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逻辑的产生及其功能机制分析_墨家论文

墨家逻辑的产生及其功能机制分析_墨家论文

墨家逻辑产生与作用机理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墨家论文,探析论文,机理论文,逻辑论文,生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964(2002)01-0017-06

中国文化的轴心时代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和科学认识,是墨家逻辑的产生基础和作用对象。探析墨家逻辑在百家争鸣和科学认识中产生和作用的机理,是墨家逻辑研究的重要课题,有助于理解墨家逻辑产生的必然性和作为求真工具的科学价值。

有论者说:“辩学与西方传统形式逻辑是目的、对象、性质、内容不相同的学术思想体系。”“辩学就不是逻辑”,“是两回事”[1](P29)。辩学“不是探究与认识科学真理的工具。”[2](P160)“认为墨家辩学‘有’同于西方传统逻辑的东西牵强附会,而‘无’才是事实。”[3](P234)“中国古代逻辑”是“近代一些研究者杜撰出来的一种‘理想主义的逻辑’,是‘吾国固有’这种民族文化观念的产物,它在我国古代是根本不存在的”,是“从未给出过必要论证的‘大胆假设’”[4]。“所谓的‘名辩逻辑’,不过是20世纪中国逻辑史界人为制造的一桩学术冤案,它在我国古代是根本不存在的。”“20世纪的中国逻辑史研究,赐予土生土长的‘名辩’理论,既不是弘扬,也不是发展,而是一场浩劫,一种灾难。”[5]这是“中国古代无逻辑”论和中国古代逻辑“非求真工具”论的最新表述。

本文探析墨家逻辑在百家争鸣和科学认识中产生与作用的机理,兼评“中国古代无逻辑”论与中国古代逻辑“非求真工具”论。

一、墨家逻辑与百家争鸣

墨家逻辑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先贤灵机一动的结果,而是春秋战国期间百家争鸣、辩论的必然产物,是百家争鸣伴生的名辩思潮的总结与升华。墨家逻辑是百家争鸣的得力工具和方法,这是它之所以能够产生、发展和存在的动力、根据和缘由。

公元前6世纪的春秋末期,出现百家争鸣的端倪,老子(约前580-前500年)、邓析(约前560-前501年)和孔子(前551-前479年)等,分创道、名、儒等学派的始基,提出不同的名、辩思想和论辩方法。

公元前5世纪的战国初期,墨家创始人墨子(约前480-前420年)由学儒到非儒,更与名、辩有不解之缘。独领战国初文坛风骚百年的墨子,能言善辩,不断与儒家信徒辩,与王公大人士君子辩,与时人辩,与弟子辩。墨子教学生“能谈辩者谈辩”,把“谈辩”作为专门的理论研究对象,理所当然地成为中国逻辑学的奠基人。墨子从学派内外的谈辩实践中,提炼出辩、名、类、故、法、悖等逻辑范畴,阐发其逻辑意义,表述矛盾律思想和归谬式类比推理。

公元前4世纪的战国中期,孟子(前372-前289年)、惠施(前370-前310年)、庄子(前369-前286年)、尹文子(前350-前270年)等,展开讨论中国逻辑的各种问题,为战国后期各派的总结准备了充分的资料。

公元前3世纪的战国后期,公孙龙子(前325-前251年)、荀子(前316-前238年)、吕不韦(前300-前235年)、韩非子(前280-前233年)等,对中国古代的逻辑思想做出带有名、儒、杂、法各家特点的总结,后期墨家撰写的《墨经》,对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的总结,最为全面、系统,“代表了中国古代逻辑学的光辉成就”,“中国古代逻辑学思想的发展,到了《墨经》,就同登上高峰一样。《墨经》不仅在古代,就在现时,也还是逻辑学的宝库。”[6]《墨经》6篇的存在是墨家逻辑和中国古代逻辑存在的特证。《小取》是墨家逻辑总论性、纲领性的著作,《经》和《经说》上、下4篇和《大取》,展开论述墨家逻辑的各方面。汉代至清,儒、道显,而墨家绝,《墨经》无人解读。《墨经》文体独特,“有专家习用之词,有雅训简质之语,有名家奥衍之旨”,奇字古文,旁行异读,讹乱移窜,是最为难读的古书。我们这些做子孙的,应该把祖宗遗下的这一无价之宝,正确解读,在与印度因明、古希腊逻辑的科学比较研究中,阐发其中所包含的逻辑学的普遍真理,古为今用,发扬光大,而不要把它继续“埋在地窖子里”(梁启超语),“埋在泥里”(沈有鼎语)。近代有识之士梁启超、胡适、杜国庠、沈有鼎等先贤,对墨家逻辑的研究,做出奠基性的贡献,我们应该使这一事业得以继续,而不要使之中断,这是中国逻辑史研究者的使命和责任。周礼全撰《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逻辑”条释文指出,逻辑学“是全人类共同的”,没有不同民族、阶级和个人的逻辑,逻辑体系则带有时代、民族和个人的特点。“在逻辑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就产生了许多不同的逻辑体系并形成了三个不同的逻辑传统,即中国逻辑传统、印度逻辑传统和希腊逻辑传统。”《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逻辑分支,并列中国逻辑史、印度逻辑史和西方逻辑史,把墨家逻辑作为与印度因明、西方逻辑并列的中国逻辑传统的典型代表。

