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澳大利亚教师专业发展政策改革述评_课程评价论文

21世纪澳大利亚教师专业发展政策改革述评_课程评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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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659.1/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667(2014)08-0012-06

       在澳大利亚,教师专业发展指“经由专门设计的和教师职后专业教育与培训相关的过程及活动,它涉及广泛范围的活动与目的”。[1]澳大利亚面向21世纪教育改革的目标是促进澳大利亚学校教育公平与卓越,培养所有的澳大利亚年轻人成为成功的学习者、自信和创造的个体、积极而多识的公民。因而,教师专业发展政策成为澳大利亚教师教育改革的重点。

       一、澳大利亚教师专业发展政策改革的背景分析

       依据澳大利亚法律规定,教育是州和地区的责任。20世纪70年代开始,联邦政府在教育中的角色日益明显;80年代以后,联邦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教师专业发展政策来确保教师质量,并建议各州改革教师工资政策;进入90年代,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启动全国性教师专业发展项目,如全国教学质量计划、全国专业发展计划。1999年发布的《阿德莱德宣言》(The Adelaide Declaration)将教师专业发展作为“21世纪国家教育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升教师和学校领导的质量、专业主义和地位”。[2]

       2000年8月,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发布“21世纪教师”改革计划,目标是培养优质的教师、培养优质的学校领导者、实施优质的学校管理、建立质量认证体系。2001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发布《专业发展2000:澳大利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的全国图景》报告。澳大利亚“教师质量与教育领导工作特别小组”(The Teacher Quality and Educational Leadership Taskforce,TQELT)对教师专业发展提出了两方面的建议:[3]第一,教师准备与持续发展围绕提升教学质量和教学标准;第二,教师和校长标准必须满足教师和学生发展的需要。2001年,澳大利亚英语教师协会颁布《澳大利亚英语语言文学教师教学标准》。2002年,澳大利亚数学教师协会颁布《澳大利亚中小学数学教师卓越教学标准》,澳大利亚科学教师协会颁布《高熟练科学教师专业标准》。2003年11月,澳大利亚教育、就业、培训与青年事务部颁布《全国教学专业标准框架》,强调国家统一教师标准的重要性,阐明教师职业生涯的维度和专业发展的要素。2003年发布的《澳大利亚的教师:澳大利亚的未来》报告强调教师在知识经济社会中的核心地位,主张吸引、准备和留任优质教师。2004年,澳大利亚政府成立“全国优质教学与学校领导协会”(National Institute of Quality Teaching and School Leadership),核心功能包括专业标准与认证、专业学习与课程认证、研究与交流和促进专业发展。2005年,该组织更名为“教学澳大利亚”(Teaching Australia),其使命是提升澳大利亚教师的专业地位和教师质量。

       澳大利亚各州和领地具有教育自主权,教师认证与注册、人员配置与薪水规定等方面存在差异性。例如,西澳大利亚教育与培训部2004年颁布《教师胜任力框架》;昆士兰州教育与培训部1998年颁布《专业发展标准》,2009年进行修订;维多利亚州教育与培训部2002年颁发《教师指导:教师发展与资源包》,2005年颁布《有效学校的专业学习》政策,2009年颁布《奖励教学卓越》政策。2010年,“澳大利亚教学标准与领导协会”(The Australian Institute for Teaching Standards and Leadership,AITSL)成立,取代“教学澳大利亚”,近年来相继制定澳大利亚统一的教师教育改革政策,涉及专业标准、专业学习和专业评价等。

       二、澳大利亚教师专业发展政策改革的文本分析

       21世纪以来,澳大利亚不遗余力地推进教师教育改革政策,发布了一系列关于教师专业发展改革的政策,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政策文本包括:《政府优质教师计划》、《全国教师专业标准》、《教师与学校领导者专业学习章程》、《教师绩效与发展框架》。

