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审计失败的原因分析———份调查报告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调查报告论文,启示论文,原因论文,CPA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研究的基础是美国的三位学者为美国注册会计师委员会下属机构审计准则委员会(简称AICPAASB)所作的一份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概述
为了更好的预防与侦察舞弊,美国的三位学者对审计人员由于未能发现报表中的舞弊而受到SEC起诉的案件(1987—1997)进行了调查分析。根据对这45个上市公司的案件分析,他们发现这些被SEC认为审计失败的案件,存在以下10个主要的问题:
1、缺少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36个案件(80%,占所调查案件的百分比,下同)显示审计人员未能发现舞弊是由于审计人员在资产价值的评估、资产所有权的确认、管理者的陈述等方面未能取得支持性的证据。从而使管理当局成功地隐瞒了对资产的高估,而这些方法通常是管理当局常用的技术。
2、32个案件(71%)显示是由于审计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关注。
3、27个案件(60%)显示审计人员没有保持合理的怀疑态度。SEC认为如果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遵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执业过程中保持应有的职业关注和合理的怀疑,则完全有可能发现这些舞弊。
4、22个案件(49%)显示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没有应用或者没有正确地应用GAAP的公告。这些违反GAAP的案件都与非常规资产的特殊计价事项有关。
5、审计人员过分信任“询问”这一审计技术得来的证据。18个案件(40%)显示审计人员未能对管理当局的陈述或解释与已取得的证据明显不符的地方取得合理的、支持性的证据。
6、20个案件(44%)表明审计失败是由于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固有风险和非常规交易的评估有误,从而直接导致了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的失败。
7、当报表中存在重大估计事项时,未能对构成这些估计的假设前提与会计处理取得充分的证据。16个案件(36%)存在这一问题。
8、13个案件(29%)存在审计人员没有有效地证明应收帐款,特别是在函证没有返回或已收到的函证存在重大的例外现象时没有执行替代性程序的问题。
9、另一个普遍的问题是审计人员未能成功地识破关联方交易或正确揭发关联方交易。12个案件(27%)显示审计人员没有发现存在的关联方式交易或者与客户同谋来隐瞒关联方交易。
10、11个案件(11%)显示审计人员过分依赖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从而造成在发现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时而没有相应地扩大实质性测试程序,或者在没有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进行任何符合性测试就假定内部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审计失败的深层次原因分析
1、缺乏对公众的责任感。在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审计失败有很大比例是由于审计人员在很简单的问题上犯错误而导致的。由于成为一名审计人员往往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考试,同时要求具备一定的执业经验,因而有理由认为审计人员在对内部控制依赖程度、应收帐款函证,以及询问证据证明力等方面有充分的理解和认识。
2、审计人员的舞弊审计意识不强。报告中,由于审计人员缺乏舞弊审计意识,过分相信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而导致审计失败的比例非常之高。事实上,审计实务界为了避免承担更多的责任,而一直否认舞弊的民间审计责任,从而造成审计人员对舞弊的特征及其相关的审计技术不够熟悉,以致于在执业过程中舞弊审计意识不强,无法发现本应该发现的舞弊,或者说在发现舞弊后,常常认为这些舞弊的揭露责任在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内部审计人员,而不进行跟踪测试。
3、事务所执业观念上的错位:利润第一,质量第二。随着经济的发展,审计市场逐渐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事务所的无序竞争,事务所为了保持客户,逐渐将质量放在次要位置,甚至在一定范围内出现了与管理当局合谋的倾向,这一点在对关联方交易审计时表现得非常突出,从而直接导致了审计独立性的丧失。而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缺乏独立性的审计不仅无法起到鉴证的作用,更会在一定程度上助长舞弊的发生。
4、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松散。上述报告指出,有20例案件是由于审计计划的不当而造成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松散,高级审计人员对初级员工的监督与指导的缺乏,团体内的沟通不够,对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从而使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无法遵守审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