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与幼儿教育,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幼儿教育论文,中国传统论文,文化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现代的幼儿教育是从西方引进的。中国传统的幼儿教育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遗产。中国现代幼儿教育的发展,走着一条不断地寻求和探索将中国传统幼儿教育的优秀遗产与世界各国和各民族幼儿教育先进的科学的成果逐步融合的道路。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实现这种融合,除了更全面、更充分地了解和吸收世界各国和各民族幼儿教育的先进成果之外,还必须更深入、更准确地研究和认识中国传统幼儿教育的历史遗产。
中国传统幼儿教育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产物,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或者可以更准确地说,中国传统幼儿教育是在中国传统社会和传统文化中形成和发展的。
中国传统社会有三大支柱。经济上是以传统农业为主的。传统社会的农业是土地私有、以家庭为单位个体经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商品交换不发达,科学技术含量较低。政治体制和社会结构上是中央集权、皇权至上,等级分明,血缘纽带紧密,以家族、家庭为社会基本细胞。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上以儒家学说为主体,强调伦理本位、以德治国、忠孝为本。中国传统社会的三大支柱,特别是以儒家学说为主体的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构成了中国传统幼儿教育的社会基础和文化背景,决定着中国传统幼儿教育的教育目的、教育内容、组织形式和实施原则。
1.中国传统幼儿教育的基本形式:家庭教育
家庭,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这是由中国传统社会的三大支柱决定的。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家”和“国”是合二为一的,“家”是“国”的缩影,“国”是“家”的放大。“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成为中国传统教育的固定逻辑。家庭的兴衰与国家的命运具有高度的一致性。而家庭的兴衰主要靠子子孙孙代代相继,家庭教育好坏极大地影响着,甚至决定着家庭的兴衰。因此,家庭教育受到高度重视。幼儿教育是个人成长的基础,家庭教育也就必然成为中国传统幼儿教育的基本形式。
在幼儿家庭教育中,母亲扮演着重要角色。中国历史上流传着许多母亲教子成才的故事,相夫教子也成为中国古代妇女的典型形象。如欧阳修少时家贫,不能上学读书,其母便亲自教他识字,无钱买纸笔,便用木棍在沙地上写、画,欧阳修在母亲含辛茹苦的抚育下,勤奋刻苦,终成一代大儒。
