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迷失在天堂_少年犯论文

宠物,迷失在天堂_少年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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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的未成年人从出生的第一天起就成了“特保儿”,被喻为“小皇帝”,无忧无虑地生活在共和国明媚的阳光下,尽情享受着现代的物质文明,是生活在天堂里的宠儿。然而,在这无与伦比的环境中,却有部分宠儿失落,沦为了罪犯。一个沉重的话题,一个黑色的话题,一个令家庭、社会、学校梦绕情牵的话题——未成年人犯罪摆在了人们面前。人们不愿谈它,但又不得不谈它,人们不去想它,又不得不想它,因为谁也无法回避这一客观存在的事实。

1996年,某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未成年人占批捕总人数的11.2 %,1997年占12.5%,1998一季度占14.7%。况且从1997年10月1日起, 根据修订后刑法14—16周岁的少年,犯盗窃等一般性罪行不再追究刑事责任。透过这组数字,我们着实感觉到:未成年人犯罪在不断加剧,未成年人犯罪已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我们要正视这一现实!

一、家庭沉思篇

家庭是孩子平静的港湾,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然而随着人们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改变,家庭也随之发生了裂变,传统的家庭受到有力的冲击。家庭中的父母从原来以子女为中心,向追求个人自由、幸福转变,使如今的家庭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脆弱。离婚、分居、再婚空前活跃,一个好端端的家庭一夜之间也许会支离破碎,孩子们平静的港湾已成为波涛翻滚的大海!身心尚未成熟的孩子们经受得住风浪的考验吗?与此同时,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如今的父母格外崇尚金钱,追逐金钱,言必谈钱,行必谈钱,一切向钱看,一切为钱而奋斗。身为孩子第一任老师的父母,有的成天为钱奔波,根本没时间和心境去教育孩子;有的则迷恋“方城”,“城墙内外”“银两”点点,“票花”纷飞,更有甚者,竟毫无顾忌地向孩子大谈金钱的“功能”,诱导和灌输“挣钱”思想,培养孩子的“金钱意识”。耳濡目染,辨别能力尚欠缺的孩子们幼小的心灵怎能不染上“铜臭”味,甚至深深地烙上金钱的印记?

据对某检察院1997年批捕的未成人家庭进行跟踪调查:72.5%的家庭是经历过变故的残缺家庭;24.6%的家庭属崇尚金钱而又疏于教育孩子的家庭。这一惊人的比例不得不令人关注,引起人们的深思!

案例一:A少年犯,15岁,上初中二年级时辍学。1997年8—9月, 光天化日之下,结伙持械抢劫财物共计4000余元,均挥霍一空。逮捕归案后,被判有期徒刑6年。

A少年犯原来也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1992年,其父怀揣1000 余元血汗钱独自进城经商,几经拼捕终于赚了一些钱。为了在乡亲们面前露露脸,显示自己的能耐,也为解除独自一人在城里生活寂寞,1994年初遂将老婆孩子迁入城中,一家人在城中团圆,其乐融融。然而,好景不长,一年以后,随着钱越赚越多,其父开始变了,望着满街新潮的淑女,想到自己满身乡土气息的老婆,心里很不是滋味,时常想入非非,泡发廊、逛歌厅、舞厅成为他生活的重要内容。时间一久,他便与一歌厅的小姐好上了,且信誓旦旦要娶之为妻。从此,家庭战事不断,扯皮、打架成了家常便饭。家庭的变故,使A幼小的心灵受到极大的创伤, 随着其父的离去,家庭支离破碎,他也开始变了。在农村还是听话、乖巧、好学上进的,到城里后,开始逃学、扯谎、夜不归宿了,最后干脆不去上学而四处游逛,不到一年时间便沦为抢劫犯。

一个天真无邪的少年,就这样随着家庭的破碎而堕落。并不是每一个父母离异家庭的孩子都会沦为罪犯,孩子失管、失教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直接诱因。

