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家庭培训的起源--兼论儒学与传统家庭培训的关系_家训论文

论中国家庭培训的起源--兼论儒学与传统家庭培训的关系_家训论文

论中国家训的起源——兼论儒学与传统家训的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家训论文,儒学论文,中国论文,起源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 490X(2000)01-107-06

传统家训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根源最为深厚的一个方面,也是我国民族发展历史上的一种最著特色的文化现象。今天,人们在思考如何构筑现代文化、建立现代文明的过程中,已把深沉的目光投向传统家训。无疑,现代文明理所当然地包括了家庭文明;而现代家庭文明的建构,则不能不对传统的家庭教育方式进行借鉴。因此,研究和探讨传统家训,就成为祖国文化遗产挖掘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吸引越来越多的人们关注。

家庭是社会的组织细胞。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总是要在家庭生活中得到反映;同时,社会各个家庭生活的情况如何,对整个社会生活又有着极为深刻的影响。所以,通过协调家庭关系,进而协调社会关系,以致于使国家社会生活形成和谐稳定的格局,这是中国自古以来就极为重视的一个思想传统。传统儒学所倡扬的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这一思想传统的凝炼和体现。

对儒家修平的思想,如果从内容上分开来看,“修身”所注重的是个人知识的积累和道德品质的修养,它属于个人的事;“齐家”主要在于协调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由家长来担负主要责任;“治国平天下”则是属于社会高层统治者的事情。在这几个方面中,个人、家长和高层统治者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地位是不同的,其所担当的义务和应尽的责任也有区别。但是,这几个方面的关系是如此至密,甚至密程度千百年来已经被儒学者们所反复论证。在儒学者们看来,个人修养和个人道德行为的自觉程度的提高,只不过是为了要调适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当然也包括家庭之间的关系),以及加强个人参与社会各类活动的能力(包括知识的增加和技能的提高。这是社会需要的,也是个人所必需的);而整齐家风,则是通过家庭内部成员之间各种关系的正确处理,实现社会各个细胞组织的和谐有序,以此为社会的整体平衡与稳定提供条件;在这样的基础之上,国家的统治者再配合施以一定的措施,即通过各种加强统治的手段,包括强制政治和普施教化等等,从而使国得以治,天下得以平。而无论怎样,在这些有着至密关系的几个方面中,“齐家”的作用和地位甚为特殊。因为就总的情况而言,社会中每个个人都是分属于各个家庭的,个人修养的好坏,个人行为的道德自觉程度如何,不仅与他所处的家庭环境有着密切关系,而且必须首先通过家庭才能实现;而社会中各个家庭的状况是否整齐有序,就更关联着整个社会状况的是否和谐稳定。谁都知道,一个健康的人,构成他身体的各个部分,即他身体的所有肌理组织,也应当是健康的。所以,如果一个社会的组织细胞靡烂不堪,那么,这个社会的整体和谐也是绝不可能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传统儒学的重视家庭生活,重视家庭内部秩序和家庭成员的道德修养,与社会的要求是相契合的。由于这个缘故,传统的儒家文化十分注重家庭的社会功能与作用,重视在家庭内部进行成员之间的规劝与训导;也由于这个缘故,中国传统文化的密林中,传统家训这株大树就显得异常兴旺茂盛。

这样说来,是不是就可以认为中国家训是缘于传统儒学的背景而产生的呢?长期以来,人们把成书于隋朝初期的《颜氏家训》奉为“百代家训之祖”,并把它视为中国家训的起源;近年,又有论者纷纷著文,重新提起对家训起源问题的讨论,其中有的则把中国家训的起源归结为儒家思想普及化的需要。这些论见,都不同程度地缘于这种观点。

其实,如果仅就内容的系统性和全面性而言,《颜氏家训》堪称中国传统家训的第一部,这是毫不过分的。但是,若说《颜氏家训》是中国传统家训的起源,那就相差甚远。对此,已有论者据引《艺文类聚》和《隋书·经籍志》所录“诫子书”、“家诫”书目,作了比较详尽的分析说明。(注:见马玉山:《“家训”“家诫”的盛行与儒学的普及传播》,载《孔子研究》1993年第4期。 )这里,我们可以略作补充的是,除《艺文类聚》和《隋书·经籍志》所录书目情况,还有一些未被二书所收录的家训书目,如见于《三国志·魏书·邴原传》注的三国时魏人杜恕的《家戒》,见于《魏书·张烈传》的北魏人张烈的《家诫》等等。这已足可说明,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已经是中国家训的兴盛时期,而并非到隋初有了《颜氏家训》才出现传统家训。

