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产业发展中的政府与市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科技论文,产业发展论文,政府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知识经济呼唤高科技产业的快速发展,高科技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和市场。本文拟对高 科技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的支持与市场机制的作用作一些探讨,以期找到政府调控和市场 力量的最佳结合点,从而探寻促进高科技产业发展的途径。
一、高科技企业的生命周期和资本需求特点
高科技企业的生命周期一般可细分为6个阶段:即研究开发期、创业期、早期成长期、加速 成长期、稳定成长期和成熟期。各个阶段具有不同的企业特征、组织结构和资金来源。表1 描述了美国高科技企业的生命周期及其特征和资金来源。
在高科技企业不同的成长阶段上,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呈现出不同的特征。研究开发阶段企 业对资金的需求较小;而创业阶段由于企业要进行商品化生产并向市场推销,因而对资本的 需求明显增加,其支出主要包括工资、设备和推销费用等;早期成长阶段,企业已完成生产 线的开发,市场逐步扩大,然而,企业还处于亏损阶段,仍需要注入大量资金以增加设备、 招 收业务骨干等;加速成长阶段,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已为广大消费者接受,销售收入和利润开 始加速增长,企业的现金流可以满足企业的大部分需要,但新的机会不断地涌现,企业仍然 需要吸引外部资金以实现高速增长;成熟阶段,部分成功的企业可以进入资本二级市场,在 市场上筹集进一步发展所需的资金,成为公众公司,并通过股票市场上的资本运作扩大其规 模,最终成为成熟的上市公司。
从美国高科技企业的生命周期可以看出,高科技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风险资本的投资。因而 ,我们可以将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按风险资本的进入和退出划分为三个阶段:风险资本进入前 的研究开发阶段;风险资本进行投资的阶段,包括创业、早期成长、加速成长和稳定成长几 个子阶段;风险资本退出阶段,即高科技企业的成熟期。下面根据这三个阶段的不同特点, 详细分析政府和市场在高科技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二、研究开发阶段的政府和市场
美国高科技企业在研究开发阶段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私人风险投资和创始人投资。这是由美 国的国情所决定的,而在我国却难以通过私人投资和创始人投资来提供研究开发阶段的费用 。这是因为,一方面,我国还缺乏私人风险投资。在我国,目前私人还缺乏足够的资金进行 风险投资,国家的政策也限制了私人的风险投资。即便是私人有资金,我国私人风险投资家 的 成长壮大也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另一方面,我国目前的高科技研究开发体制是以政府 为主导力量,政府是研究开发的创始人。因而,政府在这一阶段发挥着主导作用。
政府应在研究开发阶段起到第一推动力的作用,其原因在于:一是高科技具有准公共物品 的性质,即具有一定程度的非竞争性和非排它性。根据经济学原理,公共物品的存在导致市 场失灵,因而公共物品应主要由政府来提供。二是高科技研究开发中存在的高风险,也使一 般企业缺乏投资的积极性。正如前面所分析,一个成熟的高科技企业需经过研究开发、创业 、早期成长、加速成长、稳定成长、成熟期等六个漫长的过程,即便第一阶段研究开发获得 成功,其后的产业化过程也仍然充满高度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更何况研究开发阶段本身就 充满了风险。研究开发是智力活动,智力活动的每一步结果都具有不可预见性,因而,私人 和企业往往难以在这一阶段涉足高科技产业,在我国极度缺乏私人风险资本家的情况下更是 如此 。三是研究开发阶段的资金需求尚不很大,政府有能力提供资金或其他形式的资助,给 予高科技产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
政府在研究开发阶段给予支持的途径主要有:(1)资金支持。高科技企业研究开发阶段缺乏 资金,但由于资金需求并不十分巨大,因而政府应雪中送炭,扶持研究开发项目。美国曾经 为了推动农业技术进步,国会通过了《哈奇法》,规定联邦政府应当为建立和资助农业实验 站、扩大农业教育计划和组织农业研究的各州提供经费补贴。我国目前的资金支持应包括以 下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政府所属的科研机构提供更加有力的资金支持,二是对企业和民间 研究机构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长期以来,我们往往只重视前者而忽视了后者,实际上,企 业和民间的研究开发才最有可能成为高科技产业化的生力军,因为他们的研究开发与市场天 然地结合在一起,具有进一步市场开发的美好前景。