       (一)《政府优质教师计划》

       21世纪初,澳大利亚启动“澳大利亚政府优质教师计划”(Australian Government Quality Teacher Programme,AGQTP),该计划由联邦发起,各州和领地协同,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合作,旨在促进澳大利亚教师的专业发展,凸显政府对优质教师的追求,促进学校形成教师职业生涯发展的文化。政策文本包括:[4]1.《优质教师计划:2000—2002年服务指南》。该文本于1999年颁布,重点支持特别课程领域(如文学、数学、科学、ICT)的学习,促进教师整体学习的提高;强调提高教师和教学的地位;教师学习联系分类目标。实践模式方面,鼓励教师持续性学习而非一次性学习。2.《联邦优质教师计划:2003年服务指南修订》。该政策文本于2003年颁布,重点支持教师的学习联系特别课程领域(如文学、数学、科学、ICT),强调教师专业发展的最好的实践,包括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具体需要,培养合作伙伴、鼓励探究式学习。3.《澳大利亚联邦优质教师计划:2005—2009年服务指南》(AGQTP),该政策文本于2005年颁布,支持教师的学习联系文学、数学、科学、ICT课程,同时也强调联系其他课程领域,如音乐、语言、健康和体育;教师学习联系到特别群体的需要。实践模式方面,该政策聚焦于教师承诺、合作、具体情境和持续性的学习,并结合于日常工作。

       “澳大利亚政府优质教师计划”投资于教师的专业学习活动,以21世纪教学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武装教师,在教师专业学习的优先领域提供国家领导,提高学校教师与领导的专业地位。该计划关于专业发展活动的预期产出结果包括:第一是培训校长、教师和领导有效履行学校环境中的角色;第二是使教师和学校领导在职业生涯中提升知识和技能;第三是以技能武装教师,从而帮助学生达到基本的文学和数学标准,提高整体水平;第四是支持“全国教师专业标准”的实施;第五是支持澳大利亚课程的实施;第六是提升教师和学校领导的能力,从而有效确保学生的福祉。该计划优先资助以下行动领域:第一,课程,如英语言文学、数学、历史、地理、ICT、语言、音乐、职业教育培训课程。第二,特殊群体学习需要,如少数民族学生和教师、特殊需要学生。第三,跨学科与跨校合作,如ICT整合课程与教学改革、专业标准与领导、未来学校领导的发展、指导技能、绩效管理技能、项目管理技能。

       (二)《全国教师专业标准》

       2009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开始修订全国教师专业标准,2010年2月12日发布标准草案,2011年2月9日正式颁布新的专业标准。《全国教师专业标准》(National Professional Standards for Teachers)得到澳大利亚联邦教育部、各州教育部,以及澳大利亚政府委员会一致认同,这是澳大利亚驱动国家教育改革的里程碑。《全国教师专业标准》明确规定了教师职业的性质,详细说明了教师质量的要素,21世纪教育目标在于提高全体学生的教育成就。

       《全国教师专业标准》有助于提升教师的专业主义,为家长和社区提供了预期的有效教师的大众化指向。《全国教师专业标准》吸取了大量的各州现有教师标准的经验。《全国教师专业标准》将教师职业生涯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毕业教师(Graduate Teachers)、熟练教师(Proficient Teachers)、高熟练教师(Highly Accomplished Teachers)、主导教师(Lead Teachers),分别从专业知识、专业实践和专业投入的维度设置标准及指标体系,要求教师证明自己是否达到标准。相应的教学维度和标准框架为:[5]1.专业知识,包括“知晓学生以及他们如何学习”、“知晓学科以及如何实施教学”;2.专业实践,包括:“有效教学的计划与实施”、“创设与维护安全与支持性的学习环境”、“对学生学习评价、提供反馈和报告”;3.专业投入,包括“投入专业学习”、“与同事、家长、社区人士投入专业”。《全国教师专业标准》指明了优质教学的特点,让教师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当局依据标准对教师进行认证和奖励。新南威尔士州教育部2011年11月发布对于《全国教师专业标准》的初步研究报告——《重视、建设和确保教师质量》指出,新南威尔士州采用《全国教师专业标准》作为改进教师教育质量的基础,特别是致力于高熟练教师和主导教师阶段的发展,采用系统的策略促进教师的专业学习,确保新南威尔士州的教师质量。

       (三)《教师与学校领导专业学习章程》

       2012年8月,澳大利亚教学与学校领导协会发布《澳大利亚教师与学校领导专业学习章程》(The Australian Charter for the Professional Learning of Teachers and School Leaders)(以下简称为《章程》),阐明了教师专业学习的内涵,要求构建教师专业学习的文化;说明了教师有效专业学习的特征及其行动策略。《章程》的制定过程较为严密和周全,体现了开放性和科学性。2010年10月,澳大利亚出台专业学习计划指南;2011年2月,专业学习智囊团会议(国内外专家)召开,听取专家反馈与评议;2011年4月,发布研究报告;2011年6月,召开国内外专家的专业学习圆桌会议;2011年9月,有关机构与部门代表进行评议;2011年10月,发布草案供公众讨论;2012年3月,召开教师教育者、机构与部门代表的专门会议;2012年6月,澳大利亚专业协会调查、国际专家反馈;2012年8月,澳大利亚学校教育与幼儿常设委员会(SCSEEC)签发。[6]

