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再分析及其对东道国经济的影响_直接投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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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在经济生活中的臣大势力,是当代世界经济中最引人注目的现象之一。但是,在西方占统治地位的正统经济理论中,跨国公司却是一个没有解释清楚的难题。保罗·克鲁格曼在他与茅瑞斯·奥伯斯法尔德合著的权威教科书《国际经济学》第四版中就直言不讳地承认,对于跨国公司的理论解释并不像国际经济学的其它部分那样完善(Krugman and Obstfeld,1997页)。本文将主要依据克鲁格曼提供的思想线索,讨论跨国公司对落后国家经济发展的作用。

一、跨国公司:正统经济理论中的难题

1.跨国公司内部的运作方式与一般的市场交换不同

跨固公司通常都是超巨型的现代化企业。在内部运行机制上,这种企业已经与19世纪的古典资本主义企业有了很大差别,许多企业都更多地引进了分权制的管理模式,如实行多部门式的事业部制,等等。但是从根本上说,跨国公司仍然是一种现代的企业,它与其它企业一样,内部实行的仍然是等级制的管理和运营方式。这样一种在等级制组织内部进行的运作和资源配置,当然与通常的市场交换极为不同。跨国公司内部的运作和经营,就像科斯在他论《企业的本质》那篇经典论文中描述的企业内部的运行机制一样:某种资源被分配给A部门而不是B部门,我被从A部门调到B部门去工作,都不是由于市场价格机制的作用,而仅仅是由于公司管理部门的命令。

跨国公司之所以成了正统经济理论中的难题,主要是由于它内部的这种等级制组织的性质,由于它内部的运作方式与正常的市场交换有本质上的不同。正统的经济理论习惯于仅仅从市场交换的角度来看待人们之间发生的一切往来和协调,它对人们之间非市场交换式的往来和协调原本就缺乏考察和解释。跨国公司这种超巨型的等级制组织的存在和运行成了正统经济理论难以说明的课题,本来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

正统经济理论在说明跨国公司上遇到的困难,本质上就是它在解释现代企业时碰到的困难。由于资本主义时代的企业内部实行严格的等级制,如何解释这种企业存在的必要和内部的运行机制一直是正统经济理论的最大难题之一。自科斯以来现代企业理论的发展,就是正统经济理论解决这个难题的努力。但是直到现在也不能说,正统经济理论对现代资本主义企业的一切主要特征都给出了系统而清楚的解释。跨国公司这种超级的巨型企业不但在规模和复杂性上都与一般企业不是一个数量级,而且,由于其跨国经营的特点还带来了一系列特殊的问题,这些问题是一般的资本主义企业所没有的。这就不能不加大了在理论上说明跨国公司的难度。

跨国公司与普通资本主义企业的最主要不同之处,当然在于它的跨国经营特色。这种跨国经营表现于同一个企业在母国之外的其它国家(东道国)建立分支机构和工厂来进行生产和销售(理论上可以把它们都称作“生产”)。在通常情况下,跨国公司在其它国家生产的产品与它在母国生产的产品是一样的,至少是同类的或相似的。因此,对于跨国公司的理论解释必须说明两个问题:(1)为什么不同国家生产同类产品,为什么某个特定国家生产某类特定产品;(2)为什么在不同国家进行的同类产品生产由同一个企业来组织,而不是在每个国家都由各自国家的本国企业来组织(Krugman and Obstfeld,1997)。

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构成所谓生产的“分布理论”。这个问题其实就是经济活动的区位问题或“生产布局”问题。西方的正统经济理论早已有了相当成熟的理论体系来讨论它。正统的国际贸易理论更是集中于说明产品生产在不同国家之间的分布上。从亚当·斯密和李嘉图以后,正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已经发展出了几代理论体系,它们大体上能够解释清楚什么样的国家将在国际分工中生产哪些种类的产品。

但是正统经济理论在说明第二个问题上碰到了巨大的困难。说明许多个人为什么和怎样结合成一个企业,这本来就是正统经济理论中的一大难题;而要解释许多不同国家的企业为什么和怎样结合成一个巨大的跨国企业,这样一个巨型的跨国企业为什么和怎样在许多不同国家设立小的分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更显得极其困难。