有论者说:“‘墨家逻辑’一词是欠妥的,因为此词的运用依然涉嫌把墨辩等同于西方逻辑学。”[7](P3)把墨辩称为墨家逻辑,并非“把墨辩等同于西方逻辑”,就像很多人把因明称为印度逻辑,并非把因明“等同于西方逻辑”一样。论者用中西逻辑的“完全不同”论,来批评中西逻辑的“完全等同”论,是不足取的。

矛盾律、归谬法和归谬式类比推理,是墨家逻辑和一般逻辑的重要内容。从墨家对矛盾律、归谬法和归谬式类比推理运用和总结的过程,可以看出墨家逻辑与百家争鸣相互作用的机理。

(一)对矛盾律的认识过程

1.墨子对自相矛盾的比喻说明在百家争鸣、辩论中,出于论证和说服的需要,为了证成己说,驳倒敌论,墨子创造性地使用各种比喻,具体、形象、生动地说明议论中自相矛盾的荒谬和背理。

①命人包而去其冠

儒家信徒公孟子说:“贫富寿夭,全然在天,不可损益。”又说:“君子必学。”儒家主张君子一定要学习,这是承认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可以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和境遇,这与儒家主张的命定论,是互相矛盾的,墨子批评说:“教人学而执有命,是犹命人包而去其冠也。”(《公孟》)

②无客而学客礼,无鱼而为鱼罟

公孟子说:“无鬼神。”又说:“君子必学祭礼。”公孟子坚持“无鬼神”的论点,却又主张学习祭祀鬼神的礼节,是自相矛盾的,墨子批评说:“执无鬼而学祭礼,是犹无客而学客礼,无鱼而为鱼罟也。”(《公孟》)

③禁耕求获

厚葬久丧浪费已有的财富,耽误生产,妨害创造新财富,墨子批评以厚葬久丧手段求富,“譬犹禁耕而求获也,富之说无可得焉”。(《节葬下》)

④负剑求寿

厚葬久丧耽误人口的生产,墨子批评以厚葬久丧手段求众,“譬犹使人负剑而求其寿也,众之说无可得焉”。(《节葬下》)

⑤掩目祝视

鲁国贵族季孙绍与孟伯常治鲁国之政,由于互不相信而祝祷于神社,祈求神灵保佑使二人和好,墨子批评他们说:“是犹掩其目而祝于丛社也,若使我皆视,岂不谬哉?”(《耕柱》)

⑥少见黑曰黑,多见黑曰白。少尝苦曰苦,多尝苦曰甘。

墨子批评攻国者“小为非,则知而非之,大为非攻国,则不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的自相矛盾,犹如“少见黑曰黑,多了黑曰白。”“少尝苦曰苦,多尝苦曰甘”。(《非攻上》)

2.《墨经》对矛盾律的理论概括

经过战国中期百余年百家争鸣、辩论的锻炼和墨家智者的总结,在《墨经》中对矛盾律做出理论概括:“辩,争彼也。”“或谓之牛,谓之非牛,是争彼也。是不俱当。不俱当必或不当。”针对同一对象,一人说:“这是牛。”一人说:“这不是牛。”这叫“争彼”(争论一对矛盾命题的是非)。《墨经》把矛盾命题的真假值规律,表述为“不俱当必或不当”,即不能同真,必有一假。这同亚里士多德对矛盾律的表述“对立的陈述不能同时为真”、“相反论断不能同时为真”原则,是一致的。《墨经》正确地把矛盾律,看作思维和表达的规律,没有像亚里士多德那样,把矛盾律也看作事物自身的规律、本体论的规律,这是难能可贵的。

