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成因及对策

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成因及对策

刘玉文[1]2002年在《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成因及对策》文中提出公安民警违法违纪问题是公安机关队伍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本文立足工作实际,针对现行体制等的缺陷剖析了公安民警违法违纪行为形成的原因,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治理措施。 第一部分,剖析公安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成因。文章从叁方面进行了剖析:一是从历史的联系方面进行了简要的分析;二是从体制方面剖析了存在的问题;叁是在前两方面剖析的基础上,结合民警心理和社会环境实际,对利用职权贪污受贿、刑讯逼供、滥用枪支、徇私枉法、玩忽职守、从事非警务活动等六个带普遍性的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剖析,阐述了这几类典型违法违纪行为形成的基本原因。 第二部分,在第一部分分析原因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遏制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一是精简基层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机构,以集中监督权力和监督手段,强化整体防控能力和监督职能;二是改革公安民警考核机制,制定百分制考核标准,以增强考核的透明度,防止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腐败行为;叁是明确“犯罪嫌疑人”的概念,以增强公安民警尊重人权的理念,逐步禁绝刑讯逼供行为;四是增强部分重大疑难或争议较大治安案件裁决书的理性依据,以防止滥用职权违法办案;五是进一步搞好领导班子建设和强化队伍教育培训工作,以提高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整体素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违法违纪行为;六是强化经费保障、推行工资体制改革,以遏制公安民警参与非警务活动的发生。 文章对公安民警违法违纪行为成因的阐释较为详尽,遏制措施的提出较为具体,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价值。

秦玉顺[2]2007年在《浅析民警违法违纪心理成因及对策》文中指出民警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与不良影响,成为队伍建设的一大障碍。深入透视近年一些民警违法违纪的全过程,能清楚地显示民警侥幸心理支配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轨迹。从剖析民警违纪侥幸心理入手,结合铁路公安队伍实际,阐述违纪问题的成因,挖掘问题产生的根源,纠正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片面认识,探讨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防治对策,是文章要义所在。

曹琳[3]2012年在《朝阳市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运行机制研究》文中提出执法监督是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在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历史使命的同时,被赋予了广泛的行政执法权和刑事司法权。公安机关掌握的这些权力犹如一柄“双刃剑”,既可以用来保障人权、巩固政权,同时也可能因为滥用权力而侵犯人权、影响国家政权的正常运行。一旦公安民警利用权力进行违法违纪活动,将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机制的不断成熟与完善,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公安机关执法水平明显提高,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在公安执法活动中日益得以体现,但仍存在着大量的执法问题,执法不严、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甚至有的公安民警在执法活动中出现徇私枉法、执法违法。因此,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安内部执法监督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对加强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的背景和意义及其研究价值进行了理论概述,系统叙述了国内外执法监督研究的历史沿革。从分析我国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发展历程、特点入手,列举总结了朝阳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在深入分析英、法、港、澳四地警察执法监督机制的基础上,得到启示,从而提出完善朝阳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运行机制的对策和措施,为朝阳市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机制的发展完善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途径。

宋剑星, 胡华斌[4]2000年在《戒毒场所管教民警违纪的成因及对策》文中提出戒毒场所管教民警违纪,既影响了公安民警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又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是当前公安队伍建设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王超[5]2015年在《我国基层公安民警执法过程中的道德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些年来,全国各基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基层公安民警违法违纪现象,不断加强民警法制教育,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建设完善民警执法监督机制。然而,基层公安民警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仍然层出不穷。个别民警执法过程中道德缺失,为群众服务意识淡薄,滥用职权、粗暴执法现象严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民警理想信念滑坡,宗旨意识淡薄,法律意识淡薄,执法过程中徇私枉法,索贿、受贿,执法犯法。基层公安民警的法律知识水平在不断提高的同时违法违纪现象却层出不穷。从道德层面究其原因:一是基层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的道德缺失;二是现有的人民警察道德规范不完善,没有对民警执法行为做出具体的,可操作性的道德规定,也未建立相配套的道德评价、道德监督、道德激励等保障机制。这与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的要求是相背离的,基层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依法执法和公正执法,道德制约不可缺失。在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双重要求下加强基层公安民警执法过程中的道德建设,我们要建立健全与人民警察有关的执法、守法以及执法监督的法律体系;建立起严密、完整的执法监督机制;建立基层公安民警执法过程中的道德评价机制;健全执法过程中的道德约束机制;加强针对民警执法过程的道德教育等等。总之,要把他律和自律,伦理制度化和制度伦理化结合起来,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全社会的合力来加强基层公安民警执法过程中的道德建设,从而使基层公安民警真正做到“秉公执法,执法为民”。

