地区的湾区经济研究 |
(四)有关环渤海地区的湾区经济研究 |
四、中外湾区经济比较 |
五、结论 |
(2)现代性视角下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非正式科学教育相关研究 |
(二)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研究概况 |
(三)现代性相关研究 |
(四)文献述评 |
三、研究设计 |
(一)现代性与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关系 |
(二)理论基础 |
(三)具体方法 |
(四)研究思路 |
(五)研究内容 |
四、核心概念 |
(一)现代性 |
(二)非正式科学教育 |
第一章 “侍奉上帝”与宗教信徒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前殖民时期的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前殖民阶段的美国社会发展样态 |
(二)前殖民阶段的非正式科学教育概况 |
二、“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清教政治模式在殖民地初步践行 |
(二)殖民地经济贸易水平逐渐增强 |
(三)欧洲文化教育传统在北美的沿袭 |
(四)宗教性教育政策法规的颁布实施 |
三、“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教义问答”模式中的家庭教育 |
(二)“社区布道”中的科学知识推广 |
(三)本杰明·富兰克林等人的科学实践 |
(四)“报刊出版”中的科学知识扩散 |
四、“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为开拓“新耶路撒冷”而教 |
(二)教育类型与方式分散多样 |
(三)以立法巩固教育的宗教性 |
(四)教育的实用性倾向日渐凸显 |
五、“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宗教神性对自然人性的无情宰治 |
(二)“杂乱拼凑”的教育师资队伍 |
(三)“潜匿于神学体系中的科学知识” |
(四)非正式科学教育层级化明显 |
第二章 “科学立国”与“国家公民”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新生国家为自由民主而战 |
(二)“旧科学”的落寞与“新科学”的荣盛 |
(三)“大觉醒运动”与西进运动的发展 |
(四)以立法形式巩固民主政治观的实践 |
二、“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培育民族情感”的场馆科学实践 |
(二)“宣扬理性”的公共讲座与科学博览会 |
(三)“知识福音”与教会性科学知识推广 |
(四)政治主导的科学知识推广实践 |
(五)职业科学人的热情参与 |
(六)“公民社会塑造”与科学新闻出版 |
三、“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科学立国”成为核心价值诉求 |
(二)“宗教性的消退”与“世俗化的觉醒”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具有国家化倾向 |
(四)注重借鉴西欧教育的优质经验 |
四、“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立国之师”的质量参差不齐 |
(二)“科学立国”存在严重的路径依赖 |
(三)“科学立国”的实利主义倾向显现 |
(四)“国家公民培育”面临“肤色歧视” |
第三章 “技术时代”与“科技理性人”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内战对美国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助推 |
(二)“手工训练运动”的兴起与发展 |
(三)进步主义运动与进步教育实践 |
二、“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教会推行的“科学肖陶扩之旅” |
(二)“政府推动”的技术知识推广 |
(三)“报刊科学”中的科技知识传递 |
(四)科学场馆的科学知识宣传 |
(五)技术行会的产业技能培训 |
(六)“新闻媒体人”的科技资讯传播 |
三、“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以培育具有技术理性的产业人为目标 |
(二)教育内容更注重生产实用性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遵循“新闻模式” |
(四)“新闻人的出场”与“科学人的隐退” |
四、“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唯技术理性的价值取向盛行 |
(二)科学新闻的“碎片化”与“主观化” |
(三)伪科学与迷信冲击下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四)非正式科学教育出现衰退迹象 |
第四章 “科学危机”与“批判理性人”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科学危机”激化了美国社会发展矛盾 |
(二)“莫斯科的威胁”与“华盛顿的警觉” |
(三)公众“科学万能论”价值观的消解 |
(四)“经济起落”与非正式科学教育的“颠簸” |
二、“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新闻科学”的“荧幕化”与内容“专精化” |
(二)增强公众科学鉴别力的“电视科学” |
(三)创设“科学原生态”的场馆科学模式 |
(四)“共筑科学理解力”的“科学共同体” |
(五)“从做中学”的社区化科学教育 |
三、“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理解科学”的政治取向较为明显 |
(二)理性批判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三)“现代公众”概念的逐渐清晰化 |
(四)科学与消费的联姻:“科学广告”盛行 |
四、“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消费文化对公众理智精神的侵蚀 |
(二)科学在公众视野中的形象滑落 |
(三)迷信和虚假内容仍然充斥其中 |
(四)公众定位从“知识缺失”转向“理解缺失” |
第五章 “交往社会”与“实践理性人”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科学哲学的“生活实践转向” |
(二)知识生产模式的后现代转型 |
(三)社会转型对非正式科学教育提出新要求 |
(四)美国社会持续关注科学教育事业 |
二、“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为公众参与科研创设“公共科学领域” |
(二)鼓励实践探索的科学场馆活动 |
(三)推行交互对话的科学传播模式 |
(四)“活动式”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开展 |
(五)“专业化”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 |
三、“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强调公众参与科学的机会平等 |
(二)注重科学参与的交互性对话 |
(三)凸显公众参与科学的情境化 |
(四)关切非正式科学教育的成效测评 |
四、“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公众参与”面临过度商业化的侵蚀 |
(二)科学人与公众的科学理解错位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缺乏自我批判反思 |
(四)公众参与科学的活力受限 |
第六章 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审思:历程审视、影响因素、经验与反思 |
一、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历程审视 |
(一)目标追求:从外在的目的转向本体的目的 |
(二)教育内容:从有序的科学转向跨界的科学 |
(三)实践模式:从单向的灌输转向双向的交互 |
(四)“自我批判”:从依附性发展转向批判性发展 |
二、影响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因素分析 |