而政府的科研机构却在与市场的结合上 落后许多。(2)直接组织科学技术研究。我国现行的科技管理体制决定了科技研究开发的主 体仍然是政府。从大方向来看,政府组织技术研究有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但是政府科研机 构的低效率和与市场需求的脱节迫使我们对政府组织科学技术研究的方式进行反思。要提高 政府科学技术研究的效率和收益,必须引入市场机制,不能让各种层次的科研人员总是吃大 锅饭,不能让科研成为提升职称的标签,而应把成果拿到市场上去检验,按成员的贡献大小 进行分配。惟有如此,才能使政府组织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更有效率,也才有可能取得高收 益。(3)政策支持。研究开发阶段的政策支持也是很重要的。美国为了支持农业和新兴农业 技术的发展,曾通过了《莫利尔赠予学院土地法》,规定拨给忠诚于联邦政府的各个州每个 参议员和众议员3万英亩土地用于建设农学院和机械学院,从而为美国经济发展奠定了扎实 的技术基础。同样,在发展高新技术上,政府的优惠政策也是必要的。
综上所述,在研究开发阶段的支持是高科技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但是,不能据此忽视 市场在这一阶段的作用。因为任何研究开发都是为了满足市场的需求,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 好的选择。离开了市场需求的研究开发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很难迈出高科技产业发 展的第二步,更难以收回投资。所以,研究开发仍要以市场为导向,辅之以政府的强力支持 才能健康发展。
三、风险投资阶段的市场与政府
获得研究开发阶段的成功之后,高科技企业依次进入创业、早期成长、快速成长和稳定成 长的子阶段。在这一阶段,风险资本注意到了高科技企业的开发前景和良好的成长性,于是 开始对其进行风险投资。由于这一阶段高科技企业的资金需求逐渐增大,相应的风险也随之 增大。对于这样高风险、高投入的投资,政府基本上无能为力,理应从中退出,把舞台让给 市场,让风险资本进入,以推动高科技企业继续发展。市场在这一阶段发挥的重要作用体现 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体现在风险投资的主体上。研究开发阶段,政府出于提供公共产品和发展国家经济等目 的需要而向高科技企业的研究开发斥以资金。政府的支持,原因在于其资金需求量小,研究 开发的前景不明朗,个人和企业缺乏投资的动力。而在风险投资阶段,高科技成功的市场前 景和高额回报已浮出水面,敏锐的投资者洞察其潜力,出于获利的动机,必然冒一定的风险 投资于高科技企业。具体说来,这一阶段的投资主体可能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 及商业银行、政府等。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说明理性的经济人开始追逐潜在的利润,这正是市 场机制作用的结果。在几种投资主体中,占主导地位的应是机构投资者,因为他们资金实力 雄厚,有专业人士进行风险投资管理,风险投资经验丰富。而个人投资者在我国还尚未成熟 ,高科技企业的高风险与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原则相背离,风险投资高投入、高回报的理 念更是与政府的职能不相符合,所以,他们都只能成为风险投资的辅助主体,而主要的投资 主体应当是机构投资者。总之,高科技企业在这一阶段投资主体由政府向机构投资者等多元 主体的演变是市场选择的结果,是市场机制开始在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中发挥作用的可喜变化 。
2.体现在风险投资对投资对象的选择上。风险投资本身蕴含的高风险及高收益性,决定了 风险投资对象选择的极端重要性。风险投资一般要从人才、市场、技术、管理等几方面对投 资对象进行详细的考察和评估。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对市场的分析,因为任何一项技术或产 品如果没有广阔的市场基础,其潜在的增值能力也就极为有限,就不能达到风险投资家所追 求的将新公司由小到大、由大到强培育成长的目标,风险投资通过转让股份而获利的能力也 就极为有限,甚至会造成失败。所以,风险投资家在选择投资对象时,要根据自己的经验和 对市场的认识,分析判断投资产品是否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其市场渗透率、占有率有多大? 还要判断在自己的产品生产出来之前或同时是否有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出现而挤占市场份额 ?自己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有多强等等。风险投资在投资对象的选择上时时处处都在考虑潜 在的市场需求和自己产品的竞争力,这进一步体现了市场在风险投资中的核心作用。
