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承前启后的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探索者——兼论刘少奇的探索与邓小平理论形成的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索者论文,承前启后论文,邓小平理论论文,中国论文,社会主义道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作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卓越领导人之一的刘少奇,也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奠基者和开拓者之一。在艰辛探索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丰碑上,镌刻着他的光辉业绩。本文拟对刘少奇对中国社会主义道路艰辛探索的重大贡献及其与邓小平理论形成的关系作一回顾考察,作为对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这位奠基者和开拓者的缅怀和纪念。
一、从20世纪初的思考到新中国诞生前的构想
刘少奇在近半个世纪的岁月里,一直把马克思主义作为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为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实现社会主义理想而奋斗。刘少奇的一生可以说是追求和探索社会主义的一生。
从1921年春到1922年夏,刘少奇在莫斯科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学习,他系统学习并考察了前苏联十月革命和国际工人运动的经验,确立了共产主义信仰并对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进行思考。当他1922年夏回国后参加指导安源等地工人运动时,已经是一位对中国社会主义道路具有深刻见解的优秀马克思主义者。1923年8月,刘少奇提出,“我们抱定社会主义的思想,干这种改造社会的事业”。首先夺取政权,用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取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制度,进而实现“在产业公有制度底下以极大的速力发展实业,减少人类所受自然的压迫”(注:《刘少奇年谱》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29页。)。意思是在确立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之后,应当大力发展生产力,这一论述是刘少奇对社会主义社会根本任务的最初表述。刘少奇长期领导工人运动和白区工作,对经济斗争和政治斗争的关系,对工会组织的建设和作用有较深刻的认识。1926年5月,刘少奇写了《一年来中国职工运动的发展》一文,对中国社会各阶级作了正确的分析,对中国革命的对象动力问题作了明确的论述。他指出,“帝国主义和军阀是国民革命的对象,工人阶级应同自己的天然同盟军农民,同小资产阶级建立联合战线。工人阶级在可能和必须的情况下,要与资产阶级合作,但要防备资产阶级的骗卖”。“在各种奋斗事实中,足以证明工人阶级在国民革命运动中的领导地位,是确凿不移的”(注:《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51页。)。
刘少奇对社会主义进一步的构想是在40年代后期。当民主革命取得全国胜利后,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将发生怎样的变化?这是建国前夕摆在中国共产党人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刘少奇在解放战争的戎马倥偬中,对新中国建设的一系列问题反复思考、多次论述。1948年9月,他在《论新民主主义的经济与合作社》中明确指出,国家经济、合作社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这就是今天的解放区及将来的新中国的经济构成。刘少奇在我党历史上最早提出,建国以后,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下,资本主义经济与国家经济及合作社经济的“竞争”,将发展成为“基本的和主要的矛盾”。这就是新民主主义与旧民主主义或旧资本主义的矛盾,也是资产阶级和富农与无产阶级及其他劳动人民的矛盾。这是刘少奇探索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问题的思想闪光,表现出了巨大的理论勇气。在同年9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他发言着重阐述了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问题,指出“整个国民经济,包含着自然经济、小生产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半社会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以及国营的社会主义经济,国民经济的总体就叫做新民主主义经济。新民主主义经济包含着上述各种成份,并以国营的社会主义经济为其领导成分”(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3~4页。)。1948年9月,三大战役即将开始,刘少奇在这个历史时刻就具体地提出和论述了党的任务从革命战争到经济建设的转变。这一点当时是全党的共识,毛泽东、周恩来也曾明确讲了,但对这个问题讲得最多,强调得最突出的,则是刘少奇。1949年6月,刘少奇在《关于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方针》这份党内报告提纲中,提出了一系列新中国经济建设的基本方针和政策,这就是:在国营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小商品经济和半自然经济五种经济成份中,除开那些投机操纵的经济及有害于新民主主义的国计民生的经营而外,都应加以鼓励,使其发展。刘少奇提出的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基本精神,在1949年9月《共同纲领》中被明确概括,成为对新中国的基本设计。