2.在竞争和完善的市场条件下,跨国公司没有存在的必要

困难的根源在于正统经济理论的研究范式以市场的竞争性和完善性为基础。竞争性意味着每一种物品都有许许多多供给者,任何一对一的交易和讨价还价都不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多的好处;市场的完善性意味着任何物品都有一个使其供求相互均衡的价格,任何人都可以按这个价格买到任意数量的该种物品,这个价格既使该物品的供给者从出售该物品中得到了当时客观条件下所能得到的最大好处,也使该物品的购买者得到了他所能得到的一切好处。市场的这种竞争性和完善性集中体现在正统微观经济理论的“完全竞争”市场模型中,但也体现在它的许多其它理论模型中。尽管经济上的现实不断逼迫正统经济理论修改其研究范式,为容纳实际生活中市场的非竞争性和不完全性而建立许多新的理论模型,如垄断企业模型、有关外部性的经济理论,以及不完全信息的经济学,等等。但是一到研究具体领域的经济问题时,正统经济学的理论家们就不由自主地重新回到市场的竞争性和完善性上来,并以这样的市场为基础来展开自己的解释。

确实,如果你认定所有国家的市场都是完善的和竞争性的,跨国公司就成了不仅多余甚至有害的东西,它在现代发达的市场经济中不应当有存身之地:在竞争性的市场经济中,有许许多多企业生产同一种产品。如果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破坏市场的竞争性,在一国境内进行生产的这些企业应当就是其本国的企业,而不应当是外国企业的一个分部,更不应当由同一个巨型企业在许多国家统一组织同类产品的生产。产品市场的竞争性本身就排斥跨国公司在许多国家统一组织同类产品的生产。

对这样一种异议,经济专家们通常会回答说:在当代世界的市场经济中,跨国公司履行着许多不可或缺的功能:它将先进的生产、销售和管理技术从一些国家转移到另一些国家;它具有许多国家的企业所没有的管理和经营能力;许多资金贫乏的国家需要跨国公司所带来的投资资金;一种产品的生产可能分成上下游的许多道不同的工序,不同的工序分布在不同的国家可能更为合适,而跨国公司内部的统一管理会有效率地将分布在不同国家的上下游不同工序整合起来;跨国公司的统一经营可能更有利于将某些国家的特有资源(如石油或热带农产品)和廉价原材科销售到另一些国家,等等。

可是,如果我们以完善的市场为基础来进行考察,跨国公司的这些特殊功能就没有任何必要性。如果市场是完善的,任何技术和能力,甚至各种具有特殊技能的劳动力都应当是正常的商品,更不要说资金、中间产品、资源和原材料这些早已被当作正常两品买卖的“物品”了。只要市场是完善的,就可以用而且也只能用“正常”的市场价格买到所有这一切,通过跨国公司内部的等级制组织来对这些物品实行跨国转移不会带来更高的效率:

——在完善的市场中,任何国家的企业都可以以一个均衡的市场价格购买到先进的生产、销售和管理技术,而不需要通过外国公司在本国的投资来附带地转移这些技术。在现实的市场经济中,以市场交换方式直接购买技术也确实是技术跨国转移的重要方式之一。这种从外国购买技术的方式包括进口设备、进口技术许可、购买国外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等。其实,日本、韩国等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经济高速发展就主要是靠从国外直接购买先进技术来支撑的,它们并不是靠外国企业在本国的直接投资获取快速的技术进步。

——如果市场是完善的,企业就可以以均衡的市场价格,通过付费的咨询、培训和骋用优秀的管理人员等方式来“购买”到足够的管理和经营能力,而不需要外国公司在本国的直接投资“带来”这些能力。如果市场是完善的,那就连国外有特殊技能的各种人才都可以用最合适的价格“购入”,市场经济中屡见不鲜的“猎头”、“挖人”和“跳槽”现象就是明证。在这种完善的市场中,通过跨国公司在国家之间转移经营管理能力和人力资本,只不过是增多了一道不必要的中间环节,让跨国公司这个中间商多扒一层皮,增加了交易费用而已,不会使经营能力和人力资本的跨国转移更有效率。