(二)对归谬法的总结和运用

1.对归谬法的运用

儒者说:“君子必古服古言然后仁。”墨者反驳说:“所谓古之言、服者,皆尝新矣,而古人言之、服之,则非君子也,然则必服非君子之服,言非君子之言,而后仁乎?”儒者又说:“君子循(述)而不作。”墨者反驳说,相传古代羿作弓,杼作甲,奚仲作车,巧垂作舟,因“作而不述”都成了“小人”,当今遵循古代技艺造弓、甲、车、舟的工匠,因“述而不作”都成了“君子”,而作为“君子”的当今工匠所遵循的古代技艺,必然要先有人创作出来,“作而不述”的古代技艺创作者都成了“小人”,作为“君子”的当今工匠所遵循的都成了“小人道”,岂不荒谬?墨者从儒者论点引出重重矛盾,驳倒对方,是归谬法的典范运用。

2.对归谬法的总结

墨子率先在辩论中用“悖”的逻辑概念,表示对方的自相矛盾、荒谬和背理。墨子说:“世俗之君子,贫而谓之富则怒,无义而谓之有义则喜,岂不悖哉?”(《耕柱》)“世之君子,使之为一犬一彘之宰,不能则辞之。使为一国之相,不能而为之。岂不悖哉?”(《贵义》)墨子用“悖”的逻辑概念,揭示对方的自相矛盾、荒谬和背理,以驳倒对方,即归谬法。“悖”本从言或从心,指思维、表达中的矛盾、荒谬和背理。《说文》:“悖,乱也。”《玉篇》:“悖,逆也。”《集韵》、《韵会》:“悖,音背意同。”背、北通。北,古背字。《说文》:“北,乖也,从二人相背。”徐曰:“乖者相违也。”《集韵》:“北,违也。”段注:“乖者戾也,此于其形得其义也。”“悖”的基本意思,是矛盾、荒谬和背理。

《墨经》熟练地运用归谬法和“悖”的逻辑概念,反驳百家争鸣中出现的种种悖沦。

①驳“言尽悖”悖论

此论类似庄子的观点。《庄子·齐物论》说:“是非之途,樊然淆乱,吾恶能知其辩?”又说:“其所言者特未定也。”《至乐》说:“天下是非果未可定也。”这种观点导致相对主义和不可知论。《经下》说:“以言为尽悖,说在其言。”即“一切言论是虚假的”自相矛盾,论证的理由在于“一切论是虚假的”本身是言论。《经说下》说:“悖,不可也。之人之言可,是不悖,则是有可也。之人之言不可,以当必不当。”即虚假就是不成立。如果这个人这个言论成立,就是有并不虚假的言论,有成立的言论。如果这个人这个言论不成立,认为它恰当必然不恰当。《墨经》指出论证的关键是“说在其言”,即“一切言论是虚假的”中“言论”、“虚假”的概念,涉及自身,自我相关。这是颇有启发的对悖论成因的深刻理解。玄奘译印度陈那《因明正理门论》论自语相违似宗(自相矛盾的错误论题)的举例,是“一切言皆是妄”,与“言尽悖”论同。窥基《因明入正理论疏》卷5理释陈那的反驳说:“若如汝说,诸言皆妄,则汝所言,称可实事?既非是妄,一分实故,便违有法一切之言。若汝所言自是虚妄,余言不妄,汝今妄说,非妄作妄,汝语自妄,他语不妄,便违宗法言皆是妄,故名自语相违。”此反驳与《墨经》有相同处。

亚里士多德也有与《墨经》相似的反驳。亚氏在《形而上学》中说:“说一切为假的人就使自己也成为虚假的。”(1012b15-20)“从一切断语都是假的这一主张,也会得出,这话本身也不是真的”。(1063b30-34)古希腊有“说谎者”悖论。克里特岛人爱庇门德说:“所有克里特岛人说的话都是谎话。”如果这句话真,由于它也是克里特岛人说的话,则这句话本身也是谎话,即假。如果这句话假,能推出其矛盾命题“有克里特岛人说的话不是谎话”,不能推出这句话真。这是一种不典型的语义悖论,后把“说谎者”悖论表述为“我说的这句话假”,是典型的语义悖论:由真推假,由假推真。《墨经》批评的“言尽悖”论,同爱庇门德的“说谎者”悖论相似。