(一)美国文化传统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二)资本主义精神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三)分权自治政治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四)科学自身发展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三、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良性发展的实践经验 |
(一)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目标和内容清晰 |
(二)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实施模式多元化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社会支持力度高 |
(四)非正式科学教育更强调成效评价 |
四、美国经验对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启示与反思 |
(一)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现实困境 |
(二)美国经验对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启示 |
(三)理性反思美国经验的本土化转译 |
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改革年表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 |
(3)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历史演进研究(1933-201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兴起 |
(二)我国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法规亟待完善 |
(三)美国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具有借鉴价值 |
二、文献综述 |
(一)关于处境不利学前儿童的研究 |
(二)关于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研究 |
(三)关于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研究 |
(四)已有研究述评 |
三、概念界定 |
(一)学前儿童 |
(二)处境不利学前儿童 |
(三)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 |
四、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五、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突出权利公平: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肇始与滥觞(1933-1963年) |
一、美国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的嚆矢 |
(一)个人慈善与公共支持:昙花一现的幼儿学校 |
(二)工业化、城市化与工作母亲:短暂辉煌的日托所 |
(三)社会改良与公民培养:异军突起的免费幼儿园 |
二、权利公平取向的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肇始 |
(一)经济危机促使国家干预理念兴起 |
(二)新政立法实现联邦政府权力扩张 |
(三)儿童科学蓬勃发展激发干预动力 |
三、权利公平期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内容 |
(一)明确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权利 |
(二)厘定具体事项管理以及教师培训 |
(三)组建专业指导委员会 |
四、权利公平期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实施 |
(一)兴建紧急保育学校,精准保障不利儿童 |
(二)构建师资培训体系,有效破解供给困境 |
(三)建立专人监督制度,强化政策执行体系 |
五、权利公平期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影响 |
(一)确认了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的政府责任 |
(二)促进了社会对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的认可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聚焦机会公平: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确立与发展(1964-1987年) |
一、社会危机与“伟大社会”改革 |
(一)贫困战争奠基教育平等改革运动 |
(二)民权运动下社会公众认知的转变 |
(三)智力变化论和贫困文化论的指引 |
二、机会公平期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内容 |
(一)明确教育机会公平的核心旨趣 |
(二)制定项目运行与实施具体事项 |
(三)关照师资队伍培育与建设 |
三、机会公平期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实施 |
(一)建立提前开始中心,打破贫困代际传递 |
(二)借助增量资金支持,激励增加学位供给 |
(三)应对教师数量挑战,保障基本师资水平 |
(四)出台绩效执行标准,推进保教规范运行 |
四、机会公平期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影响 |
(一)促使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有法可依 |
(二)推进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公平进程 |
(三)忽视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质量提升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探寻兼顾机会的质量公平: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调整与延伸(1988-2001年) |
一、危机呼唤教育改革 |
(一)质量危机催生教育优异改革运动 |
(二)学前教育质量研究新进展推进干预理念转型 |
(三)女性独立意识崛起促进学前教育需求再增长 |
二、兼顾机会的质量公平期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内容 |
(一)确立提升质量的核心目标与纲领 |
(二)明晰扩大教育机会的发展方向 |
(三)扩大处境不利学前儿童年龄范围 |
三、兼顾机会的质量公平期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实施 |
(一)落实投入增长机制,增加保教需求供给 |
(二)低龄延伸扶助对象,科学破解贫困危局 |
(三)设立专项改进资金,探寻质量突围路径 |
(四)明确教师最低资格,多举提升师资质量 |
(五)修订绩效执行框架,监管保教过程质量 |
四、兼顾机会的质量公平期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影响 |
(一)实现保教质量的稳步提升 |
(二)形成了多样化的发展格局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追求结果公平: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深化与转型(2002-2019年) |
一、弥合差距与新世纪蓝图设计 |
(一)理想现实鸿沟推动改革再出发 |
(二)社会投资理论引领治理新战略 |
二、结果公平期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内容 |
(一)强化学前教育的地位属性 |
(二)明确学习结果的政策指向 |
(三)推进政策间的协调与整合 |
三、结果公平期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实施 |
(一)强化学习内容要求,制定学习结果框架 |
(二)推进专项家访计划,构建良好家庭生态 |
(三)应对入学准备挑战,引导师资水平提升 |
(四)建立质量评级系统,助力缩小学业差距 |
(五)创新联邦地方关系,强化区域治理能力 |
四、结果公平期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影响 |