中国古代不少教育家论述了家庭对幼儿所具有的特殊意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颜之推就认为:“夫同言而信,信其所亲;同命而行,行其所服。禁童子之暴谑,则师友之诫,不如付婢之指挥;止凡人之斗阋,则尧舜之道不如寡妻之诲谕。”幼儿自出生就在父母身边成长,与父母长时间相处,有很深厚的感情,父母对幼年子女的教育容易奏效,孩子天然地愿意听从亲人的教诲,因此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可以发挥比教师和任何圣贤更有效的特殊作用。当然,对此也有不同的认识,认为父子之间,亲情深厚,子女有过,父母呵责,易伤害亲情,造成关系疏远,教育效果反而不佳;同时,父母与子女感情深厚,沉于溺爱,不易发现子女的过失,贻误教育最佳时机。所以,有人主张“易子而教”,“父子至亲,相责离恩,易子而教,相成以仁,教之义也”(《古经解钩沉》),提倡“君子之教,不私其子”,追求“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大同世界”。
2.中国传统幼儿教育的基本内容:伦理道德规范和生活常规的基础训练
中国传统幼儿教育的主要目的是追求安身立命、子传父业、光宗耀祖。传统幼儿教育的基本内容是以伦理道德规范的初步训练、待人接物、为人处事、洒扫应对等日常生活的常规训练为主,辅以简单的文化知识学习,为入学做准备,为长大成人打基础。
《礼记·内则》篇中记载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幼儿教育安排。
“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嚲革,女嚲丝。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比后长者,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计。”
这是一个宫廷内幼儿教育内容的安排,对民间有广泛的影响。
中国古籍中保存着多种“幼仪”“童子礼”之类的文献,总的精神是教幼儿守礼,坐、立、行、跪、拜、起居、饮食等都有明确具体的规范。例如:坐应齐脚,敛手,定身端坐,不得靠椅背、伸腿、跷腿、支颐(手托腮)、欠伸及广占坐席;站立时应垂手正身,双足相并,不得挑食、撒饭剩饭,不得说话,左顾右盼,手足乱动,发声嚼啜……
尊老敬长是幼儿道德教育的重点。朱熹在《童蒙须知》中提到:“若父母长上有所唤召,必当疾走面前,不可舒缓。”至长辈面前,“立必正方,不倾听”(不能侧着身、歪着头)。长辈有所教诲,必须低头听受,不可妄发议论。回答长辈问话时,要站立,语言要详缓,不可打断长辈的话,声音不过大或嬉笑不肃,更不得顶嘴抗辩。
培养幼儿分辨善恶是非、端正志向、向善背恶、行善积德,备受重视。东汉学者王充曾说:“子初生意于善,终以善;初生意于恶,终以恶。”南宋吕祖谦在《少仪外传》中说:“幼学之士,先要分别人品之上下,何者是圣贤所为之事,何者是下愚所为之事。向善背恶,去彼取此,此幼学所当先也。”所以,必须自幼“教告率勉,使之为善”。
在幼儿品德教育中特别强调培养诚实、礼让的美德。万全在《育婴家秘》中提出对儿童“言语问答,教以诚实,勿使欺妄”。东汉孔融四岁让梨的故事,历代传为佳话。南北朝时傅亮四岁时能解衣与人,毫不吝啬。徐湛幼时与弟弟共坐牛车,车坏倾倒,徐湛让先救弟弟脱离危险。这些故事都成为历代幼儿教育的生动教材。
重视培养勤劳节俭、整洁有序的生活习惯也成为幼儿教育的重要内容。
不可否认,中国传统幼儿教育内容中,也有着许多消极、颓废、没落的东西。如:宣扬“听天由命,安分守己”,强调“男女有别,重男轻女,男尊女卑”,“三纲五常”,“三从四德”,教人“愚忠愚孝”等封建意识。
3.中国传统幼儿教育的主要原则和方法
中国古代在长期的幼儿教育实践中,总结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摸索出许多幼儿成长和教育的规律,提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原则和方法。
(1)蒙以养正。