——如果市场是完善的,缺乏资金的国家完全可以在国际资本市场上以借贷甚至出售股票的方式引进资金,根本不必让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来介入其中。确实,正如克鲁格曼所说:“跨国公司经常充当国际借贷的载体”。“当跨国公司给其海外子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时,外国直接投资就与国际借贷扮演着同样的角色,只是形式不同而已”。但也正是克鲁格曼强调了其它形式的资金跨国转移的存在,我们需要说明的正是为什么要选择直接投资而不是其它形式的资金跨国转移。他还说:跨国公司的存在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反映了从一国到另一国的净资本流动。“有时跨国公司就在当地而不是在母公司所在地为其子公司的扩张筹集资金”,“工业化国家之间存在大量的双向外国直接投资”(Krugman and Obstfeld,1997)。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的经济高速增长时期,韩国就是主要通过政府严格管制下的国际借贷来引进外国资金的,在那之前的很长时期中它几乎一直封杀外国的直接投资。而中国,则自1997年以来资金长期净外流,跨国公司的投资不可能起到任何引进外国资金的作用。

——如果市场是完善的,任何国家的特殊自然资源、廉价的原材料,就都可以以最优的均衡价格在竞争性的市场上出售给任何国家;分布在不同国家的上下游不同工序也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得到有效的整合,而根本不需要通过跨国公司内部的等级制组织来完成这些国际性的初级产品和中间产品交易。在完善的市场中,这些特殊的自然资源、廉价的原材料和中间产品都由其生产所在地的本国企业生产并供应给国际市场,它们的使用看则可以直接从国际市场上购入这些物品,用不着跨国公司在中间插手,跨国组织它们的生产和销售。

3.市场不完善是跨国公司存在的基础

克鲁格曼曾经很精确地概括说:“一个跨国公司在不同国家的经营活动中总存在一些重要的往来:”如分布在不同国家的上下游不同工序间的联系、跨国的技术转移、通过管理而协调各国子公司的行为,等等。“这些往来就是把跨国公司结合在一起的东西”。“但是,国际业务往来却不一定限制在一家厂商内部”。零部件可以在公司之外的开放性国际市场上购买和销售,“技术也能转让给其它厂商”(Krugman and Obstfeid,1997)。而上面的讨论则更进一步说明了,如果任何地方的市场都是完善的,上述那些国际业务往来就必定不会限制在一家厂商内部,它们可以根本不必通过跨国公司而在开放性的国际市场上完成。

当然,以克鲁格曼为代表的当代最优秀的正统经济理论家其实已经看到了市场的不完善对跨国公司存在的决定意义。克鲁格曼说:“跨国公司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实践证明在厂商内部进行”上述的国际业务往来“比在厂商之间进行更加有利”(Krugman and Obstfeld,1997),而要理解这种相对有利性,就必须从市场的不完善出发。

克鲁格曼总结了20世纪70年代以来正统经济理论对跨国公司研究的新发展,把跨国企业的动机概括为“内部化”。在这种内部化动机的支配下,“扩大公司控制权是外国直接投资的基本目的”(Krugman and Obstfeld,1997)。值得注意的是,自19世纪中期以来,强调资本主义企业以内部控制为目的历来是马克思主义等左派经济学的特征,而这些左翼的经济学从来就不承认市场的完善性。把跨国公司对其它国家直接投资的目的视为扩大公司控制权,就在实际上把市场不完善当成了理解跨国公司现象的基础。

二、跨国公司存在的意义:以等级制组织将不完善的市场内部化

1.跨国公司使不完善的外部市场内部化

海默(S.H.Hymer)1960年的博士论文《国际经营:外国直接投资研究》第一个论证了外国直接投资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外国金融资产投资,开创了以外国直接投资(FDI)为对象的理论研究,标志若对外国直接投资和跨国公司理论研究的诞生。海默在其论文中首先指出,跨国公司之类的外国投资者必须具有某种垄断优势。此后,对外国直接投资一跨国公司的理论研究基本上沿着3条不同的研究路线而发展:第一条路线运用产业组织理论,以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为前提;第二条路线将产业区位理论与跨国贸易理论结合起来,以完全竞争的市场为前提;第三条路线则以科斯的产权理论为基础,形成了所谓的“市场内部化”理论(朴商天,2003)。

