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遵宪改历观的思想历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历程论文,思想论文,黄遵宪改历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黄遵宪是中国近代早期出使东西洋的人。他1877-1882年出使日本,1882-1885年出使美国,1890-1891年出使英国,1891-1894年出使新加坡,在海外呆了十几年,耳目所接无一不新。既看到日本学习西方进行明治维新,“进步之速,为古今万国所未有”(注:黄遵宪“自序”(“光绪十六年七月黄遵宪自序于英伦使馆”),《日本杂事诗》光绪廿四年长沙富文堂重刊本。下文引此本“自序”、“后记”和诗注,不再注明。),也亲历了琉球的覆灭,还对美国的资产阶级共和制和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有所体认,这一切使他大为警醒,痛切地希望中国士大夫去除固步自封的陋习、了解外事,并以补史之阙的良苦用心将其探索得来的日本明治维新的情况和经验教训著成《日本杂事诗》和《日本国志》两书,明确提出取法日本、学习西方、变法图强的救国方案。待戊戌变法风潮云起,他即将书中的改革理念如办报、设课吏馆和保卫局等一一付诸实践。变法失败,放逐归家,“弱质残躯”的他,“愈益挫折,愈益艰危,而吾志乃益坚”,“一有机会,投袂起矣!尽吾力为之,成败利钝不计也”(注:黄遵宪:《黄遵宪致梁启超书》,载《中国哲学》第八辑,三联书店1982年版,第376页。),为变法自强尽其所有的力量。然而,像他这么一个信念坚定、识见卓越、谋断果决的改革先驱,却也并不主张中国全然采借日本明治新政的举措。诸多明治新政,他有信,也有不信;其中“废夏历改新历”,“余意改历似可不必”(注:《日本国志》卷九“天文志”。《晚清东游日记汇编》之一,《日本国志》(光绪十六年羊城富文斋刊版),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表现出与设保卫局、办报等迥然不同的态度。
本文拟通过《日本杂事诗》初本、定本咏改历、《日本国志》论改历,对黄遵宪青年和中年这两个时期的改历观进行梳理,并结合近代社会文化环境深入探讨夏历改革的规律,进而触及跨文化对话的某些本质层面的问题。
一、《日本杂事诗》初本咏改历:且疑且信
《日本杂事诗》1879年的初版本记日本明治改历有诗两首并注。其一:
羲和有国在空桑,手握灵枢八极张。
今世日官翻失御,如何数典祖先忘?(注:《日本杂事诗》,光绪五年季冬天南遁窟活字版印行(南京图书馆藏)。下引此本诗及注,均不再注明。)
“微言刺讥”日本废夏历是对历史的忘本,废弃先祖古法无异于自轻。诗下注曰:
自钦明十四年由百济遣历博士来,始行夏时。后袭用元嘉历,复用仪风历,复用大衍历、长庆宣明历。长庆宣明历行之最久,凡八百余年。至贞享元年,始行元授时历。虽设历官,所业不精,仅一贺氏传其家学;第从高丽、琉球,沿用我法而已。别详《天文志》中。西法既行,以我历置闰,颁官禄、计国用不便,复于明治六年改西历。
记述了日本往昔天文历算不发达、“沿用我法”的经过,并补充说明改历的原因和时间;日本取法泰西变政之后,由于“我历”置闰不便政府财政预算结算,故改用了西历。一般而言,因事作诗,就诗作注,诗注结合以记史,注是为诗服务的。这就意味着注文要承接诗意,也微言大义,有所褒贬,表达作者“虽西法既行,而我历未必废改”的看法。而注文看似春秋笔法记改历事,没有明显的贬抑,与诗意不甚相谐。
其二:
梧桐叶落闰难知,荚枝抽不记期。
只记看花携酒去,明朝日曜得闲时。
注云:
自用西历,以三百六十五日为一年。二月止二十八日,一、三、五、七、八、十、十二皆三十一日,余则三十日。月不置闰,而日置闰。约四年一闰,闰则二月加一日。盖岁实三百六十五日,其小余为二五六三六一二,故四年必置闰也。其纪日用七政,以日、月、水、火、木、金、土为序,而系之日月曜、火曜云。亦用安息日,于日曜日给假,当中历之房、虚、昴、星四宿也。