《易经》称:“蒙以养正,乃圣功也。”意思是要以正当、正确、正面内容和方法教育蒙童,尽量减少以至杜绝后天或外界的不良影响,保证幼儿健康成长。这是儒家学者一贯坚持的原则,也成为古代幼儿教育的根本指导思想。明朝丘濬在《大学衍义补》中指出:“古人为教,方其子在胞胎之中,已谨其所感。及其子在孩提之日,尤谨其所示。禀之于初者,纯全而无伪;养之于幼者,端正而无邪。所见必正事,所闻必正声,所视必正色,所言必正理。非但男有教,而女亦有教。非但养其心,而又养其身。古之人家,其豫于教育如此。是以他日出而就教于学校,服役于官府,执事于朝廷,无所往而不可。”吕祖谦曾就此作了进一步的解释:“教小儿当以正。”认为幼儿分析、辨别能力低,又喜欢模仿,所以接触到的人以身作则,躬行正道,可以有效地发挥教育作用,否则就容易受坏的影响。宋代程颐在《近思录》中指出:“人之幼也,知思未有所至。便当以格言至论,日陈于前,虽未晓知,且当熏聒,使盈耳充腹,久自安习,固若有之。后虽以他言惑之,不能入也。”坚持正面教育,为幼儿成长创造良好环境,教育者包括父母在内都应以身作则,成为为人处事的楷模,实现“蒙以养正”。
(2)早喻教。
提倡幼儿早期教育的思想渊源出自儒家“正本”“慎始”的哲学观。《大戴礼记·保傅》中引《易经》称:“正其本,万物理。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朱熹也认为:“子之初生,不可不慎。”《大学衍义补·家乡之礼上》指出:“人之初生,童孺之时,元气未漓,天真未散,善性未斫,情窦未开。当此时而开导之,则顺而易;过此时而防闲之,则逆而难。”流传极早的俗谚“教妇初来,教子婴孩”同样是讲述这个道理。朱熹强调,“幼稚之时,使其习与智长,化与心成”,必能“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颜之推也曾指出:“人生小幼,精神专利。长成已后,思虑散逸。固须早教,勿失机也。”中国古代流传着许多“幼慧”“少成”的典型,被人们称为“神童”,为人所羡慕,也导致长期存在着盲目追求幼儿教育愈早愈好、学的东西愈多愈难愈好的偏向。这样做不仅未必成才,反而摧残幼儿的身心健康,这是值得后人警惕的。其实,中国很早就有人怀疑或不赞成过早施教。《世说新语·夙惠》载一古谚称:“小时了了,大未必佳。”诸葛亮的儿子诸葛瞻,自幼聪慧,诸葛亮在给其兄诸葛瑾的信中说:“瞻今已八岁,聪慧可爱,嫌其早成,恐不为重器耳。”若干年后,诸葛瞻因恃智逞强而兵败身亡,悲剧性地证实了其父的担忧。宋代王安石写《伤仲永》一文,讲到他家乡有一个五岁能作诗的“神童”方仲永,名噪一时,其父带他四处炫耀,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与同龄人的差距越来越小,至成人,与常人无异,“泯然众人矣”。由此可见提倡早期教育还应持科学的态度。
(3)严慈相济,教爱相辅。
慈爱幼儿是人之天性,宋代袁采在其所著《袁氏世范》中作了分析:“父母于其子婴孺之时,爱念尤厚,抚育无所不至。盖由气血初分,相去未远,而婴孺之声音笑貌,自能取爱于人。亦造物者设为自然之理,使之生生不穷,虽飞有微物亦然。”出于“养儿防老”期望,更有“望子成龙”的企盼,自然对子女更是慈爱有加,导致对子女的过分溺爱,反而对幼儿成长极为不利。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指出:“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食运为,恣其所欲。宜诫反奖,应呵反笑。至有识知,谓法古尔。傲慢已习,方复制之。捶挞至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生怨。逮之成长,终为败德。”他主张:“当及婴孩,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比及数岁,可省笞罚。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袁采也指出:“人之有子,多于婴孩之时,爱忘其丑,恣其所求,恣其所为,……日渐月渍,养成其恶,此父母曲爱之过也。”古有谚语“严家无悍虏,慈母有败子。”袁采也说“慈父固多败子”。在《韩非子·儿说》中有段话颇有哲理:“慈母之于弱子也,爱不可为前。然而弱子有僻行,使之随师。有恶病,使之事医。不随师则陷于刑,不事医则归于死。”这些主张对于我们理解严慈相济、教爱相辅,会有很大帮助。
