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贷增长的几点看法_银监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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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底,在国际金融危机和中国经济自身调整周期的双重因素叠加下,中国经济遭遇严重冲击。在此情况下,中国政府果断决策,出台了4万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并提出“加大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

2009年,在银监会加强风险监管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以9.59万亿元的新增信贷,有效满足了实体经济的增长需求,对中国经济的企稳回升起到了重要作用。

对此,应予历史和全局的眼光看待。为保证信贷增长的质量,银监会吸取国际金融危机教训,加大了宏观和微观审慎监管力度,而且通过一系列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和强化了风险的长效防范机制。

2010年,经济企稳回升态势明显,但同时也需要看到,当前我国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经济运行中的新老矛盾和问题交织,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任务紧迫,适时调整信贷政策已成必然。在这个过程中,银监会将始终坚守风险底线,致力于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

历史和全局的眼光看待信贷增长

2008年四季度和2009年初时,百年一遇的国际金融危机带给中国的是对经济的全方位严重冲击,其中受冲击最大的是实体经济,2008年四季度GDP环比折年率已从年初的11.3%持续大幅下降至3.3%。针对严峻形势,银监会按照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精神以及“守住风险底线”的要求,出台了“银十条”等一揽子计划和政策措施,突出强调了信贷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功能,以积极应对危机冲击。在银监会和有关各方的积极引领下,信贷月均投放从2008年四季度的4700亿元跃升至2009年一季度的15000亿元,推动GDP环比折年率在2009年一季度的4.3%陡升至二季度18.0%,以月均3倍多的信贷投放增速,拉动了4倍多的GDP环比增速。近两年来,伴随着信贷投放调整,GDP环比折年率基本上会在滞后一个季度出现相应调整(详见图1),无疑从规律层面,强有力地佐证了2009年一季度月均1.5万亿的贷款发放量,对于提振信心和保证宏观经济基本面的健康是非常重要的。当中央提出4万亿投资拉动内需、新上项目在2009年上半年集中开工的时候,在我国目前特定的金融市场结构之下,如果银行信贷仍旧保持大约月均四五千亿的常规增长量,实现我国宏观经济今天回升向好的局面难度可能更大。

坚守风险底线之下信贷回归常态

银监会始终坚持认真履行推动银行业稳定运行的职责,不断强化对风险底线的坚守和金融风险的防范。在2009年一季度末宏观经济出现明显回升迹象时,银监会即着力引导银行业信贷投放逐步从超常规增长状态平稳有序的向常态转化,2009年四季度在适度控制的基础上,信贷月均投放量已降至3092亿元,初步回归到信贷投放的正常水平。

今年一季度,事实上基本持续保持了这种信贷常态投放趋势。按照目前有关情况估计,今年一季度月均新增信贷投放估计在8千亿元左右,与去年同期1.5万亿相比,已经有了较大程度的回落。据测算,1992年至2007年十五年间,每年一季度月均新增信贷复合增长率约16.9%,如果以2007年一季度适度从紧货币政策下月均新增信贷投放4744亿元为基数,加上去年底严控与年初元月份翘尾因素,可以推算出今年一季度月均信贷新增量为8000亿元左右。根据近20年每年一季度月均新增信贷趋势来推算,今年一季度月均新增信贷投放量也将略高于8000亿元(详见图2)。有理由认为,通过银监会的调控,全国银行业信贷投放的速度和节奏已经初步回归并趋于常态。我们在看到2009年9.59万亿的人民币新增信贷投放的同时,必须看到这种健康的变化。

此外,今年外界在报道信贷投放时所提到的“30%、30%、20%、20%”这个节奏,主要是基于我国近10年来信贷投放的基本轨迹测算出来的,虽然不能反映每年授信对象的真实需求变化的具体性,但有相当参考性。同时,银监会在引导和政策把握过程中,也充分考虑到了农业信贷需求季节性强等特殊情况,并要求银行业机构在经营计划中单独“划出一块”规模来确保有关需求首先得到满足。

推动银行的体制机制改革

看待去年银行业的信贷和风险管理工作,不但要分析信贷投放总量,更要看到银监会抓住这个历史性的机遇做了大量根本性的体制、机制变革工作。

通过强化银行股东、董事会对资本补充的责任,制定严格的互持次级债务扣减标准,严格限制银行为企业发债担保、大力加强并表监管和“防火墙”建设等方式,推动银行体系增强防范系统性风险的能力。

