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制度改革呼唤新的思想解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想解放论文,制度改革论文,干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就现实而言,干部制度改革在以下几个主要的方面迫切地呼唤着新的思想解放:
一、在党管干部的观念上
党管干部,是干部制度改革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新时期以来,党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上已经取得了不少新的经验。但是,原则的正确性不能直接等同于实践的科学性。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新形势下,无论是在思想观念上,还是在具体实践中,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都碰到了一些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由于在党管干部的观念上陷入一些误区(例如把党管干部与党组织直接管理、直接任免一切干部等同起来,把党管干部与依靠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管理干部对立起来,把党管干部与人民群众及非党组织选举、决定、监督干部对立起来),在党管干部问题上存在着神秘化和官场化的观念,习惯于由少数人或个别领导人决定干部,习惯于应付下面,迎合上面,在组织人事工作中贯彻群众路线上走过场,使得干部制度改革步履维艰。
解放思想就要促进在党管干部问题上有新境界、新观念、新内容、新机制。我们要确立党管干部的原则必须坚持,但是党管干部的办法必须改善,不改善就不能坚持的时代观念,在努力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需要的党管干部的新形式上大力解放思想。党管干部最本质的内容,是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管好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要求按照党的干部标准选拔任用干部,真正形成优胜劣汰的选拔机制。而反映这一本质内容的形式则是多种多样的。只要是符合干部“四化”的标准和德才兼备的方针,那么,哪种形式适用,效果最好,就应该采用哪种形式,而不应拘泥于某一种固定的习惯的形式。检验党管干部的标准应当是看人民群众的实践,看人民群众是否拥护,是否满意。例如,在干部任免上,党管干部的原则就表现为两种基本的形式,一种是党组织直接任免委派的形式;另一种是间接的形式,即党组织不直接任免,只是通过党的干部路线的指导作用,通过党的建议和监督的作用,达到党管干部的目的。从现实来看,干部制度改革就是要立足于逐步减少第一种形式,努力扩大第二种形式。
二、在扩大民主的共识上
改革开放以来逐步确立的“公开、民主、平等、竞争”的用人原则,其核心是民主,这是选择干部的精髓,这是由党和国家的性质所决定的。加快民主化的进程,这是干部制度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以及党内外人士的强烈呼唤。邓小平一再强调的在用人问题上要注重“人民公认”、“社会公论”,实质上是讲用人的民主问题。但是,在干部制度改革中进一步扩大民主这一重大问题上,党内共识还不那么强烈,行动还不那么自觉,观念上体制上的障碍还不容低估。为此,必须继续在党内大力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包括清理党内从观念到体制上仍然存在的家长制、官本位、领导职务变相终身制、人身依附、特权思想、宗法观念、任人唯亲这一类东西。邓小平还在80年代初就振聋发聩地提出党内肃清封建主义残余的任务,至今远没有完成,仍需大声疾呼。此外,对传统的“只靠少数人选人、只在少数人中选人”一类的“人治”的观念和模式,理应给予理性的批判。要在干部制度改革中大力破除形形色色的人治观念、封建家长制观念,大力树立法治的观念,逐步实现法治化的管理。要在干部制度改革中高扬起民主的大旗,就要理直气壮和持之以恒地在党内进行党员是党的主人、党员是党内生活的主体的教育,进行现代民主政治和人民主体的教育,进行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和选拔干部最高标准的教育,并且在事实上和体制上使党员和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有更多更实在的知情权、评价权、选择权、质询权、决定权,从而促进党内在干部制度改革上对进一步扩大民主有日益增多的共识和紧迫感。
三、在能上能下的决心上
党的十五大在提出加快干部制度改革步伐时,特别强调“尤其要在干部能上能下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干部能上能下,实质上是个决心问题,即领导层能在多大程度上冲破陈旧观念及体制的羁绊,能在多大程度上摆脱既得利益的困扰。能上能下,难在“能下”。现在一些地方在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上决心不大,除了有体制和制度方面的原因(例如缺乏民主、缺乏竞争机制、缺乏任期制的严格规定、对干部的考核制度不完善等),还有就是思想不够解放,仍然受着某些不合时宜的传统观念的束缚。为此,除了要继续荡涤论资排辈、官本位、官官相护、领导职务变相终身制一类的落后习惯势力外,还需要冲破“照顾至上”的传统习俗的束缚。在干部制度改革中必要的照顾是可以理解的,但一事当前,如果首先和着重考虑照顾少数人的既得利益,就易损伤多数人的积极性,一些人的心态趋于平衡了,但党和人民的事业却被耽误了。要确立在“能上能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能上能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的观念。从事业的需要看,任何时候都应是最优秀者进入领导班子,而不应唯级别、年龄来衡量其是否优秀。现在对于一定级别以上(如县、地级以上)的干部和一些明显不适应的中青年干部,要“下”很难,实质上是一种落后的不平等观念在作崇,其隐于深处的着眼点仍是对既得利益的维护。不破除这类根本有悖于党员和人民群众意志且障碍社会进步的陈旧观念,就很难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进程。
四、在党内监督的思路上
加强党内监督,这是干部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要求。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在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问题上,党内外的人士呼声异常强烈,但信心则普遍不足。我们理应在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基础上,直面现实,廓清思路,调整政策,加大力度,重在兑现。我们不能简单地以“主流与支流”、“九个指头与一个指头”的关系去说服今天的党内外群众,而应对党内监督的形势据实估价,不能对“自查自纠”、“再次重申”一类做法的成效估价过高。我们可不可以大声疾呼:监督无禁区?凡是有权力的地方都应当有象样的监督。能不能理直气壮地讲:一把手是监督的重点?权力越大越应当接受监督。应不应当从已经变化了的实际出发,对现有的党内监督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允不允许对国外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大胆借鉴,为我所用?在这些方面,显然是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的。在党内监督的制度创新上,也需要加大解放思想的力度。例如邓小平新时期以来数次提出的建立对干部的弹劾制度,亦是对干部的一项有力的监督制度,理应尽快提上日程。还应逐步放开舆论的公开监督,强化舆论监督的力度。在减少和杜绝干部的跑官、要官乃至卖官上,除了强化对领导干部和组织部门的监督制度外,亦应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开性上进一步解放思想,迈出更大的步伐。
五、在组织部门自身改革的态度上
新时期之初,邓小平在谈到干部制度改革时特别提到:“目前的问题是,现行的组织制度和为数不少的干部的思想方法,不利于选拔和使用四个现代化所急需的人才。希望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在这个问题上来个大转变,坚决解放思想,克服重重障碍,打破老框框,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大力培养、发现和破格使用优秀人才,坚决同一切压制和摧残人才的现象作斗争。”(《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26页)可以说,干部制度改革的成败得失, 与组织部门的自身改革有着直接的密切的联系。我们理应坚定地确立组织部门自身的改革是干部制度改革的先导、组织部门对自身改革的态度深刻地影响着干部制度改革的程度、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等观念。应当说,在推进组织部门的自身改革上,党内的认识还不尽一致,态度还不够坚决,紧迫性还不强,成效还不明显。解决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一种思想解放。组织部门理应在干部制度改革中做思想解放的先锋,带头破除陈旧落后的传统观念以及一些同志头脑中的狭隘观念(例如怕丧失部门及个人在用人问题上的某些特权及控制力),带头清理自身的一些盲目优越感,带头调整和改进不合时宜的惯用做法及思维定势,带头推进干部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带头在干部选任制度民主化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唯此,人们才会对干部制度改革充满信心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