有论者又以后汉张奂、马援、司马徽诸人的“诫子书”为例,以说明传统“家训”、“家诫”起源于东汉。这也有悖于历史的真实。我们认为,张奂、马援、司马徽等人的“诫子书”,只能说明东汉时已有家训,而绝不能视其为起源。须知,家训作为一种在历史上的曾长期不衰地延续下来的传统文化现象,其产生和发展一定有其深厚的根源;它的形成和兴盛,也一定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递嬗演进。否则,它在历史的长河中就不会显得如此厚重。当然,东汉时传统儒学的广泛传播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传统家训的兴盛,而传统家训又借助于儒学而丰富了其内容,这是无可怀疑的。但是,传统家训的产生却大大地早于东汉之前;它的出现,似乎并不是为了要传播儒家文化,而首先是为了社会的需要。在这一点上,社会的需要比文化本身的需要要深重得多。所以,如果把传统家训与传统儒学联系起来进行考察,是以儒家思想为主流的家训内容与儒学精神的耦合,使得传统儒学能够借重于传统家训而得以广泛传播,而决非因为儒学的兴盛而导致了家训的产生。对于家训的产生,其根本原因只能从社会的需要中去寻找。

以著述形式保存下来的家训书名,多以“家训”、“家诫”称之。这正如有的论者所指出的那样,“训”、“诫”的字义本没多少区别,二者都有“教导”的意思。据许慎《说文》:“训,说教也。”段玉裁注:“说教者,说释而教之,必须之理。”而对“诫”字,《说文》将它与“敕”字互训,二字都有规劝告诫之意。但细细品味,“训”与“诫”的字义差别还是有的:“训”重在于说服训导,除了对受训者说明应当怎样做,还必须申述一定的理由,指出为什么要这样做;而“诫”却重在于对受训者的言行进行一定的规定,偏重于必须怎样做,对为何要这样做则不必说明理由。及至后世,“训”、“诫”的字义发生了演变,二者往往互用,那就真的区别不多了。这种对字义的训释,可以说明在家训发展的历史上,“家诫”与“家训”属于同一类型而无本质上的区别,其意义只在于指明以“家训”称名的《颜氏家训》之前,早已有“家诫”、“诫子书”之类,是家训发展过程中的一种表现形式,而绝不可以说明它们是中国传统家训的起源。因为像家训这样一种传统文化现象,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和不同的发展阶段里,有其不同的存在形式是完全可能的,其本质的认同不应当以它的名称出现为标志,尤其是在追溯这种文化现象的起源的时候,就应当透过对其表现形式的分析,而根据它的功能和内容去认真考察它在历史上的客观存在。

如若非得从字义的训释上解决问题不可,此可以举出古书中的“诰”字。《说文》:“诰,告也。”段玉裁注:“以言告人,古用此字。今则用告字,以此诰为上告下之字。又秦造诏字,惟天子独称之。”这样说来,“诰”实含有以言语来告导人的意思,其中亦有“教导”之义。依段氏的说法,“诰”也有古今字义的变化:最初,凡以言语告人,无论说者和听者的地位尊卑,都可使用“诰”字;后来,“诰”之一般含义为“告”所替代,而“诰”则专用作“以上告下”之字,包括天子告导臣下,父辈告导晚辈,尊者告导卑者,均可使用“诰”字;到了秦代,又造出了一个“诏”字,专用来表称皇帝的诰谕。由此看来,“诰”字的字义尽管历史上变化较大,但其所含诫谕告导之意则是比较稳固的。这里,以《尚书》中的《康诰》、《酒诰》、《召诰》进行粗略分析,从中可窥上古之世家训在诰语中的存在情况。