大力推动商业银行建立动态拨备机制,要求商业银行在经济上行、盈利水平较高时期相对多提拨备,并通过自动“以丰补歉”机制,抵补经济下行、“水落石出”状态下的风险损失暴露,增强银行持续平稳运行的能力。

引入简单、透明、不具有风险敏感性的杠杆率指标,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银行体系自动控制杠杆化水平,弥补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模型可能存在的缺陷,努力防止金融机构过度承担风险和资产负债规模的盲目扩张。

图1:

资料来源:银监会

图2:

资料来源:银监会

通过发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商业银行严格坚守存贷比不大于75%、核心负债依存度不低于60%、流动性比例不小于25%等限制性规定,并及时引入国际最新的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指标,督导银行体系增加高流动性资产储备水平,减少对批发性融资的过度依赖,降低银行期限错配行为的激励,减少流动性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和冲击力。

在多年研究准备的基础上,抓住机遇及时出台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推动银行对当前贷款的最薄弱环节——贷后管理进行革命性调整,并以此推动银行加强贷款精细化管理,争取从源头防止信贷资金被违规挪用,增强信贷对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支持能力。

制定印发《商业银行稳健薪酬机制监管指引》,推动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稳健薪酬制度纳入公司治理范畴,推动薪酬与风险严格挂钩,保留一定比例的薪酬延期支付,并建立严格的风险损失条件下薪酬追回机制,以从根本上校正扭曲的薪酬激励导向所导致的银行经营管理人员过度冒险行为,限制银行高管的“动物精神”所可能导致的过大外部性。

强化前瞻性系统性风险预警

除了在体制机制上推动革新以外,银监会还一直关注银行业的重大风险,并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在2009年二季度的形势通报会上,银监会刘明康主席就提示所有商业银行机构高度关注地方融资平台信贷风险、房地产信贷风险这两个最主要的问题。

第一,关于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风险。银监会一直强调,从银行管理、风险来讲,必须高度关注这个问题。当前,怎么化解融资平台信贷风险,实现经济平稳过渡,同时又不引起经济的大幅波动,是必须破解的“多难”问题。在这个问题上,银监会明确:一是坚持风险的审慎监管和管理;二是坚持不拖延不良资产的处置。严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过去发放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贷款全部逐包、逐笔、逐项地打开、梳理、重新评估,并进行必要的整改保全。对具有充足现金流、经济可持续的项目予以继续支持;对缺乏第一还款来源、现金流不足的项目,可视情况采取更换借款人、担保人或落实土地抵押等措施;如以上风险缓释措施无法取得有效进展,则通过严格五级分类、增提拨备、加大资产风险权重直至核销处理等办法,坚决防止可能出现的大规模不良资产隐患。对逃废债和挪用贷款炒股炒地等情况坚决依法按违约处理,并对借款人实行收贷挂钩,停止发放新增贷款。

第二,关于房地产信贷风险管控的问题。从2009年二季度开始,银监会即开始关注房地产市场到底会出现多大程度的下调。从监管监测情况看,中国个人抵押贷款违约率相对而言处于较低水平,风险防范的关键还是在投资、投机性的购房方面,这也是为什么银监会对于二套以上的住房采取了不同的风险管理要求。自住与投机这两者的还款意愿对价格下跌的敏感性是不一样的。此外,还有外国投资、投机资本对房价的推动效应,如何区分这些不同需求,对我们在房地产信贷中的精细化管理提出更高要求。银监会重点是从商业银行风险的审慎管理的角度来关注这个问题,比如从贷款价值比、贷款收入比、风险集中度等风险监管指标上,落实审慎经营和风险管理的要求。

在具体监管措施方面,银监会将配合国务院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查处房地产企业违规行为,银监会已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做好房地产贷款风险的防控工作。一是我们要求商业银行重视开发商的资质和合规问题。经国土资源部门、建设主管部门查实存在囤地、捂盘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要将其列入警示名单,不得对其发放新增贷款,对已有贷款要切实采取保全措施。二是对上述房地产开发企业用所持有土地作为贷款抵押品的,各银行应认真查处可能存在的重复抵押问题,并对抵押率进行扣减。三是对于国资委公布的78家不以房地产为核心主业的中央企业,不再受理其非在建工程为抵押贷款的一切项目授信申请,已授信的要保全,并要停止新增授信。四是坚决贯彻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通过“受托支付”、“实贷实付”的贷款使用支付方式,有效加强对贷款用途和贷款使用的管理。对于监测到的贷款违规流入股市、房市问题要坚决查处,不留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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