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研究 论农业产业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业产业化论文,农民论文,农村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农业产业化是我国经济当前重大的现实和理论课题,但它自产生之日起至今其内涵和本质仍没有一个规范统一的界定,学术界正在进行热烈的探讨。对农业产业化的内涵和本质进行科学的界定,探讨农业产业化的实施,既是实践的急需,又是理论工作者目前一个紧迫而又重要的任务。
一、农业产业化是我国继家庭联产承包制后的新的一种农业生产经营方式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今,在我国出现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有:农业单干,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人民公社下的生产队大排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农业单干→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生产队大排工→家庭联产承包制,均是农业生产关系的形式的转变。这种转变,主要原因是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体现,但不排除存在人为拔高的现象。家庭联产承包向新的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同样是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具体体现。家庭联产承包制一方面打破了大锅饭大呼隆的生产经营方式,充分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但另方面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缺点:一是经营规模小,粗放经营,适应不了社会劳动的进一步分工协作的需要,农业比较利益低,农业不能获得平均利润,从而使我国农产品总量和质量难以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得到新的增加和提高;二是农产品难以进入市场,经常出现农产品卖难的现象;三是科技应用程度低;四是大量的农业劳动力滞留在农业中,造成劳动力资源的巨大浪费,农民生活水平难以提高。于是,一种新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便产生了,这就是农业产业化。农业产业化的形式主要有:农户+公司(企业)、农户+专业市场、农户+基地(市场)、农户+各种协会、家庭农场+专业市场等等,农业产业化是我国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一种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家庭联产承包制与农业产业化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前后继承的关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目前农业的基本经营制度。这种承包制自改革开放初期出现已产生了巨大的威力。但由于这种承包制是按农民人口的多少来平均分配土地,农民对土地承包耕作,很大程度上属于小生产的生产方式。农民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交换,而首先是为了解决自己的吃饭生存问题,另一部分作为实物地租交给国家,再有剩余用来市场交换,剩余的农产品量比较少。因而,一家一户的超小型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必然要加以改变,否则就不适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也不适合集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的推行。农业产业化正是把这种家庭联产承包制加以继承、改造的较好的新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农业产业化这种新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一方面可以保留原有承包制中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等等的优点,另方面可以克服其生产规模小、生产力水平低、与市场较脱节、比较利益低等弱点,使直接从事农业的生产经营者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交换而生产,承包更多的土地,使农业在更大的范围上、更高的层次上与第二、三产业中的部分发生直接的联系,进行跨行业的生产经营。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不变,但土地的承包权、使用权从过去的承包者转到新的承包者去。因此,农业产业化就是市场经济和集约化条件下与第二、三产业联结一起的更大规模、更高层次的新的农业承包制,是继家庭联产承包制之后的新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一场静悄悄的革命。(2)承包制与农业产业化是相互容纳的关系。农业产业化包含了承包制的内容,承包制在农业产业化的各种形式中进一步提高承包的层次和范围,进一步扩大承包的内容。(见图一)
从图一农业产业化几种形式可以看到,农业产业化都有农户(或家庭农场)作为最基础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是农业产业化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承包制都被包含在农业产业化之中,两者是相容的关系。实施农业产业化不是取消农业承包制,而是逐步改变目前一家一户平均分配土地的承包耕作的方式,土地的承包权、使用权逐步集中,进行适应规模经营,对土地规模承包,是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农业承包制。因此,实施农业产业化,实际上可以看作是实施新的农业承包制。另外,在农业产业化的各种形式中,应还有一个土地的所有者——村集体,因此,农业产业化的形式是:土地承包者+土地所有者(村集体)+公司(企业)+专业市场+基地(市场)+各种协会
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者,其主要作用有:一是重点搞好水利等各项农田基本设施;二是为承包者提供某种社会化服务,以弥补公司为农户提供的社会化服务不足的方面。这是农业合作制的内容。在目前和将来较长的时间内,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一般不涉及土地所有权,因而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者的身份不用改变。当村集团阻碍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时,才去改变其土地所有者的身份。三者相加就形成了农业产业化的新体制,表现为“农业承包者+合作制+公司”,可称为“农业承包合作公司制”,简称为“农业承包公司制”。