《康诰》是周武王告诫康叔之言,南宋蔡沈《书经集传》认为它是武王和康叔兄弟之间的家人相语。通观篇中内容,蔡沈的看法是大致不错的。

康叔名封,是武王的同母弟,曾受封为卫侯。武王训诫康叔,欲其在职位上不忘父考文王之训,能“明德谨罚”,以收揽民心。他对康叔说:“亦惟君惟长,不能厥家人,越厥小臣外正,惟威惟虐,大放王命,乃非德用义。”指责康叔居其封国,身为君长,竟不能整齐家风,不能训导臣下,却反而肆意恣行,作威作福,严重地破坏了周王朝的规矩,也违背了父考文王的遗范。其时武王灭纣未久,卫又在殷之故地,民心亦未完全归服于周;而“明德谨罚”是周初统治者在兴周灭殷的过程中得出的一条治理民众的经验性原则。武王拿这条经验性原则并打着父考的旗号来教诫康叔,并告诫他“无作怨,勿用非谋非彝”,期望“用康乂民”,能“以殷民世享”,常保封国。这就可以看出,《康诰》既是君主告诫臣下的训辞,更多的是兄长对弟弟不道的训斥与批评。作为家人相与之言,把它当成一篇家训也是说得通的。

《酒诰》同《康诰》一样,也是武王告诫康叔之辞。篇中,武王针对妹土(殷商故地,在康叔封圻之内)之人酗酒的风气,教诫康叔要重视民风教化,指出“庶群在酒,腥闻在上”,并由此提出“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认为从老百姓的身上可以看到一个君主的作为,要求康叔诫导诸臣百工,使之不湎于酒,进而使民风淳化。值得注意的是,《酒诰》中多称引文王遗训,实包含了以家父家法相教诫的意味。

如果说《康诰》、《酒诰》仍属帝王之诰,那么,《召诰》则属于另一种情况。召公名奭,是周成王的叔父,曾奉命经理洛邑。洛邑既成,成王始政,召公作书致告,达之于王,遂为《召诰》。诰辞中,召公以长辈的身份,反复陈说夏商兴废之事,从历史的教训上来告导成王祈天永命不如以民为本,指出只有以德保民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对于《康诰》、《酒诰》、《召诰》之类,若舍弃训诰者与受训诰者的政治地位不论,而从其双方的血缘家族关系上提出分析,则与传统的家训实无本质上的区别。

《尚书》中还有一篇直接用“训”名篇的《伊训》。伊尹名挚,据传曾是商汤陪嫁的奴隶,后佐助商汤灭桀建立商朝,历经商汤、外丙、仲壬、太甲四帝。太甲嗣位,告祭商之祖庙,伊尹以国家元老的身份对其作训,辞中颇有代其先祖对之教诫明训之意。

须得指出的是,对上述所举《尚书》中的训诰之辞,如果依照家训的惯用名称更换题目,把它们名之为“诫康叔”、“诫成王”或“诫弟”、“诫侄”等,也是能文从字顺的,只不过那帝王之气也就显示不出来了。但这样做实无必要。因为我们所要考察的是家训的历史存在事实,而不当拘限于其名称。

其实,中国古代文献中保存下来的家训资料,有许许多多是实实在在的家人相与训诫之言,而并未冠以“训”、“诫”之类的名称。仍以《尚书》为例,同属训诰之辞而又有家训之义的,还有《梓材》、《无逸》、《君奭》、《立政》诸篇。

《梓材》是《康诰》、《酒诰》的续篇,亦为周武王训诫其弟康叔之辞。本篇大意,在于对康叔“论以治国之理,欲其通上下之情,宽刑辟之用。”(注:见蔡沈:《书经集传》。)《君奭》也是兄弟之间相互劝导之语。关于本篇作者,司马迁《史记·燕召公世家》说:“成王既幼,周公摄政,当国践祚,召公疑之,作《君奭》。”但蔡沈反对这种说法,其《书经集传》说:“乃召公自以盛满难居,欲避权位,退老厥邑。周公反复告谕以留之。”今观该篇,文中多次出现“周公若曰:君奭”、“公曰:君奭”等语,是为周公之词。文中还有“予小子旦”一类话,属周公的自称。故此,《君奭》应为周公所作,以蔡沈之说为是。周公、召公皆武王弟,二人辅佐成王,统继王业。召公欲去,周公挽留他,亦是从周统的大局出发相与劝告,欲其有始有终。该篇实为诰体。作为周公与召公兄弟之间的训诫之言,亦在家训之列。