马飞[6]2014年在《公安民警职务犯罪及其防范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安民警职务犯罪是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利用自己的特定身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侵犯公民或单位的合法权利,破坏和妨害国家对警察职务活动的管理,依照我国刑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的总称。公安民警职务犯罪给民警自身、被侵害公民、公安机关、国家和法律都带来了难以磨灭的伤害。有效防范公安民警职务犯罪,有利于夯实国家的执政基础,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有利于保证公安机关的战斗力,有利于维护公安民警形象,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此,必须采取优化职业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内外监督,提高奖惩力度、改进警队作风等多方面的对策,坚决预防和遏制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职务犯罪。

李东[7]2007年在《我国现阶段袭警问题的系统分析与防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我国袭击警察事件频频发生并呈上升趋势,已经成为不容回避的事实。从侮辱谩骂、围攻阻挠,到暴力抗法、殴打伤害民警,甚至打砸基层公安机关,更有甚者,在民警亮明执法身份后,一些人仍然叫嚣“打的就是警察!”据公安部统计,自2001年至2005年,公安民警在执法中遇到阻碍或遭到暴力袭击,牺牲的有300余人,受伤的达1.68万余人。“时时有流血、天天有牺牲”,公安民警是和平时期最具危险性的职业,而袭警事件已经成为导致民警伤亡的一个重要因素。袭警行为不仅严重伤害民警的身体健康,而且是对警察执法权威和执法尊严的挑战,更是对国家法律尊严的藐视、挑衅和践踏,对社会正义的严重亵渎。要遏制袭警行为、加强袭警问题的防范、提升民警的执法权威,应从整体角度出发,系统地分析。外因方面,警察执法环境受到法制环境、行政环境、舆论环境、经济软环境、人文素质环境等外部环境的影响。内因方面,主要因素有民警执法思想、执法程序、执法技能、执法艺术以及自我保护意识、自我保护规范、警民关系、心理素质等。本论文将公共管理理论引入袭警问题的系统分析与防范研究领域中,通过系统分析袭警行为发生的原因,运用公共管理中的环境影响和质量管理涉及的过程方法、系统方法、持续改进等理论,提出要从强化袭警问题防范的法治环境建设、优化袭警问题防范的资源条件建设、实施袭警问题防范的过程管理等叁个方面着手解决问题,提升袭警问题防范的效果评价与改进制度建设,实施形象战略管理,这样才能高度树立民警的执法权威,有效遏制袭警行为的发生。本文强调的是目前就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而言,袭警罪的增设并不是当务之急,但要积极争取,关键是要端正态度,苦练基本功,内外兼修,密切警民关系,依法惩处袭警行为,打击敢于公然袭警的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树立民警执法权威。在手段上倡导“事后保护向事前保护拓展、从内部保护向社会保护拓展、从行政保护向法律保护拓展”模式。总之,当前阻碍民警执行职务和暴力袭警事件的发生,有着复杂的社会原因,因此袭警问题的防范要从健全法律法规、完善制度规范、加强岗位培训、增加基层警力、改善警用装备、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改进执法监督、落实救护措施、加强舆论宣传、健全维权工作机制等多方面,标本兼治,进行综合施策和综合治理。最后,关于进一步工作的方向进行了简要的讨论。