(一)推动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走向实质公平 |
(二)实现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体系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演进的审思与启示 |
一、探根究底: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演进的影响因素 |
(一)政治经济气候变化的形塑 |
(二)域外国家的示范效应压力 |
(三)价值理论研究推进的牵引 |
(四)问题源流建构的本源诉求 |
二、规律寻绎: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演进的历史经验 |
(一)以立法完善为机制保障 |
(二)以专项项目为主要载体 |
(三)以综合干预为内容构成 |
(四)以家庭发展为重要辅点 |
(五)以效果评估为促进手段 |
三、透视现实: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现存问题 |
(一)政出多门的政策法规体系 |
(二)薪酬无力的师资队伍建设 |
(三)后继乏力的财政投入机制 |
(四)阻滞效力的府际利益博弈 |
四、经验借鉴: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演进对我国的启示 |
(一)秉持公平导向,建立倾斜补偿机制 |
(二)加快立法推进,健全政策法规体系 |
(三)借助专项行动,精准靶向弱势儿童 |
(四)引入家庭视角,筑牢儿童发展根基 |
(五)强化绩效评估,动态优化精准施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4)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概念界定 |
一、制度 |
二、制度环境 |
三、制度变迁 |
四、土地制度 |
五、土地制度变迁 |
第三节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内容 |
第四节 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一、技术路线 |
二、研究方法 |
第五节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研究综述与分析框架 |
第一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关于制度变迁理论的研究 |
二、关于土地制度变迁的研究 |
三、总结性述评 |
第二节 理论分析框架 |
一、分析框架:“环境—行为—绩效” |
二、制度环境:历史时间与制度结构的适时耦合 |
三、主体行为:制度环境约束下的利益博弈 |
四、制度绩效:制度变迁的绩效评价 |
第三章 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的演进历程分析 |
第一节 初步探索阶段(1979—1991年) |
一、背景:发展建设资金匮乏 |
二、制度试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 |
三、制度突破: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 |
第二节 快速发展阶段(1992—2004年) |
一、背景:快速发展亟需筹地 |
二、制度试验:原特区内集体土地国有化 |
三、制度创新:原特区外集体土地国有化 |
第三节 基本形成阶段(2005—2011年) |
一、背景:土地历史遗留问题显现 |
二、制度试验:强化土地统一管理 |
三、制度创新:探索存量土地再利用模式 |
第四节 调整完善阶段(2012—2019年) |
一、背景:难以适应城市发展新需求 |
二、制度调整:启动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 |
三、制度试验:原集体土地使用权入市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的演进特征分析 |
第一节 变迁方式:强制性与渐进式并存 |
一、政府主导下的强制性变迁 |
二、时空维度上的渐进式扩散 |
第二节 变迁过程:制度环境约束下的主体行为选择 |
一、制度环境形塑制度变迁的选择空间 |
二、行动主体的利益博弈推动制度变迁 |
第三节 变迁绩效:利弊与发展相伴相随 |
一、助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 |
二、制度约束下的土地困境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的制度环境分析 |
第一节 制度环境与深圳土地制度变迁 |
一、政治环境与意识形态 |
二、经济社会环境 |
第二节 “时间中”的深圳土地制度变迁 |
一、关键节点的制度供给 |
二、政府主导下的路径依赖性 |
第三节 制度边际上的适时调整 |
一、制度环境的变化 |
二、关键节点的把握 |
三、路径依赖的突破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深圳土地制度变迁中的主体选择行为分析 |
第一节 土地制度变迁相关行动主体及其利益诉求 |
一、政府的利益诉求 |
二、原村民的利益诉求 |
第二节 土地制度变迁的主体利益博弈分析 |
一、博弈模型构建 |
二、利益博弈均衡分析 |
第三节 不同制度安排下原村民的选择行为分析 |
一、“统征”过程中原村民的选择行为 |
二、“统转”过程中原村民的选择行为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的绩效评价分析 |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分析 |
一、土地利用现状 |
二、土地利用结构的时空变化 |
第二节 土地利用效率分析 |
一、土地利用强度 |
二、地均产出水平 |
三、土地利用方式 |
第三节 土地利用效益分析 |
一、经济效益 |
二、社会效益 |
三、生态效益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深圳土地制度的创新发展路径研究 |
第一节 现行土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土地产权尚不够明晰 |
二、资源配置方式较低效 |
三、增值收益分配不公平 |
第二节 典型地区经验借鉴 |
一、英国经验借鉴 |
二、新加坡经验借鉴 |
三、纽约经验借鉴 |
四、香港经验借鉴 |
第三节 突破现有制度约束的可能路径 |
一、明晰产权,以确权促土地规范流转 |
二、完善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力量 |
三、利益共享,构建增值分配公平机制 |
四、简政放权,完善土地相关法律法规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研究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一、深圳土地制度变迁是特定制度环境约束下的产物 |
二、深圳土地制度变迁具有独特的演进历程与多元特征 |
三、深圳土地制度变迁具有重要的历史性贡献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一、存在的不足 |
二、进一步的讨论 |
参考文献 |
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 |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5)“二战”以来美国高校成人教育功能演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
二、核心概念界定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四、研究内容 |
五、研究思路与方法 |
六、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美国高校成人教育的历史溯源 |
第一节 美国高校成人教育实践的积累 |
一、教育对象向成人拓展:赠地学院运动 |
二、形式制度化探索:大学推广运动 |
三、新生力量的出现:初级学院运动 |
第二节 美国成人教育理论的探索 |
一、桑代克——美国成人教育理论研究科学基础的奠基者 |
二、林德曼——美国成人教育理论研究的先驱 |
本章结语 |
第二章 促进国家及社会发展功能显着时期(“二战”爆发到20世纪50年代末) |
第一节 主要功能突显的动因 |
一、“二战”期间国家对各方人才的迫切需要 |
二、战后社会、经济与政治的影响 |
三、大学社会服务职能的发展与促进作用 |
第二节 促进国家及社会发展功能的具体表现 |
一、战时开展短期培训和函授教育 |