第二条研究路线显然还把说明的对象局限在完善的竞争性市场上。毫不奇怪,基于前边所说的原因,它虽然能够解释什么时候某种产品在哪一类国家生产这个“区位”问题,实际上却不能解释跨国公司为什么要把在母国之外的生产控制在自己手中。早就有学者批评,这条路线上的研究不能说明企业直接在国外开发新产品并跨国组织生产的现象,当前对跨国公司的理论分析也不再重视按这条研究路线提出的理论假说。

第一条研究路线强调对外国进行直接投资的企业必须拥有垄断优势,以抵消与东道国企业竞争上所遇到的不利因素,并且指出,是市场的不完全导致了跨国公司拥有这种垄断优势。这种研究已经清楚地认识到了市场的不完善和非竞争性是跨国公司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并且对20世纪最后几十年跨国公司的强劲发展做出了正确的预测。但是,它的理论基础还不够深,不能进一步说明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市场的不完善,哪些因素使跨国公司具有了垄断优势。

由于这个原因,可以把第三条研究路线看成是对第一条研究路线的补充和进一步发展,它也是现在正统经济理论对同一个公司在不同国家跨国组织经营的主流解释。英国经济学家巴克利(P.J.Buckley)和卡森(M.Casson)以及加拿大学者拉格曼(A.M.Rugman)提出了这种市场内部化假说,强调企业在生产上使用的关键的中间产品和人力资本、知识、营销和管理技能等等,都是市场难以组织的,这些物品的市场是不完善的;为了避免这些不完善的市场所造成的过高的外部成本,企业会建立内部的“市场”以替代外部市场;而这种跨越国界的内部化导致形成了国际直接投资和跨国公司(朴商天,2003)。

2.内部化在技术转移和“垂直一体化”上的优势

克鲁格曼坦率地承认,“有许多理论”“解释到底是什么促进了内部化的进程”,“但它们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证据上都不如分布理论那般完备”(Krugman and Obstfeld,1997)。在这些理论中,有两个比较有影响的观点分别讨论了为什么由跨国公司来从事两种特定的国际经济技术往来。

第一种观点涉及由跨国公司组织的国际技术转移。巴克利等人的市场内部化理论认为,跨国公司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主要采取以技术优势为依托的外国直接投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在公司内部调配资源,既可以最大限度地保守技术秘密,维护其技术垄断地位,又可以最有效地利用公司的生产能力,形成公司一体化的规模经济,从而独占创新技术的特殊利润。技术转移的内部化可以避免和消除与公司以外的人进行交易的各种风险,还可以采取区别性定价策略,使技术转移的内部价格确定服从公司总体利润最大化的要求。此外,以技术优势为依托的外国直接投资方式还有利于减少投资东道国政府的干预,绕开贸易保护的各种壁垒,并可利用各国税法规定的不同,提高公司总体的获利能力(朴商天,2003)。

克鲁格曼从理论上进一步概括了跨国公司的内部化给国际技术转移带来的好处:技术有时是能够出售或转让的,但是,在技术的转让过程中却存在极大的困难。首先,技术中的许多东西是无法被记录下来的,它体现在一组个人的知识中,且无法被包装和出售。其次,对一个潜在买主来说,也很难估价某种技术值多少钱:如果他与卖主知道得一样多,他就不需购买这种技术。最后,法律上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往往无法界定清晰的范围,如果一家欧洲公司允许一家美国公司使用某项技术,可能会使别的美国公司找到某种方法来合法地模仿这种技术。而如果企业不是向国外出售技术而是通过设立外国子公司来充分利用其拥有的技术获利,以上所说的问题都可以消除(Krugman and Obstfeld,1997)。