       《章程》指出,专业学习包括教师和学校领导正式和非正式的体验,用以改进个人专业实践和学校整体效能,目的是提高学生的学习、承诺学习和福祉。有效的专业学习应发展教师个人和集体的能力,面对当下和未来的挑战。澳大利亚所有的学校应该努力建构专业学习的文化。优质的专业学习文化应具备的要素包括[7]:高层次的领导支持教师学习和冒险精神;改进专业实践的集体责任;教师合作专业实践的具体目标应该紧密联系学生的学习需要;高水平的相互信任、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专业学习支持应具有明确的学校组织、具体规划和时间安排;专业学习应聚焦于改进专业实践和学生教育成就。《章程》认为,有效专业学习的特征为相关性、合作性和未来性。“相关性”指教师与学校领导专业学习的最终目标在于促进学生的学习。“合作性”指专业学习强调教师的自主性,在校内与校际发展教师专业学习共同体,并运用技术手段促进合作学习。“未来性”指专业学习促进教师和学校领导处理未知的问题,迎接未来的挑战。

       (四)《教师绩效与发展框架》

       2012年8月3日,澳大利亚教育部签署《澳大利亚教师绩效与发展框架》(Australian Teacher Performance and Development Framework)(以下简称《框架》)。该框架以《澳大利亚教师与学校领导专业学习章程》、《全国教师专业标准》和《全国校长专业标准》三个政策文本为基础,内容涉及教师绩效与发展的重要性、教师绩效与发展的文化、教师绩效与发展的实施。[8]

       《框架》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重要价值:第一,为澳大利亚的教师提供一种新的资源;第二,支持教师获得有效的绩效与发展的机会;第三,确保每一所学校的每一位教师获得定期的、合理的和建设性的绩效反馈;第四,为教师发展领域提供识别的机会;第五,为教师继续改进实践提供有效的持续的支持。《框架》特别强调采取系统的和有效的途径促进教师绩效和专业发展。《框架》要求每一位教师每年能够从学校获得定期的、合理的和积极的绩效反馈,获得识别改进教师绩效领域的机会,并能得到有效的、持续的改进实践的支持。《框架》努力为所有学校的所有教师创造一种提高、反馈和成长的文化。教师绩效与发展的文化包括以下要素:聚焦于学生产出、清晰地理解有效教学、领导、适应性、一致性。《框架》为澳大利亚中小学教师描绘了绩效与发展循环圈的有效特征,教师绩效与发展循环圈要素包括:反思与目标设置、专业实践与学习、反馈与评价。《框架》为教师绩效与发展提供了一系列策略,包括工具与模板、激励资源、有效实践的案例、专业学习资源、在线实践共同体、研究。《框架》提供了评价、发展和改进教师实践的基本结构。

       澳大利亚各州和领地在教师绩效与发展的依据标准方面,有的采用自己颁布的标准,有的则开始使用《框架》。例如,新南威尔士州采用“新南威尔士州教师协会专业教学标准”;维多利亚州采用“维多利亚州教育与幼儿发展部标准”;昆士兰州采用“教育昆士兰”教师专业标准;西澳大利亚州使用“西澳大利亚州教师胜任标准”;首都特区使用“首都特区专业规定”;北部地区使用“教师注册委员会标准”;塔斯马尼亚州则开始采用“全国教师专业标准”或“塔斯马尼亚州专业教学标准”。[9]

       三、澳大利亚教师专业发展政策改革的价值分析

       面向21世纪,澳大利亚政府不断改革和深化教师专业发展政策,联邦层面加大控制力度,地方层面持续有效推进,专业协会积极参与。总体而言,澳大利亚教师专业发展政策改革的特点表现为新联邦主义、新专业主义、新实证主义和新管理主义的价值取向。