诗注结合记述了西历的记时办法,突出西历与夏历相比较的相异性的特点:1.年年整齐,都为365天;2.无闰月有闰日,四年一闰,二月加一天;3.与季节变化的自然规律无关;4.具有以7日为一周,周日为安息日这样的独特记日法。其中显出来自农业文明世界的黄遵宪置身于工业文明世界之初,体认新的时间思维的新鲜感。此诗单从艺术上看,颇有唐人神韵;从思想上看则显现出诗人“自守居国不非大夫之议”的局外立场,即使日本国内有对当局推行新历不满,其作为旅日者,却得享安息日的实惠,携酒看花,逍遥游乐。追新逐奇,是人的天性。此诗流露了年轻的诗人对相异性的本真的喜爱。然而,这显然与前诗咏古讽今、批评改历,格格不入;与前诗的凝重相比,此诗显得浮滑了。
从以上对《日本杂事诗》初本咏改历的考察,我们可见黄遵宪使日期间,初次接会阳历“且疑且信”,对改历既有贬抑也有赞同,“新旧同异之见”并存,然其不赞成改历之念已发动。
二、《日本杂事诗》定本咏改历:否定明治改历
过了十几年,外交官黄遵宪足迹遍亚欧美三大洲,有条件多方位地体认新历,太阳历对他而言已并不新鲜;他的思想也较早年成熟缜密,“阅历日深,闻见日拓,颇悉穷变通久之理;乃信其改从西法,革故取新,卓然能自立”。“偶翻旧编(指《日本杂事诗》初本),颇悔少作”,以往“缘饰古义,足己自封”,“余滋愧矣”。1890年黄遵宪在英国动笔改订《日本杂事诗》,1898年定本刊行。
定本记日本明治改历保留了初本的第一首诗,只将注“别详《天文志》中”以下删去,加上一段内容:
余友沈梅士往告余云:“《山海经》曰:羲和之国,有女名羲和,浴日于甘渊。《归藏·启筮》曰:空桑之苍苍,八极之既张,乃有夫羲和,是主日月,职出入以为晦明。又曰:瞻彼上天,一晦一明。又夫羲和之子出于旸谷。疑此邦在昔有精天象历算之学者,上古本与中国通,用为日官,遂以国为氏,复以氏名官。故日官号羲和也。”其然,岂其然乎?
这段话引经据典,对原诗“羲和有国在空桑,手握灵枢八极张”的典故作了注解,表现了作者的史识。末句质疑日本上古与中国一样有天文历算学,因为,长期以来日本都搬用他人之法,其如果真有自己的天文历法的先圣祖法,就不会那样轻易背弃,这体现了他的政见。这样,诗与注结合起来,表现了作者不甚赞同改历的态度。可见,十年之后,已是中年人的作者注意到了旧作注文与诗意不相谐,注应该相应地表达“虽西法既行,而我历未必废改”的意思,故特增补注文,以明确地表达自己对日本在历法改革上“东奔西逐”一味鹜外的反感。
初本第二首“梧桐叶落闰难知”诗与注定本将其全部推倒重写。诗为:
纪年史创春王月,改朔书焚夏小正。
四十余周传甲子,竟占龟兆得横庚。
承续初版本第一首改历诗的庄重严肃的诗史风格,前句用两个动词“改”和“焚”表示日本废历的粗率行为,后句用副词“竟”表示责备语气。日本迷信西法,轻易废除行用了二千多年的夏历,刺讥的语气比前诗的设问“如何数典祖先忘”要重得多。注为:
明治五年十一月九日诏曰:太阳历从太阳躔度立月,有日子多少之差,无季候早晚之变;每四岁置一闰日,七十年后仅生一日之差,比太阴历实为精密。遂告太庙,行改历礼。又诏以是年十二月三日为明治六年一月一日。盖自神武纪元,当周惠王之十七年辛酉,凡二千五百余年,历甲子四十余周,皆用夏时,及是废之矣。
说明废夏历的原因在于太阳历比太阴历记时精确,用“及是废之矣”表达了作者对历史悠久的夏历就这么旦夕废弃的惋惜。将承认太阳历精密与惋惜夏历废弃两层意思联系起来,则显现了作者的观点:太阳历虽比夏历更科学更便益,可这未必是取代夏历的必然依据。这是定本对初版本原诗注全然撤换的第一篇。显然作者对原诗注那逍遥浮滑的思想作了自我否定。
国内学界研究《日本杂事诗》的修改与黄遵宪思想演进的关系已取得一定的成果,咏改历诗注的修正也引起了论者的关注。夏晓虹认为定本《日本杂事诗》改写的情况“更值得注意的还是贯穿其中的去贬词、多褒扬的主导原则”,“吟咏改用阳历、推行印花税、监狱的文明管理诸诗,均明显表见黄氏对新政的赞许之情”(注:夏晓虹:《黄遵宪与日本明治社会》,见《晚清社会与文化》,湖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1、12页。)。王飙也认为“定稿本中做了重大修改的,都是原来的认识尚近传统,后来对‘西法’有了更多的了解,因此对明治时期‘改从西法’的政策、措施,都由微言批评转为肯定称赞”(注:王飙:《从〈日本杂事诗〉的修改看黄遵宪思想的发展》,“黄遵宪与近代中日文化交流国际研讨会”(2001年8月,北京)交流论文。)。改历诗注的删改,“从讽刺废夏历是数典忘祖,到通过诗注说明——其实就是承认——太阳历比太阴历精密。诗的增删,留下了作者从传统观念转向科学意识的雪泥鸿爪”(注:王飙:《从〈日本杂事诗〉的修改看黄遵宪思想的发展》“黄遵宪与近代中日文化交流国际研讨会”(2001年8月,北京)交流论文。)。笔者以为改历诗注的修改却是定本改写初稿本的另类,定本中作者并不同意日本改从西历,只是作为外国人他不便直言批评日本的改历新政,仅仅很委婉地表达自己的政见而已。他在为日本友人青山延寿作的《皇朝金鉴序》中说:
凡托居地球,无论何国,其政教风俗,皆有善有不善。吾取法于人,有可得而变革者,有不可得而变革者。其可得而变革者,轮舟也,铁道也,电信也,凡所可以务财训农通商惠工者皆是也。其不可得而变革者,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凡关于伦常纲纪者皆是也。(注:钱仲联:《人境庐杂文钞》,载《文献》1981年第7辑。)
取法于人,有“不可得而变革者”,是他一以贯之的观点。在《日本国志·艺文志》里他重申了这个观点。他虽然没有明说历法也“关于伦常纲纪”,是“不可得而变革者”,可他的《日本杂事诗》初稿本“今世日官翻失御,如何数典祖先忘”,可见其实他心里已明白历法是“不可得而变革”的。
黄遵宪著作等身,他颇为自许的是《日本国志》和《日本杂事诗》二书,即其所谓“海外偏留文字缘,新诗脱口每争传。草完明治维新史,吟到中华以外天”(注:钱仲联:《人境庐诗草笺注》(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340页。)。二书间的关系密不可分。就著者而言,他“既居东二年”,就“拟草《日本国志》一书,网罗旧闻,参考新政。辄取其杂事,衍为小注,弗之以诗,即今所行《杂事诗》是也。”《日本杂事诗》是通史《日本国志》的副产品,为其在居日期间的即时之作。而《日本国志》(四十卷)因规模宏大,有“采辑”、“编纂”和“校雠”(注:黄遵宪:《〈日本国志〉凡例》。下文引此书,不再注明。)三难,著者特辞官归家,“闭门发箧”(注:黄遵宪:《〈日本国志〉叙》。),“黾勉朝夕,经营拮据”,“又几阅两载而后书成”(注:黄遵宪:《〈日本国志〉叙》。)。从发凡起例(1879年)到成书(1887年),历时八年,自命的“外史氏之职”(注:黄遵宪说:“窃伏自念今之参赞官,即古之小行人、外史氏之职也。”)本可卸任了,可他发现《日本国志》序论“往往与(《日本杂事诗》初本)诗意相乖背”,于是,他即改“吾过”,对“少作”大加修正,然后声明“此乃定稿,有续刻者当依此为据,其他皆拉杂摧烧之可也。”对读者而言,明了“《日本国志》是以《日本杂事诗》,特别是该诗的注释为基石,经过一翻考订、增补、整理而形成的”(注:[日]伊原泽周:《日本国志编写的探讨》,载《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1期。)——这层关系后,“也就是意味着先看完《日本国志》,再读《日本杂事诗》,那就易于了解其诗意了”(注:[日]伊原泽周:《日本国志编写的探讨》,载《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1期。)。认清了门路,再来讨论黄遵宪咏改历,不但很有必要考察《日本国志》,而且还要以它的序论为基础。
三、《日本国志》论改历:“余意改历似可不必”
《日本国志·天文志》是该书十三志中最短的,没有天文的记述,仅有历法这一部分内容。与其他各志一样,采用中国传统史书的典志体裁,系统地介绍了日本的历法沿革,并“详今略古,详近略远”,重点叙述了日本改用西历的情形,尤其对夏历和太阳历两种历法做了详备的比较研究,纠正了前人魏源在西历认识上的欠缺(注:《日本国志》卷九“天文志”:“昔魏默深作中西历法异同表,叙谓西法再积三千年,当以春分为元旦;万年以后,元旦当在炎夏。盖仅据太阳行分六十七年差一日之说而推,而未考其置闰、停闰、补闰之法也。”下文引此卷内容,不再注明。)。卷首仿《史记》“太史公曰”之例,以“外史氏曰”作论,阐发黄遵宪的历法见解。他说,地球万国,日月天体的运行是一致的,而研究天文的方法却各自不同;中国史书记天文的特点有:1.因天象的变异来寄托帝王的修身反省;2.就自然的异常变化来解说人事的祸福。他指出中国天文学的迷信和虚妄附会的思想不科学,并且点出作天文志的意旨:“余亦以为外国之天犹中国之天也,苟欲限于方隅,志之何地亦不可也。”明确表达其进行中外历法比较的目的是“考日本即所以通中国”。应引起我们注意的是,卷尾附有一段双行小注,附记了他使日期间与友人的改历争论和沈括议改十二气历的原文:
余在日本与一友论改历事。余意改历似可不必。其人以为此乃维新第一美政,太阳历岁有定日,于制国用、颁官禄、定刑律均精核画一,绝无参差,比之旧历便益实多。余谓中东两国,沿用夏正已二千余年,未见其不便;且二国均为农国,而夏时实便于农。夺其所习而易之,无怪民间嚣然异论也。彼又谓:“此第一时不习耳,日久则习而相安矣。且三代之时,三正迭用,改易正朔,乃有国者之常。子不议古人而断于是,不亦拘乎!”余无以难之也。既而其人又谓:“置闰之法,本出于不得已。若不必置闰,而岁岁齐尽,其法实精,中国特无人创论及此耳,苟有之,未必不变法也。”余乃举沈存中用十二气为一年之说以告之,谓中国特不欲更改,并非无人及此。此人愕眙良久,亦无以应我也。今附录于此,以塞专尚西法者之口。其说曰:“历法见于经者惟《尧典》,言以闰月定四时成岁。置闰之法,至尧时始有,太古以前又未知如何。置闰之法,先圣王所遗,固不当议,然事固有古人所未至而俟后世者,如岁差之类,方出于近世,此固无古今之嫌也。……”(注:“其说曰”之后,黄遵宪引自沈括的《梦溪笔谈》。笔者对照《四库全书》“梦溪笔谈·补笔谈”,仅七处字有漏或添加。)
这场改历争论,是来自古老的农业文明的黄遵宪与处在新兴的工商文明中的日本友人之间思想的交锋和碰撞。在这里,黄遵宪直接地表明了自己的观点:“余意改历似可不必”。从《天文志》全卷来看,黄遵宪具有广阔的世界文明史的视角,能准确地把握其考察对象,在中西两种不同历法的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反观“我历”,理性地认识到西历的科学、进步和便益恰恰是我历所欠缺的,体现了作为史家-学者的黄遵宪思想的缜密。如果单顾及天文历算的科学进步,我们相信黄遵宪恐怕不会反对改历的,下文还将继续讨论这个问题。而他不同意改历的理由有:1.太阳历不便于农;2.夏历的缺陷早已为八百年前的宋代科学家沈括所认识。沈括创制了一种既便于农又整齐划一的历法——十二气历,只不过中国不愿变更行使了二千多年的古法——夏历而未行用它而已。很明显,黄遵宪建议参考沈括的十二气历来进行中国的历法改革,改历归根结底在“便于农”。
通过黄遵宪对往昔争论的追述,我们找到了其早年在《日本杂事诗》初版本诗中讽刺日本改历“数典忘祖”及注所隐含“虽西法既行,而我历未必废改”的这些思想的印证。而其追述往事,是有的放矢地“以塞专尚西法者之口”。其对“专尚西法者”的痛诋,在《日本国志》很常见。在黄遵宪看来,日本向往西方、文明开化,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惨痛的教训。对于后者,他极为忧虑。上述引文所反映的“兄弟之国”日本在外交、经济方面一味崇西,导致“金钱流出海外”,“民穷财尽”,国“其何以支”,黄遵宪担忧之切以致“为之太息而流涕”。《天文志》以夹注的形式重言旧话“余意改历似可不必”,既是提醒日本人步趋西方勿把立身之本丢掉了,也是给中国的现实改革发出预警。日本人采借西法,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再说,他极为反感。其称引沈括创制的十二气历,一方面表现了一个文明古国子民的自豪感和优越感,另一方面亦是其在西法逼迫下作出的严肃负责的回应。先进的西法经他的鉴别、消化,最终以它对中国是否有利有用这个取舍标准之下遭到扬弃。他晚年致梁启超的信中说:“旧学中能精格致学者,推沈梦溪。声、光、化、电、气无一不有”(注:黄遵宪:《黄遵宪致梁启超书》,载《中国哲学》第八辑,三联书店1982年版,第400页。)。他将沈括的科学创获与清康熙时期的学者刘献廷之“通科学”比较,认为后者“由西教士而来”,凭借了异邦之力,而沈括则冲破“非圣无法”的藩篱,“创见特识,无所凭借,自抒心得也”(注:黄遵宪:《黄遵宪致梁启超书》,载《中国哲学》第八辑,三联书店1982年版,第400页。)。从中可见,黄遵宪推崇沈括以自我为取向,在传统旧学框架中自我超越的历法改革。黄遵宪从旧学先贤中找到弥补夏历鄙陋的药方,沈括的“求诸己”的改历与日本明治“求诸西人”的改历相比较起来,“而旧学之真精神乃益出,真道理乃益明,届时而发挥之”(注:黄遵宪:《黄遵宪致梁启超书》,载《中国哲学》第八辑,三联书店1982年版,第400页。)。可见,民族主义、国粹主义以及实用主义乃是其立说改历的出发点。