悖论是自相矛盾的恒假命题。语义悖论是涉及语言的意义、断定和真假等概念的悖论。中、印、西不同逻辑传统具有某些相同思考的事实,是对人类思维规律一致性的证明,是对“中国古代无逻辑论”的反驳。

②驳“非诽”悖论

儒家主张“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公羊传·闵公元年》),孔子提倡“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论语·子路》)《经说上》批评儒家主张的“圣人有非而不非”(圣人见人有非,不非其非,即不批评其错误)。墨家认为批评是正常的,应积极提倡。《经上》定义说:“诽,明恶也。”诽即非人之非(批评别人错误)。《经下》说“诽之可否”,“说在可非”,《经说下》说“论诽之可不可以理”,即讨论批评的可否,以是否合乎道理为标准。庄子否定百家言辩,自己又积极言辩,自相矛盾。在这种背景下,《墨经》揭示“非诽”论的自相矛盾,进行归谬反驳。

《经下》说:“‘非诽’者悖,说在(诽)弗非。”即主张“一切批评是应该反对的”自相矛盾,论证的理由在于批评不应该反对的。《经说下》说:“非诽,非己之诽也。不非诽,非可非也。(非)不可非也,是不‘非诽’也。”即如果对方主张“一切批评是应该反对的’,则否定自己“一切批评是应该反对的”这一批评本身。(指出对方自相矛盾)如果对方不坚持“一切批评是应该反对的”,则有错误就可以批评了。如果有错误不能批评(对方认为批评是一种错误,则批评就不能批评),这也意谓着否定“一切批评是应该反对的”。(再次指出对方自相矛盾)

 ③驳“学无益”悖论

“学无益”论是道家的观点。《老子》说:“绝学无忧。”学派首领主张弃绝学问,自相矛盾。《经下》说:“学之益也,说在诽者。”《经说下》说:“以为不知学之无益也,故告之也,是使知学之无益也,是教也。以学为无益也教,悖。”“学无益”论取消学,必然取消教,用“学无益”论教别人,自相矛盾。

④驳“知知之否之足用”悖论

《老子》说:“知不知,上:不知知,病。”《庄子·齐物论》说:“知止其所不知,至矣。”孔子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论语·为政》)这就是《墨经》批评的“知知之否之足用”(知道自己是知道,还是不知道,就够用了)的论点。墨家主张积极探求知识(特别是自然知识),反对道、儒两家对待知识的消极态度,用归谬法反驳其“知知之否之足用”论。《经下》说:“‘知知之否之足用也’悖,说在无以也。”《经说下》说:“论之非知无以也。”即对方论点自相矛盾。因为对方讨论“知知之否之足用”的论题,就是希望人们知道它,人们如果仅仅“知道自己不知道”,对方肯定认为不够用。

(三)对归谬式类比推理的总结和运用

1.墨子的运用和总结

墨子在论辩中常用归谬式类比推理,并总结出“不知类”、“知小不知大”、“明小不明大”等惯用语,表示对方议论中的自相矛盾。如墨子引公输般说“吾义固不杀人”,却帮宋国造云梯打宋国,杀宋国众多百姓,墨子批评他“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公输》)墨子批评“王公大人”,对杀牛羊、制衣裳、医病马、修危弓等小事,知道尚贤使能,对治国的大事,反而不知道尚贤使能,是“明小不明大”。(《尚贤》)

2.诸子百家的普遍运用

①孟子

儒家代表孟子,在政治、学术观点上激烈反对墨子,在归谬式类比推理等辩论方式上,却与墨子酷似。如孟子说:“指不若人,则知恶之,心不若人,则不知恶,此谓不知类也。”(《告子上》)鲁胜《墨辩注序》正确地指出:“孟子非墨子,其辩言正辞则与墨同。”

②庄子

道家代表庄子,“剽剥儒墨”,辩论方式亦用归谬式类比推理。如说:“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此为极简明的归谬式类比推理。

③公孙龙子

名家代表公孙龙,在辩论中娴熟地运用归谬式类比推理,如与孔子6世孙孔穿辩论说:“夫是仲尼异楚人于所谓人,而非龙异白马于所谓马,悖”(《迹府》)