值得一提的是,1949年四五月间,刘少奇到天津宣传贯彻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先后对天津市党政干部等各界人士作了十多次报告和谈话。他强调指出:“在中国目前的条件下,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若干发展是进步的,对于国民经济是有利的,对于中国是有利的,对于工人也是有利的。”(注:《刘少奇在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5页。)“天津讲话”始终着眼于发展生产力,它所包涵的关于保护私人企业、利用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和平改造、城乡管理与发展方针等内容,都是同党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相一致的,对于推动党的城市工作,发展生产,恢复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至今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仍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二、探索的全面展开和初步成果
中国民主革命的胜利,为中国朝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早在1945年中共七大上,刘少奇在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就明确讲到了将来“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条件问题。从1948年9月会议起,他开始对这个问题做系统思考,至1956年中共八大,即中国向社会主义的转变基本实现,他的有关讲话和文章不下几十篇。许多论述具有独创性,有些内容是其它中央领导人所未曾涉及到的。
(一)关于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刘少奇建国以后曾多次提到要“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他的这一构想是以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为指导思想的,但又有自己的独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中国革命胜利后,是搞新民主主义,而不是搞社会主义,搞社会主义是几十年以后的事,这是“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最基本的含义。(2)我国封建剥削制度消灭以后,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应该让私人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对民族资本家的政策,重点是联合不是斗争,应注意发挥它在发展社会生产力中的进步作用。(3)保护富农经济是整个新民主主义阶段的一项长期政策。“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构想的精神实质在于经过一个新民主主义历史阶段,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摆脱贫穷落后,为进入社会主义打下必要的物质技术基础。刘少奇关于“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构想,是他从中国国情出发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过渡时期理论而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这个构想把党的也即全国人民的现在、将来和最后三个阶段的奋斗目标区分得清清楚楚,是中国共产党长期形成的建国思想的清晰完整的表述。
(二)关于新中国的基本任务和经济建设的关系。为了建设和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刘少奇反复重申“经济建设现已成为我们国家和人民的中心任务”(注:《党的文献》1989年第6期,第18页。),一切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于建国以后发生的一些政治运动和意识形态方面的批判运动,刘少奇的态度是不积极的,只要有机会,他就强调经济建设的重要性。即便在1962年,毛泽东提出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时,刘少奇仍果敢地建议“不要因强调阶级斗争而放松经济工作,应继续把经济调整工作放在第一位”。可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刘少奇的一贯主张。
刘少奇很重视研究国情,努力寻求一条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他一再指出:“不能拿外国经验硬套”(注:《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417页。),必须独立地处理新中国面临的诸多新课题。为了使经济建设从国情出发,1955年底到1956年初,他组织中央各部门座谈讨论经济中若干带全局性的关系,后来,毛泽东集中概括大家的意见,作了《论十大关系》的讲话,这个讲话中阐述的思想原则,特别是关于经济建设中几个方面关系的处理原则,是刘少奇首先提起,由毛泽东发挥完成的。
(三)关于中国社会主义改造道路的选择。刘少奇对中国社会主义改造道路的探索是与他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思想一脉相承的。他认为,社会主义改造不是无条件的,必须建立在相当的物质技术基础之上。1955年11月,在有关会议上,刘少奇系统论述了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道路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为了减少社会震动和保障经济建设的正常进行,必须有一套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方针和办法。他反对在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上出现的过急倾向,主张有步骤、分阶段地逐步使社会主义改造的条件走向成熟,最终实现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完成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从1955年下半年起,伴随着对农民社会主义积极性的过高估计和党内反右倾斗争的不断升温,我们党在指导思想上急于求成,过早地放弃了新民主主义,经过一年多的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到1956年底,提前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实践证明,如果不是过早地否定建设新民主主义这一曾是全党共同的立国思想,一再地批判“右倾思想”,而是充分吸收刘少奇的一些正确主张,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就会少走弯路。