有关为什么由跨国公司来进行国际技术转移的上述解释,可以称作跨国公司的“技术转移解释”。这个解释完全是从技术交易市场的不完善性出发的。这种不完善不仅表现在技术本身不像一般的商品那样易于交易,而且表现在单个企业往往是某种技术的垄断者,由此才产生了跨国公司在进行国际技术转移时的强烈保密欲望,也才使它千方百计地要防止自己的技术在投资东道国扩散。内部化理论实际上指明丁,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其实是跨国公司保守自己的技术秘密,以避免其在东道国扩散,而同时又利用其在东道国获利的最好方法。

解释由跨国公司从事国际经济往来的第二种比较有影响的观点,进一步发挥了威廉姆森关于企业形成原因的学说,强调跨国公司的内部化在垂直一体化上带来的好处。如果某一国家的某个“上游”厂商生产的一种产品,是另一国家某个“下游”厂商的投入,当这两个厂商在经营上相互独立时,会带来许多问题:首先,如果两个厂商各自分别在“上游”厂商产品的供给和需求上具有垄断地位,它们之间就可能产生双边垄断式的冲突——上游厂商要尽量抬高其产品价格而下游厂商则努力压低其价格;其次,如果由于外生的原因造成该产品的供给和需求不确定,上下游厂商之间的合作就有大量的麻烦;最后,该产品价格的波动也会给双方带来过度的风险。而如果上游厂商和下游厂商合并为一家“垂直一体化”的厂商,就有可能避免或至少减少这些问题(Krugman and Obstfeld,1997)。

我们可以把上述第二种观点称作对于跨国公司的“垂直一体化”解释。这一解释的基础,是上游厂商产品的供给和需求都具有高度的垄断性,这样的市场当然是极不完善的。

三、帕累托最优和跨国公司的内部化对东道国的影响

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主要关心的当然是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对我们这样的东道国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关于这个问题,近年在中国对经济政策有重大影响的各界人士中存在着许多错误看法。这些看法片面地夸大跨国公司的外国直接投资给东道国带来的好处,低估甚至根本抹煞它对东道国经济的有害影响。持这一类看法的人绝大多数都没有经济理论上的依据,但是也有一些人想为这种看法找到经济理论上的根据,并力图以统计回归或计量检验来支持这些观点。个别经济学者以为,市场内部化理论已经论证了外国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必定能提高东道国的经济效率。而在实际上,这只是对市场内部化理论的误解和误用,它的根源在于不明白将“外部性内部化”的制度安排在利益分配上的特性。

1.市场内部化理论未重视跨国公司对东道国经济的影响

首先必须明白,有关跨国公司的市场内部化理论并不能为我们提供一个明白无误的认识基础。克鲁格曼就明确指出,解释跨国公司内部化原因的那些观点“绝对没有像”正统经济理论对国际贸易的分析“那样严谨”,“这是因为组织经济学理论(即我们在试图发展跨国公司理论时所谈到的)尚处于‘婴儿’阶段”(Krugman and Obstfeld,1997)。不仅如此,正如马库森(Markusen)所说,正统经济理论直到今日还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分析体系和具体的结构形式来全面地说明外国直接投资行为(朴商天,2003)。匆匆忙忙地根据这样的理论假说来作出结论,就有可能(不可能不)犯根本性的错误。

要正确地评价外国跨国公司的经营对东道国经济的影响,我们必须站在东道国的角度,直接根据衡量东道国利益的各种经济指标,如东道国居民的收入增长率、就业率、资本积累和技术进步的速度等等,来对跨国公司与其它的国际经济往来方式进行评价和比较。在这里,仅看跨国公司本身的效益是立场的错位,就是仅看GDP的增长率可能也是立场的错位,因为GDP的增长有可能只是反映了跨国公司利润的增加。在评价外国跨国公司对东道国经济的影响时,还要注意的一个方面是:拿什么国际经济往来方式与跨国公司投资相比。

这方面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根本就不做比较。现在流行的论证跨国公司好处的方法,是搜集一些事例和统计资料,说明跨国公司为东道国投入了多少资金,转移了多少技术,创造了多少CDP。这种论证方法的片面几乎一望可知。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生产可能抢占了其本国企业的市场和资源,从而减少其本国企业的产出,使其本国的资金丧失了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减少了其本国企业从外国转移的和自主开发的技术。理论上,这后一方面的消极作用完全可能超过前一方面的积极作用,那时跨国公司的经营对东道国就弊大于利。而只讲跨国公司本身的活动,不讲其对东道国企业消极作用的作法,却必然会把弊大于利的东西说成是只有好处没有害处。