胡一杰[8]2014年在《公安机关对网络舆论监督的回应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网络的普及改变了人们的沟通方式、表达方式、生活方式,成为广大民众表达诉求、进行社会监督的重要平台。随着网络媒体的快速发展和网民数量的急剧增加,特别是移动网络快速发展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应用,网络平台已成为民众参与政府部门公共权力监督与制约的主渠道。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重要权力机关,因其执法队伍最为庞大,执法范围最为广泛,执法活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及切身利益最为密切相关,已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网络监督的重点和群众议论的热点。近年来,许多公安干警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违法乱纪问题通过网络舆论被曝光,网络舆论为公安民警职务性违法违纪案件的揭露和调查提供了强大的优势,在促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我们也应该关注到,一些虚假、恶意负面涉警网络舆论会对公安机关合法、合理的公权力行使带来负面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网络舆论监督公安权力的深入开展。但是,网络舆论监督说到底,只是一个监督的手段和工具。网络舆论监督能否对公安权力运行形成真正有效的制约,归根到底还要取决于公安机关领导及其纪检监督部门的回应态度和作为。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公安机关对网络舆论监督的回应目前仍存在着消极应对、观望排斥等现象,严重制约了网络舆论监督功能的发挥。因此,如何妥善解决好公安机关对网络舆论监督的回应问题,更好地发挥网络舆论监督公安权力的正效应、减少负效应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在解读相关概念和理论的基础上,阐述了网络舆论监督与公安权力运行关系,指出两者之间存在着互动的多元关系。通过对网络舆论监督公安权力内外因素的深入分析,阐明了公安机关回应网络舆论对公安权力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论述近年来公安机关积极回应网络舆论监督现状、问题的基础上,指出当前存在着警务公开渠道不畅、网络舆论与公安内部监督未形成合力、网络媒体“把关人”角色弱化、网民监督责任意识淡薄等制约因素。并在分析以上原因的基础上,立足公安实际,提出需从健全警务公开制度机制、构建内外互动回应机制、提升网络媒体和网民素养、维护公安干警合法权益等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优化公安机关回应网络舆论监督的路径,以期着力打造出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公安队伍。

史长明[9]2014年在《当代中国警察形象危机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形象作为一种无形资源越来越受到重视,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民族、政党、一种行业都具其特有的、体现自身特点的具体形象。我国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国家行使治安和行政权力,担负着维护社会秩序,惩治犯罪,保卫国家和人民安全的责任,是与人民群众接触最频繁、最直接的职业,因此,其自身形象的优劣不仅直接影响着公安队伍的执法公信力、而且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声誉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各种社会矛盾变得更加错综复杂,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普遍增强,警察形象成为大众热议话题的同时,正面临着前所未有挑战。近年来,给警察形象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案件层出不穷,例如:河南警察摔婴案、安徽蚌埠警察不作为案、广西警察枪击孕妇案等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强烈反响。由于网络时代的全面来临,警察队伍管理体制弊端、涉警涉法信访案件,警务人员的违法乱纪现象充斥着大众视听神经,看似个案的行为,却导致整个公安队伍陷入形象的困境。论文以当代中国警察形象危机问题为研究内容,在借鉴国内外此类课题的研究成果基础上,阐述了我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概念、含义、性质、及其主要职能以及按照新时期对警察形象的要求。通过对相关文献资料的搜集整理,开展调查问卷活动、剖析典型案例,对当代中国警察呈现出的具体形象危机状况进行研究分析,从警察组织、警察个体、外部环境叁方面因素总结得出警察形象危机形成内外部因素。利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四位一体”的模式,针对危机问题多角度、宽领域、多层次地提出具体的、可行性对策。当前,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历史背景下,理性认识当代中国警察存在的形象危机问题,树立和维护良好的警察形象,不仅是公安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和保障,更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最有效途径。