二、为战后服役和退伍军人提供教育机会 |
三、开展公民教育、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 |
第三节 促进国家及社会发展功能的价值意蕴 |
一、满足战时对各项人才的需求 |
二、维护和推动战后国家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
三、增强国际竞争力 |
本章结语 |
第三章 促进成人职业发展功能显着时期(20 世纪60 年代到70 年代初) |
第一节 主要功能演进的动因 |
一、社会环境对成人职业发展的影响 |
二、相关法案政策的颁布、引导与支持 |
三、人力资本理论的提出与影响 |
第二节 促进成人职业发展功能的具体表现 |
一、社区学院的快速发展及其对成人职业发展的促进 |
二、培养企业员工与各类专业人员 |
三、第二代远程教育模式的运用及教育方式创新 |
第三节 促进成人职业发展功能的价值意蕴 |
一、促进不同水平成人的职业发展 |
二、满足不同职业领域成人的需求 |
三、为企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培养了必要的人力资源 |
本章结语 |
第四章 促进成人终身学习功能显着时期(20 世纪70 年代中期至今) |
第一节 主要功能演进的动因 |
一、后工业社会的影响 |
二、相关法案政策的颁布、引导与支持 |
三、现代国际终身教育思潮的影响 |
第二节 促进成人终身学习功能的具体表现 |
一、非传统高等教育机构勃兴 |
二、融合多元教育领域 |
三、运用现代远程教育模式 |
第三节 促进成人终身学习功能的价值意蕴 |
一、推进成人教育机会的扩大化 |
二、满足成人多元化的学习需求 |
三、推进美国学习型社会的构建 |
本章结语 |
第五章 美国高校成人教育功能演进的省思 |
第一节 美国高校成人教育功能演进的特征 |
一、从服务国家与社会到强调个体价值 |
二、阶段边界的模糊性 |
三、影响因素的复杂性 |
四、功能作用的实用性 |
五、社会需求、个人需求与高校成人教育发展之间的平衡性 |
第二节 美国高校成人教育功能演进对我国高校成人教育功能发挥的经验借鉴 |
一、政府适当引导支持,建立健全成人教育法律体系 |
二、基于终身学习视角,树立正确的高校成人教育功能观 |
三、整合各类高等院校,彰显成人教育功能定位差异与特色 |
四、融合多种教学方式,增强高校成人教育灵活性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6)美国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结构安排 |
1.5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相关概念的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湾区 |
2.1.2 湾区经济 |
2.1.3 高新技术产业 |
2.1.4 区域创新体系 |
2.2 理论基础 |
2.2.1 创新理论 |
2.2.2 产业集群理论 |
2.2.3 国家竞争优势理论 |
第3章 美国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的现状与特征 |
3.1 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与发展 |
3.1.1 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 |
3.1.2 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
3.2 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的现状 |
3.3 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的特征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美国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构成及其特征 |
4.1 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的构成 |
4.1.1 人才培养体系 |
4.1.2 科技研发体系 |
4.1.3 成果转换体系 |
4.1.4 支持保障体系 |
4.1.5 政府调控体系 |
4.2 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的主要特征 |
4.2.1 大学参与实验室的管理 |
4.2.2 鼓励跨学科的合作研究 |
4.2.3 大学共建联合研究机构 |
4.2.4 高科技企业为大学提供实验室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美国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运行机制 |
5.1 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协同机制 |
5.1.1 国家实验室与企业协同创新 |
5.1.2 高校与企业协同创新 |
5.2 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人才培养引进机制 |
5.2.1 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 |
5.2.2 创新人才的吸收引进 |
5.3 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激励机制 |
5.3.1 推行股票期权激励 |
5.3.2 创新风险投资家激励 |
5.3.3 实施企业联盟机制激励 |
5.4 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融资机制 |
5.4.1 天使投资者资金 |
5.4.2 商业银行资金 |
5.4.3 风险投资资金 |
5.4.4 政府对科技研发的投资 |
5.5 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保障机制 |
5.5.1 创新法律的保障 |
5.5.2 创新政策的保障 |
5.5.3 创新环境的保障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美国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的运行效果与问题.. |
6.1 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的运行效果 |
6.1.1 提高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出水平 |
6.1.2 带动区域经济产出的增长 |
6.1.3 改善湾区的就业情况 |
6.2 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存在的问题 |
6.2.1 创新体系面临科研经费投入的制约 |
6.2.2 高科技出口限制政策冲击创新体系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美国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运行的经验 |
7.1 推动高新技术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 |
7.2 发挥湾区政府协会区域协调功能 |
7.2.1 推进区域联合协作机制的建立 |
7.2.2 完善区域公共服务的供给 |
7.2.3 制定和规划湾区经济发展方案 |
7.3 构建高效专业的创新服务体系 |
7.3.1 建立专业的中介服务体系 |
7.3.2 拥有完善的交通网络 |
7.3.3 形成相关产业协同发展格局 |
7.4 营造多元化包容性的外部环境 |
7.4.1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
7.4.2 形成容忍失败的湾区文化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对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启示 |
8.1 中国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的目标和挑战 |
8.1.1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背景与现状 |
8.1.2 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目标及其优势 |
8.1.3 构建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的挑战 |
