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城市道路是市政基础设施的基本单元,是城市高效运行的基本条件,更是一个城市整体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笔者在对上海、杭州等城市进行调研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宁波市实际状况,从项目设计、建设、后续管理等环节入手,对城市道路沥青路面病害成因进行了分析研究。
【关键词】城市道路;沥青路面;病害成因
宁波地处多雨的东南沿海地区,为典型的软土地基,水系发达,河流众多,具有“地下水位高,土层含水率高,压缩性高,强度低,透水性低”等特点,地质条件相对较差。受连续降雨影响,城市道路沥青路面易遭受“水损害”继而出现坑槽等病害,会对市民出行安全和舒适性造成一定影响。究其原因,除了地质条件及气候因素外,还包括如下原因:
1 工程建设不规范
1.1 部分管线埋深不够。工程建设期间,部分工程项目出现管线施工脱节滞后的现象,如一些横穿管铺设、接电工程未能与其他管线工程同步实施,导致在道路基层完工后又需重新开槽布设管线,回填修复的质量难以保证,对工程整体质量也造成了严重影响。根据《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2.2.1条:“车行道下直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为700mm”。但实际上,诸多城市道路都存在管线埋设深度过浅的问题,也是造成局部沥青路面频繁出现沥青路面坑槽的最主要原因。由于横穿管重新埋设会对整幅车道通行造成影响,实施期间的交通压力较大,很难取得交通管理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后续管理单位也难以彻底解决路面病害。
1.2 个别改扩建项目未能系统解决根本性问题。个别项目因建设工期、费用、交通等因素,未能对一些基础性问题进行彻底处理,导致项目建成后陆续出现了管道爆破、路面沉陷等问题。如宁波市环城西路街景整治期间,因建设工期要求,工程实施时未能对老化的自来水管网、雨污水管网一并进行整改,项目完工后不久,相关管线单位已多次对以上路段进行爆破抢修,严重影响了市民的出行安全。由于工程未能对一些基础性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因此,也达不到根治城市道路病害的目的。
1.3 保通道路保障不力。因工程建设需要,部分城市道路暂时交由建设单位进行养管。工程建设期间,因交通通行需要无法全封闭施工,施工路段开放区域因工程建设造成的路面破损问题,也对市民正常出行造成了较大影响。
2 项目设计不合理
2.1设计理念难以落实。近几年公交专用道项目的实施,为发展公共交通创造有利条件的同时,却给后续养管带来了诸多后遗症。由于需要增设车道,设计方通常建议利用原慢车道或拆除原绿化带采用钢筋混凝土加沥青面层的设计方式,但实际施工时,由于开挖面较小,基础压实度难以达到规范要求,且沥青材料与混凝土基础间的黏结力较差,在公交车辆刹车、起步时易出现沥青路面车辙、沉陷、拥包现象。
2.2 设计方案存在缺陷。以宁波市机场路高架地面道路为例,由于高架桥的承台基础有一部分位于车行道下,导致项目建成投用不足一年便出现了不均匀沉降问题,局部高差甚至高达20公分,对市民的出行安全也造成了很大影响。机场路高架地面道路的不均匀沉降问题并非个案,笔者通过调研了解到,南京、昆明等多个城市的高架地面道路也存在类似问题,其主要原因是位于车行道下的承台基础与周边道路基础产生的不均匀沉降。由于类似的设计缺陷难以彻底解决,只能通过多年的沉降使其逐步稳定后,不均匀沉降现象才能有所缓解,在此期间,养管单位则需每年投入大量资金对面层沥青进行养护维修。
2.3 设计套用老图纸。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由于市政项目设计存在相似性,个别设计单位在对新建、改建项目进行设计时,设计人员为节省时间通常会直接套用老图纸,而忽略了新、老规范变更调整的问题。该现象在细节问题上尤为明显,如《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GB50763-2012)新规范已出台四年之久,但个别设计图纸采用老规范、老标准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