如果说《君奭》、《梓材》所记录的是兄弟之间的相互劝诫的言论,那么,《无逸》、《立政》则是长辈对晚辈的教诫。这二篇都是周公以叔父的身份告诫成王的言论。《立政》主要是诫成王以任贤用才之道,教导他慎用左右身边之人和国家政要,其中涉及到用人标准和对人才的考察等问题,无非是教成王要知人善任。在《无逸》中,周公诫成王的用意是十分明显而深刻的。概而言之,其大意是教他不要耽于逸乐,而应勤于政事,顾念民力,慎用刑罚。这篇训辞共七章,首章便指出在上位者应知百姓稼穑之艰难;接而以殷商几位享国时间较长的君主为例,告诫成王要以他们为榜样,不要忘记民事之劳;然后举文王之事以作诫,并顺理成章地指出耽于逸乐的危害以及王者应勤恤百姓的道理。从大致情况看,《无逸》是一篇比较完整的家训,其所表达的“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依”的思想观点,对传统家训的影响最为深远。

以上是关于《尚书》中所反映的家训情况。仅此,已足可说明中国传统家训由来之久远。但是,为了慎重起见,我们再略举一下其他文献资料的情况。

《周易》原本是一部帝王之书,其初旨概以筮卜的形式表达帝王治国牧民、处断大事的道理,因而该书早时实为帝王之家必备的典籍。故此,谁又能肯定那些帝王之家不把它当作家庭教材呢?夫《易》以道阴阳,阳以称男,阴以称女。《系辞》说:“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由此论之,《周易》极为重视家庭中男女协调,和谐相处。又《说卦传》说:“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女也,故称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谓之长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这实际上是依照八卦衍生的顺序,论证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它是否向人们提出,家庭成员之间因血缘相传而构成的某种秩序,从而强调处理好家庭内部关系的重要呢?事实上,《周易》中有家人、姤、震、归妹、蛊等卦辞,专门论及家庭问题,完全可以看作是古人有关家庭关系和家事处理的教诫。其中,尤以《家人》之卦,不仅对家庭中父子、兄弟、夫妇之间的地位进行了规定,提出了妇女在家庭中的行为规范,还就如何正家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分工和关系处理表示了看法。值得注意的是,宋司马光撰《家范》十卷,而首列《家人》卦辞,以此作为全书的纲目;唐人亦在他的《黑心符》中,引述《家人》卦之爻辞指出:“‘无攸遂,在中馈’。《易》之戒也。”可见,把《周易》当作一本有关家训的书,实非笔者的独见。如果从内容上看,后世家训在经纬上可从《周易》中找到相当大的规模,这就毋庸赘述了。

《诗经》为孔子所编定,是我国的第一部诗歌总集,千百年中似乎一直被视作家庭中教育子弟的一本必读之书。据《论语·季氏》:“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又《论语·阳货》:“子曰伯鱼曰:‘女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这是孔子教儿子伯鱼学《诗》的情景,后世称父教为庭训,盖源于此。

《诗经》中还有不少篇章描述家庭教育情景,反映了周代的家训情况。诸如《郑风·将仲子》、《魏风·陟岵》、《小雅·小宛》、《小雅·蓼莪》、《小雅·斯干》、《大雅·抑》等,都有关于家训家教的生动描写。这些诗中,尤值得一提的是《大雅·抑》所叙述的一位忠厚长者教育子女的情况。诗中写道:“于乎小子,未知臧否。匪手提之,言示之事;匪面命之,言提其耳。借曰未知,亦既抢子。民之靡盈,谁夙知莫(暮)成。”把家庭中长辈对晚辈的训导情景,写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这种情况,正是一般家庭教育子女的写照。后世形容尊师严父对后辈子孙的教诫,用“耳提面命”一语为喻,原本此诗。由此,《诗经》在传统家训中的地位和影响亦可窥见一斑。

或许有人问:上述诸书都曾被列为儒家经典,这是否就可以说是先有了儒家而后才产生家训呢?不然。这是因为,儒家经典中所反映的传统家训情况是一回事,而家训中所包含的儒家思想又是另一回事。自谓“信而好古”、“述而不作”的孔子,在裁制坟典的过程中为我们保存下大量古史资料。正因其如此,我们才可以通过这些资料看到早在孔子之前,中国就有了相当发达的家训。然而,即使如此,但在事实上,儒学之对于家训也并非拥有专利。例如,相传为左丘明所作的我国第一部国别史《国语》中,就保存了大量的家训材料;先秦诸子各家之言中,亦有许多关于家教家诫的讨论。不仅如此,就是《战国策》这部以谋臣策士游说各国申述政治主张、开展辩论和斗争为主要内容的著作,也有“家听于亲,国听于君”(注:见《战国策·赵策二》。)的论述,也有王孙贾年十五事闵王而接受母亲训诫的记载。(注:见《战国策·齐策六》。)这许多情况告诉我们,如果把家训的产生看作是缘于儒学普及的需要,则先秦时期乃至孔子之前的大量家训资料的存在就得不到说明,而除儒学内容之外包含其他思想内容的家训也就得不到合理的解释。