上文对《日本国志·天文志》的分析,进一步梳理了黄遵宪中年时期的改历思想。这位中国近代早期走向世界、贯通中外的代表人物,面对西学大潮的冲击,有着不愿盲目地被裹挟而入流的清醒和自觉,实为可贵;其以比较眼光研究中西不同制度,科学地认识各自的长短,从而为中国学习西方变法改革提供指导,筚路蓝缕之功也不可没。他在西学东渐中表现出来的严肃负责的实用主义精神和关怀国粹的文化立场,在当时的传统知识分子群体中还是有一定的代表性的。并且,应该说,他对中国历法改革的思考和建议,也不乏真知灼见,因为改用西历与诸如改用坚船利炮等西洋器物并不同,事关中国天文历算的仅十分之一,而关涉全社会的十分之九,不然,也许他早提议用西历来纠夏历之弊补夏历之阙,不至于要在《日本杂事诗》定本强调其早年的否定改历的思想。而中国近代史上西方阳历取代中国阴历的革命运动要在二十多年后的1912年才正式开始,黄遵宪论改历仅仅是这场翻天覆地的革命的前奏,故以上的考察还属就事论事,只有遵循中国历法改革自身的“剧情主线”,结合黄遵宪言说改历的社会背景,才能对其拘执旧历有更深入的认识。
四、“自觉己身在亡何有之乡”——记时定历乃中华文明之根
梁启超说:“时也者,过而不留者也。”(注:梁启超:《论纪年》,载《饮冰室合集·文集》第四册,中华书局1936年版。)记时编历是与人类的时间知觉同时产生的。在远古时代,由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人们就希望知道昼夜、月相和季节变化的规律,以及更长的时间计量方法。我国是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自古以农立国,我们的祖先很早就掌握了适应农业生产的历法(注: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天文卷》。)。据《尚书·尧典》记载,帝尧时代(约公元前24世纪)就有专职的天文官羲和观象授时。到战国秦汉时期,我国古代历法就逐渐形成以朔望、节气、气象为内容的完整体系。元朝的郭守敬创制了当时世界上较为先进的历法《授时历》,推算出一年长度的精密值(365.2425)与三百年后欧洲的格利哥里历一样。我国历代非常重视历法,在二十四史中有专门的篇章——“律历志”或“历志”,系统地记录了历法资料。我国古代如此重视历法,源于天人合一的哲学观。《易经》:“天垂象,见吉凶,圣人则之。庖羲氏之王天下,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天文与人文感应相通,观天象可知人事,可避吉凶。而天作为一个超自然的精神世界,是宇宙万物的主宰,天地人伦的准则。先祖伏羲仰观俯察遵循天地运行的规律来施政,而先圣尧帝率先垂范,“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尧的圣训被写入了政治典章,昭示后人。后代君主崇圣法古,将观天制历,制御天下的政术定格下来。夏历就是圣人尊奉天体运行规律而指定的法则。因此,在中国古代,历法学就是天子学。历法作为历代王朝的施政大典,有专司负责,其他任何人不得染指。这样,纪历有了一切典章制度的根基的意义。黄遵宪在《〈日本国志〉书成志感》说:“改制世方尊白统,罪言我窃比《黄书》”(注:黄遵宪:《〈日本国志〉书成志感》,见钱仲联:《人境庐诗草笺注》(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444页。),或许不是他的自谦,历法改革的确是当朝者的事情,他沉于下僚不当位言改历。虽然历法是历代封建王朝立足的根基,可它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据《明史·历志一》统计,从黄帝起到明中叶,历法共改62次。但无论怎么改,随北斗七星的斗柄指向定季节,以月亮的圆缺定月,这些订历基本标准在夏历中几乎恒久不变。