3 项目监管不到位
3.1沥青原材料存在监管盲区。沥青原材料的质量好坏,直接决定着路面质量的使用寿命和建设质量。但目前宁波市尚未建立对沥青材料的监管体系,沥青原材料出厂时,由厂方内部实验室进行试验并出具合格证即认定为合格。在沥青原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后,监理人员只对沥青混凝土到场温度和摊铺温度进行测试。除了质监部门会进行少量抽检外,政府部门对沥青原材料的监管几乎处于真空状态,实际施工所用材料的各项真实指标也就不得而知了。
3.2 过程监管不到位。《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17.3.6条明确规定: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的沥青混合料面层严禁冬期施工。而事实上,许多建设项目被安排在年底或春节前进行竣工验收,沥青面层摊铺施工作为道路工程最后一道工序必然会面临低温施工的尴尬,其施工质量自然也难以保证。低温摊铺沥青混凝土的行为,显然已经违反了规范要求,项目监理人员理应予以制止,并要求返工处理。但个别监理单位“形同虚设”、部分监理人员“出工不出力”,也“成全”了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无独有偶,建设部门在推广防沉降井盖应用的同时,由于过程监管不到位,实际施工工艺不规范,也造成了防沉降井盖“不防沉降”的尴尬。
4 日常管理有缺陷
4.1 车辆超载依旧普遍。在道路使用过程中,车辆超载、超负荷运行是造成城市道路破坏的罪魁祸首。尽管国内诸多城市都在开展“治超”行动,严厉打击车辆超载行为,但车辆违规超载现象依旧屡禁不止。由于个别车辆的载重远远超过了部分道路设计承载能力,在加速道路设施损坏的同时,也大大缩短了道路的使用寿命。与中心城区道路相比,通行重载车辆较多的路段沥青路面受损速度明显更快、损坏程度更为严重。以宁波市人民路为例,环城北路至大庆北路段属货车通行路段,因重载车辆影响导致个别位置反复性地出现路面病害,其中大庆北路口因大量工程车辆左转或调头,左转弯车道已经出现明显车辙、起砂、坑槽等问题,而同期同标准改建的大庆北路至新江桥段,路面则完好无损。
4.2 部分管线老化脱节。近几年内,兰州、郑州等多个城市突发道路坍塌事故,而事故调查报告显示,管线老化、渗漏是造成路面坍塌的最主要原因。笔者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宁波市环城北路、兴宁路也曾发生过因管线老化、脱节、漏水问题造成的路面沉陷、基础脱空等现象,所幸管理部门及时发现并进行了紧急抢修,未酿成严重事故。而上述路段均已建成投用多年,其中环城北路东段已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地下管网老化程度非常严重。
4.3 养护维修不够到位。我国在多年前就提出了“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理念,同时也在积极推广预防性养护技术的应用,然而国内诸多城市仍存在养管经费严重短缺的情况。一方面,由于养管资金保障机制不完善,部分城市投入的养管资金仅仅能满足一般性的修修补补,无法高标准、高要求地实施道路养护,更不可能在出现道路初期病害时开展预防性养护。个别路段甚至存在年久失修的现象,由于破损程度过于严重,已经无法通过正常的养护维修来解决现状问题,而通过全面改造,则需投入更多的财政资金。另一方面,城市道路施工受交通条件的制约,养护作业经常是只能对道路面层进行维修,基层上的病害没得到妥善处理,起不到根治道路病害的作用,也影响了养护后道路的使用周期。
5 结语
城市道路工程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提升城市道路品质,必须多方合力,多措并举。首先,要从设计源头抓起,充分论证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其次,在建设阶段加强监管,确保“全过程、无缝隙”管理;最后,要进一步提升道路养管水平,贯彻落实“精细化管理,预防性养护”的养管工作理念。
论文作者:俞斯达
论文发表刊物:《低碳地产》2016年10月第1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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