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优化配置机制中的民间商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会论文,优化配置论文,机制论文,民间论文,资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以及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逐步壮大,以条块分割、部门管理为特点的传统行业管理体制的弊端暴露无遗:大量的民营企业游离于这种管理体制之外,导致政府的产业政策难以向它们扩散;由于所管辖企业在全行业中的覆盖面逐渐缩小,政府主管部门不仅无法对全行业进行管理,而且还可能成为原体制内企业利益的代言人,导致竞争环境和资源配置的扭曲。在此背景下,政府开始自上而下地将其传统的集中式行业管理职能,通过转移、委托和授权等方式让渡给中介服务组织或行业协会。与此同时,某些市场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民营企业自发达成一种契约,组建了许多自治性的行业组织——民间商会,并在治理本地市场经济秩序中发挥了超越政府的作用。
那么,这种民间商会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有何影响呢?其作用机制和作用条件又是什么?目前国内学界从经济学视角对此研究很少,而且主要侧重于民间商会的性质、职能等方面,如从欧美商会制度的比较探讨我国商会的职能[1]、从降低交易成本角度界定我国商会的性质[2]等,比较有分量的研究是余晖先生的研究,他从制度动力学角度探讨了行业组织的生存与发展机制,并用合法性理论实证分析了中国行业协会的发展状况[3]。国外一些社会政治学者认为,现代行业协会是一种具有同一、相似或相近市场地位的经济行为人组织起来的、以界定和促进本部门利益为目的的集体性组织。在制度化较强的场合,行业协会作为一种管制方式,被称为“私人利益政府”(private interest government),其行为方式包括:组织和(强制)实施成员间合作、与其他协会订立集体性合约、通过变通或影响政府公共政策以保持和增加其本身和成员利益以及提供影响交易行为和效果的各类信息[4]。进一步看,行业协会可以被视为并列于市场、企业、国家、非正式网络的第五种经济治理机制,具有建立市场行为规范、发挥监督和实施规则、减少冲突和促进成员的选择能力等重要的治理功能[5]。总体上看,现有文献基本上将行业协会看作一种经济制度,从它具有的降低交易风险、减少交易成本、通过集体行动以培养成员诚实意识和克服成员机会主义行为等制度优势角度,来论证行业协会对市场经济和社会秩序的形成所具有的影响,而从资源配置角度进行研究的,尚不多见。有鉴于此,本文结合我国民间商会生成的特殊背景,从民营企业基本特征入手,以民营企业、商会与政府之间的资源配置关系为考察对象,分析民间商会所具有的优化资源配置的机制、功能及其作用条件,并以温州民间商会的发展为例对此加以验证。
二、民营企业的基本特征
与传统的“国营企业”相比,与本文主题相关的民营企业基本特征有三。
1.企业运行机制的市场化。民营企业采取“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企业的经营决策更多地依市场原则做出,并以赢利作为企业的根本目标。
2.主要从事进入壁垒较低的竞争性行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行业。以2001年为例,在民营企业总体销售收入中所占比例超过3%的大类行业依次是纺织业、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食品加工业、非金属矿务制品业、普通机械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服装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和塑料制品业。这些行业大部分是劳动密集型行业,销售收入合计占民营企业的73.1%[6]。这种局面的形成,一方面是源于我国民营经济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背景;另一方面也是源于民营企业自身实力所限。
3.企业数量多而规模偏小。经过多年的发展,虽有一些民营企业已达数十亿乃至上百亿元资产,但绝大多数资产规模仍偏小,呈现出中小企业为主的格局。这意味着相当多的民营企业的经营规模难以达到最低的规模经济界限,企业的资本积累、技术进步和经营发展比较缓慢。
综上所述,我国民营企业是一种按照市场原则运作的微观经济组织,其所在的市场结构更多地偏向于竞争市场,企业数量多而规模小,技术水平较低,没有明显的市场力量。