(4)顺其性情,激发兴趣。
在中国传统幼儿教育中,有不少教育家深刻认识到,必须适应幼儿的身心特点,顺其性情,反对束缚、压制幼儿个性。王阳明指出:“近世之训蒙稚者,曰惟督以句读课仿,责其检束,而不知导之以礼;求其聪明,而不知养之以善。鞭挞绳缚,待若拘囚。”采用违天性、逆性情的做法,“盖驱之恶而求其为善”,结果是与教育者主观愿望相反,“偷薄庸劣,日趋下流”。他认为:“大抵童子之情,乐嬉游而惮拘检,如草木之始萌芽,舒畅之则条达,摧挠之则衰萎。”他主张幼儿教育最有效的方式是“诱之以诗歌”。“今教童子,惟当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为专务,其栽培涵养之方,则宜诱之以诗歌,以发其志意;导之习礼,以肃其威仪;讽文读书,以开其智觉。”他强调幼儿教育必须使他们“趋向鼓舞”,“心中喜悦”。“今教童子,必使其趋向鼓舞,心中喜悦,则其进自不能已。譬之时雨春风,霑被卉木,莫不萌动发越,自然日长月化。若冰霜剥落,则生意萧条,日就槁萎。”诗歌、故事、舞蹈、游戏、旅行是幼儿教育的最好形式。林之望在《养蒙全鉴序》中说,“以童子之典教童子”,不仅“易记”,而且“易生其感发之心”,以产生共鸣,兴趣盎然。王筠还提出,为了维护幼儿的学习兴趣,应有劳有逸,注意调节:“小儿无常精神,必须使有空闲。”
(5)量资循序,随其分限所及。
幼儿教育必须适应儿童年龄增长为根据的生理、心理特点,同时必须遵循学习内容自身的客观规律。量资循序,随其分限所及,正是这一客观规律的体现。孔子讲“欲速则不达”,孟子早就批评过“揠苗助长”的愚蠢做法。朱熹曾指出:“教小儿,只说个义理大概,只眼前事。或以洒扫,应对之类作段子,亦可。”唐彪《教女遗规》指出:“子弟幼时,当教之以礼。礼不在精微,止在粗浅。”王筠《教童子法》指出:“学字亦不可早。小儿手小骨弱,难教以拔蹬法,八九岁不晚。”崔学古在《幼训》中专写“量资循序”一节,指出:“为师父者,不量子弟之资禀,不顾学向之生熟,而惟欲速以求成。不知功夫有序,何可一旦助长?故昔谓教子弟不必躐等,当知循序;不必性急于一时,而在操功于悠久。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毫不放空,亦不逼迫。优而游之,使自得之。自然慧性日开,生机日活。”
王阳明对此更有精辟的论述。他说:“与人论学,亦须随人分限所及。如树有这些萌芽,只把这些水去灌溉,萌芽再长,便又加水,自拱把以至合抱,灌溉之功,皆是随其其分限所及。若些小萌芽,有一桶水在,尽要倾上,便侵坏他了。”“凡授书,不在徒多,但贵精熟,量其资禀,能二百字者止可授以一百字,常使精神力量有余,则无厌苦之患,而有自得之美。”这是很值得引起重视的。
(6)保教并重。
在幼儿教育中,开发心智固然重要,但身体健康更为重要。关注幼儿身体健康,成为中国传统幼儿教育的宝贵经验,也是一项有价值的教育原则。明代徐祯稷在《耻言》中记载:“富家得子而爱,咨于医曰:。‘若为婴勿病乎?’医曰:‘子曷不云,若为使勿病婴乎?’父爱子者多过,母爱子者多病。余饱余熜(过饱过暖),是生疾病,而能以义制食,婴病去半矣。”
中国古代积累了许多婴幼儿保健的经验。①戒饱暖。父母往往担心子女饿着、冻着,这本是人之常情,但做得过分了,反而有碍孩子健康。元代张从政《儒门事亲》中以“过爱小儿反害小女”为题,批评一些人养育幼子,盛夏之时,还用棉袄兜肚;天稍转冷,即将幼子封闭于密室,生起炉子烧热炕,唯恐寒气袭入;饮食则不管孩子肠胃,一听啼哭即喂乳,使之肠满肚圆,“此二者乃百病之源也”。古人历来强调“抚育子女,切戒饱暖”,“若要小儿安,常带三分饥和寒”。唐彪在《教女遗规》中说:“乳饮须有节,日不过三次,夜惟鸡将鸣,饮一次。衣用稀布,宁薄勿厚。”