(四)关于有中国特色的合作社理论和实践。在关于中国农村发展道路的构想中,刘少奇依据马克思主义合作制的基本原则,结合中国国情和过渡时期的特点,创造性地提出以股份制的合作经济,引导农民通过市场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工业化。即按流通和生产两大类,并以流通类带动生产类为原则,以农业和手工业两大生产部门为形式,组织股份制合作社。他认为,股份制合作社是个体农民和手工业者所易于接受和了解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和一种普遍的社会制度(注:《刘少奇论合作社经济》,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年版,第27页。)。股份制“合作社问题对于今后农民的趋向和我们国家的前途是一个具有决定意义的问题”(注:《刘少奇论合作社经济》,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年版,第139页。)。刘少奇在建国前后就能够以股份制作为一种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关系,来解决农村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来作为农村生产关系变革的方向和模型,作为农业生产力向近代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关键一环,作为个体农民(手工业者)向现代农民转变的唯一途径,这就初步解决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没有能够解决的一个“历史性难题”。他后来在高级社期间又提出了“三自一包”、“四大自由”和其他一些独到的观点。这些创造性的观点虽因种种原因受到夭折,但对于20世纪90年代农村股份制合作社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正确的指导思想和丰富的史料,显示了其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根底和所向披靡的理论勇气。
(五)关于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的基本设想。刘少奇认为,中国必须走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必须经历一个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的阶段。他对中国工业化道路的思考,一是提出在经济建设的步骤上,要按照农、轻、重的次序来安排,二是民主化和工业化应当相结合。他说:“我们的基本口号是:民主与工业化!在我们这里,民主化与工业化是不能分离的。”(注:《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60~61页。)经济建设与民主建设有着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经济建设要与民主建设协调同步地进行。三是工业化的速度必须兼顾人民的生活水平。为了使工业化的速度和兼顾人民生活水平大体一致,他认为,首先,工业化的规模取决于农业提供的商品率;其次,工业化的速度必须考虑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再次,工业化的过程不能牺牲农民的利益,必须协调工人与农民的消费比例。
(六)关于利用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刘少奇创造性地提出了利用资本主义建设新中国,为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创造条件的思想。这一思想不仅反映在建国前后、1956年底和1957年初刘少奇有关新民主主义经济的论述中,而且也涉及到他有关允许资本主义私人开设工厂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的论述,以及有关向资本主义学习的讲话等。经济落后的中国,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资本主义,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刘少奇对资本主义的估计是正确的恰当的,他既指出了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积极一面,又指出了其消极的一面,提出要防止两种倾向:一种是把中国经济发展全寄托在私人资本主义身上,一种是过早过多地取消私人资本主义;只有反对上述两种倾向,才能保证利用资本主义来建设社会主义。刘少奇还提出了利用资本主义的方式和途径,这就是可以在很大范围内采用国家资本主义的经济形式——租让、加工、定货等,还可以把某些重要国家企业或国家资源出租给私人经营开发。他鲜明地提出,要学习和利用资本主义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学会运用现代的经济手段来领导经济。他明确表示:“我们国家有百分之九十几的社会主义,有百分之几的资本主义,我看也不怕。”(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326~327页。)一方面它可以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另一方面可以在某些方面同社会主义经济作比较。刘少奇提出利用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这与他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是分不开的。