穆钰颖[10]2007年在《公安机关执法内部监督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列宁曾指出:“常备军和警察是国家权力的重要工具。”1可见,警察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有治安行政管理权,又有部分刑事司法权。表现在执法行为上包括制规权、命令权、指挥权、执行权、裁决权、处罚权和强制权七项权利。2涉及交通管理、户籍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治安和刑事案件查处、拘传、逮捕等20多项具体内容。一、研究的目的警察权的本质就是合法的暴力。3警察权就象一把“双刃剑”,不加节制的警察权不仅预示着民主倒退,而且会给整个民族国家埋下暴力泛滥的祸根,甚至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4所以,对警察权进行制约和监督是必要的,要在公安机关建立完善一个体制健全、运作良好的执法内部监督机制势在必行。我国公安机关的执法内部监督制度于上世纪50年代初期创建,但发展比较缓慢,只是在近十年才有了飞速发展,目前属于研究摸索阶段。本论文研究的理论意义在于通过探悉公安机关执法内部监督的主体、客体、构成及现状,丰富公安机关执法内部监督一般性理论研究。本论文研究的实践意义在于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防止权力滥用;保护办案民警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减少对警察或群众的不法侵害;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防止出现腐败现象;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二、研究的内容本文从行政法学的角度,分四个部分对我国公安机关的执法内部监督机制做一探悉:第一部分介绍了中外警察制度和监督制度的起源、发展和演变。确认警察及其监督制度都是一个历史范畴,都是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出现的。我国古代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警察制度,警察制度是近代维新变法的产物。由于中国近代社会并不是一个“常态的和平社会”,即便警察机构有其执法内部制约机制,它最终也只能发展成为凌驾于法律之上,服务于专制和暴政的工具。第二部分阐述了我国公安机关现行执法内部监督机制的涵义,并重点介绍了构成公安机关执法内部监督的六大体系:警务督察制度、法制部门监督机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警务纪律和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第叁部分通过运用文献研究、归纳法、比较法和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介绍了美国、英国、香港、瑞典、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六个国家(地区)的警察执法内部监督机制,力图通过比较优劣,从中吸取借鉴他国经验,完善我国公安机关的执法内部监督机制。第四部分通过列举大量案例,剖析了内部监督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九大设想:道德法律并用,树立正确理念;建立专职机构,实行垂直管理;规范监督程序,狠抓制度落实;完善执法依据,发挥执法效能;加强队伍培训、提高执法水平;搭建监督平台、完善监督网络;提高民警待遇,实行高薪养廉;内外监督并用、增强监督效果;突出监督重点,坚持严肃执纪。叁、研究的方法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有: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归纳分析法和理论联系实际研究法。文献分析研究是指通过查阅、收集、分析大量有关公安机关执法内部监督制度的文献材料,获取所需的信息、数据和观点,用以支持自己的论点。案例分析法是指有针对性的搜集、挑选、整理有关公安机关及警务人员执法不规范或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并加以分析,从而印证自己做出的结论。比较分析方法是指对有某种联系的同一类事物进行对比,以揭示其规律的方法。本文第叁章采取的是宏观比较和微观比较。宏观比较是把一个国家作为一个整体,综合地比较我国和境内(外)国家(地区)警察内部执法监督制度的异同和优劣;微观比较就是具体的、局部的比较,即就警察内部监督制度的某一个或两个侧面进行比较。归纳分析法是根据对某事物中具有代表性的部分及其属性之间必然联系的认识,得出一般性结论的方法。在本论文中,是从古、今、中、外警察的内部监督制度中归纳分析出其特性与优劣。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方法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警察行政法理论及监督理论知识,同历史教训、现实活动相联系,而用来指导实践的研究方法。

参考文献:

[1]. 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成因及对策[D]. 刘玉文. 四川大学. 2002

[2]. 浅析民警违法违纪心理成因及对策[J]. 秦玉顺.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7

[3]. 朝阳市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运行机制研究[D]. 曹琳. 大连理工大学. 2012

[4]. 戒毒场所管教民警违纪的成因及对策[J]. 宋剑星, 胡华斌.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2000

[5]. 我国基层公安民警执法过程中的道德建设研究[D]. 王超. 山东师范大学. 2015

[6]. 公安民警职务犯罪及其防范问题研究[D]. 马飞. 苏州大学. 2014

[7]. 我国现阶段袭警问题的系统分析与防范研究[D]. 李东. 同济大学. 2007

[8]. 公安机关对网络舆论监督的回应研究[D]. 胡一杰. 复旦大学. 2014

[9]. 当代中国警察形象危机问题研究[D]. 史长明. 东北石油大学. 2014

[10]. 公安机关执法内部监督研究[D]. 穆钰颖. 中国政法大学.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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