我们知道,夏历又叫农历、中历、旧历,是一种阴阳历。朔是其阴历成分。以朔望周期即月亮绕地球一周来定月,十二个朔望月为一年。一年的天数比回归年的长度短10到1l天,不上三年,差数累积就超过一个月,故需增加一个闰月来使历年的平均长度等于回归年。这样,夏历每年的天数、月份数长短不一。气是其阳历成分。中国古代据寒来暑往的气候变化,平均地排成二十四节次,所以叫节气。它们表示地球在轨道上运行到达的位置,也就是太阳在黄道上的位置。把太阳一年在黄道上的位置,匀分为二十四等份,每个位置安排一个节气,共二十四节气。这是完全符合阳历的。二十四节气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在天文学和气象学上的伟大的创造和发明。两千多年以来,我国农民耕田、播种、收割都是依节气办事的。节气的设置,也弥补了夏历以朔望周期定月而导致的日期与气候变化不符的缺陷。然而,由于夏历一年比阳历约少11天,因此夏历每年同一节气要比前一年移前1l天左右,遇到闰月那年的长度是384天,比阳历又多19天,该年的节气又比前一年提早20天左右,如此,同一节气在夏历不同月份里前后相差可达一个月。于是,也因节气的设置,突出地显示了夏历“岁年错乱,四时失位”的大缺点。既然月亮的圆缺与寒暑季节无关,何不废朔望,干脆用节气定岁时呢?
北宋的沈括初步回答了这个问题。他指出夏历“气朔交争,岁年错乱,四时失位,算数繁猥”,认识到“凡积月以为时,四时以成岁,阴阳生杀变化之节,皆主于气”的历理,建议“今为术,莫若用十二气为一年,更不用十二月。直以立春之日为盂春之一日,惊蛰为仲春之一日。大尽三十一日,小尽三十日,岁岁齐尽,永无闰余。十二月常一大一小相间,纵有两小相并,一岁不过一次”。用此历法,“则四时之气常正,岁正不相陵夺”,“简易端平,上符天运”,合理又方便。但是在祖述尧舜的封建时代,谁敢变更古法呢?沈括的十二气历只得到“怪怒攻骂”(注:此处有关十二气历的引文,皆出自《日本国志》卷九《天文志》。)的结果,当然不会见于实行,夏历主持华夏的局面稳如泰山。较之夏历,西方的阳历实在很“年轻”并且资历也很浅,到日本明治时期,还不足三百年的历史。它1582年由罗马教皇格利哥里十三世修订颁行,逐渐为欧洲新教国家采用。可是,自1752年英国实行阳历后,阳历就挟着大英帝国的强力推布到世界各地。1873年,日本明治政府废夏历改西历,一举打破丁夏历通行东亚的局面。此前,夏历是东亚各国写史记时的标准,也是维系中、日、韩、越整个华夏文明圈的一个基点。日本明治醉心欧化,“鄙夷汉学倡废汉学之风日炽”(注:黄遵楷:《先兄公度先生事实述略》。),夏历也在旦夕之间遭废弃,中国士夫极为不满,异口同声地提出批评。比黄遵宪早两年(1876年)到日本的李圭说:
惜乎!变朔望,易冠服,诸端未免不思之甚也。(注:李圭:《环游地球新录》卷四《东行日记》。钟叔河主编《走向世界丛书》第一辑第6册,岳麓书社1985年版,第323页。)
出使英、法、意、比四国的大臣薛福成在《日本国志》序中说:
日本迫于外患廓然更张,废群侯尊一主,斥霸府联邦交,百务并修,气象一新。慕效西法,罔遗余力。虽其改正朔易服色,不免为天下讥笑,然富强之机转移颇捷,循是不辍。
而年轻的、接受新事物新思想敏捷的梁启超也不例外:
日本明治初年,废太阴历而用太阳历,吾昔尝姗笑之。谓国家所务,自有其大者远者焉,何必鳃鳃焉为正朔服色之间,举一国人数千年所安习者,一旦舍弃,而贸然以从人,毋乃太自轻而失为治之体乎?(注:梁启超:《改用太阳历法议》,载《饮冰室合集·文集》第十册。)
改正朔、易服色,“显然是要脱离中国文明圈的举动”,“这简直是为效西洋而放弃自己文明之根的做法”(注:[日]山室信一:《清末知识分子的东西学观》,严绍■、源了圆主编:《中日文化交流史大系》(3)“思想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413页。)。这是中国士大夫在近代中西文化碰撞中感情和理智的二难矛盾的典型反映。对黄遵宪他们来说,历史与价值的内在统一性被无情地撕裂(注:参见[美]列文森:《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郑大华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理智上他们认同西历的科学价值,了解到推行西历是当时的必然之势。