(七)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刘少奇认为,新中国的建设不仅有经济建设,而且要有政治建设和精神建设。他这方面的探索成果有:(1)高度地评价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为它是“人民民主政权的最好的基本组织形式”,是“一个有伟大功效的制度”(注:《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57页。)。他简明准确地概括了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提出要不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把人代会建成名副其实的国家权力机关,不应该用党组织代替人民代表大会和群众组织。(2)刘少奇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讲话和著述中,提到最多的问题之一是民主集中制,他认为民主集中制是制度、方法、保证,必须准确把握民主和集中的辩证统一。(3)刘少奇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看成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他在建国初期,先于毛泽东提出了“人民内部的矛盾”这一概念,并预见人民内部矛盾将成为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主要矛盾,体现了他在这一问题上的远见卓识。他在分析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根源时,特别提出要废除等级制,调节分配不公等观点。他在多种场合大声疾呼,要开展批评和监督,警惕和反对官僚主义。要防止“可能产生一种新的‘贵族阶层’”(注:《刘少奇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643~644页。)。(4)他提出了民主和法制密不可分的思想,阐明了加强法制与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关系,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必须在遵守宪法和法律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强调必须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他关于公、检、法三大机关必须依法办事、分工负责的思想是相当富有见地的。
三、在曲折前进中的艰辛探索
从1957年反右斗争到“文革”开始,是刘少奇继续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时期。1957年后,党内“左”的思想开始抬头,主要是指经济上急于求成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和政治领域的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这一时期,刘少奇的艰辛探索充满了复杂矛盾,在曲折中艰难地前进。尽管这样,他仍提出了许多超过前人的卓见,其中不乏科学的思想火花。
(一)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采取补救措施。从1959年底到1960年下半年,他逐步觉察到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以“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的严重性,刘少奇在参与领导纠正工作上失误的同时,对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并试图从理论上寻找答案。他在1959年庐山会议前期提出的一些尖锐的问题,实际上触及到了党内在思想认识上的敏感点。庐山会议转向反右倾,我国经济又一次“大干快上”,刘少奇再一次提醒全党,要注意防止“计划偏大”和“浮夸作风”的倾向,强调要实事求是、冷热结合,抓落实和调整1959年的各项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经济损失。
(二)主持制定“八字”方针,推动国民经济调整。60年代的国民经济调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调整。对这次调整,刘少奇精心组织指导,不仅主持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的制定,而且亲自深入基层搞调查,对经济困难的形势及其原因作出了正确的初步分析,对党的失误及其造成的灾难性后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努力使这一认识转变为全党的共同认识。其中1961年刘少奇进行了著名的“南北调查”(注:即刘少奇在1961年4-5月的湖南农村调查和同年7-8月的东北林区调查。),对这一阶段全党思想认识的成熟起了重要作用。1962年初他在“七千人大会”上的书面报告和讲话,是我们党指导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历史文献。1962年下半年以后,在政治气候发生变化,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刘少奇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体现了坚韧的政治品格。在刘少奇和周恩来、邓小平、陈云等人的共同努力下,我党尽可能地减少了日益发展的“左”倾错误对经济工作的冲击和干扰,使国民经济调整得以按预定计划顺利完成。
(三)对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在领导中国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刘少奇逐步感受到现行经济体制的诸多弊端。从他50年代中后期的著述和讲话中可以看出,一方面他从调查研究入手,参与我国重大经济建设方针的制定和实施,另一方面他对国家经济生活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改革思路:(1)在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问题上,他不赞成盲目求大求纯,提出以国有经济为主体发挥多种经济成分作用的思想,他主张所有制的变革必须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他反对在中国经济落后,现代工业所占比重很小的情况下,轻率地采取动摇私有制的步骤。允许私人办工厂,开放和利用自由市场,实际上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某些萌芽设想。1959年11月,他在海南岛研读原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形成了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管理中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以分离的观点。