案例二:B少年,17岁,职业学校在读生。1996年12月至1997年5月,合伙盗窃作案20余起,盗窃财物及现金8000余元,归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B少年父亲是一家大型建筑公司的高级技术人员, 长年累月在全国各地施工,前妻不满丈夫长期在外的寂寞生活,移情别恋。在B 少年14岁那年与其父离婚,B少年被判给父亲抚养。为了照顾B少年的生活,其父不得不请求单位照顾,回到公司总部干起了行政工作。一年后,其父再婚,给他找了一个后妈,生活还算平静。公司领导见其家庭又有人照顾,遂动员其父继续发挥专长。其父开始有所顾虑,怕家庭重蹈出现危机的覆辙。谁知回家与后妻一商量,后妻很通情达理地答应了,其父于是又干起了老本行,全国各地的施工工地满天飞,一年回不了几趟家。父亲不在家,B少年在家中便可以随心所欲了,继母看不过眼说一说, 管一管,他不仅不听,反而顶嘴。其父偶尔回家,虽得知儿子不听话,也不忍心狠狠教训难得见面的儿子,轻描淡写地说一说了事。谁知B 少年并不懂得父亲的一番苦心,反而认为父亲是向着他的,继母是跟他过不去。随后胆子越来越大,根本不把继母放在眼里。继母深感与继子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情感隔阂,干脆懒得管教,任其自然。这样B 少年便像脱缰的野马,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吸烟、喝酒、赌博样样会,花钱如流水,父亲给的钱花光了,便去偷,最终沦为一个盗窃犯,毁掉自己的前程。

社会只要有离婚,就会有再婚;只要有再婚,就会有继父、继母。继父、继母绝不是未成年人犯罪的罪魁祸首,但如何处理好与继子女的关系、教育好继子女是摆在继父母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沟通继子女的思想,调节关系,献上爱心,培养情感,刻不容缓。

案例三:C少年犯,16岁,1996年秋上初中三年级时辍学。1997 年夏,他伙同一帮哥们,冒充公安人员,以查禁嫖娼为名,先后6 次在公园内抢劫幽会男女现金5千余元,归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C少年生活在一个富有的家庭中。 其父母原系一服装厂的技术工人,80年代末期,看到别人搞个体发了财,便双双辞职,在闹市区租下一门面,搞服装加工,因经营有方,顾客纷至沓来,几年下来便挣了几十万元。1995年,其父不满足现状,买下了一家倒闭的服装厂,正儿八经地办起了一家服饰公司,正正规规地当上了老板。到1997年,资产近千万元,雇工过百人。就是这样一个富有的家庭,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其子却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抢劫犯,原因何在?跟踪调查的结果又是那么简单:其父母心理只装着钱,脑海里只想到钱。C少年从小学读到初中, 父母没跟他辅导过一次家庭作业,没跟他谈过一次读书学习的事。他们认为孩子读书并不是最重要的事儿,赚钱才是头等大事,孩子读不读书无所谓,将来只要会赚钱就行了。有了这一思想观念,儿子说不想上学,他们便让儿子在家帮忙做生意,不想做就随儿子去玩。C 少年告别学校半年,便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了一起,学会了抽烟、学会了赌博,懂得了讲派头、懂得了哥们义气。最后稀里糊涂地犯罪。

C少年的父母是富有的,他们能用金钱买回一切所需的物质, 但他们能用金钱重新买回其子纯洁的心灵吗?

如果说人生教育是一条延绵不断的长河,那么家庭教育则是这条长河的源头。然而,我们少数孩子的源头教育又是多么的苍白无力!孩子是父母的,也是社会的,如果为人父母者对孩子未尽到教育之责,不仅对孩子本人,而且对我们整个社会都是不负责任的,教教孩子吧!

二、社会反省篇

未成年人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用他们特有的好奇、敏感,感受、观察着这个大千世界。生活中的美与丑、善与恶、真与假,每时每刻都在感染着他们,影响着他们的身心发展。客观地说,社会给这代未成年人提供了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但我们的社会并不是那么完美无缺,仍存在着一些人为的“社会公害”和诸多不和谐的音符,影响着孩子的健康成长。武侠、暴力小说,、影视录像片比比皆是;淫秽书刊、音像制品屡禁不绝;精神颓废,意志消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泛滥成灾……这些低级、庸俗、消极、落后的“公害”是滋生未成年人犯罪的温床,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源和催化剂。

未成年人犯罪深深地打上了社会的烙印!