还有一种做法是简单地把有跨国公司投资与没有跨国公司的状况做对比。这其实是许多经验研究甚至统计回归的思想基础。但是没有跨国公司投资的状况不是简单的无差别的同一种状况;由于国情、政策和人的行为的差别,没有跨国公司的状况可以分为相互不同的许许多多种状况。日本和韩国二战后的高速经济增长时期极少有外国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这可以看作是政策和人的行为造成的一种极“好”的、没有跨国公司的状况;某个非洲或拉美国家的经济陷于停滞,它也可能根本就没有外国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这就是由国情和政府政策造成的“坏”的没有跨国公司的状况。

我们的目的,是为发展中国家找出最好的对外经济往来方式,不分好坏地把一切没有跨国公司的状况放在一起与有跨国公司的状况相比,甚至专门找最差的没有跨国公司的状况与有跨国公司的状况相比,都是不合适的。合适的做法是把有跨国公司的状况与可能做到的最好的没有跨国公司的状况做对比。

在这样的一些角度下来研究外国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对东道国经济的影响,我们仍然可以运用跨国公司的市场内部化理论。前边已经指出,这种理论确实已经说明了,可能有哪些原因使得对东道国进行直接投资更有利于外国的跨国公司。但是在做这种分析时,内部化理论往往给人留下一种印象,似乎它讨论的是如何解决跨国技术转移和上下游生产企业之间的衔接之类的难题,这种难题的解决对跨国公司和东道国双方都有利;有的分析干脆让人觉得,由跨国公司把跨国技术转移之类的有外部性的业务内部化,就在跨国公司和其东道国之间达到了一种资源配置上的“帕累托效率”。

2.要正确评价跨国公司对东道国经济的影响就必须正确理解“帕累托效率”

市场内部化理论的这种论述方法,使许多人错误地相信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确实最有利于其东道国。给人留下这样一种印象,恰恰证明了内部化理论的不成熟,它没有清楚地说明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对经济利益分配格局所带来的变化。但是对内部化理论的这种错误理解也有另一方面的原因,那就是没有正确地认识“具有帕累托效率的资源配置”的性质。

这里的关键在于,一个资源配置达到了帕累托效率,这决不意味着每一个当事人在这个资源配置下的状况都好于其它可能的资源配置下的状况,甚至也不意味着每一个当事人在这个资源配置下的状况都好于任何一个没达到帕累托效率的资源配置下的状况。用一个最简单的埃杰沃思盒状图就可以证明,给定总的资源禀赋和当事人数目,可以有许多个不同的资源配置状况合乎帕累托效率,而在都达到了帕累托效率的两个资源配置A和B之间,通常都是一部分人在A之下的状况好于B之下,而另一些人则在B之下的状况好于A之下。给定一个特定的达到了帕累托效率的资源配置(例如A),我们往往可以找到许多没达到帕累托效率的资源配置,在这些资源配置下某个或某些当事人的状况比A之下要好。

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把跨国公司直接投资所造成的状况看成是一种资源配置,把别的国际经济往来方式造成的状况看成是另一种资源配置。市场内部化理论至多证明了,在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下,跨国公司的状况肯定好于其它任何资源配置下,但是它并没有证明别的国际经济往来方式不会使东道国的经济状况变得比在跨国公司直接投资下更好。

就拿讨论得最多的跨国技术转移问题来说,假定A国的状况使得用某跨国公司的先进技术在当地生产某种物品最有利可图,该跨国公司在该国直接投资所得利润可达到最大;但是或者是由于A国人经济行为上的特点(如日本人不喜欢外国投资),或者是由于政府法律禁止,该跨国公司无法在A国直接投资。而由于用该跨国公司的技术在A国生产有利可图,A国的某些企业愿意购买该跨国公司的技术,但是出价低于该跨国公司直接投资所得利润。由于该跨国公司没有直接投资的可能,它很可能接受这个较低的售价出售技术,作为不得已的次优。与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相比,这样一种出售技术的国际经济往来使A国的状况变得更好了,而跨国公司的状况却变得更坏了。