(2)在社会主义生产的调节机制方面,他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必须有组织有计划,同时,也不能排斥市场和价值规律,社会主义经济应当是计划性、多样性和灵活性的统一。“我们一定要使社会主义经济的多样性、灵活性超过资本主义。”(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350页。)这种观点尽管尚未从根本上突破计划经济的基本框架,但实际上已经触及到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3)在改革分配体制问题上,刘少奇认为,人民内部矛盾特别表现在分配问题上。正确处理分配问题,一是实行按劳分配,这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原则;二是不能混淆全民和集体所有制,其分配办法也要有所区别;三是既要反对平均主义,也要反对分配不公;四是坚持物质奖励和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两者不可偏废。(4)与分配体制相关联,刘少奇还提出了改革劳动制度和工资制度,实行劳动合同制和计时、计件及奖励工资等办法的思想,以及改革住房制度、试用职工集资和国家补助相结合建房的改革思路。针对当时客观存在的“铁饭碗”,1956年12月,他提出要开辟干部回到生产中的道路以解决“干部终身制”的问题,在他推动下,中央曾作了一些规定。(5)在改革农村经营管理体制问题上,刘少奇主张农村“必须实行责任制”,提出一切有利于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办法都可以用。其一,在农村经济的所有制结构上,强调所有制的变革要同生产力的水平相适应,稳定和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其二,积极赞同实行“以包产到户”为中心的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包括允许农民有自留地、家庭副业,允许个体手工业、个体商
贩和自由市场的存在,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6)“按经济办法管理经济”是刘少奇试图改革我国经济体制的总体设想。从这一设想出发,他在实践中主要抓了工业管理体制和流通管理体制的改革。刘少奇在50年代就对“生产资料不是商品”的观点提出质疑,随后不久,又大胆地提出改革物资体制的设想,强调要建立强有力的生产资料流通管理部门和高效率的经营机构。60年代,他先后8次召开会议研究物资体制改革的具体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果,为邓小平后来的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四)毛泽东与刘少奇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问题上分歧的由来与刘少奇探索的中断。作为中国共产党指导思想之一的毛泽东思想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以党的理论家著作的刘少奇,对毛泽东思想的建立与阐发,做出了独特的贡献。建国前后,如何寻求一条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毛泽东、刘少奇等领导人一直在探索思考。刘少奇的探索实际发端于毛泽东的思想,在重大问题上两者是一致的,而在某些具体问题上也有不一致的地方。1962年以前,毛泽东与刘少奇在如下问题的认识上不一致:(1)在对待私营工商业问题上,毛泽东在强调要利用的同时,比较突出强调节制资本,限制与反限制斗争的一面;刘少奇则在赞成限制的同时,更强调发展和利用的一面。(2)在农民问题上,毛泽东强调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刘少奇则认为不能过早轻易动摇农民的私有制,提出先有机械化,后有合作化。(3)在工业化问题上,毛泽东主张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前提下,安排好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的比例,刘少奇的主张则相反。(4)在向社会主义转变问题上,毛泽东于1952年就开始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1953年正式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刘少奇则主张多搞一段时间的新民主主义,待条件成熟后转入社会主义。(5)在国内主要矛盾问题的认识上,建国前,毛泽东和刘少奇对国内主要矛盾的分析是基本一致的。相对于刘少奇来说,毛泽东更专注于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这一主要矛盾,但后来在八届三中全会上,他轻率地否定了刘少奇在八大关于国内主要矛盾的论述。1957年反右斗争以后,由于多种因素和影响,刘少奇在主要矛盾的认识上也发生了偏离,转而赞同毛泽东的提法,但随着“大跃进”的挫折,庐山会议上错误的党内斗争及其他因素的影响,1959年11月后,他的认识向八大关于国内主要矛盾的论述回归。正因为如此,在八届十中全会上,当毛泽东极力强调阶级斗争时,他说服毛泽东不要因抓阶级斗争而忽视了经济工作,使全会最终确定阶级斗争与经济建设两者并重,使“左”的错误未占支配地位。
从1962年起,毛泽东与刘少奇在一些问题认识上的分歧,使他们之间矛盾加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其一,对“三面红旗”的再认识上,刘少奇最初是真正拥护的,1961年夏初回湖南调查研究后,他开始对“三面红旗”持批评态度。在毛泽东看来,刘少奇是在动摇和否定“三面红旗”,正是认识上的分歧使毛泽东对刘少奇感到不满,裂隙随之出现。其二,对“包产到户”的认识上,刘少奇对这一做法表示支持。毛泽东当时虽未反对,但对这种他认为是非集体化的做法感到不满,不久就批评刘少奇对陈云提出的重新分田的建议“为什么不顶住”?(注:丛进:《曲折发展的岁月》,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513页。)在八届十中全会上批评更严厉,认为这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其三,对社教运动的性质和主要矛盾的认识上,两人的观点有较大的距离。1964年底,在中共中央农村社教问题工作会议上,毛泽东认为这一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走资派”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矛盾是敌我矛盾。刘少奇不赞成这些提法,认为两类矛盾交叉复杂,主要是“四清”和“四不清”的矛盾,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人有,但不要提“派”,提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分子比较恰当。由于认识上的分歧,加剧了两人的冲突,从而使毛泽东对刘少奇失去了信任。