据对某检察院1997年批捕的未成年人所犯罪行进行统计分析,暴力侵财犯罪占81.5%,性犯罪占15.2%。对犯罪的目的进行跟踪调查:85.2%的未成年人犯罪是为了追逐金钱、追求享乐;16.3%的是为了寻求刺激。与此同时,96.5%的少年犯读过武侠、暴力小说,看过淫秽书刊、音像制品。其中41.2%的少年犯认为武侠、暴力小说、淫秽书刊、音像制品是其走上犯罪道路的罪魁祸首。

未成年人犯罪给我们的社会敲响了警钟!

案例四:D少年犯,15岁,初中二年级学生。1997年6月,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在学校老师及父母眼里,D少年是一个温顺、听话的孩子。 小学六年,成绩一直在班上名列前矛,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且担任班干部。上初中一年级,一个偶然的机会在一书摊上借阅了一本名曰《少男少女》的淫秽书,遂一发不可收。于是,他成了光顾街头书摊、报摊的常客,经常借阅一些淫秽书刊、小报回家,躲进被窝挑灯夜读。书中那些乱七八糟的情节,牢牢地抓住了他的心。上课时,他老是无精打采,目光不是盯着黑板,而是频频盯着班上的女同学而想入非非。1997年6 月的一天下午,他提前放学回家,见邻居一9 岁的女孩在其家门前玩耍,遂将其骗入家中实施奸淫,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一个纯洁的少年,就这样轻而易举地被人为的“社会公害”击倒,面对此案,我们的社会是否应该认真地反思呢?淫秽书刊从何而来?为何能够轻而易举地流到自控能力、比较能力、分清是非能力都较差的未成年人之手?

案例五:E少年犯,16岁,从小痴迷武侠小说及影视片, 并极力效仿。在校读书时,便时常挥动拳脚,让同学鼻青脸肿,并以大侠自居、自傲。上初中二年级时辍学,流浪社会,其“侠客梦”却与日俱增,梦想有朝一日成为笑傲江湖的“黑老大”。1997年初,经过精心策划,他与一帮有着同样梦想的青少年一拍即合成立了“丐帮”,并盟誓:有难同当,有福同享。他终于圆了帮主梦, 他开始干一些偷鸡摸狗小事。1997年11月至1998年2月间,遂将黑手频频伸向校园, 屡屡抢劫在校学生的钱财,随后被抓捕归案。

笔者与E少年相见在看守所预审室。 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用他的话说是好汉做事好汉当,颇具侠义之气,没有丝毫畏惧心理。

“你知不知道抢别人的钱是犯法的?”我关切地问道。

“知道。”他毫不犹豫地回答我。

“知道是犯法的为什么还要去抢?难道你不害怕吗?”

“怕?好男儿浑身是胆,就是脑袋砍下来也只是碗大一个疤,20年以后又是一条好汉。”他回答是干脆利索,几乎连想都没有想。

听罢此言,我愕然。一个稚气未脱的少年何以有这般“豪气”?随后的深深细谈,不仅解开了我心中的迷,而且使我大开眼界,自叹弗如。E少年从小学四年级就开始看武侠小说、录像片, 他信口说来的武侠小说书名、作者名,连我这个成年的文化人听都没听说过。说到带劲处,他还能讲述某书中主人翁如何如何,且佩服得五体投地,完全忘记了谈话的对象和场合。

一位哲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然而,我们现实社会中的有些书不仅不能让人进步,反而让人堕落、毁灭!那些利欲熏心、丧失良知和社会责任感的不法之徒,已经或正在杜撰、印制大量荒诞、离奇、淫秽等乌七八糟的书刊来毒害我们未成年人。而健康、积极向上的未成年人读物又是少得可怜,无法占领未成年人的文化阵地。我们是多么怀念催人奋进的《草原英雄小姐妹》、《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等未成年人读物。我们的作者、编者、出版者担当起社会责任吧!用有力的大手托起明天的太阳。

案例六:F少年犯,16岁,某技校在读生,1997年9月至1998年2 月,先后抢劫本校学生钱财6起,抢劫现金1200余元,后抓捕归案。

对F少年犯的跟踪调查,使人惊讶地感觉到他是一个拜金狂, 是一个典型的享乐型少年。他抢劫其他同学的钱后,要么在餐馆大吃一通,要么在卡拉OK厅玩上一夜,抽烟、喝酒样样都能来。当问及为什么去抢劫别人的钱财时,他迟疑了片刻,向我抛来一连串硬梆梆的话语:“这社会没钱行吗?有钱的幸福,无钱的痛苦,有了钱就有了一切……”这分明是当今染上铜臭味的成人之语,何以出自一少年之口?我震惊、迷惑、随即要其谈谈为什么会对金钱如此钟爱。他侃侃道来:“你看现在社会上,谁不在为钱而忙乎,经商、下海、炒股票哪不是在向钱看,为钱而奋斗……”面对振振有词的他,我没有勇气再与其谈下去。小小年龄,怎么就染上了今世风尘!难道这孩子生下来就是为了钱么?!