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家,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生产组织形式延续了数千年历史。而古代这种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组织形式,也即是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结构方式。在这种经济结构方式下,几乎各个家庭的存在都是以自我生产、自我满足为前提的,生产和交换以及社会联系的范围相对狭小,这就使得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关系相对稳固。正是传统农业社会中的稳定的家庭存在方式,不仅使社会成员间的交流相对滞涩,而且还从相反的方面加大了家庭所担负的社会功能,使得许多本来应当为社会所承担的义务,也集中到了家庭里面,以至于人们生产和生活知识的积累、道德品行的培养,甚至于为政处事能力的提高,都要通过家庭教育或处理家政的实践才能实现。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传统家训的产生和它的高度发达,便是可想而知的了。

据《尚书·尧典》记载,尧在位时挑选耕于历山之下的舜做帝位继承人,对之进行考察的第一项内容,便是看他如何处理家庭关系。当证实舜在“父顽,母嚣,象傲”的家庭环境下,仍能“克谐以孝”,使家庭烝烝以治,又“釐降二女于妫汭,嫔于虞”,以观其处理夫妇关系的能力。这种由家事而推及政事的情况,在当时是极受重视的。后来,舜在准备禅位给禹时,自己总结视民治国的经验,说了一番经国安民的大道理,要禹“克勤于国,克俭于家”(注:见《尚书·大禹谟》。),亦是将家政与国政作了密切联系。由此想来,传统儒学所倡扬的所谓“齐家治国”,是出之有源了,从中亦可窥见中国家训的深厚社会根源。

本来,家训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与训导之言,原出自家庭中传授生产生活知识和教导子女立身做人的需要。因此,追溯家训产生的历史,其起源应当而且是必然地归结到民间生产生活的实践。但是,中国长期的专制统治,从经济和政治上剥夺了普通百姓拥有文化的权利,所以,大量而丰富的民间家训未能用文字记录的形式保存流传下来。这一情况,给我们寻找中国家训产生的真实源头带来了困难。《诗经》有言:“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注:见《小雅·北山》。)专制社会,天下是统治者一家之天下,国家是统治者一家之国家。因此,在专制统治者那里,“家”与“国”、“家”与“邦”总是很自然地相联结;于是,家政与国政、家事与国事,也就没有必要把它们分离开来。加上当时“凡有文字,莫非史官典守”(注:引自《章民遗书·逸篇》。)的文化垄断,普通百姓创造了知识文化但并不占有知识文化,这就使我们今天只能从上古帝王坟典里看到有关家训的最早情况。这种状况,即使到了春秋时期,由于周王室统治的分崩离析,“天子失官,学在四夷”(注:见《左传·昭公十七年》。),文化学术活动开始下移,但也没有发展到向平民普及的时代。就是后来孔子开门设教,企图将文化知识向平民传播开去,而其影响和普及的程度也实属有限。因此,当时的所谓学术下移,充其量也只是移到了诸侯各国的侯王权臣之家和少数世家大族。延至后来的封建时代,由于专制统治的制度并没有改变,百姓的经济地位并没有改变,广大贫民仍然没有机会接受文化知识。但是,因为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为一班士人接受文化并陈述政治意见提供了条件,所以,这时文化学术活动的参与在世族的基础上增加了士人阶层。魏晋南北朝时期家训的兴盛,正是这一情况的典型反映。