8.2 对加快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建设的启示 |
8.2.1 加快建设基础设施,促进生产要素流动 |
8.2.2 大力培育引进人才,积极鼓励自主创业 |
8.2.3 建立区域协调机制,合理分配区域资源 |
8.2.4 构建协同创新体系,激发湾区创新活力 |
8.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7)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的研究文献 |
(二)关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研究文献 |
(三)关于区域法治一体化的研究文献 |
(四)关于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研究文献 |
(五)关于区际法律冲突的研究文献 |
(六)关于区域政策的研究文献 |
(七)关于区域协议的研究文献 |
(八)关于区域示范法的研究文献 |
(九)关于区域判例法的研究文献 |
(十)关于区域立法的研究文献 |
(十一)香港澳门学者的有关研究文献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
(二)历史研究方法 |
(三)比较研究方法 |
(四)案例分析方法 |
(五)逻辑推理方法 |
第一章 粤港澳大湾区和区域法治一体化概述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的由来和依据 |
一、粤港澳大湾区的历史演变 |
(一)珠江三角洲沿海经济开放区 |
(二)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珠江三角洲地区) |
(三)大珠三角 |
(四)泛珠三角区域 |
(五)国家级新区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
(六)粤港澳大湾区 |
二、作为经济区域的湾区:湾区的逻辑起点 |
三、区域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的理论依据 |
第二节 区域法治一体化解析 |
一、法制与法治、区域法制与区域法治的区别 |
二、“一体化”概念的界定 |
三、区域法治一体化的概念及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
四、区域法治一体化的阶段及表现形式 |
(一)“握手”——区际法律合作阶段 |
(二)“穿衣”——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制度阶段 |
(三)统一标准——区域法律标准阶段 |
(四)法律融合——区际法律融合阶段 |
五、是否存在区域法治一体化?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与世界三大湾区法治情况的比较 |
一、世界三大湾区的区域组织 |
(一)纽约湾区的区域组织 |
(二)旧金山湾区的区域组织 |
(三)东京湾区的区域组织 |
二、世界三大湾区的政策和法律制度 |
(一)纽约湾区的政策法律制度 |
(二)旧金山湾区的政策法律制度 |
(三)东京湾区的政策法律制度 |
三、各湾区区域组织、政策法律制度的比较 |
第二章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基础理论分析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问题的由来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可行性分析 |
一、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是否属于伪命题? |
(一)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是否违背港澳基本法精神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能否实现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 |
(一)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理论基础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现实基础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构成要素 |
一、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概念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目标 |
三、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内容 |
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组织 |
第四节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选择 |
一、现有路径之梳理 |
(一)硬法路径 |
(二)软法路径 |
(三)硬法和软法之外的松散型法制协调路径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的选择方法 |
(一)解决一国内不同法域法律冲突而不是解决一国内同一法域不同区域法律冲突的方法 |
(二)中央协调为主而不是地方协调为主的方法 |
(三)法律为主而不是政治为主的方法 |
(四)软法为主而不是硬法为主的方法 |
(五)发现自然法法则而不是逻辑演绎推理的方法 |
(六)政府主导与民间推动并行而不是单一的方法 |
(七)紧密型而不是松散型的法制协调方法 |
(八)区别对待而不是全面调整的方法 |
三、可供选择路径之排除 |
第三章 区域政策: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一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政策的现状 |
一、国家级区域政策群 |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政策群 |
(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政策群 |
(三)国家级新区政策群 |
(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政策群 |
(五)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群 |
(六)《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政策群 |
(七)“一带一路”政策群 |
(八)其他国家级区域政策 |
二、省级区域政策群 |
(一)广东省政策群 |
(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策群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政策的法治化考量 |
一、区域政策群——区域政策法治化的结构形式要求 |
(一)区域政策群具有完整科学的政策体系结构 |
(二)以“群”作为归类手段有利于协调区域政策间的冲突 |
二、具备区域法治特征——区域政策的内在要求 |
(一)区域法治的空间属性 |
(二)区域法治依赖区域政策之治 |
(三)区域法治的自发性和区域政策的引导性 |
三、角色交互——区域政策与区域法律的衔接融合 |
(一)区域政策与区域法律的关系:角色交互 |
(二)区域政策与区域法律的相互实现 |
第四章 区域协议: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二 |
第一节 粤港澳地区签署区域协议的现状 |
一、区域行政协议 |
(一)内地、香港、澳门相互之间签署的CEPA |
(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 |
(三)《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粤澳合作框架协议》 |
(四)《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 |
二、区域司法协议 |
(一)内地与香港的区域司法协议 |
(二)内地与澳门的区域司法协议 |
(三)香港与澳门的区域司法协议 |
三、区域民事协议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议操作分析 |
一、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议的法律效力及等级 |
