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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一切从实际出发,就是从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就必须搞清楚什么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在初级阶段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今天,我们有必要进一步深化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重大意义的认识。
一、“在党的纲领中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概念,这在马克思主义历史上是第一次”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
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运用唯物史观,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揭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和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历史规律,同时考察了未来社会的发展阶段问题。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把经由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之后的新社会划分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并对两个阶段之间在社会财富和分配方式上的差别作了论述。后来,列宁把马克思所说的两个阶段改称为“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在一个较长时期内,人们在关于社会发展阶段问题上,固守导师们的个别结论,认为他们把未来社会只分为两个阶段。当然,马克思恩格斯只字未提社会主义社会的阶段划分,也没有留下一段可以引证的确切的文字和无可反驳的指示,但是,他们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论述中,至少包含以下启迪后人的思想。
第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思想,是从无产阶级以及全人类如何从资本主义制度及其所造成的后果的束缚下彻底解放出来的角度出发的,是以西欧发达资本主义的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为依据的,因此,它虽然具有科学意义,但不具有普遍意义。对于落后国家,它就不能照样搬来。恩格斯明确说过:“至于这些国家要经过哪些社会和政治发展阶段才能同样达到社会主义的组织,我认为我们今天只能作一些相当空泛的假设”〔1〕。显然,根据恩格斯的解释, 象中国这样的落后国家,要达到他们所描绘的那样的社会主义社会,必须经过一些特殊的发展阶段。
第二,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思想,是一种定性分析,而不是定量分析。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并没有断言未来社会只有两个发展阶段,而是指出未来新社会的起点阶段,即“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这个阶段在自身的基础上应该向着什么方向前进,才能达到新的境界,即“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在两者中间,是否还存在其他发展阶段,他没有说,这给后人留下了进一步探讨和发挥的广阔余地。1920年,列宁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中就曾指出:在共产主义低级阶段即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即共产主义之间,还有一个共产主义“中级阶段”〔2〕。
第三,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思想,既没有把未来新社会包括“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看作完美无缺的社会,也没有穷尽社会发展阶段的划分。恰恰相反,恩格斯认为:“历史同认识一样,永远不会把人类的某种完善的理想状态看做尽善尽美的;完美的社会、完美的‘国家’是只有在幻想中才能存在的东西;反之,历史上依次更替的一切社会制度都只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无穷发展进程中的一些暂时阶段。”〔3〕因此,“我们没有最终目标, 我们是不断发展论者,我们不打算把什么最终规律强加给人类。”〔4 〕须知,任何一种所有制的存在,都是以生产资料的相对不足为条件的;同样,任何一种分配方式的存在,都是以产品的相对不足为条件的。试想,当生产资料丰富到对它的任何形式的占有都毫无意义的时候,所有制就消亡了;当社会产品达到象阳光和空气一样充足的时候,分配方式也就隐匿了。需要,总是相对于不足而言的。科学的发展,文明的进步,终将揭开人类历史“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之后的无穷篇章。
总之,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阶段划分的思想,并没有禁锢人们的头脑;它提供的只是基本原则,而不是具体方案。他们认为,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阶段决定于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开始进行革命,而这种条件是经常变化的。正象1891年恩格斯在给施米特的信中所指出的:“您的第二个写作计划——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阶段——还需要认真考虑;然而,我劝您:放它九年,先不拿出!这是目前存在的所有问题中最难解决的一个,因为情况在不断地变化。”〔5 〕对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一思想,后人并没有给予应有的注意。虽然列宁在十月革命后的斗争实践中,发现并提出社会的每一发展阶段都有一个多级发展过程,即大阶段包含小阶段,但是由于他逝世过早,经验不足,也没有明确肯定象俄国这样比较落后的国家,在进入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即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之前,需要经过哪些特殊的发展阶段。列宁之后的苏联领导人,都程度不同地犯了超越发展阶段和急于求成的“左”的错误。斯大林在30年代末宣布苏联建成了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并提出了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任务;赫鲁晓夫则宣布苏联已经进入全面开展共产主义建设的时期,并声称到1980年基本上建成共产主义社会;勃列日涅夫虽然较之赫鲁晓夫有所收敛,但仍然在1967年宣布苏联已经建成了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仍然把建设共产主义作为直接的实践任务。东欧一些国家也步苏联之后尘,相继宣布已经进入或即将进入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
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确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我党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估计还是比较谨慎的。但是,大跃进和公社化运动开始以后,我们也犯了急躁冒进的错误,提出了提前建成社会主义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方针,宣布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虽然后来对这种“左”的错误作了一定程度的纠正,但是,在如何认识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特别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发展阶段上,我们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并不是很清醒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端正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重申了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这一原则,我党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发展阶段作出了实事求是的科学分析。《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党的十二大报告也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现在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党的十三大报告则全面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明确指出:“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党的十五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处在初级阶段。”