二、农业产业化是跨产业的市场化、集约化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
1.跨产业、市场化、集约化是农业产业化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
(1)跨产业。农业单干、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生产队大排工、家庭联产承包制,所有这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都是在第一产业——农业内部中进行的,没有超出第一产业的范围,农业经常被第二、三产业剥夺了平均利润,成为不盈利或少盈利的“弱质”产业,使广大农民收入较低,造成了工农差别,形成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农业产业化却超出了第一产业的范围,与第二、三产业中的部分紧密连结,既有农产品加工,又有农产品销售网络,还有某个区域的农产品消费者群体,跨产业经营,重新组合成为产业的杂交优势,释放出产业杂交优势的能量,农业夺回了平均利润,农业成为盈利的产业。因此,农业产业化就是跨产业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
(2)市场化。市场化是农业产业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农业产业化中的市场化是指农业生产要素、农业的产业结构、农业管理体制、农产品等等按市场需求在国家宏观指导下完全按市场经济规律来运行,这种市场化就是社会化。而要实施农业产业化,必须使农业生产资料、资金、劳动力、农业科技等生产要素市场化。管理体制的市场化,也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化的管理方式。也要求农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农业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四个环节连结成一个产业链。这样的农业经营方式必然要求农业生产、加工、流通、资金供给各个环节协调,要求改革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分割的部门管理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部门管理方式转变,向社会化的管理方式转变。农业的产业结构和农产品的市场化,按市场需求,在国家宏观指导下,农业的产业结构适时地、恰当地进行调整,使农产品的总量和质量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农产品的市场化既包括农产品结构按市场需求来调整,农产品的销售畅通无阻,也包括农产品价格能够准确地反映其稀缺度,按价值规律来定农产品价格,取消统购统销的农产品价格,使农业能获取平均利润和超额利润,从而促进农产品总量的增多和质量的提高。
(3)集约化。农业产业化中的集约化包括两个涵义:一是指同一单位生产要素相对投入少,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使劳动生产率高,产出多,质量好,效益高;二是指对农业需要投入更多的劳动、科技、资金,精耕细作,科学管理,使农产品总量增加、质量提高、效益提高。两者是辩证统一的,缺一不可,共同组成农业产业化中的集约化。
2.农业产业化的本质是提高农业比较利益
农业产业化的本质就是提高农业比较利益,使农业获取平均利润和超额利润,进而增加我国农产品总量和提高农产品质量。
三、农业产业化是两个根本转变在农业上的载体和内容
农业产业化的本质是通过两个根本转变(即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从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在农业的贯彻而实现的。农业产业化是两个根本转变在农业上的载体和内容。
首先,农业成为可以盈利产业。跨产业、市场化、集约化是农业产业化使农业提高比较利益而成为盈利产业的三大法宝。传统农业是投资大、收益低、盈利极少的产业。按照规模经营的理论,经营者必须达到一定的经营规模,才能最大限度地节约成本,所得的收益才是最大的。搞农业产业化,必须要扩大农业经营规模,达到一定的土地经营数量。这是农业产业化中集约化的第一个要求。通过规模经营,节省了劳动力,降低每一农产品所含的活劳动与物化劳动的数量,从而提高每一农业劳动力生产的农产品的数量,增加产出,大大减少生产农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降低了成本,提高了经济收益,达到规模经营所需求的规模效益。这样,为农业成为盈利的产业打下良好基础。同时,在农业产业化中,市场化、社会化的程度高,第二、三产业中的不少部门直接参与农业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四个环节,农业的生产、加工、销售、消费成为一条产业链。农产品作为商品,不仅顺利完成了“惊险的跳跃”,实现了价值,而且农业作为一大产业,也与其他产业一样,获得平均利润,提高农业利益,成为一个盈利性的产业。农业产业化使农业成为盈利性的产业,实际上是首先从规模经营的角度,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其次是从跨产业的角度获取平均利润;再次是从市场化的角度提高农业的比较利益。可见,跨产业、市场化、集约化是农业产业化使农业提高比较利益而成为盈利产业的三大法宝。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的驱动,农业成为盈利产业,必然诱动资本、人力、物力、科技等向农业倾斜,进而有效地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增加农产品的总量,从而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另外,农业产业化的规模经营,促使一家一户的土地的使用权、承包权向经营者集中,经营者向土地所有者和原来土地的承包者、使用者交纳地租,使经营者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权,这样,带来了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引起了土地制度的改革,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的土地制度,从而在农业上促使了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可见,农业产业化是两个根本转变在农业上的载体和具体的内容。
其次,农业产业化能够形成良好的农业投入机制。农业实现两个根本转变需要资金基础,没有资金的投入,实现两个根本转变就会成为空话。不论是农业简单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不管粗放经营还是集约经营,都离不开农业投入。对农业的投入,重要的是建立一个良好的经营者投入机制,政府财政的投入也是需要的,但不应主要靠政府。