三、民间商会——资源配置机制的中枢环节
(一)基本分析框架(注:分析框架主要参用周惠中:《微观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考虑到民营企业基本由自然人投资创立,可以将民营企业抽象为一个自然人投资者,假设其生产两种产品X和Y,数量分别为Q[,x]和Q[,y],PP线为生产可能性曲线,根据微观经济学原理,它是一条凹向原点的曲线;AB线代表在给定的产品相对价格和生产条件下,企业所能达到最大产值时所生产的产品数量组合轨迹,其斜率为两种产品的相对价格。另外假设其效用函数为U(Q[,x],Q[,y]),符合标准的效用函数特征(如图1所示)。
图1 民营企业的资源配置
结合本文论述的民营企业基本特征看图1。
PP线固定不变,意味着民营企业资源有限、技术进步相对滞后;AB线斜率不变,表示固定的产品相对价格,体现了民营企业在竞争市场上价格接受者的地位。这样,民营企业的决策就是在资源和技术给定条件下,通过生产资源和消费资源的配置以达到最优生产(追求利润最大化)和最优消费(最求效用最大化)。
在理想的市场机制下,企业的生产决策点在C点,即AB线与PP线相切点,此时达到最大产值(在不考虑成本时,可以看作达到了最大利润);而通过市场交换活动,最优消费决策点在F[,1]点,达到最大效用水平为U。较之没有市场机制条件下的资源配置,即自给自足状态下的生产决策点E(U[,0]与PP线相切点)和消费所达到的效用水平U[,0]而言,此时的资源(生产资源和消费资源)配置效率都较高。由此可见,理想的市场机制将生产决策和消费决策分割开来,生产因摆脱了消费的约束而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而消费也因摆脱了生产的束缚得以改善。这也是费雪分离定理(Fisher Separation Theorem)的内涵。
由于现实中各种活动都会耗费有限的稀缺资源,因而正常情况下,AB线会向左下方平移,如左移至A[,1]B[,1]位置时,生产决策在D点(A[,1]B[,1]与PP线相交点),消费决策在F[,2]点,效用水平U[,1]低于U但高于U[,0],此时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效率虽然低于理想水平,但高于自给自足状态下的效率。但是,一旦AB线向左下方平移的距离较大,最终有可能导致资源配置严重偏离理想水平,而市场机制则有可能完全失灵。如AB线左移至A[,2]B[,2]位置时,效用水平U[,2]明显低于U[,0],此时企业宁愿选择自给自足而不进行市场交易。
可见,在PP线给定(即资源和技术不变)条件下,AB线左移距离越大,资源配置效率越低;要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可在固定PP线情况下,使AB线右移,尽量接近理想状态,或者使PP线向外扩张(即资源扩大或技术进步)。
(二)资源配置低效率的原因分析
导致我国民营企业AB线左移以及PP线固定(甚至向内收缩)的因素主要有三。
第一,过高的市场交易成本。这是一种科斯意义上的由市场交易行为引发的成本,交易成本越高,AB线左移距离越大。
第二,不正当竞争和企业行为的短期化。如前所述,民营企业从事的行业进入壁垒多数较低,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大量小型民营企业进入,从而引发企业间过度竞争和恶性竞争,导致企业利益损失。另一方面,民营企业以赢利为其根本目标,却容易形成对短期利益的过度追求,忽视自身信誉、核心竞争力等要素的培育,从而对企业长远发展带来隐患。上述行为不仅会导致AB线左移,而且使PP线长期固定不变,甚至向内收缩。
第三,体制性因素。不可否认,我国正在大力创造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政策等体制环境,但要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公开、公平、公正”的体制环境,还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在一段时间内,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相比,民营企业发展所受到的体制约束可能仍然相对较重(虽然程度可能逐步减弱)。比如在税收、金融等方面的非国民待遇,使得民营企业不仅得不到进一步发展所需的资源,而且还不得已承担诸多的成本支出。结果就是,AB线左移而PP线不能向外扩张。
因此,在现有的体制框架内,为提高整个经济系统资源配置的效率,就需要一种机制,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上述不利影响,使得AB线尽可能逼近理想状态,或者PP线向外扩张。