在这一阶段,高科技企业的市场前景和高额回报被追求高额投资回报的风险投资家相中, 从而激活了市场机制在高科技产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但是,高科技产业发展始终是高 风险,风险投资并未降低高科技产业的内在风险,只是风险投资者充当了这种风险的承担者 。显然,如果能适当地降低这种风险,无疑可以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此时,政府就可以 充当这一角色。国外政府主要有以下做法:税收优惠,即对高科技企业减免税,降低其成本 费用,保证其有充足的资金持续发展;政府采购,即政府对需要的高科技产品进行预订,从 而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高科技企业产品的市场销路,降低了市场风险;放宽各种资金进行风险 投资的限制,增加风险资本的供给,进而促进风险投资的发展。国外政府的这些作法值得借 鉴,尤其是税收优惠容易做到,而放宽基金风险投资的限制有助于解决我国风险资本供给不 足、风险投资发展缓慢的问题。
四、风险资本退出阶段的市场和政府
风险投资者是理性的经济人,他们进行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利润。如果他们的投资成 果无法顺利地转化为利润,其投资积极性将受到很大的打击。从风险企业抽回增值后的资金 是风险投资公司正常运转的关键环节,否则,风险投资公司资本流动呆滞,无力投资新项目 ,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风险资本的退出将严格按照市场机制运行,具体方式主要有以下 几种。
1.公开上市。对于风险投资,公开上市通常是其最佳的退出方式,因为股票公开发行是金 融市场对该公司经营业绩的一种确认。风险投资者可以在最大范围内出售自己的股份,因而 可以卖出最佳的价格,从而实现风险投资的高额回报。同时,公司的管理层也很欢迎这种退 出方式,因为它保持了公司的独立性,并且以后公司还能继续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筹资活动。 公开上市是证券市场为风险资本提供的最佳退出方式,而上市又是市场选择的结果,所以市 场机制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并购。公开上市尽管是风险资本退出的最佳方式,但是它对企业的要求却很高,而且上 市的费用也很昂贵。对于业绩达不到上市要求,且又无力支付高额上市费用的企业来说,并 购是比较现实的选择。并购主要是通过产权的交易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风险资本家往往欢 迎这种方式,因为这种方式虽然可能对企业的市场价值评估低一些,但可以立即收回现金或 可流通证券,也使得风险投资家可以立即从风险投资中完全退出,且退出后遗留问题较少。
3.破产清算。风险投资可能一部分或全部损失,投资彻底失败。风险投资的巨大风险反映 在大部分的风险投资不很成功,即高比例的投资失败上。越是处于早期的风险投资,其失败 的 比率越高。因此,对于风险投资家来说,一旦确认风险企业失去了发展的可能或者成长太慢 ,不能获得预期的高回报,就要果断地撤出,将能收回的资金用于下一个循环。根据研究, 国外以破产清算方式退出的风险投资大概占风险投资总投资的32%,这种方法一般仅能收回 原投资额的64%。
无论是公开上市、并购,还是破产清算都是按市场的价值规律进行交易的,即市场机制发 挥着判断风险投资成败与否的关键作用,只有在市场上经受住了考验的风险投资才是成功的 。尽管这三种风险资本运作方式都是按市场规律运作的,但是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却离 不 开相应的制度环境。缺少必要的制度环境,市场机制也不可能真正发挥作用。而制度的供给 则主要是由政府来完成的,所以这个阶段的风险投资仍然离不开政府。具体地说,政府需要 构建以下制度环境。
1.建立创业板市场。公开上市是风险投资的最佳退出渠道,但是,普通的主板证券市场进 入门坎过高,几乎将处于创业成长期的高科技企业排除在外。那么,风险资本如何通过证券 市场退出呢?答案是建立创业板市场。创业板市场进入门坎低,满足了处于创业成长期的高 科技企业的需求,从而为风险资本的退出提供通道。但是,风险资本需要的是一个有活力的 创业板市场,而非其躯壳,因为只有流动性高,富有活力的创业板市场才能最终实现风险投 资的高 额回报,从而顺利退出。所以,政府需要加强创业板市场的监管,以保持其活力。
2.健全产权交易市场。成功的企业并购离不开健全的产权交易市场,因而风险资本的退出 也离不开产权交易市场。现实中常常遇到的是有项目的人找不到投资方,有资金的人又找不 到合适的项目和企业。因此,应大力发展投资银行,使之成为企业并购活动的助推力量,为 企 业并购和融资活动提供规范的咨询策划服务。此外,还应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使之在企业并 购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3.加速中介机构的培育。产权市场与证券市场的发展面临一个难题,即大量非证券化的实 物型产权如何转化为证券化的标准型产权?这就需要许多成熟的市场中介机构参与,才能实 现非证券化的实物型产权向证券化的标准型产权转变。中介机构同时还肩负着为风险投资通 过公开上市、并购、破产清算等方式退出风险企业提供中介服务的作用。所以,加速培育市 场中介机构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