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社区互助养老的初步认识论文

我对社区互助养老的初步认识论文

我对社区互助养老的初步认识

□ 王时浩

“互”“互助”和“互助养老”的基本概念

“互”“互助”和“互助养老”是研究社区互助养老的三个根基本概念,也是研究“互助养老”的逻辑起点。

关于“互”。综合几种工具书的解释,其核心有彼此、相互和交互的意思,也就是说,互不是单方的,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主体。从人类的言行来讲,“互”的一方或另一方的言行以及言行所产生的效果不是孤立的,而是对相关各方是有影响的。

老板娘的问话让我有些尴尬,好在她话锋一转又说:“这也怪不得周二,谁叫许春花长得那么水灵好看呢。我看换作是哪个男人,都不愿意把许春花退回去。男人啊!都是这副德性——哪一个不想娶到一个像许春花这样嫩得一拧就会冒出水来的黄花大闺女?我要是个男人,可能我也舍不得把她退回去哩,呵呵。”

关于“互助”。我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关于“助”的用法有多种,如自助、助人、他助、互助等。不难理解,这里“助”是核心,加上自、他、互等修饰词,“助”就有了主体和对象。在“自助”中,助的主体和对象是同一个人;在“他助”中,助的主体是别人,助的对象是自己;在“互助”中,互助的各方既是主体,也是对象,包含有合作的意思。

关于“互助养老”。应指互助的主体是老年人,对象也是老年人,互助言行和效果的直接受益者是老年人。

第二个是要相邻。远亲不如近邻。这里指的是空间距离,距离近,互助易于实现,距离远,互助也可以实施,但难度较大,难以持久。

我国具有悠久的互助传统

第四个是要有互助的能力。有了金刚钻,才能揽瓷器活。在资金方面互助,需要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或有余钱;在体力上互助,需要身体条件还说得过去;有些行为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基本技能。

“你真的理解我?我就是想知道……到底谁在掌控我的世界?很多人都认为我疯了,但我清楚地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他的情绪开始激动起来。

互助的前提和条件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统筹做好水利建设、管理和改革各项工作,全面完成水利改革发展年度目标任务,为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和保障。

互助行为的产生不是无缘无故的,而是有其前提和条件的。

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之后,国民党消极抗战,积极反共,爱国进步人士和人民群众常常受到迫害。《新华日报》也常被撕毁,报童屡遭殴打和逮捕。因此《新华日报》要求法律保护,请沙千里和沈钧儒做法律顾问。他们欣然同意,并建议再增加林亨元、崔国翰两人。于是他们4人担任了新华日报社的法律顾问,并见诸报端。此后,国民党特务为非作歹,抓报童、撕报纸等,沙千里他们就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代表《新华日报》,依据法律提出抗议或交涉,为争取《新华日报》的合法权利进行斗争。

拉莫三嗪可通过选择性阻断nAChR,抑制兴奋性氨基酸(谷氨酸)的病理性释放,发挥抗癫痫作用,联合丙戊酸应用可以通过机制互补达到增强抗癫痫作用的效果。应用拉莫三嗪应以小剂量开始,警惕皮疹副作用。另外,小剂量氯硝西泮也可以作为其它抗癫痫药物的加用药物。

互助的形式有多种,常见的有以下三种:一是家庭成员、亲属间的互助。如夫妻之间的相互搀扶、亲属之间的相互帮助,同为老年的两代人之间的相依为命。二是邻里老人间的互助,如城市同一里弄、胡同、四合院共同居住的老人间的互助,农村同一自然村(屯)村民间的互助。三是朋友间的互助,如结伴旅居、抱团养老等。

我国具有3000多年的文明史,互助在我国是有悠久传统的。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我们的先人就在《孟子·滕文公上》提出了“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的思想。我国民间曾经有互助会组织。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在农村出现的互助组,就是由劳动农民在个体经济基础上组成的,具有农忙临时互助和常年互助之分。1942年,毛泽东在《整顿党的作风》中指出,“互相取长补短,才能有进步”。1987年,我国倡导社区服务之初,就提倡发动社区成员开展互助性服务活动,解决社区存在的问题。2006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中将社区服务分为三大类,其中一类就是志愿互助服务。

互助的主要形式

第三个是要有互助意愿。有钱难买愿意,人的行为受大脑支配,没有互助意愿,互助行为不会产生。

第一个是要相识。相识才有情感,情感产生动力。虽然不相识的人之间也可能有互助行为,但这种行为是特殊条件下产生的,带有随机性、偶然性,不具有可持续性。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志愿者的帮助和低龄老人通过时间银行记账为高龄老人服务不能说是真正意义上的互助。因为它只是由志愿者或低龄老人单方向的向老人提供帮助,而老人不能向志愿者提供帮助,低龄老人通过时间银行储存的劳动,待到自己需要享用时,为自己提供服务的已不是当年自己服务的老人,已经“时过境迁”。因此他们只有“助”,而没有体现“互”。

互助养老在养老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互助养老区别于自助养老和他人助养。在低龄老年阶段,一般来讲,身体健康状况比较好,各方面的功能较为健全,生活中的事情大多自己可以解决,无需别人的帮助。到了中龄老年阶段,身体健康状况变差,功能部分弱化,但未完全丧失,生活中的有些事情已经力不从心,这时需要有外力的帮助来弥补不足的部分,也可以通过自己仍然存在的能力或功能帮助别人,以换取别人对自己的帮助。于是扬长避短、优势互补的互助养老自然形成。进入高龄老年阶段,身体机能退化,功能丧失,只能依靠他人的帮助,方能维持正常的生活。

互助养老,可以挖掘和发挥老年人自身潜力,在互助中实现老有所养;互助养老,通过自身努力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减少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压力,从而为社会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在互助中实现老有所为;互助养老可以使老年人在互助的群体中产生愉快的情感,实现老有所乐。总之,互助养老是一种积极的养老方式。

不难理解,互助养老是养老资源的一种配置方式,是养老体系中的一种形式,它有自己的优势,也有自己的局限,它不能替代其他方式、包打天下,也不能被其他方式取代,抹杀了它的积极作用。

互助养老的探索与推行

互助养老作为一种积极的养老方式,得到中央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发展互助式养老。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再次要求积极探索互助养老服务。贯彻《意见》要求,探索推行互助养老服务,将成为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养老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应当看到,现实中实行互助养老服务的障碍还有不少,对此必须正视。不仅城市的邻居之间陌生,不利于互助,就是农村实行互助养老的条件也与先前大不相同。要推行互助养老,既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也需要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加大理论研究的力度,做到一手抓实践,一手抓研究。

作者系中社联社区工作委员会总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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