(一)区域行政协议的法律效力及等级 |
(二)区域司法协议的法律效力及等级 |
(三)区域民事协议的法律效力及等级 |
二、粤港澳法律规范与区域协议的关系 |
三、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议的履行 |
(一)区域行政协议的履行 |
(二)区域司法协议的履行 |
(三)区域民事协议的履行 |
四、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
(一)区域行政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
(二)区域司法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
(三)区域民事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
第五章 区域示范法: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三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概述 |
一、粤港澳地区制定实施区域示范法的现状 |
(一)大陆地区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民事法律适用示范条例 |
(二)深圳经济特区涉港澳民商事关系法律适用条例(建议稿) |
(三)统一区际海事冲突法(草案) |
(四)两岸四地合同法示范法·通则(编纂中) |
二、区域示范法的发生语境 |
(一)粤港澳区域一体化的逐步形成 |
(二)殖民地历史下一国多法域的法律冲突 |
(三)中央立法大部分不能适用于港澳的现实 |
(四)现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缺失 |
三、区域示范法的概念和特征 |
(一)区域示范法的概念 |
(二)区域示范法的特征 |
第二节 区域示范法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的障碍 |
一、观念和理论的障碍 |
二、法律技术的差异和法律专家的缺失 |
三、区域示范法涉及事权的局限 |
四、示范法制定思路的局限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可适用性探究 |
一、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需求 |
二、粤港澳大湾区适用区域示范法的政策依据 |
三、粤港澳三地制定实施示范法的实践 |
四、粤港澳法律语义规范结构与区域示范法功能相匹配 |
五、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改革的需要 |
第四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操作分析 |
一、美国和欧盟制定示范法的两种模式 |
二、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制定主体 |
三、区域示范法应表现为判例法还是成文法? |
四、区域示范法应主要应用于区域实体法还是区际冲突法? |
五、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适用领域 |
(一)示范法适用领域是否包含公法? |
(二)示范法的自治性与示范法适用领域的关系问题 |
六、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制定程序 |
(一)选题 |
(二)开展示范法立法题目的可行性研究 |
(三)成立示范法起草专家工作组 |
(四)开展示范法的起草工作 |
(五)审议通过并公布 |
七、区域示范法被粤港澳大湾区立法采用的问题 |
(一)立法权限是否有障碍 |
(二)是否会破坏与其他内地区域的法治一体化 |
第六章 区域判例法: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四 |
第一节 粤港澳制定实施判例法的现状 |
一、香港制定实施判例法的情况 |
(一)香港判例法的制定主体及效力 |
(二)香港判例法在香港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
(三)香港判例法的形成方式和载体 |
二、澳门制定实施判例法的情况 |
(一)澳门的判例与统一司法见解制度 |
(二)澳门统一司法见解制度基本情况 |
三、广东省制定实施判例法的情况 |
(一)法院系统的案例指导制度 |
(二)检察系统的案例指导制度 |
(三)公安系统的案例指导制度 |
第二节 粤港澳判例制度的比较 |
一、名称上的差别 |
(一)判例概念群 |
(二)先例概念群 |
(三)案例概念群 |
(四)司法解释群 |
二、效力上的差别 |
三、形式和内容上的差别 |
(一)香港判例法的形式和内容 |
(二)澳门统一司法见解的形式和内容 |
(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的形式和内容 |
第三节 判例法的模式分析 |
一、英美判例法模式 |
二、判例式司法解释模式 |
(一)日本的统一法令解释制度 |
(二)澳门的统一司法见解制度 |
(三)中国内地的判例式司法解释 |
三、指导性案例模式 |
四、专门法院判例模式 |
第四节 粤港澳大湾区适用各种判例法模式的可行性 |
一、英美判例法模式能否在广东、澳门适用 |
(一)英美判例法模式能否在广东适用 |
(二)英美判例法能否在澳门适用 |
二、判例式司法解释模式能否在粤港澳大湾区适用 |
三、指导性案例模式能否在香港、澳门适用 |
四、专门法院模式能否在粤港澳大湾区适用 |
第五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判例法模式的建构 |
一、区域判例法的概念 |
二、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判例法的构成条件 |
(一)区域判例法应当是粤港澳的共同先例 |
(二)区域判例法应当为粤港澳共同遵循 |
三、区域判例法的适用主体 |
四、区域判例法的制定程序 |
(一)粤港澳三地法院签署协议 |
(二)筛选和确认区域判例法 |
(三)报请程序 |
五、区域判例法的适用领域 |
第七章 区域立法: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五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立法的现状 |
一、广东省立法现状 |
(一)我国的现行立法体制 |
(二)广东省及珠三角九市的地方立法权 |
(三)广东省范围内区域立法的实践 |
二、香港立法状况 |
(一)香港成文法的制定主体 |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的特点 |
三、澳门立法状况 |
(一)殖民统治时期的立法状况 |
(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状况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立法的合法性依据 |
一、宪法 |
二、授权立法 |
(一)授权国务院立法 |
(二)授权经济特区立法 |
(三)调整适用法律授权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立法模式 |
一、国家统一立法 |
二、区域合作立法 |
三、区域认可立法 |
四、区域内特别合作区立法 |
五、区域单边立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8)站城融合引导下的当代铁路客站规划设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我国城市化问题日益严峻 |
1.1.2 我国铁路交通步入快速发展期 |
1.1.3 铁路客站与城市发展的协同效率不足 |
1.2 相关概念解析 |
1.2.1 紧凑城市(Compact city) |
1.2.2 站城融合(Integration of station and city) |
1.2.3 铁路客站(Railway station) |
1.2.4 协同方式(Cooperative mode)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关于紧凑城市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2 关于站城一体开发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3 关于铁路客站规划设计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4 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目的与意义 |