尽管在相当长的历史上,普通百姓因政治地位和经济条件的限制而没有留下用文字记载的完整家训,但传统家训在民间所具有的深厚根基,仍可通过对一些史料的分析窥其端倪。据《尚书·尧典》记载,舜在位时,因“百姓不亲,五品不逊”,于是命契做司徒,“敬敷五教”。何谓“五教”?据《史记·五帝本纪》“舜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内平外成。”从司马迁所说,“五教”的内容完全是为处理家庭内部关系的。(注:关于“五教”的内容,说者颇有不同,本人以为当以司马迁之说为是。限于篇幅,此不多说。)“五教”也即“五常之教”。(注:唐张守节:《史记正义》:“契作五常之教。”)当时在“八元”之列,任掌教之官,以五常之教播扬全国,这是有史以来对百姓普施教化的首例明确记载,在后来产生了很大影响。后世家教家训,亦以“五教”为主要内容之一。可想而知的是,契施“五教”并能在全国广泛传播,一定要有相当深的社会基础。如果当时的民人还处在蒙昧未开之时,如果没有社会所能接受这种教化的基本条件,那么,“五教”要能在百姓中顺利推行,就是件难以令人置信的事情。须知,上古尧舜之时,全国统一的文字尚未形成,仅就传播的工具而论,要普遍地施行这种教化就有很大困难。由此推断,当时社会的文明程度已经有了使百姓接受这种教化的可能,至少民间中父子相传、口耳相授的家教家训,是这种教化得以布施的一个重要条件。

又据《尚书·酒诰》,周武王在教诫其弟康叔时,称引父考文王的话说:“我民迪小子,惟土物爱。厥心臧聪听祖考之彝训,越小大德,小子惟一。”意思是说,我们的百姓也常常训导他们的子孙,要懂得爱护土地和财物,要勤于稼穑之事,不要纵于饮宴;那些子孙也常用心听从祖辈的教导,不认为谨于饮宴是小的德行,而把小的德行和大的德行一样地看待。这就向我们透露,周初时候,家教家训已经成了老百姓的一种普遍自觉行为。

《诗经》中的“十五国风”大多出自民间,较多地反映了周代的民情习俗,其中有些诗篇,对当时民间的家教家训情况,亦有所体现。如《郑风·将仲子》,以一个待守闺中的少女的口气,述说她对一位男子相爱而遭到父母兄弟阻拦的情景。篇中反复申说:“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仲可怀也;诸兄之言,亦可畏也。”透过这种描述,我们可以揣测当时这个女子所受的父母之训和兄弟之诫,亦可以看到这个家庭对未出阁的女子匡定家规,施行家教的严格。又如《魏风·陟岵》,描写一个行役在外的男子登山望乡的心境。在这位男子的思绪里,胸中所回荡着的是过去离开家乡时父母的嘱咐和兄弟的叮咛:父亲告诫他要做事勤奋,母亲告诫他要行为谨慎,兄弟劝诫他要与同伴处理好关系。通过这种心理刻画,读者不难想象到这位男子当初离家时父母兄弟对他语重心长地教诲的情形。利用离别之机施行教诫,是最能使受教育接受甚至于永记不忘的,因此,教育的效果也就特别显著。这属于一种特殊情况下的具体的家训,应当说也是中国传统家训在民间的一种常见表现形式。

此外,《诗经·小雅》中亦有一部分诗歌来自民间,其中也有反映当时家训家教情况的作品。如《小宛》中的“螟蛉有子,蜾赢负之。教诲尔子,式穀似之”,用比拟的手法描绘了父母教导儿子修德行善的情况。又如《蓼莪》中的“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用抒情笔法表达儿子对父母顾复之恩的感激,同时也镂画出一幅家庭教育的景象。《诗经》中诸如此类的作品,反映出家教家训在周代的民间就有着浓郁的风气。遗憾的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十分丰厚的民间传统家训很少以完整的形式见诸史料,它的更多、更丰富的内容还有待于深入地研究和挖掘。但是,毫无疑问,民间既是中国传统家训深深扎根的土壤,也是中国传统家训得以产生的现实基础和不竭源头。

综上所述,中国家训的起源,归根到底是源于上古之时人们父子相传、口耳相授的生产生活实践。如果从时间上来断定,则当是伴随着以血缘相系的家庭关系的形成而产生的。若从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来追溯,则早在尧舜时期就有了家训;至殷周时期,家训已相当发达,特别是《尚书》中所记录的帝王训诰之辞和《周易》、《诗经》中的有关家训资料,对后世家训产生了特别重大的影响。如果从家训的内容上进行分析,殷周时期家训所揭示的每一个方面,几乎已经构成了后世家训的主要内容,是以著述形式出现的中国家训的直接源头。故此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是,东汉“家训”、“家诫”的盛行只不过是家训在其发展过程中一个特殊历史阶段的反映,那种把中国家训的产生归结为儒学的兴盛的观点更是缺少依据。

标签:;  ;  ;  ;  ;  ;  ;  ;  ;  ;  ;  

论中国家庭培训的起源--兼论儒学与传统家庭培训的关系_家训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