④吕不韦

杂家代表吕不韦说:“今人曰:‘某氏多货其室培湿,守狗死,其势可穴也。’则必非之矣。”曰:‘某国饥,其城郭卑,其守具寡,可袭而篡之。’则不非之:“乃不知类矣。”(《听言》)这都与墨子的归谬式类比推理,毫无二致。

墨子之后的诸子百家,政治、学术观点与墨子千差万别,但在运用归谬式类比推理方式上却都与墨子一致,这一方面说明墨子论辩方式对各家的影响,另一方面说明逻辑工具和方法的通约性和共同性。

3.《墨经》的运用和总结

《小取》说:“此与彼同类,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非之。”这是揭示对方自相矛盾,运用归谬式的类比推理。《墨经》对归谬式类比推理做出理论总结,制定定义和规则。《小取》说:“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推”是归谬式类比推理。其公式仍不赞成“此”命题,则陷于自相矛盾,从而用逻辑的力量,迫使对方赞成“此”命题。其规则是“以类取,以类予”和“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体现了形式逻辑的同一律、矛盾律。这种论辩方式,是归谬法和类比推理的结合,含有演绎和归纳的成分,有必然性和很强的说服力,并且生动、形象,富有感染力,是百家争鸣的得力工具,行之有效,故为各家各派所喜用、常用。

二、墨家逻辑与科学认识

有论者说:“特定的历史和文化背景决定了墨家辩学只能是墨家推行自家的理想,以及与这种理想相适应的政治主张的一种‘取当求胜’的手段,而不是探究与认识科学真理的工具。”[2]“辩学只能服务于学派主张的宣传、推行和伦理、政治问题的解决,而不是致力于科学真理的认识。”[8]这不符合《墨经》的基本事实。《经上》和《经说上》用定义、划分形式,揭示科学概念的内涵、外延。《经下》和《经说下》用演绎、归纳、类比形式,论证科学规律、命题,证明墨家逻辑是探求科学真理的工具。

从墨家对故、理、类范畴的总结和运用,可以看出墨家逻辑与科学认识之间相互作用的机理。

(一)“故”范畴与科学认识

《墨经》开宗明义第1条,以几何学上的点、线关系和光学上的“见之成见”作为典型事例,定义、解说“故”概念,区分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故”的定义是“所得而后成”,即“得故而后成然”,即“有之必然”,“之”、“然”是变项,犹如说“有P必有Q”,P即“故”。“故”是原因、理由、根据。《大取》“语经”部分论思维表达基本规律,指出“立辞三物”(建立论题的三个范畴)之一是“故”,建立论题的三个原理之一是“辞以故生”,即建立论题必须有充足理由,论题凭借理由而产生。并说:“立辞而不明于其所生,妄也。”即建立论题而不明确其所凭借的理由,缺乏充足理由,是立辞无故的妄谬。《小取》说:“以说出故。”“说”即推理论证,其本质和功能是揭示论题之所以成立的理由。《经下》、《经说下》80余条的结构,是“以说出故”形式的典范运用。如《经下》说:“影不徙,说在改为。”《经说下》说:“光至影无,若在,尽古息。”“影不徙”是所立之辞(论题),“改为”是论证论题的理由,《经说下》是论证的展开。墨家从科学认识中总结“故”概念,并运用于科学认识。《经上》说:“巧传则求其故。”墨家从代代相传的手工业技巧中探求原因,是《墨经》“故”概念产生的自然科学和技术背景。墨家对“故”概念的总结和运用,体现了墨家逻辑作为科学工具的作用。沈有鼎指出:《墨经》的逻辑学已经超过了辩论术的范围,成了具体科学的研究工具了。”[8](P335)这是符合《墨经》基本事实的评价。

(二)“理”范畴与科学认识

《大取》指出“立辞三物”之一是“理”,建立论题的三个原理之一是“辞以理长”,即推论形式有效,并比喻说:“今人非道无所行,虽有强股肱,而不明于道,其困也可立而待也。”即推论形式非有效,如无路可走,必立刻受困。“理”是道理、条理。《玉篇》:“理,道也。”《荀子·儒效》杨注:“理,有条理也。”《墨经》道、理、方、法、效同义,可互训。《经上》说:“法,所若而然也。”“循,所然也。”《经说上》说:“然也者,民若法也。”《尔雅·释言》:“若,顺也。”《释名·释言语》:“顺,循也。”人遵循法则可得预期结果,如循“一中同长”之法、以规为工具,可得标准圆形。《小取》说:“效者,为之法也。所效者,所以为之法也。故中效则是也,不中效则非也。此效也。”沈有鼎释“效”为演绎推论[8](P343)。莫绍揆释“效”为科学尤其是在数学上一贯大量使用的建立和代入公式的方法,“和亚里士多德的演绎逻辑实质上是同一内容的两种处理方式”[9](P166-167)。这些解释精到,颇有启发。有论者用墨子的“天志”迷信,曲解《小取》的“效法”,是风马牛不相及[1](P4-12)。

