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350318)
摘要:核电发电是一种现代化发电技术,与传统发电形式相比,在发电效率、环境污染等方面具有较明显优势,是未来能源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但受核电发电工艺特殊性影响,核电站运行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我国核电发展事业起步发展相对较晚,就目前核电运行安全管理工作而言,仍存在一定的问题,限制了相关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笔者从我国核电运行安全管理现状入手,围绕其存在的几点问题,就问题解决措施,发表几点看法。
关键词:核电站;运行安全管理;问题;对策;发展态势
核电能源作为一种高效的清洁能源,其发展一向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近几年,核电站泄漏引发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以及环境污染等问题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对于核电站运行安全的关注。泄漏产生的辐射危害成为阻碍核电站良性发展的主要不利因素。核电运行安全管理是核电站安全、可靠运行的基础保障,因此从相关核电安全管理现状入手,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探索科学、有效的解决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核电事业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共有17台投入商业生产运营的核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约为1483万千瓦,并且有31台在建的核电机组,核电事业发展较为迅速。在这种背景下,坚持安全至上的运行安全管理方针,提高核电技术水平,是保障核电事业良性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我国核电企业普遍以二代核电技术为基础,进行自主研发创新,其中两代半压水堆在安全性方面,具有更为明显的优势。第三代核电技术的研发工作起源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侧重于缓解严重事故和完善预防措施等方面的研究,与二代核电技术相比,三代堆型除了更高的功率外,可实现意外事故情况下的安全停运功能。我国在AP1000基础上自主研发的CAP1400堆型,选择使用非能动安全系统,以确保核电机组安全停运功能的可靠性。日本核电站泄漏事件后,我国相关核电站规划中,明确规定未来核电站建设必须是三代核电站,以保障核电站运行安全。我国核电站安全管理体系如下图所示。
二、现阶段我国核电运行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核安全法律法规缺失问题
法律法规是核电站运行安全管理的基础保障,目前我国核安全法律法规主要存在以下两点问题:一,核安全监管的基本法律缺失。我国国家核安全局自成立以来,即相应开启了《原子能法》的编制工作,但迟迟没有相关法律发布。虽然我国相关部门出台了众多的部门规章及行政法规,但核电行业仍需要一部基本法律对核电安全管理发展指明方向;二,法律法规老旧问题。目前我国核安全相关领域执行的法律法规多于1990年前后制定、颁布,随着核电技术不断发展,其局限性逐渐暴露出来,不再满足现代核电企业的实际发展需求,甚至限制了核电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核安全监管力度不足问题
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包含以下几点内容:一,核安全监管工作难度较大。我国核电事业发展初期,主要依靠引进国外的核电技术,其中以俄罗斯、美国和法国核电技术为主。由于我国核电企业国外合作伙伴多、堆型复杂,较难施行统一的安全管理,故而管理难度较大;二,核安全监管存在较大空缺。我国目前投入商业运行的核电机组数量并不多,但在建核电机组众多。与核电事业的发展速度相比,我国在核安全管理方面的投入严重不足,从而影响了核安全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三,核电设备制造企业安全监管力度不足。核电设备作为核安全管理的基础,直接影响着核电站的运行安全状态。目前,我国核电设备制造企业数量众多,但相应的安全管理力度较低,无法满足实际的核安全管理需求。
(三)核安全管理意识薄弱,核应急基础能力弱
我国核电事业起步相对较晚,在核电事业发展过程中,侧重于核电产业建设速度,相对忽略了核安全管理问题,国内核安全管理意识平均水平较低,导致监管部门监管不严等问题,从而给核电站的实际运行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核应急能力包含人才建设、技术能力建设、检测系统建设以及信息系统建设等多方面内容,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核应急能力较弱,尚不能满足我国核电事业的实际发展需求。以日本为例,其核电技术处于世界前列,国内设置有原子能安全研究机构,为核安全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三、我国核电安全管理提高措施分析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作为核安全管理的基础,是核安全管理工作有序、高效进行的根本保障。相关部门应结合我国核电事业发展实际需要和核安全管理规范,颁布一部系统、完善的原子能法,并在此基础上规范国内的核安全管理行为,提高核安全管理整体水平。
此外,相关部门应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明确各个核安全主体的实际职责,落实核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以提高各个单位、部门的核安全意识,从源头降低核安全管理问题,提高我国核安全整体水平。
(二)加强核电运行安全管理
核电机组运行主要涉及三方面因素,即设备、操作人员及作业环境,这也是核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其中操作人员起到绝对的主要作用,直接影响着设备安全和环境安全。因此,核电企业应全面加强操作人员核安全培训,从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两方面,提高操作人员核安全意识和运行事件处理能力,从而减少人因失误对于核电站生产运行的影响,提高核电站生产运行水平,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三)加强核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核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繁杂的工作,相关部门应全面加强核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核安全管理经验,结合我国核电事业发展实际情况和需求,进一步加快核安全技术、信息系统以及人才建设,以全面提升我国核安全管理能力,为我国核电事业的发展奠定扎实的安全基础。
结语:
我国核电事业起步相对较晚,但发展较为迅速,目前拥有多个在建的核电机组。与核电事业发展速度相比,我国核安全工作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不能满足核电事业的实际发展需求。因此,相关部门应在政府引导下,全面提高对核安全的重视,通过完善法律、安全体系建设等措施,提高核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核电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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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李兴隆,王超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7年第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3/9
标签:核电论文; 安全管理论文; 核电站论文; 我国论文; 事业论文; 机组论文; 技术论文; 《电力设备》2017年第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