当然出售技术可能使A国的企业都能模仿跨国公司的技术,这样的外部性使资源配置没达到帕累托效率而A国的状况变得更好,而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却使资源配置达到了跨国公司利润最大化下的帕累托效率,但A国的情况变差了。至于您偏好哪一种资源配置,那就看您站在谁的立场上了。这其实就是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技术进步的秘密之一。

3.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效率”时,跨国公司与东道国经济的不同效应

由上文可以导出一个至关重要的原理:从单个特定国家的角度看,在国际经济往来中资源配置是否达到帕累托效率并不重要,有时没有达到帕累托效率的资源配置可能更好。外国跨国公司可以直接投资,这相当于引进了一种特定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达到了科斯意义上的那种“产权明晰”。跨国公司将许多外部性内部化,就是将许多有外部性的东西明确地置于自己的产权之下,将跨国公司的先进技术之类的东西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控制的产权中。而这样的产权明晰,对于不再能从模糊的产权中分享产权收益的人,如东道国那些有可能模仿技术的企业来说,总是意味着利益上的损失。在这里,正好可以用上科斯那个有名的故事:只要把“牛可以吃麦子”这个产权界定给某个当事人,不管是界定给农夫还是牧人,总可以使养牛数和麦田数之类的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效率。这样“界定产权”当然使得到了“牛吃麦子”产权的人状况大大变好,但却通常会使没有得到这一产权的人状况变坏:他的最终状况往往还不如明晰产权之前。

对这一点,更精确例证是垄断企业的产品市场。按照标准的微观经济分析,如果垄断企业不实行价格歧视,资源配置就达不到帕累托效率;而如果垄断企业实行“第一级”价格歧视,按照每一份产品对消费者的边际效用决定其售价,资源配置确实可以达到帕累托效率,但是其产品消费者的状况却变坏了:没有价格歧视时他们可以从该产品的消费中得到消费者剩余,“第一级”价格歧视却使他们得不到任何消费者剩余!这样,资源配置从没达到帕累托效率变为达到帕累托效率,只是增加了垄断企业的利润,消费者的状况却是在没达到帕累托效率的资源配置下更好。而在国际技术转移这样的问题上,东道国的民族企业相对于跨国公司就处在类似于这里的垄断企业产品消费者的地位上。

从单个特定国家的角度看,就是在达到了帕累托效率的不同资源配置之间也会有优劣之分。假定某个完全竞争的产品市场已经处于均衡状态,这时的资源配置达到了帕累托效率。新出现的生产者增加了供给,会使均衡价格下降,而均衡价格下降后新的资源配置也达到了帕累托效率。由于产品价格下降,在新的帕累托效率资源配置下,老的厂商的状况变坏了。新厂商进入的这种效应在正统经济理论中被称作“金钱的外部性”(pecuniary externality),它与我们通常讨论的外部性不同,因为它仅仅是由完全竞争的市场运行造成的。如果这种外部性的所有相关者对经济政策的制定者都同样重要,政府当然不必对这样的新厂商的进入进行干预。但是,如果新进入的厂商是外国的,而老的厂商都是本国的民族企业,政府又仅仅对本国人民负责,则任何尽责的政府都会设法阻止这样的新厂商进入。

再回到本文讨论的本题——跨国公司上来。我们的上述理论分析说明,对于本国企业弱小、技术落后的发展中国家,通过外国跨国公司进行各种国际经济往来,常常不是一个最优的制度安排,甚至可能给本国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害。这一理论结论与长期的历史经验相符。历史的事实是,除了新加坡这样的城市小国之外,我们几乎看不到靠外国的跨国公司实现本国工业化和经济现代化的范例。稍微大一点的由落后国家转变为发达工业国的后起国家,如美国、德国、日本等,无一例外地都主要是依靠本国企业在工业上和经济上赶上了先进国家。而那些从一开始就依靠外国的跨国公司来发展本国经济,特别是本国制造业的国家,如拉美的墨西哥等国,则一直还在第三世界中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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