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发电企业得到长足的发展。国有发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企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如何运用好“监督”利器,把“三转”做细做实,更好地履行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尤其是在工程建设领域形成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为企业工程建设项目保驾护航,是纪检监察部门及人员面临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做好国有发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引言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维护发电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运作的重要部门,对企业内部管理起到约束、避免违规行为的作用,做好纪检监察有关工作,是提升企业规范管理的重要工作。特别是在当下,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在相互之间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经济之中,违规行为层出不穷,为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所以,要把握住新时期下新的情况特点,结合发电企业自身实际的需求,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发挥出最大的效用。
1加强国有发电企业纪检监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电力工程建设是当前发电企业资金投入的重要领域,也是推动企业经济平稳增长的重要途径。确保国有资金的安全使用是关键基础工作,个人或集体腐败很可能成为一个为工程质量的安全问题埋下隐患,危害安全质量,威胁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国有发电企业必须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特别要注意预防和控制。做好事前监督、事后检查,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相应制度开展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加快企业的健康发展,为企业提供坚实的保障。
2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
2.1企业纪检监察队伍人手少、专业性不强
纪检监察工作是复合型工作,在工程建设领域彻查贪腐案件,需要涉及到法律、财务、审计、工程管理等各个方面的人才,通过优势互补,形成联合办案的长效机制,才能提升纪检监察效率。但是,目前多数国有发电企业的纪检监察队伍人员不足,构成单一,工程技术方面的专业人才、知识较为欠缺,无法在工程建设监督执纪上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持,这成为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短板”。
2.2纪检监察工作独立性不够,工作局限性较大
在有的企业中,纪检监察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合署办公,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隶属同一组织,没有独立的监督权限,很难实施有力度的监督执纪。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没有独立的部门承担,在制订部门职责时关于纪检监察的工作内容则非常笼统,很难独立、全面地开展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很大程度上沦为了部门其他职能的附庸。在有的企业,虽然纪检监察工作有独立的部门承担,但是其工作人员的考核依然纳入企业的统一体系,并没有设置纪检监察工作的独立考核体系和标准,这会使纪检人员在监督执纪的过程中畏首畏尾,不敢大胆监督、放手执纪,纪检监察工作局限性较大。
2.3工作职能泛化,缺位、越位、错位困境丛生
一是工作越位问题。近年来,一些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的工作范围越来越宽,甚至有“事事牵头,样样主抓”的发展势头,在监督其他部门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同时,还要与被监督部门一道解决具体问题,纪检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分散大量精力去履行一些不该履行的职责。二是工作缺位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去管理非本职工作,而对于本职工作却疲于应付,导致有些工作该监督的没有监督,该查办的没有查办,该问责的没有问责,纪检责任逐步淡化。三是工作错位问题。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一些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存在着替代职责的情况,对于监督执纪的主体责任认识模糊,亲自操办职能部门的分内工作,没有调动和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主体作用。
3优化措施
3.1积极探索案件办理工作的新思路
积极探索案件办理工作的新思路,对于案件办理来说是一项解决难题的关键措施所在。时代在不断的进步与发展,纪检监察部门想要提高纪检案件办案的效率,找到关键的证据,就需要有与时俱进的探案方式方法,从不同的角度思考,寻找关键的案件证据。根据科技发展水平,应用先进的设备,创新的探案思路来找到案件的关键侦破点。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要善于去发现案件中所存在的潜在问题,要通过广泛多变的思维纬度来从不同色角度去思考和寻找案件的突破点。在这一方面,新思路并不是凭空而出的,而是通过创新思维的培训以及所经历的案件经验一点点培养而成的,所以,纪检监察人员要注重对以往经验的总结,并从以往经验中去思考有哪些新的思路可以用来侦破案件,并且在学习过程中,尽量学会用不常规的解谜思路来观察案情的发展经过,从而从这些新的角度中找到新的思路。
3.2履行好执纪、问责职能,为监督助力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根本职责,监督、执纪、问责三位一体,监督是基础,是执纪和问责的前提,执纪和问责是监督的延伸。执纪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要依规、严格、及时维护党的纪律。依规就是依纪依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重事实、重证据,用事实说话,办出铁案;严格就是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及时就是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早打招呼早处理,治病救人,保护干部。问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其中最大的亮点或关键点就是强调和突出“责任”二字。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的着力点就是严肃追责,责任追究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防线。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规定问责内容,规范问责程序,运用好问责结果,切实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为全面从严治党助力。
3.3积极宣传正确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中曾说,要坚持党中央的八项规定,从严治党。打击国有企业中的贪污腐败之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习总书记的讲话更加坚定了我国国有企业与腐败势力斗争到底的决心。由此可见,若想使纪检监察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效果,就必须从思想入手,在国有企业中加强廉政教育,使广大职工与领导干部的思想觉悟得到提高,各个党员更要摆清自身位置,将贪污腐败之风彻底消灭。纪检监察部门应对国有发电企业中干部的思想状态特别重视,在国有发电企业的发展过程中,领导层的决策会对企业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联系,同时领导干部也应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为广大职工做出榜样,使廉正之风在国有发电企业中盛行。
结语
纪检监察工作是国有发电企业发展的有利保障。在国有发电企业发展过程中,离不开纪检监察的保驾护航。国企纪检监察部门及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履行好职责,运用好监督利器,落实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主责,发挥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确保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有序进行,为企业持续、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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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杨葆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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