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的价值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价值观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邓小平同志在创立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同时,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思想,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它根植于党和人民的崭新实践,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实现了与真理观和唯物史观的高度统一。它是指导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进行价值观念更新,树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新价值观的光辉指南。
“价值”表示物与人的关系。客体属性与主体需要的统一,是价值的本质。用马克思的话来说,“‘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是人们所利用的并表现了对人的需要的关系的物的属性”;“表示物的对人有用或使人愉快等属性”;“实际上是表示物为人而存在。”价值观念属于社会意识范畴。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价值观念及其系统化的价值观,总是随着社会存在、社会实践的变化而变化。由于价值始终是与人们的利益和需要紧紧联系在一起的,而利益主体又是多样化的。因此,价值观念呈现出纷纭复杂的状况。这在社会经济结构转型时期表现得尤其显著。在剥削制度下,劳动者与剥削者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利害冲突,没有也不可能产生共同的价值目标和价值标准。社会主义从根本上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为建立一切劳动者、爱国者共同的价值观开辟了道路。但是,在拨乱反正之前,由于“左”的影响长期存在,人们的价值尺度仍然经常出现扭曲和错位。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校正和重塑社会主义价值观的使命,历史地落到了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一代伟人邓小平同志的肩上。
邓小平同志高瞻远瞩,在全面总结和科学分析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对世界新科技革命和国际经济、政治格局新变化深邃洞察的基础上,所构筑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剔除了前人的某些空想色彩和陈旧观念,突破了以往的僵化、封闭思想模式,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广泛的群众性、强烈的实践性和全方位的建设性。它科学地揭示了中国新的历史进程的必然性同亿万人民根本利益、需要之间的一系列的本质关系。邓小平价值观的凝聚人心和变革现实的巨大力量,已经并将继续为我们的实践所证实。毫无疑问,它必然成为亿万人民始终遵循的价值认识和价值取向的基本原则。
邓小平的价值思想体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价值主体是人民群众
人民群众的价值创造活动是历史发展的动力,是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源泉。离开了人民群众生气勃勃的历史创造活动,便无任何价值可言。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社会,人民群众既是价值的创造者,也是价值的享受者。邓小平的价值思想处处闪耀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早在1956年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上,邓小平同志就明确指出:“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党对于人民群众的领导作用,就是正确地给人民群众指出斗争的方向,帮助人民群众自己动手,争取和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邓小平同志尊重群众,热受人民,总是时刻关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中,他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人民利益至高无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置于价值主体的地位,这是邓小平价值观的牢固基石。是否真正承认人民群众的价值主体地位,是区分唯物主义价值观与一切唯心主义价值观的试金石。我们学习邓小平的价值观,就要自觉地坚持人民群众的价值主体思想。与任何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腐朽没落的价值观划清界限。
价值客体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反复强调的一个主题,就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我们坚持的社会主义是切合中国实际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他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僵化封闭不能发展社会主义,照搬外国也不能发展社会主义;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法制也没有社会主义;不重视物质文明搞不好社会主义,不重视精神文明也搞不好社会主义。进而科学地揭示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只有这样的社会主义,才是符合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属性在于,在现阶段,它能够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这一主要矛盾。因此,依据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制定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所当然地受到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
价值目标是分“三步走”
价值目标也是价值理想,一般分为近期、中期、长期三个不同的层次。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步骤即价值目标是,到八十年代末,国民生产总值在1980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基本解决全国人民的温饱问题,这一步目标已经实现。第二步,到本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进入小康社会。我们目前正在为实现小康目标而努力奋斗。第三步,到下个世纪中叶,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两番,接近或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就是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为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给全国人民精心设计的有步骤分阶段推进的价值目标。
价值标准是“三个有利于”
改革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它不可避免地要带来原有利益格局的调整,并由此引起观念上的差异。用什么标准来指导我们的价值选择,来判断我们价值行为的得失取舍呢?邓小平同志十分明确地指出:“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三个有利于”中,第一个是基础,第三个是归宿,发展生产力和提高综合国力的目的,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的需要,实现价值主体的价值。“三个有利于”的价值标准是管总的、根本性标准,对于各部门、各行业的具体价值标准来说,它具有统帅和指导作用。
价值取向是共同富裕
价值取向决定和支配价值主体的行为方向,它是价值理想、价值目标、价值标准、价值观念等的综合反映。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不能有穷的共产主义,同样也不能有穷的社会主义。致富不是罪过……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又说:“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价值取向,与集体主义的价值导向是一致的,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之上的价值观念。这与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之上的贫富两极分化的价值选择及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的价值导向是根本对立的。
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由于历史的原因,各地区之间经济、文化发展程度很不平衡,共同富裕决不可能是“齐步走”。邓小平同志说:“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共同富裕只能一步一步地实现。邓小平同志又说:“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来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价值取向,不仅不排斥而且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艰苦奋斗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共富”是邓小平同志的又一个创造。这是它与平均主义价值取向的本质区别。过去,我们喊了多年要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问题,但是并没有真正解决。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价值取向原则,从根本上消除了人们的困惑和疑虑。
邓小平的价值观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也是这一博大精深理论体系中的重要精华。它的深远影响是不可估量的,我们要继续认真学习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