1.4.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2 研究目的 |
1.4.3 研究意义 |
1.5 研究方法、框架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框架 |
1.5.3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6 本章小结 |
第2章 推动站城融合的现实背景及相关要素分析 |
2.1 城市空间的变革发展 |
2.1.1 城市发展理念的转变 |
2.1.2 城市产业结构的布局 |
2.1.3 城市交通系统的完善 |
2.2 城市铁路客站的沿革 |
2.2.1 萌芽阶段:以功能需求为主 |
2.2.2 成长阶段:彰显多样的风格 |
2.2.3 更新阶段:体现实用的价值 |
2.2.4 成熟阶段:建立高效的协同 |
2.3 我国铁路交通的全面发展与铁路站点的更新建设 |
2.3.1 普铁网络的优化 |
2.3.2 高铁网络的普及 |
2.3.3 铁路客站的更新 |
2.4 铁路交通对于城市发展的重要作用 |
2.4.1 铁路交通是城市交通体系的完善环节 |
2.4.2 铁路客站是城市交通网络的支撑节点 |
2.4.3 客站枢纽是城市健康发展的助力引擎 |
2.5 持续推进站城融合与协同发展的重要意义 |
2.5.1 符合紧凑城市的建设需求 |
2.5.2 迎合公交都市战略的实施 |
2.5.3 贴合城市居民的生活需求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站城融合引导下客站的规划建设及协同方式研究 |
3.1 客站的设计定位分析 |
3.1.1 客站的区域定位 |
3.1.2 客站的城市定位 |
3.1.3 客站的站域定位 |
3.2 客站的选址规划分析 |
3.2.1 客站选址的影响因素 |
3.2.2 客站的选址规划模式 |
3.2.3 客站的选址规划原则 |
3.3 客站的建设布局研究 |
3.3.1 影响客站建设布局的各类空间要素 |
3.3.2 客站的建设布局模式 |
3.3.3 客站的建设布局原则 |
3.4 多元化的站城协同方式分析 |
3.4.1 交通层面:依托客站枢纽协同城市交通体系建设 |
3.4.2 社会层面:引导客站枢纽与民众生活良好协同 |
3.4.3 环境层面:确保客站枢纽与城市环境的整体协同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站城融合引导下客站的规划设计关键要素研究 |
4.1 日益紧密的站城关系推动铁路客站变革发展 |
4.1.1 影响客站变革发展的主导要素 |
4.1.2 站城关系的强化对客站发展的影响 |
4.2 对内外交通资源的吸纳与整合 |
4.2.1 与城市道路系统的有效衔接 |
4.2.2 全面引入城市公交系统 |
4.2.3 与客站空间形态的良好结合 |
4.2.4 协调有序的客站交通组织 |
4.2.5 换乘大厅与换乘单元的引入 |
4.3 客站交通流线的一体化组织 |
4.3.1 客站交通流线的构成 |
4.3.2 客站交通流线的组织方式 |
4.3.3 客站交通流线的组织理念 |
4.4 对站内空间的集中开发与综合利用 |
4.4.1 高效、快捷的交通空间 |
4.4.2 便利、舒适的服务空间 |
4.4.3 对纵向空间的合理开发与综合利用 |
4.5 融入城市环境的站外空间设计 |
4.5.1 满足城市需求的站前广场建设 |
4.5.2 站前广场的规划布局原则 |
4.5.3 站前广场的规划布局模式 |
4.5.4 协调城市环境的客站建筑设计 |
4.5.5 站城融合发展下的客站建筑设计策略 |
4.5.6 “强-弱”协调设计概念的引入 |
4.6 基于使用者需求的客站空间设计 |
4.6.1 高效、协调的外部空间设计 |
4.6.2 动态、灵活的内部空间设计 |
4.6.3 客站空间的人性化设计原则 |
4.7 本章小结 |
第5章 当代铁路客站的发展模式及站城关系研究 |
5.1 我国铁路客站的“交通节点”发展模式及特点分析 |
5.1.1 我国铁路客站的发展现状 |
5.1.2 “交通节点”模式的实例分析 |
5.1.3 “交通节点”模式的特点分析 |
5.2 日本铁路客站的“区域中心”发展模式及特点分析 |
5.2.1 日本铁路客站的发展现状 |
5.2.2 “区域中心”模式的实例分析 |
5.2.3 “区域中心”模式的特点分析 |
5.3 欧美铁路客站的“城市触媒”发展模式及特点分析 |
5.3.1 欧美铁路客站的发展现状 |
5.3.2 “城市触媒”模式的实例分析 |
5.3.3 “城市触媒”模式的特点分析 |
5.4 不同客站的规划设计特点及站城关系的差异性分析 |
5.5 不同的客站发展经验所带来的启示 |
5.5.1 构建完善的城市公交系统并良好衔接客站枢纽 |
5.5.2 强调客站功能的综合开发及与周边地区的协同发展 |
5.5.3 注重对客站空间立体化、集约化、高效化的开发与使用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新时代的铁路客站规划设计策略及发展方向 |
6.1 新时代的铁路客站规划设计理念 |
6.1.1 可持续理念 |
6.1.2 协同理念 |
6.1.3 以人为本理念 |
6.2 新时代的铁路客站规划设计原则 |
6.2.1 以协调城市环境为基础 |
6.2.2 以助力城市发展为目标 |
6.2.3 以满足民众需求为保障 |
6.3 新时代的铁路客站规划设计构想 |
6.3.1 前期策划:基于城市需求引导客站设计定位 |
6.3.2 初期方案:依托设计草案体现站城协同关系 |
6.3.3 设计优化:推动客站各功能要素协调、整合 |
6.3.4 工程建设:降低对城市环境、民众生活的影响 |
6.3.5 运营管理与使用后评价:多方合作保障客站平稳运作 |
6.3.6 改造与更新:立足时代发展确保站城动态协同 |
6.4 新时代的铁路客站功能结构关系 |
6.4.1 交通功能的强化与完善 |
6.4.2 客站空间的立体开发与综合利用 |
6.4.3 客站内外空间的开放式设计 |
6.4.4 城市功能的引入与整合 |
6.4.5 打造与生活接轨、与时代同步的客站空间环境 |
6.5 新时代的铁路客站发展方向 |
6.5.1 城市中心的既有铁路客站 |
6.5.2 城市周边的新建高铁客站 |
6.5.3 串联城区的城际铁路客站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创新点 |
7.3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
(9)全面国际化背景下美国研究型大学国际事务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 研究缘起 |
(二) 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与研究述评 |
(一) 研究现状 |
(二) 研究述评 |
三、主要概念及研究范围界定 |
(一) 美国研究型大学 |
(二) 高等教育国际化与全面国际化 |
(三) 国际事务与高校国际事务 |
(四) 治理与治理结构 |
四、研究方案 |
(一) 研究范畴的限定 |
(二) 研究思路及研究内容 |
(三)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美国研究型大学全面国际化与国际事务治理的背景 |
第一节 美国高等教育全面国际化发展的转向 |
一、美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及全面国际化发展 |
二、美国研究型大学全面国际化的组织策略与管理 |
三、全面国际化发展激发美国研究型大学国际事务组织机构变革 |
第二节 国际事务治理在美国研究型大学全面国际化中的地位与作用 |
一、担负美国研究型大学走向“全球化大学”的新使命 |
二、发挥美国研究型大学全面国际化组织机构的服务职能 |
第二章 美国研究型大学国际事务治理的组织机构设置 |
第一节 美国研究型大学国际事务治理的组织结构 |
一、大学战略规划为建立组织机构奠定制度基础 |
二、高层次的国际化委员会引领高校全面国际化发展 |
三、大学建立专门化的国际事务组织保障机构 |
第二节 美国研究型大学国际事务治理的组织运行 |
一、强有力的国际化领导统筹管理学校国际事务 |
二、设立专门化的国际化管理机构保障国际化战略实施 |
三、建立专业化专门化的国际事务管理团队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美国研究型大学国际事务治理的主要内容 |
第一节 美国研究型大学国际化发展战略制定 |
一、国际化是美国研究型大学战略规划的核心要素 |
二、美国研究型大学国际化战略的制定体现共同治理的理念 |
第二节 美国研究型大学国际化人才培养的教育与教学事务 |
一、学生的国际化是课程国际化的根本动因 |
二、开拓全球教育项目,构建国际化课程体系 |
三、全面贯彻以“服务为本”的国际化治理理念 |
四、以国际化人才培养提升学校的国际化声誉 |
第三节 美国研究型大学国际化学术发展与研究事务 |
一、全面开展教师合作与交流,促进教师的国际化发展 |
二、设立全球或区域研究中心,促进国际化学术研究参与 |