《墨经》总结的止式论证,是用反例反驳全称命题,即“举不然者而问之”、“因以别道”。其规则是“类以行之,说在同”,即反例必须与被反驳的全称命题是同类,这是形式逻辑同一律的体现。《墨经》分析以下两个止式论证:1.用“有人不是黑的”,反驳“所有人是黑的”(“以人之有不黑者也,止黑人”)。这一止式论证有效,符合规则。2.用“有不是被人爱的”,反驳“一切人应该爱一切人”(“以有不爱于人,止爱人”)。这一止式论证非有效,违反规则(前一命题表达事实,后一命题表达理想,论据与论题不同类)。《墨经》把这种分析推论方式是否有效的方法,叫做“法同则观其同,法异则观其宜”。《小取》指出“辩”学的功用之一是“察名实之理”,《墨经》不仅在概念论上取得丰富成果,而且在《经上》和《经说上》对上百个科学概念做出定义与划分式的规定。科学是运用概念进行论证的知识系统。《经下》和《经说下》对80余条科学的定理、命题做出演绎、归纳、类比式的论证。墨家逻辑规定的“辞以理长”、“察名实之理”,有助于总结和论证科学认识,《墨经》的内容和表达形式本身就是明证。

(三)“类”范围与科学认识

《经说下》说:“有以同,类同也。”“不有同,不类也。”类是标志事物同异界限和范围的范畴。《大取》指出“立辞三物”之一是“类”,建立论题三个原理之一是“辞以类行”,并说:“立辞而不明于基类,则必困矣。”即推论必须符合类的关系,建立论题而不明类别,必然遭困。如《经说下》说:“彼以此其然也,说是其然也;我以此其不然也,疑是其然也。”这里“是”、“此”、“然”是变项,如S、M、P,表示不同类别。若对方说:“所有M是P,所有S是M,所以所有S是P。”我则可反驳说:“并非所有M是P,所以所有S是P真假不定。”例如对方说:“所有人是黑的,墨者是人,所以所有墨者是黑的。”我则可反驳说:“并非所有人是黑的,所以所有墨者是黑的真假不定。”这是属于“止”的演绎推论,规则是“止,类以行之,说在同”,是“辞以类行”原理在止式论证中的体现,即正确依据类的包含或排斥关系。《大取》有“其类在”的论证形式。其中一种是“所有S是P,其类在S1”,如“几兴利除害也,其类在漏壅(筑堤防漏)”,这是典型事例的归纳论证。另一种是“所有S1是P,其类在S2”,如“不为己之可学也,其类在猎走”,这是相似事例的类比论证。《墨经》制定“异类不比”的规则,如“木与夜”不可同比“长”,爵、亲、行、价”不可同比“贵”。“辞以类行”是形式逻辑同一律在广义类推(含演绎、归纳、类比,相当于推理)中的运用。《墨经》的“类”概念和“辞以类行”的原理,是总结和表述科学真识的工具。

温故知新,鉴往察来。墨家逻辑是中国文化的轴心时代所产生的古代逻辑典型,其中包含“施诸四海而皆准,行诸百世而不悖”的逻辑普遍真理,值得认真地研究、继承和弘扬。墨家逻辑从战国的兴盛期、秦汉至清代的衰微期,到20世纪的复兴期,两千数百年间,走过兴—衰—兴(正—反—合)的“之”字形曲折路程。新世纪、新千年,在引进、发展西方逻辑和现代逻辑的同时,从历史和现实中汲取营养,墨家逻辑的珍贵遗产不应再被埋没,而应在前人已取得成就的基础上,继往开来,把墨家逻辑研究提高到新水平,取得新成就,使这一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在新时期继续发挥其对社会和文化的积极作用。

收稿日期:200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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