我党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我国从五十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既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又不同于已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努力发展社会生产力,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是现阶段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根本任务。这些科学论述,构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基本内容。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在党的纲领中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概念,这在马克思主义历史上是第一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我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新成就,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共产主义社会阶段划分的理论与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现状相结合的新产物,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新贡献。这个理论,既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又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增添了全新的内容,并为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二、“在中国,真要建设社会主义,那就只能一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对于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没有正确的理论,就没有正确的行动。建国以后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的重大失误,归根结底是由于我们在我国社会所处发展阶段的估计上犯了错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指明了正确方向和根本任务,为我党制定社会主义建设的路线和政策奠定了理论基础。邓小平指出:“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6 〕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也指出:“面对改革攻坚和开创新局面的艰巨任务,我们解决种种矛盾,澄清种种疑惑,认识为什么必须实行现在这样的路线和政策而不能实行别样的路线和政策,关键还在于对所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要有统一认识和准确把握。”
我党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重新审视了党的指导方针和基本路线,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确立之后,阶段斗争在一定范围内还会长期存在,因此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和无产阶级专政,不能搞“非政治国家”或“全民国家”;同时认为阶级斗争已经不是社会主义阶段的主要矛盾,因此必须放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放弃“社会主义阶段始终存在着阶级斗争”和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基本路线”。在此基础上,我党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这就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条“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和基本特征,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和最近目的,是指引我们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光辉旗帜。
根据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阶段的实际,我党提出我们在这个历史阶段的奋斗目标,就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党清醒地估计到,我国四十多年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使得生产力有了很大提高,各项事业有了很大进步。但是总的说来,我们的基本国情仍然是,人口多、底子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民主、法制不够健全。我们一定要根本改变这个状况,基本实现现代化;但是,要达到这一目的,至少需要我们一百年时间的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这就既指出了前进方向和奋斗目标,又防止了超越阶段和急躁冒进。
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落后的实际,我党提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把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摆在首要地位。社会主义真正的唯一的物质基础,就是同时也能改造农业的大机器工业,是社会化大生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经济建设作为全党全国工作的中心,各项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我们要努力创造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秩序,以保证这个中心任务的顺利完成,创造出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为社会主义制度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制度还不完善的实际,我党提出要把改革作为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动力。改革是全面改革,是一场革命,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自觉调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和环节,来适应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实现现代化的历史要求。社会主义和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这就要求我们深化改革,解决体制转变中的深层次矛盾和关键问题;这就要求我们扩大开放,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通过改革和开放,完善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和促进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
总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制定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理论依据,是夺取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胜利的思想武器。事实证明,什么时候我们的路线和政策脱离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实际,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就会造成失误和遭到挫折;什么时候我们的路线和政策符合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实际,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就能取得成就和出现奇迹。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在中国,真要建设社会主义,那就只能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而不能从主观愿望出发,不能从这样那样的外国模式出发,不能从对马克思主义著作中个别论断的教条式理解和附加到马克思主义名下的某些错误论点出发。”这就是我们党总结多年的历史经验而得出的正确结论。
注释:
〔1〕、〔4〕、〔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第353页, 第22卷第628—629页,第39卷第123页。
〔2〕参见《列宁选集》第2版第4卷第200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版第4卷第212—213页。
〔6〕《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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