然而,情感上他们认同自家的历史,即“对于中华民族的维护和献身远超过对于其他价值与信仰的倾心”(注:[美]本杰明·史华兹:《寻求富强:严复与西方》,转引自林毓生:《中国意识的危机》,贵州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4页。)。处于西风压倒东风的文化境遇中,原有的汉文化优越感受到强大的挑战,深受文化传统熏陶的黄遵宪明显受到压抑,他执著于“自家的历史”论改历,固然是弱势文化受压抑的反弹,体现了一个爱国者的最朴素的情感。但是,如果结合其言说改历的社会文化背景,遵循中国历法规律,深入地探讨黄遵宪的改历思想,我们还会发现,他的拘执其实有作为史家的通观平正的一面。
上文提到,在中国,用夏历还是用西历,不是单纯的计算时间方法的取舍问题,历法是中国的一张多米诺骨牌,牵一发而动全身,系关中国社会的根本。首先,中国历法改革的根本是政治改革。中国封建社会的历代君主,自称天子,奉天承运,称天治民。历法测算天体运行,如日食月食等,往往被统治者拿来做巩固和神化自己政权的文章。黄遵宪指出的“因天变而寓修省”,就是说为人君者在天现灾变之征时要检讨自己政治的得失和品行优劣,依天道来进行道德修养。在干支记日和记年的古老法则上,自汉武帝起,又用帝王的年号来纪年,以突出帝王在社会生活中至高至尊的地位。历法与政治的高度结合,决定了历法改革只有纳入“推倒皇帝”的政治革命系统内才能获得实现。这样,中国历法的可变性大大低于其他制度的可变性。康梁拥推光绪皇帝的戊戌变法,进行官制、兵制、农商八股科举等一系列的制度变革,其中提了变服色,并未敢提改历。改历的历史使命落到了资产阶级革命家孙中山的身上,他推翻清王朝,建立中华民国。在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仪式上,他当即宣布《改用阳历令》,从而翻开了中国历法史的新页。
其次,中国改历本质上要合乎自身社会存在的需要,要与传统的小农经济形态相吻合。我国是古老的农业大国,自古重农轻商。虽然,清末的洋务运动创办了几个大军事工业及一批以矿务、招商、织造为主的民用企业,但是,这是仅为了防卫外侮而不得不发展的初始经济,谈不上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全国上下依旧沿着“春播、夏耘、秋收、冬藏”季节惯性的节奏来安排生活和生产,依旧以年为单位计算收成和开支,夏历置闰的弊端还可忽略或跳过。因此,黄遵宪的“改历似可不必”,如果真要改,可用十二气历的观点,确实体现了当时中国人民的合理要求。直到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狂潮以及中国现实的日益积弱和破败,激起了中国经济民族主义和政治民族主义的觉醒,顽固的清廷也推行立宪运动,开放沿海的十几个商埠,并扶植私营企业。于是,中国出现了一浪高过一浪的办厂高潮。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民族资产阶级力量的迅速壮大,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社会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商业社会的转变,开始出现具有初步工业化、商业化特征的城市。这些城市开始以周、月、季度为时间单位来安排生产和生活,来计算产值和工资,生活节奏明显加快了。在活跃的竞争机制的作用下,西方直线向前、不可重复的时间观逐渐冲击中国春夏秋冬循环往复的时间观,闰月的弊端也就显露无遗。到1910年梁启超也看出夏历不改不行了:
就学理上论之,而阳历之优于阴历。既若是矣,然吾所以持改革之议者,顾不在此。亦曰阴历不足以周今日之用而已。阴历缘有朔望以为之限,不得不有大建小建,而归余于终。而闰月之为物,则使国家行政及人民生计生无量之窒碍者也。其最甚者,莫如财政。……此外,社会一切新事业,其与历法有密切关系者尚至多。……要之法治之所以可贵者,在举一国人之心思耳目而整齐划一之,所谓秩序是也。而凡事业之性质,为年年循环相续者,则必年年若同出于一型,乃可以收秩序之效,而间年置闰,则非以理之而以淆之也。吾之所以倡改历之议者在是。其有以忤俗骇民为疑者,吾将别著论解之。(注:梁启超:《改用太阳历法议》。)