(三)引入了民间商会的资源配置分析
关于资源配置机制的设计,科斯以交易成本为突破口,认为市场交易成本是一种市场运行所必须的机会成本,而企业的产生及其纵向一体化,就是为了通过企业内的科层结构将市场交易内部化,并由此降低交易成本。但随着企业(包括作为“超级企业”的政府)规模的扩大,其内部运行又存在递增的行政成本。当两者相等时,企业(政府)与市场即确定各自配置资源的均衡作用边界。凯恩斯主义和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则从纠正“市场失灵”的角度出发,论证了政府干预经济的必要性。上述理论给我们的启示是:为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需要借助市场机制和计划机制(包括企业内部计划和政府计划)的共同作用,两种机制通过相对成本的比较来变动各自作用的范围。
然而,上述的市场和计划两种资源配置机制并不能充分保障民营企业的AB线尽可能的右移或PP线向外扩张。姑且不论市场机制自身的缺陷,即使单纯的企业内部计划调节,也不能充分解决企业面临的信息不充分、外部市场恶性竞争等带给企业的巨大成本;同样,“市场失灵”也并不是政府干预的充分条件(只是一个必要条件),因为后者也有可能产生成本高昂的“政府失灵”。因此,从效率考虑,政府、企业和市场作用的范围和领域都应该存在一个有效边界,一旦超出,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都会带来低效率。而在超出计划和市场机制有效作用边界以外的领域,有必要引入一种新的组织形式,通过与市场机制和计划机制的有机协调形成良性互动,最终改善资源配置效率。为此,这一新的资源配置互动机制应该具有下述特点。
第一,不同于纯粹的市场机制,它应该带有一定的行政色彩,反映在它能有效地提供所在行业民营企业必须的而政府又不能提供的一些“公共产品”,如制订共同的、能够起到自我约束作用的行业规则、执行有效的企业协调和督导措施以防止企业间不正当竞争等。这就要求它必须具有较强的行业代表性和权威性。
第二,不同于纯粹的计划机制,应该带有较强的市场运作色彩,反映在当它承接政府做不到、做不好或者不便去做的“治理空间”时,体现出更高的效率。新的机制只有通过市场化运作才能体现出其高于政府治理的效率。这就要求它定位于为企业服务,减少不必要的行政色彩。
第三,内部运行成本要低。否则,内部运行的高成本会转嫁于其所服务的民营企业。因而,这种新的机制必须要有一个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监管体制。
第四,能有效沟通市场、企业和政府之间的联系。这不仅反映在它能够体察所属行业民营企业状况,向政府表达企业意愿,从而为政府微观规制决策提供基础性保障,弥补“政府失灵”;而且也反映在通过它的组织功能的发挥,向企业传达政府意图,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导,从而能对企业市场活动加以引导,弥补“市场失灵”。
本文认为,商会是上述资源配置互动机制的中枢环节。就商会本身而言,它不是直接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也不是政府行政机关或附属,而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由某一行业的企业组成的社会性民间组织。这种特殊的身份,使得商会具有发挥这种中枢性功能的天然优势。
优势之一为信息提供。商会可以利用其广泛的代表性、专业性和使用外部知识资源的便利性,在会员企业之间、会员企业与潜在交易者之间以及会员企业和政府之间提供正式的信息交流渠道,从而降低信息在传递过程中的失真程度,为决策行为的理性化提供信息保障。
优势之二为协调集体行动。一方面,商会通过制定规约和惩罚机制以及设定安全、质量、竞争等方面的标准,在会员企业之间建立起多边信誉约束机制,克服某些会员的机会主义行为,建立起治理市场行为的规范;另一方面,商会通过其组织的一致性集体性行动(如联合交易、联合诉讼、向政府反映会员的共同利益要求等)来协调会员的对外活动。
显然,商会上述中枢性功能的发挥,不仅使会员企业分享商会这种正式网络的规模效应(如低成本的获取交易信息)以及外部经济效应(如获取较好的政策支持),从而为企业按市场机制配置资源提供保障;同时,商会通过承接和行使政府部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不再或不便行使的部分管理职能,将政府的宏观管理职能与企业的微观经营职能有机地衔接起来,使计划机制配置资源的效率得以提高。
四、温州案例与启示