此外,在外交事务,尤其是在中苏关系上,毛泽东与刘少奇等人在具体斗争策略和对某些问题的认识上也存在很大分歧。这就使毛泽东感到这是偏离了他指引的方向,把他与刘少奇之间的分歧和矛盾视为马克思主义与修正主义之间的分歧和矛盾,最终导致他作出刘少奇必须下台的决定。
(五)“文革”中的奋力抗争。1966年,“文革”开始时,刘少奇对此缺乏思想准备,对很多做法很不理解。他从良好愿望出发,主张运动要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他主动承担责任,但求解脱大批干部,减少损失。随着运动的发展,刘少奇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恶意诬陷,利用一切可能的方式据理驳斥,为捍卫自己的政治生命奋力抗争。1967年8月8日他最后一次致信毛泽东并中共中央,就“当我看到说我的目的就是‘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主席’、‘反毛泽东思想’、‘要在中国复辟资本主义’、‘要阴谋篡党篡国’等,我是不能接受的,因为我从来没有这样想过。而我想的都是同这些相反的”。“我没有在党内组织任何派别,没有在党内进行任何非法的组织活动”。(注:《刘少奇年谱》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658页。)当刘少奇意识到,他的被打倒已成定局时,作为一个有深邃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造诣的共产党人,他给夫人王光美留下了一句千古名言:“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注:《刘少奇年谱》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657页。)
应当指出的是,由于1957年以后党在政治上逐渐形成“左”的错误,由于当时被当作老师学习的前苏联斯大林模式的影响,作为中国社会主义道路探索的先驱者,刘少奇只能在历史提供的一定条件下完成自己所能完成的使命,不可能超越历史。他的探索,提出了许多超过前人的卓见和有价值的改革思想,但从总体上看,仍局限在计划经济体制的框架内,对于认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规律来说,仅仅是初步的。他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某些理论观点或多或少地含有一定程度的“左”的偏差,某些观点亦有一定的片面性,如对于在生产力不甚高的情况下过分强调生产关系变革的设想等等,这无疑为他的后来人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四、开拓、创新与继承、超越:刘少奇的探索与邓小平理论形成的关系
对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其中起主导作用的是毛泽东。刘少奇的讲话、文章,主要是对毛泽东思想的解释和发挥,他的思想是随着毛泽东的思想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但刘少奇的思想有许多独到之处,与邓小平开创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着直接的联系,是一种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系。作为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主要成员,刘少奇的理论和实践,他的成功经验和失误教训,是邓小平据以继承和发展毛泽东思想的逻辑起点与现实基础之一。邓小平理论是在对毛泽东、刘少奇等人关于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求索和实践开拓的历史沉思中逐步完备起来的。邓小平理论的某些内容自然带有刘少奇的印记,因此,科学地揭示这种历史联系,并给予恰当的定位和估价,从而正确评价刘少奇的探索对邓小平理论形成的影响和作用,是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研究中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课题。
为了正确认识刘少奇的探索与邓小平理论形成的关系,有必要简略地回顾一下刘少奇与邓小平的历史关系。邓小平比刘少奇小6岁,但却几乎是在同时代求索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刘少奇和邓小平都是在党的革命事业处于危难关头而崭露头角的,也都曾因坚持正确主张而遭受打击迫害。自30年代初起,反对“左”倾教条主义的共识,就把他们的心连在一起。通过延安整风运动,刘少奇、邓小平进一步认识到毛泽东思想对于中国革命的重要意义,两人成为毛泽东思想的热情宣传者。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善于在实际工作中创造性地运用毛泽东思想。建国前后,他们的工作都曾赢得了毛泽东的赞赏。毛泽东曾讲过,我们的接班人,第一是刘少奇,第二是邓小平,这充分表明了刘少奇与邓小平当时在毛泽东心目中的地位。“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刘少奇、邓小平被当作党内的头号和第二号走资派被打倒,以至刘少奇后被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迫害致死,邓小平也历经坎坷。难能可贵的是,邓小平复出工作后,在国家艰难困苦的情况下,其经世济国的非凡才华终于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当时谁也没有想到,真正把中国的社会主义引上正确道路的是邓小平。正因为如此,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在当代中国,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的邓小平理论,而没有别的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注: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1997年9月第1版。)