目前,我国农业经营者自身的投入,扩大再生产规模,取得显著效益的例子很多,但都与农业产业化有关。例如,浙江省义乌市有40余个工商户投入8600万元资金,对6300余亩荒山荒坡荒地进行农业综合开发,平均每亩投入1.36万元,其中一户叫孙荣福创办的甲鱼养殖场在101亩地上已投资2000万元,1993年的年利润达800万元,超过当地任何一家企业的经营效益。另有一个庄园实业公司,经营土地429亩,投资1300万元,产供销一条龙,1996年产值将超过1000万元,利润可达280万元。(龚辉武,《工商业主的新热门:农业综合开发》,《中国农村经济》,1996年8月。)这种投入是农业经营者自觉的大投入。也只有这种大投入才能解决我国农业投入不足的问题。可见,农业产业化形成良好的经营者投入机制,是解决我国农业投入的主要出路。只有这种投入,农业才能实现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向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当然,政府财政投资和其他投资也是很必要的。但政府投资应主要用在农业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及调节农业的关节点上。
另外,农业的投入更要讲经济收益,若没有经济效益或低收益的投入,这种投入是会萎缩的。农业产业化中的各种类型的农业生产经营者,为交换而生产,他们注重于农业的投入,更注重于投入得到的高收益,于是就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链:高效益的大投入→大规模的产出→高效益的大投入……。可见,农业产业化是解决农业投入机制的良好途径,为两个根本转变的实现提供资金基础。
再次,农业产业化大量容纳先进的农业科技与生产工具。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实际上是我国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一种较低层次的表现形式向另一种较高层次的表现形式的转变。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两种层次不同的生产关系的表现形式,也与不同层次的生产力相联系,容纳不同的科学技术与生产工具。计划经济时期的农业生产队大排工,农民生产积极性不能发挥出来,存在大量潜在剩余劳动力,不大需要多少先进科技及先进生产工具。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出现的家庭联产承包制解决了农民生产积极性问题,但超小型的地块分割的一家一户的承包制经营方式,却没有能力容纳现代大型先进的农业生产工具和科学技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完善成熟的农业产业化,不仅需要而且能够大量容纳先进生产工具和技术。于是,形成了下列的四组对应关系。(见图二):
图二
计划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市场经济体制
↓↓↓
生产队大排工→超小型的地块分割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农业产业化
↓↓↓
不大需要先进→无能力容纳先进————————→需要且能大量容纳
生产工具科技 生产工具和科技先进生产工具和科技
↓↓↓
粗放经营—————→粗放经营—————————→集约经营
四、农业产业化的实施
我国农业产业化产生的时间不长,目前,在我国全面实施农业产业化,至少受到七个条件的制约:一是两个根本转变在农业的贯彻实施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完成;二是土地实施规模集约经营之后,丢开土地的大量的农民的生计如何解决;三是实施农业产业化后如何解决大批剩余劳动力的出路;四是政府财力十分有限,难以拿出大量资金去办企业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五是我国科技水平的提高与在农业的广泛应用有一个过程,六是我国工业化仍没有步入较高的阶段,对农业反哺要有一个过程;七是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也有一个过程,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个过程,因而对农业产业化的促进作用也有一个过程。因此,农业产业化的实施在时间安排上不应操之过急。笔者认为,农业产业化的实施在时间上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96年起,用3至5年时间,进行农业产业化的试点与逐步推开工作。第二阶段:用3至5年的时间总结、改进。第三阶段:用3至5年的时间进一步完善、提高、发展,在全国初步建立起农业产业化的网络。也就是说,全面实施农业产业化从开始到进一步完善、提高、发展,最短用9年,最长用15年的时间。
实施农业产业化的方法主要有:第一,示范带动。一是试验示范。农业产业化是我国继家庭联产承包制后的一次农业革命,各地区一开始不可全面铺开,只有做好试验示范,才能带动其他,逐步推广。二是典型带动。到目前为止,我国不少地方出现了农业产业化的成功典型例子,各地可以认真总结、研究、分析其经验,加以推广。可选择一些龙头骨干企业、农业生产大户作典型,选准当地的农业项目来发展,取得成绩以作示范带动。第二,互利主动。农业产业化的核心问题是“利益”,只有让参与农业产业化的各个企业、各个农民都基本上获取平均利润,获得较好的收益,才会有人主动愿意去干,否则就不会长久,不会有好后果。即使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去搞,也是注定要失败的。互利才能主动,主动才有好效果。第三,政策诱动。农业产业化的推广,政府应制订相应的政策,以诱动各主体去主动从事农业产业化的工作。包括对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企业、农民物质上奖励,精神上鼓动,资金上扶持,税收上优惠,项目上支持,提供各种服务,搞好道路、市场、通讯等基础设施等等。用政策诱动,调动各主体的积极性。第四,引资促动。农业产业化需要巨额的资金,引资渠道主要有:一是积极引外资。目前国外游资很多,可以积极引进外资来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二是引第二、三产业的企业资金。我国从事工业、建筑业、商业等的企业,有不少是实力雄厚的企业,可以积极引导其中的一些企业向农业产业化投资。三是引群众手中的资金。到1996年8月止,我国居民储蓄达36705.8亿元,如果能吸引十分之一投入农业产业化中去,就有3670多万元。吸引的方法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如国家或地方可发行农业产业化债券,可通过人民银行批准搞农业产业化集资、搞股份制等等。第五,市场策动。农业产业化离不开市场,一个农产品专业市场可以策动一个地方推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广东省化州市和新会市的北运菜批发市场和水果批发市场等等就带动了该市及周边市县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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