温州民间商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用以说明民间商会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很好案例。
1.民营经济的发展催生了商会的蓬勃发展,后者反过来又促进了民营企业资源配置活动的优化。温州商会是伴随着温州民营经济的发展而诞生的。民营企业的自我保护和发展,需要一个代表行业整体利益、协调行业内外各种关系的“行业代言人”——商会。商会则以会员的需求为着力点,提供了许多“公共产品”。一是商会发挥其组织和服务优势,办成了许多单个企业难以办成的事。如温州烟具协会针对欧盟的反倾销,组织涉案企业积极应诉;鞋业和服装协会动员全行业企业以整体形象参加各种展览会,共创区域品牌等。二是发挥协调和管理职能,开展行业自律,规范同业竞争,加强行业质量监督,积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和行业利益;同时,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实现技术跨越,促进产业升级,从而避免了只顾及短期利益的机会主义行为造成行业整体利益的损失。
2.商会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保障了其功能的有效发挥。温州现有包括服装、烟具、眼镜、五金等100家商会和行业协会。这些商会大部分由民间自发成立,少数由行业总公司转化而来的也在进一步民间化,仅有10%左右的商会领导人由政府部门官员兼任。[7]由此可见,与内地多为官办性质的商会不同,温州绝大部分商会是由民营企业自发组建的,民间自治性是其最突出的特点,表现在行业内企业自愿加入、自筹活动资金、自选商会领导、自订行规行约、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和自我教育。也正由此,温州商会内部治理比较合理,能够面向企业实际,实实在在地为会员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从而使其具有广泛的行业代表性、很强的凝聚力和有效的多边信誉约束功能,这些为商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民营企业、商会和政府密切分工,充分发挥各自功能,形成良性互动的资源配置格局。企业以市场竞争原则进行市场活动;政府则积极转变职能,转交出一些应由商会履行的职能,同时为民营经济和商会的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制度环境。早在1999年,温州市政府就发布了《温州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使民间商会走上了有法可依的道路;政府领导也一直比较重视商会的意见,积极解决有关问题,与商会共商行业发展大计。在政府行政干预弱化的情况下,商会则充分发挥其重要的中枢作用,沟通企业与政府之间信息,保证了宏观管理的有效性。
温州案例的启示是:首先,民营企业、商会和政府在资源配置方面是一种良性互动关系,而商会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中枢性功能——信息提供和协调行动;其次,商会发挥这种中枢性功能是有条件的,即民间商会的生存与发展也是受到一定条件约束的。条件之一,有赖于商会自身运作机制的市场化及其提供全行业“公共品”的有效程度。这就要求商会在职能和组织机构上强调其民间性,以保持其相对的独立性和较强的权威性和凝聚力,从而为商会发挥自律性的信息提供和协调功能提供保障。目前我国商会的发展有多种模式,如官助民办式、政府鼓励而民间自治式、法律授权式等等,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在于商会的行政色彩太浓。条件之二,有赖于政府职能的积极转变。温州民间商会的发展,有一个国内其他大部分地区所不具备的条件,即温州政府是一个开明而“无为”的“守夜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微观产权结构的变化,要使商会能够在独立自主基础上有效运行,政府必须实行两个根本转变:一是由“官办”、“官民合办”商会的思路逐步向完全“民办”转变;二是对商会的工作要由“指令”到“指导”的转变,当然,商会也有其负面作用,主要表现在由共谋和排他性的限制竞争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引发的经济低效率[8]。因此,政府职能的转变并非意味着以民间商会形式完全代替政府的行业管理职能,而是为了实现政府与商会之间达成一种激励相容和互补性更强的合作,从而更为有效地发挥政府宏观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