每个伟大历史人物都有自己的辉煌。如果说刘少奇对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追求和探索,在1945年的延安整风到1966年“文革”前的20多年间达到了鼎盛时期,那么可以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则是邓小平的黄金岁月。笔者认为,刘少奇对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与邓小平理论形成的关系,是一种开拓、创新与继承、超越的关系。
(一)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这是邓小平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对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所作的概括,也是刘少奇的探索的特点。他在这方面的孜孜追求和思索,成为邓小平理论形成的思想渊源之一。刘少奇一贯主张:“我们应该学会自己走路,应该根据中国的特点,采取适合中国情况的方法来进行建设。”(注:《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23页。)正是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围绕着从中国的具体实际来发展经济,开展社会主义建设,建国后17年中,刘少奇有着许多精辟的论述。比如他关于中国工业化道路不能硬套外国经验的思想,虽然是讲工业发展道路问题,但其精神实质是要走一条有别于前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必须从本国的实际出发,走中国自己的路,按照中国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经济建设的步骤、措施,这一思想始终贯穿于刘少奇的探索之中。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工作,就是要完成第一代领导人的未竟之业,他的大思路与刘少奇的大思路一脉相承。他在党的十二大提出的:“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页。)从思想史的角度考察,可以从毛泽东、刘少奇等人对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中找到一定的思想渊源。当然,从刘少奇那里可以找到渊源的邓小平的理论观点,也不是同过去完全一样,而是说,邓小平理论的许多思想观点与刘少奇的相关思想观点之间存在某种“继承因子”,这种“继承因子”在新的环境中吸收营养、发生“变异”,成为具有新质规定性的思想观点,成为邓小平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应当用辩证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邓小平理论与刘少奇的探索之间的继承和超越的关系。
(二)刘少奇提出的“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构想,是邓小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思想来源之一。刘少奇这一思想,虽然在当时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但它的提出并非偶然,而是在正确分析我国国情和理论反思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由于刘少奇等领导人的思想也是毛泽东思想的载体,刘少奇关于“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构想,在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中可谓一颗明珠,在邓小平理论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更是明珠璀灿。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按照毛泽东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规划的方案(实际执行中有过急过快过粗等倾向)完成的,而并不是按照刘少奇最初设计的蓝图完成的。1957年后,由毛泽东首创、刘少奇给予丰富和发展的新民主主义理论在不断淡化。回过头来看,党在这个问题上是有深刻教训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充分吸取了刘少奇“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构想的营养,并在总结新的经验基础上,加深了对社会主义的再认识,逐渐形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这不仅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邓小平理论体系中的其他一些理论也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之上的。
(三)刘少奇较早地提出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主要表现为人民内部矛盾。他认为,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作出了两类不同性质社会矛盾的概括,他在八大上关于国内主要矛盾的论断,是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的重要依据。现在,人们普遍承认,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矛盾理论是社会主义改革的理论基础,是现阶段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的理论基石。在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上,刘少奇不仅同意毛泽东的论述,还作出了杰出的发挥和独创性的贡献。毛泽东在提出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问题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系列问题时,并未明确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刘少奇关于人民内部矛盾已经成为我国的主要矛盾的提法,在我党文件上是首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刘少奇在阐述国内主要矛盾问题时,从整体上说,强调要把发展生产力放在重要位置上,这为当时工作重点必须转移的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刘少奇这一经过实践检验的正确观点,具有重大的现实价值,得到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充分肯定,成为邓小平理论哲学基础的渊源之一。无论是在邓小平的著作和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或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里,还是在十五大政治报告中,我们都可以看到这一理论的回应。
