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再就业工程若干问题的再认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再认论文,再就业论文,若干问题论文,我国论文,工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关于当前导致失业下岗的原因
目前较普遍的是将失业下岗主要归结为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的深化,但是结合我国体制转型期的特点,以下两个因素同样构成触发我国大面积失业下岗的重要原因。
1.企业内部市场化。传统计划经济是一种实物经济,运作依靠高度计划的行政手段,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我国在市场取向为主的改革中提出企业市场化改革,自然很容易将市场机制引入企业内部运作。然而,马克思经济理论和现代企业理论,尤其是当代前沿性的“交易费用”理论揭示,企业内部生产要素的配置(包括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严禁市场化。在实践中,无论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大企业、大公司内部,还是跨国公司总部与子公司的关系,内部生产要素的配置都采取高度组织的计划形式。如果企业内部资源采用市场配置,各工序、工种、车间之间及它们与厂部之间采取讨价还价的市场交易行为,不仅造成交易费用的增大,还会带来资产流失,两极分化、腐败、失业等一系列问题。我国在改革中由于误解了企业市场化,许多企业在内部实行市场化承包,形式众多,人为增大失业面。企业市场化改革,严格讲是指企业与外部资源的配置依靠市场价格机制,而不是指企业内部。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的提法也是错误的。因此,从实施再就业工程的配套改革角度看,当前在大力推进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制过程中,要坚决取消企业内部的各种市场化承包,赶紧制止企业内部的市场交易行为,重申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中高度的计划性和严密的组织性,克服“以改代管”倾向,从企业管理所谓的“市场化改革”上排除企业内部市场化加大的失业现象。
2.企业的腐败问题。我国国有企业亏损面较大,亏损原因很复杂,除了其他原因外,企业内部管理不善是一个主要方面,而企业内部管理不善的又主要是企业领导干部的腐败造成的。1997年国家统计局的资料表明,我国国有企业真正的政策性亏损仅占17%左右,而80%以上属领导管理不善和“败家”所致。企业层次的腐败主要表现在:在外购、外销、外联、承包工程等方面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私吞回扣,并与权力相勾结,使国有资产流入私人腰包;领导官僚主义的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违反财经纪律、偷漏税、滥发钱物、私设小金库等;在分房、买房等热点问题上以权谋私;高消费、讲排场、滥出国,大肆挥霍公款;道德败坏,五毒俱沾等。从严酷的现实看,企业层次的腐败已发展得非常严重,其领导层的寻租腐败是构成当前部分企业破产、停产、半停产,工人失业下岗的重要原因。
当前我国反腐倡廉的重点,应由党政部门的领导干部扩大到企业的厂长经理层次,具体应将中层以上干部以及掌管人、财、物、产、供、销的要害部门作为重点,在这方面国有大中型企业应走在前面。这就要求我国在推进企业改革的同时,要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抓紧建立健全对厂长、经理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尽快建立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尤其是亏损企业领导干部离任的审计制度,从制度上铲除滋生寻租腐败的温床。
(二)关于转变就业观念
自1995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再就业工程以来,职工转变择业观、走向市场的现状至今不尽人意。不可否认,这里主要是失业下岗职工自身主观上的缘故,但是深入分析,失业下岗职工主观观念落后的背后还有深层次的客观利益问题。
第一,国有企业停产,甚至破产,可不少失业下岗职工为何还不同程度地对原企业存在“等、靠、要”的依赖思想而不愿与其彻底分离走向市场,我认为有以下客观利益考虑:(1)产权因素。 这涉及到破产企业资产存量的处置问题。国有企业的资产存量,是由全体国有企业职工和本企业职工共同创造的,其中有相当部分是本企业内部职工长期积累的结果,在量上,在本企业工作时间越长,给本企业创造资产存量的贡献就越大。如果企业停产、破产,在对原资产存量的处置上无视职工这一产权要求,分文不给地让职工离开企业或在产权补偿上不公平,都将构成对职工的一种变相剥夺,影响职工转变观念、离开企业而走向市场。实际上在现实资产存量的处置中,各地普遍出现的如买断工龄、给下岗职工一次性开办费、实行福利转移,都是一种建立在这一客观产权关系基础之上对职工变相的产权补偿形式。当前紧迫的任务是:有关决策部门要明确对破产企业职工产权上的补偿不属于国有资产流失,替职工的产权补偿“正名”;在资产处置及变现中将产权补偿形式制度化、规范化、统一化。