改革开放,商潮涌动。一夜之间,人们似乎觉得最缺少的是钱,于是谈论最多的也是钱。钱啊,钱,有的人为之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有的人为之不恋亲情、友情,父母兄弟反目为仇……部分人已成为了金钱的奴隶。这一切的一切,不知不觉在未成年人心中烙下了深深印记,产生极其深刻的影响,他们爱钱就不足为奇了。

崇尚金钱、崇尚享乐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为了我们民族的未来,改革开放要深化,金钱意识要淡化。

三、学校警醒篇

中小学是专门从事教育的机构,其根本任务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所需人才打基础。中小学生身心发展均未成熟,辨别是非能力、判断能力较差,而此时又是他们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逐步形成的重要时期,良好的品德、高尚的情操、远大的志向也就在这一时期形成。为此,国家制定了九年制义务教育法,让所有的未成年人享有接受基本教育的权利。然而,在广大城乡,未成年人辍学仍时有发生。这些辍学的未成年人走出校门,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稍有不慎就会走进监狱的大门。

据对某检察院1997年批捕的未成年人罪犯文化程度及在学状况进行调查: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41%,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9%。91.2%的为辍学学生,9.9%的为在读生。

学生辍学,然后走上犯罪道路,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避免学生流失,给孩子们一个学习的空间,这既是社会的需要也是我们学校应负的法律责任!

案例七:G少年犯,15岁,读初中二年级上学期辍学, 回到社会无所事事,遂四处闲逛,后结识了一帮哥们,参与抢劫,后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在看守所,我见到了G少年, 他含泪给我讲述了他在校读书及辍学的故事:“我上小学时就比较调皮、贪玩,小学勉强毕业进入初中,但成绩仍不好,也很不守纪律。我那班主任老师为了‘制裁’我,让我一个人在教室后面的角落里独坐一张桌子,根本没把我当人看。老师越是这样对我,我越是跟他作对,成绩也就越来越差,经常受到老师的奚落、指责、挖苦。什么‘花岗岩脑筋’,什么‘朽木不可雕也’,什么‘草包’等词语都用到了我的头上,同学们也开始看不起我,我心灰意冷,最后干脆不去上学,父母找我也不去,我就这样辍学了,告别了自己的学生时代,其实我还是想学好的,就是那老师……”

听完G少年的叙说,我的心情是沉重的, 假如我们的教师多一点鼓励,少一点奚落;假如我们的教师多一点爱,少一点怨;假如……但假如终归不是事实。

一个班级几十个学生,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不同,难免会存在“学习成绩”和“道德品质”都较差的“双差生”。我们的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负有教学生科学文化知识的责任,更负有教学生如何做人的使命。善待“双差生”吧!因为他们也是祖国未来的中的一员。

案例八:H少年犯,16岁,读初中二年级下学期辍学,一年后, 参与聚众斗殴致人重伤,被判处徒刑3年。

H少年的辍学更具传奇色彩。因为学习成绩差, 有两名班主任坚持不要他这个学生,原因是怕影响全班的平均成绩,以及初三时的升学率,从而影响老师的评先进、评职称、发奖金。后经校长做工作,一班主任勉强答应收下他,但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只参加班上学习,不参加统一考试、考评。H少年就这样被打入另册。读了两个月, 他觉得处处低人一等,继续读下去也没什么意义,只好辍学回家了事。是的,作为教师,谁都不愿意教那些成绩差、又不服从管理的学生。理由也许有一大堆:什么“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什么“木桶原理”等等。但把这些“双差生”推向社会,其后果不是更糟吗?

无需举出更多的例子,我们的学校、教师理应细细思量;无需举出更多的事例,我们的学校、教师就足以警惕!我们的社会确实需要大批优秀人才,但更多的还是普通劳动者。尽到自己的一份责任吧!祖国的花朵将会更鲜艳,祖国的明天将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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