       (一)新联邦主义的政策改革取向

       澳大利亚21世纪教师专业发展改革政策实质上是国家主导。澳大利亚教育者协会(The Australian Council of Educators,ACE)发布《教师标准、质量与专业主义:迈向全国一致性框架》报告,主张“要在一定周期内,实现教师职业专门化,要紧密联系教师标准、质量和专业主义。全澳大利亚运用共同的和一致性的语言文字来描述和定义教师专业实践标准,在教师专业标准的目标、开发和运用方面要加强连贯性和凝聚力,澳大利亚各州和领地在教师专业标准的实施和认证过程中加强能力建构”。目前,澳大利亚新联邦主义日益凸显,诸如政府推行的国家课程改革、全国统一考试、国家伙伴计划、国家价值课程,以及建立国家性协调管理机构。另外,澳大利亚各州教师伦理道德标准既有相似性,也有差异性,当下正随着全国性教师专业标准的建立而走向统一。[10]澳大利亚新联邦主义的教师教育改革政策意味着联邦加强教师教育的干预和控制,将教师专业发展上升至国家意志层面。

       (二)新专业主义的政策改革取向

       澳大利亚政府认为,教师新专业主义是一种综合体,包括各类现代知识和理解力、日益增强的教学实践能力、组织和系统中有效工作的能力、发展专业判断和主动革新的时机。教师新专业主义必须体现公众责任和道德行为标准,满足社会的需要和期待。[11]澳大利亚和英美等国教师专业标准方面具有相似性,如关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基于问责目的而采取系统的监控方式、主张教师应成为终身学习者、重视教师改进专业知识和实践的承诺。改革方面注重问责,强调教学的技术方法,监控教师绩效,以及政府手段推行。在澳大利亚,尽管《全国教师专业标准》在实践中还没有完全实施,但是澳大利亚国家的政策导向在于要不遗余力地“促进教学卓越,要在国家层面重视优质教学”。[12]澳大利亚还设计了标准本位的教师职业生涯结构,教师专业发展政策从专业指南运动转向专业评价运动的趋向。

       (三)新实证主义的政策改革取向

       澳大利亚教师教育政策改革在方法论层面从经验本位走向循证本位,强调教师专业发展政策的新实证主义改革取向。在教师专业发展政策的问题形成方面强调基于当前的理论研究、政策实施和教师需要、问题和挑战。在教师专业发展政策的制定过程方面,有关法案、建议等政策文本源于调查,广泛咨询,基于证据。在教师专业发展政策的实施方面,许多政策文本是指导型而非指令型。如,基于AITSL标准框架的评价建议包括:书面评价(如学科知识、教学法的考试;学生作业、学习评价)、档案袋评价(如视频、文件或活动)、学生评价(如调查问卷)、课堂观察(如受过培训的观察者)。在教师专业发展的效能评估方面,强调以需求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正如澳大利亚新任教育部长派恩所说:“衡量一项教育政策正确与否的标准很简单,那就是有多少人愿意来听我们的课。如果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放弃澳洲学校而留学海外,那就说明我们的工作存在问题。我的梦想和目标就是让更多的澳洲人得到他们想要的教育。”[13]

       (四)新管理主义的政策改革取向

       澳大利亚公共教育改革在经济理性主义和新管理主义思想主导下,引入市场机制,推行教育的权力下放和扩大办学自主权。新管理主义、经济理性主义要将“效率、经济与市场的联合”贯之于教育的日常活动,使之合法化。[14]澳大利亚教师专业发展政策改革表现出明显的官僚政治、管理和市场导向的影响,这种官僚政治方法深受决策者和提供者的支持。“新管理主义教育运动,在英国表现为新自由主义教育,在美国表现为全面质量管理实践,对教师专业带来极大的影响,从而出现教师专业的标准化、问责运动。在澳大利亚同样产生巨大的影响,包括基础教育的课程与评价改革实践,以及产出本位的教育和标准化的考试制度”。[15]澳大利亚教育改革政策的优先领域在于提升教学质量,教师专业发展改革政策凸显新管理主义的问责机制,诸如教师效能、教育问责、质量控制、最优实践、绩效标准、全面质量管理等。

       四、结语

       当前,教师专业发展政策是澳大利亚教师教育改革的重要国策。澳大利亚2013年6月26日颁布《澳大利亚教育法》(Australian Education Act 2013)倡导优质的教学,要求所有的教师具备胜任力,支持教师的专业需求,不断改进教师的绩效,向所有的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学。澳大利亚教师专业发展政策改革受到一系列因素的制约,如联邦加强干预与各州享有自治的平衡问题、教师外部控制与教师专业自治的平衡问题、教师教育改革政策的传统与变革关系的平衡问题。澳大利亚联邦以及各州都建立了教师问责体系的政策,这些政策能否有效地得以实施,能否真正改进教师的专业实践,有待于实践的进一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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