(四)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刘少奇的探索成果是一份可以获得高分的答卷。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倡导的改革开放,以及他的各项理论创造,一直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和发展,都是对包括刘少奇在内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当年探索的直接延续和发展。如前所述,刘少奇与毛泽东、周恩来等人在1956年前后在经济体制方面所作的积极探索,开了社会主义改革的先河。可以说,刘少奇等人在探索中,对所有制、经济管理体制、分配制度、中国工业化道路、中国农村发展道路和发展商品经济、运用价值规律等方面,大胆提出了许多新的思想和主张,为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的改革,埋下了伏笔,提供了丰富的历史经验。我们可以回顾一下,改革开放20年来,农村体制和城市体制改革,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扩大企业自主权,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以及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等等。无不受到当年党中央第一代领导集体改革思路的启迪和直接影响。当然,刘少奇的探索不能同邓小平的改革等量齐观,毕竟历史已经前进很远了,邓小平对于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了解,由于经验的积累和历史的前进,比刘少奇要深入得多了。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改革开放思想,其涵义和思想深度已超越刘少奇,他所设计的中国社会主义改革,无论在广度还是在深度上,都是刘少奇不可能企及的。在笔者看来,邓小平对刘少奇的探索的超越,体现在邓小平成功解决了长期困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三大理论难题:(1)解决了资本主义发展阶段与建立社会主义经济的物质基础的难题。邓小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回答了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可以超越,而生产的社会化、专业化、商品化不可以超越。科学地阐明了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的区别,又克服了传统经济理论的空想成分。(2)解决了计划与市场关系的难题。邓小平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起来。(3)解决了利用资本主义与坚持社会主义相统一的难题。邓小平指出,改革开放中,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使用,在国家范围内,只要主体坚持了社会主义性质,就是坚持了社会主义。这就为我们在改革开放中,大胆利用资本主义,开拓了广阔的空间。
五、结语
说刘少奇在长期探索中形成的正确思想观点属于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邓小平思想的思想来源之一,这样的定位依据何在呢?这是因为,由于毛泽东思想实质上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共同的科学思想理论,因而,刘少奇等中央领导人的著作也是毛泽东思想的载体,刘少奇的思想理论不能不成为毛泽东思想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邓小平理论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毛泽东思想的体系和内容包括刘少奇对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经验进行了科学总结的思想。因此,刘少奇的思想又是邓小平理论的思想来源之一。刘少奇的一些理论观点是邓小平理论的先声。刘少奇的灵魂是可以得到安慰的,因为他的思想成果已经被采纳和融合到毛泽东思想的完整体系中,并作为邓小平理论形成的理论渊源之一,这是历史对刘少奇的创造性劳动的最高肯定。
笔者认为,这样的定位与评价,绝不是贬低刘少奇。从宏观的大视角看,刘少奇的探索在我们党的思想发展史上没有构成一个特殊的发展阶段,这主要不是由于他个人的才能局限,而是他所处时代和地位以及他的历史使命所致。在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中,毛泽东是核心,刘少奇是辅佐毛泽东的,他的思想理论不可能独立于作为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智慧结晶的毛泽东思想这个科学体系之外。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解决了新时期所面临的如何建设社会主义一系列根本问题,形成了新的理论——邓小平理论。这也是历史造就的。刘少奇虽伟大,但没有看到中华民族的复兴伟业走上康庄大道,因而不可能看到后来的发展。因此,对刘少奇历史地位的评价要恰如其分,力戒感情色彩,试图构造一个刘少奇完整独立的思想体系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十五大在作了历史性决策的同时,也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理论。刘少奇在天之灵将会感到欣慰,他一生追求和探索并为此付出了沉重历史代价的伟大事业正在被全党和全国人民全面推向21世纪。这也是今天对刘少奇最好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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