三、制定国际化学术发展政策,提供国际化项目资助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美国研究型大学国际亭务治理的基本机制 |
第一节 美国研究型大学国际事务治理的动力机制 |
一、全面国际化战略是学校国际事务治理的根本动力 |
二、全面国际化发展制度激励是国际事务治理的内生动力机制 |
第二节 美国研究型大学国际事务共同治理机制 |
一、国际化战略制定过程中的共同治理机制 |
二、国际化实践实施过程中多元共治的互动机制 |
三、大学国际事务治理决策机制 |
第三节 美国研究型大学国际事务资源保障机制 |
一、大学全面国际化组织资源保障机制 |
二、大学全面国际化发展资源配置保障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美国研究型大学国际事务治理案例研究 |
第一节 杜克大学国际事务治理案例研究 |
一、杜克大学全面国际化发展现状 |
二、杜克大学国际事务治理体系 |
三、杜克大学全面国际化发展国际事务治理的内容 |
四、杜克大学“二维三级二元”共同治理结构 |
五、杜克大学国际事务治理的特点 |
第二节 密西根大学国际事务治理案例研究 |
一、密西根大学国际化发展现状 |
二、密西根大学国际事务治理体系 |
三、密西根大学全面国际化发展共同治理的内容 |
四、密西根大学国际中心的国际事务共同治理结构 |
五、密西根大学国际事务治理的特点 |
第六章 结论与反思 |
第一节 美国研究型大学国际事务治理的特征与经验 |
一、多元化国际事务治理主体实现全面国际化发展的多元共治 |
二、全面国际化影响因素良性互动促成高校主动推进国际化发展 |
三、以扁平化的“矩阵型结构”保障国际事务治理的有效性 |
四、“服务为本”的治理理念贯穿研究型大学多元化国际事务治理 |
第二节 我国研究型大学国际事务治理的现实路径选择 |
一、构建国际事务治理组织结构,提升我国研究型大学国际化内涵发展 |
二、创建全面国际化的领导团队,形成共同参与、多元共治的治理主体 |
三、坚持“服务为本”,建立高校国际事务治理多元协调互动机制 |
第三节 研究不足与未来研究设想 |
一、研究的可能创新之处 |
二、研究的不足之处 |
三、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1: 美国国际教育协会授予的全面国际化获奖院校名单(2003-2018年) |
附录2: 2018年U.S. News全美排名前100位大学 |
附录3: 卡内基分类Ⅰ类博士/研究型大学名单 |
附录4: 12所美国研究型大学世界四大大学排行榜中的排名 |
在读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10)香港金融中心影响力分析 ——基于经济促进和金融辐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的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的方法 |
1.4 基本结构与主要内容 |
1.5 主要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2章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1 国外文献综述 |
2.1.1 金融中心形成的理论 |
2.1.2 金融中心评判标准 |
2.1.3 金融集聚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理论 |
2.1.4 金融外溢的理论 |
2.2 国内文献综述 |
2.2.1 金融中心成长的理论 |
2.2.2 金融中心评估指标体系 |
2.2.3 金融产业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理论 |
2.2.4 金融发展和金融辐射效应的理论 |
第3章 金融中心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理论框架 |
3.1 金融中心发展 |
3.1.1 金融中心形成及发展 |
3.1.2 金融聚集和金融辐射的关系 |
3.1.3 金融发展和对外直接投资的关系 |
3.2 金融中心对经济增长的作用 |
3.2.1 金融中心发展与经济的关系 |
3.2.2 金融与产业“耦合”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路径 |
3.2.3 金融体系对产业水平、经济增长的传导路径 |
第4章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对其经济的影响 |
4.1 香港及其他各大金融中心演变路径 |
4.1.1 香港 |
4.1.2 其他各大金融中心 |
4.1.3 各大金融中心发展路径比较的启示 |
4.2 香港金融体系与产业协调度的影响 |
4.2.1 模型设计 |
4.2.2 实证分析 |
4.2.3 金融体系与产业协调度的影响的实证分析结果 |
4.3 香港体系结构对产业水平、经济增长的影响 |
4.3.1 模型设计 |
4.3.2 实证分析 |
4.3.3 体系结构对产业水平、经济增长的影响实证分析结果 |
第5章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对内地经济增长的影响 |
5.1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对内地金融辐射效应的分析框架 |
5.1.1 香港通过对外直接投资(OFDI)对内地经济的影响机制 |
5.1.2 香港通过金融辐射对内地经济的影响机制 |
5.1.3 香港金融辐射效应的影响因素 |
5.2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对内地金融辐射效应测算 |
5.2.1 模型设计 |
5.2.2 测算分析 |
5.2.3 金融中心的金融辐射效应测算 |
5.3 香港对外直接投资、金融辐射效应对内地经济增长的影响 |
5.3.1 模型设计 |
5.3.2 香港对外直接投资、金融辐射效应对内地经济影响的实证分析 |
5.3.3 国家性金融中心崛起影响的分析 |
5.3.4 结论及启示 |
第6章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政策建议 |
6.1 香港金融中心面临的挑战 |
6.1.1 香港转口贸易职能弱化 |
6.1.2 资本中介角色的弱化 |
6.1.3 面对我国内地经济崛起被边缘化 |
6.2 香港金融中心的机遇 |
6.2.1 服务人民币国际化,构建离岸人民币金融中心 |
6.2.2 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扩大“一带一路”国家金融服务广度 |
6.2.3 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利用金融科技优势促进区域协同创新 |
6.3 香港金融中心发展建议 |
6.3.1 利用政策过渡区域,构建新型互补关系 |
6.3.2 重新定位香港国际金融中心,扮演新角色 |
6.3.3 特区政府主动作为,加强与内地的合作机制创新 |
第7章 结论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研究拓展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四、纽约城市发展对上海的启示(论文参考文献)
- [1]湾区经济研究综述[J]. 赵作权. 新疆财经, 2021(03)
- [2]现代性视角下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研究[D]. 李青. 四川师范大学, 2021(10)
- [3]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历史演进研究(1933-2019)[D]. 单文顶.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4]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研究[D]. 王江波. 深圳大学, 2020(11)
- [5]“二战”以来美国高校成人教育功能演进研究[D]. 冯琳. 河北大学, 2020(08)
- [6]美国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研究[D]. 刘欣博. 吉林大学, 2020(08)
- [7]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研究[D]. 荆洪文. 吉林大学, 2019(02)
- [8]站城融合引导下的当代铁路客站规划设计研究[D]. 靳聪毅. 西南交通大学, 2019(06)
- [9]全面国际化背景下美国研究型大学国际事务治理研究[D]. 马嵘. 南京师范大学, 2019(04)
- [10]香港金融中心影响力分析 ——基于经济促进和金融辐射视角[D]. 戴了. 辽宁大学, 20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