(2)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我国长期形成的就业、工资与保障福利捆在一起交由企业实施的模式至今仍在起作用。择业观的落后集中折射出我国养老保险、公费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滞后,严重影响下岗职工的安置和富余人员的分流。对此,要转变求职者的就业观,就要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将就业与保障福利尽快分离,具体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劳动保险、住房商品化和社会化,企业卸下办社会的包袱,这些都应加快推进,使劳动力流动到哪里,社会保障制度就跟到哪里。
第二,目前,每个大中城市都有数量可观的农民工,为什么城市里的许多工作岗位农民工可以干而下岗职工就不愿接受,这是对失业下岗职工就业观念落后的一个普遍指责。但不能忽视的一个事实是,在下岗职工和农民工对选择同一工作,在收入上比较能否抵偿自身劳动力价值时,是有较大区别的。由于长期在城市环境中生活的失业下岗职工,其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造成他们必要的消费欲望和消费方式都较长期生活在农村、单身出来打工的农民工为高,二者的劳动力价值是不同的。农民工可以接受而下岗工人不愿干这一事实,除了下岗职工自身主观观念原因外,更现实的在于利益比较上难以补偿劳动力价值或补偿劳动力价值后纯收入太少的缘故,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个“经济人”的经济逻辑,无可指责。实施再就业工程的关键还在于经济基础,即发展经济,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为促进失业下岗职工尽快转变就业观,政府和全社会要为转变观念创造物质基础和体制环境。
(三)再就业率能否达到100%
在我国体制转型期,实施再就业工程的力度再大,绩效再突出,要将失业率或再失业率目标降为零是不可能的,这不仅因为我国国情决定在劳动力总量上供大于求的局面短中期内难以改变,失业、下岗现象不可避免,更重要的是,在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下运用市场机制配置劳动力资源,本身就需要一个由适量的产业后备军构成的“蓄水池”,根据经济发展周期来调节劳动力供求,这是劳动力市场配置人力资源所必需的,它的客观必要性在于:(1)失业者的存在能激励在职者的效率, 有利于企业管理;(2)为劳动者素质的全面提高提供动力;(3)克服劳动者就业过分的挑剔行为,促使劳动力流向短缺部门。总之,市场条件下保持适量的产业后备军是实现人力资源在全社会合理配置的必要条件之一,故一些省区在规划中提出再就业率到2000年达到100 %的目标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在现实中也是达不到的。
但失业毕竟意味着劳动力资源的浪费,影响失业者收入,甚至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此,(1)保持适度失业率, 将失业下岗人数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内,并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预警系统;(2 )尽量缩短每个失业下岗职工在“蓄水池”中的滞留时间,即失业周期,这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关键。
(四)实施再就业工程中政府扮演的角色
从经济理论和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实践看,市场机制存在“失效”方面,其中之一表现在就业上,因此为克服市场失效,政府的适当干预是必要的。在我国实施再就业工程中,要建立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有机结合的再就业运行机制,根据国际经验和中国国情,政府在实施再就业工程中有以下职责:(1)为失业下岗职工提供均等的再就业机会。 如发展第三产业和社区服务业,兴办劳服企业和生产自救基地,发展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开展多种经营、扶持企业生产自救,组织劳务输出和城市的“以工代赈”,上新项目,企业内部提前退休等。(2 )提高失业下岗职工运用均等再就业机会的能力。具体包括职业培训、岗位培训、转岗培训、转业培训,就业指导,开展职业介绍和就职方法中介机构牵线搭桥等,提高求职者自主择业、竞争就业的能力,以适应市场变化和新的就业要求,扩大再就业面和提高再就业质量。(3 )为失业下岗职工在失业下岗期间提供人道主义的基本生活保障,包括失业救济金的发放,给下岗职工必要的生活费,帮困基金的支出,解困和送温暖活动等。(4)在宏观方面,政府制定劳动力资源中、 长期配置计划及阶段性目标,对劳动力总量和结构进行调整,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创造就业机会,控制人口增长,调节农村劳动力的流向等,这些都是市场机制无法做到和替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