《礼记·曲礼》中也主张“童子不衣裘裳”。另外,过饱过暖还容易使儿童从小滋长奢侈之心,不利成长。所以戒饱暖是寓保教精神于一体的原则。②节嗜食。幼儿常有偏食、嗜食的习惯,这对孩子健康发育极为不利。徐春甫在《古今医统·婴幼论》中指出:“大抵爱子之偏,无出于母所嗜之食任其饱,足以致所伤。”元代朱震享在《格致余论·慈幼论》中主张幼儿饮食以清淡为宜。他认为,儿童“血气俱盛,食物易消,故食无时。然肠胃尚脆而窄,若稠粘干硬,酸咸甜辣,一切鱼肉、木果、湿面、烧炙、煨炒,但是发热难化之物,皆宜禁绝,只与干柿、熟菜、白粥,非惟无病,且不纵口,可以养德。此外,生栗味咸,干柿性凉,可以为养阴之助。然栗大补、柿大涩,俱为难化,亦宜少与”。这些有关饮食控制的主张,不只出于幼儿健康的考虑,而是试图借此来培养孩子清心寡欲的生活习惯,从而达到涵养道德的目的。不过,应当提出,这里所说限制儿童食用和鼓励儿童食用的食品,未必科学,必须用现代幼儿营养学加以验证。③任啼哭。啼哭是婴幼儿表达感情和需要的主要方式之一。张从政在《儒门事亲》中指出:“夫小儿初生,别无伎俩,惟善号泣为强。”父母疼爱子女,一见孩子啼哭不止,便大为不忍,百般抚慰,以致无不满足其要求,久而久之,啼哭就成为孩子要挟、制服父母的有效手段。古人强调不要因幼儿啼哭而满足其无理要求,成为一条重要教育原则。古人认为啼哭不仅对儿童无害,而且还有利于健康。啼哭可以清火泄热,是中医的传统观点。张从政说:“号哭者,乃小儿所以泄气之热也。”唐彪在《教女遗训》中指出:“小儿初生,勿勤抱持,裹而置之,任其啼哭可也。”当然也应注意,婴幼儿啼哭不止,可能是身体不适,以至生病所致,父母宜细细观察。④绝惊扰。避免外界异物、怪声惊吓儿童。万全《育婴家秘》中说:“小儿神气衰弱,忽见非常之物,忽见未识之人;或闻鸡鸣犬吠,或间牛马禽兽,嬉戏惊吓;或闻人之叫呼,雷霆、锐爆之声,未有不惊动者,皆成客忤惊痫之病。”此外,父母切不可逞一时之兴,或因一时之需而有意恫吓儿童。万全认为:“凡小儿嬉戏,不可妄指他物作虫作蛇。小儿啼哭,不可令装扮欺诈,以止其啼,使神志昏乱。”徐春甫在《古今医统·婴幼论》中强调,不要猛然将小儿高举或放倒,这时小儿表面虽在强笑,内心则受到惊骇,会造成今后不良性格,乃至酿成疾患。这些多为经验之谈,有无科学根据,也当认真验证,教育者对此理应慎重,不可掉以轻心。⑤避险物。幼儿生性好动,富有好奇心,不知识别和躲避险物、险情。因此在幼儿生活环境中尽可能消除危险因素,避免伤害事故发生,至关重要。《小儿语》中强调幼儿忌讳接近“水火剪刀,高下跌磕”。万全在《育婴家秘》中也指出:“小儿玩弄嬉戏,常在目前之物,不可去之。但勿使之弄刀剑、衔铜钱、近水火,见鬼神耳。”这些经验和善意提醒确有价值。避免幼儿伤害事故发生确是一条重要的教育原则。有趣的是,有人还注意到另一种事实。张从政在《儒门事亲》中说:“富贵之家衣食有余,生子常夭;贫贱家衣食不足,生子常坚。”他分析说:“贫家之育子虽薄于富家,其成全小儿,反出富家之右。其暗含育子之理者,有四焉:薄衣、淡食、少欲、寡怒,一也。无财少药,其病自痊,不为庸医热药所攻,二也。在母腹中,其母作劳,气血动用,形得充实,三也。母既作劳,多易生产(分娩),四也。”这种说法恐怕也有一定的道理。
中国传统幼儿教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留下了许多宝贵的遗产。中国传统幼儿教育经验和遗产中也充满消极的、陈腐的、不科学的内容。随着中国传统社会的衰落,中国传统文化的缺陷也日益显露,中国传统幼儿教育的弊端也更加突出。我们极有必要认真加以清理,精心地进行研究分析,以现代幼儿教育的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为出发点,继承和弘扬传统幼儿教育的优秀遗产,清除和防止腐朽的历史糟粕泛滥,使中国现代幼儿教育更健康、更有生气、更具丰富的民族文化内涵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