可见,现代工商经济是改历的原动力。1912年孙中山颁令推行西历,历史悠久的夏历开始被从台前挤到幕后,其统率华夏全局的地位始被阳历取代。清朝遗老、乡曲陋儒尽管固诋新历而不从,然而,时势使他们要“顺流而下”,用平等、宽容的目光看待新历。“疾世之深”的王运(1833-1916)撰联:“男女平权,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阴阳合历,你过你的年,我过我的年”(注:王森然:《王闿运先生评传》:“民国肇始,伦纪荡然,先生耻之,尝为之联曰:‘民有是也,国有是也;总而言之,统而言之’,额为‘旁观者清’。又曰:‘男女平权,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阴阳合历,你过你的年,我过我的年’,可见其疾世之深也。”见牛仰山编《中国近代文学论文集·概论·诗文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53页。),可反映当时社会的新的生活走向。民国的阴阳合历,二十四节气仍保留。国家行政机关、工商城市采用新历,乡村民间可仍依原来的习惯用旧历。中西两历合用,结合了广大人民生活生产的需要,是合理的。黄遵宪如果活到民国,会看到民国的阴阳合历似曾相识,与日本明治历书“附注旧历以便农时”大同小异,不知其将作何感想。
第三,行用了几千年的夏历,“历史沉积”了深厚的文化传统,决定其变革可能远远落后于经济、政治的变革,不可能是“旦夕之际”的速变,而是有赖于“积久岁月,以渐乃成”的慢变,甚至也可能是世代延续、承传的常青不变。几千年来春播夏种秋收冬藏的农耕生活,使中国民众总能真切地感受到“寒来暑往、暑往寒来”的循环往复,不论是12年一个周期的生肖,还是60年一个周期的甲子,都不断地强化了人们对自然和人类社会,尤其是对历史的循环认知。在人们的眼里,朝代更替、政治纷争这些曲折的历史演变,不过是一治一乱,“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如此简单的轮回循环而已。直至今天,不少民众还以循环轮回、无谓变易的态度来看待当今的国际国内形势。毕竟任何改革和革命总会带来动荡和混乱,前进的路上总会出现许多未知和不确的因素,这些都会使人迷失、焦虑,没有安全感。而回望历史,道古论今,以今时比附往古,人们感到踏实而自信。因而,新的、更优良的法则、制度不是看不见,也不是遥不可及。可是,忧时优生者,不会如夸父逐日般毫不保留地追奉并决绝地投身于实现其中的价值运动中去,而是像黄遵宪那样,且疑且信、不无忧虑地顾及打破平衡、打破静止后的社会失序。比之于他们对科学、理性的价值理想的追求,他们的认识更趋向于依赖“古已有之”的“历史”和“经验”。常见老百姓,记不住今天是公历几月几日,却依经验可准确地说出农历的日期和节气。不仅如此,依存于夏历的节庆民俗仍然循着既定的方式在今天的现代生活里承传不辍。它们似乎提醒我们,重视“历史沉积”的国粹资源的丰富性和活性。
很明显,既然我们的民族、我们的国家必然要被纳入全球化、一体化的现代化逻辑中,那么,今天我们行用全世界通用的阳历是不言自明的。但是,黄遵宪改历启示我们:作为“历史的落伍者”,我们确实仍有以“我”为主的特权。就历法而言,它是为人民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因此,新的、“拿来的”历法也必须为我人民所乐意接受、乐意运用。在这个意义上,新的历法与固有的旧历法两相对抗、冲突的结果,不是你死我活的决绝拼杀,而是寻求相容性,是“和而不同”。今日这两历合用的喜剧,熔铸了近代中国人步入世界的几许悲喜艰辛,也许只有漫长而绵延的历史才能称量出它的真正意义和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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